沂水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关于印发沂水县地方税源数字地图管理推进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
沂政办发〔2017〕25号
各乡镇人民政府,沂城街道办事处,沂水经济开发区,沂蒙风情旅游景区,县政府有关部门:
《沂水县地方税源数字地图管理推进工作实施方案》已经县政府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落实。
沂水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2017年4月11日
沂水县地方税源数字地图管理推进工作实施方案
为进一步适应“营改增”后地方税源管理形势的新变化,积极用好“互联网+”和大数据新技术,我县确定依托“数字临沂”地理空间云地图,将地理信息系统引入地方税源管理领域,以实现税源“可视、动态、精细”管理,特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工作原则
(一)依法治税原则。在地方税源数字地图管理推进工作中,各有关部门要依法实施监督和协助管理,及时、准确地向地税部门提供涉税信息。
(二)客观公正原则。不断增强执法管理透明度,保障纳税人合法权益,优化税收环境,确保税收征收管理工作顺利进行。
(三)监督制约原则。县地方税源数字地图管理推进工作领导小组要加强工作领导,认真搞好业务指导,多方接受社会各界监督。(四)积极稳妥原则。各级、各有关部门要充分发挥职能作用,积极配合,稳妥有序地开展地方税源数字地图管理推进工作。
二、工作分工
(一)地税部门。负责全面梳理和落实“金三系统”纳税人基本信息和财产登记信息,选取“金三系统”采集的涉税登记信息和需要调查人员调查确认的土地等信息,形成纳税人基本信息调查核实表,并对调查核实表的内容进行认真核实。在核实确认的基础上,将纳税人信息采集到地方税源数字地图管理系统,与国土地理空间云地图进行匹配和定位,完成纳税人在地图上的标识工作。
(二)国土部门。负责提供全县历年来电子版宗地信息台账、国土地理空间云地图(影像图)、宗地电子地图,不动产登记电子信息以及不动产登记电子地图、电子版纳税人土地使用证号明细。
(三)住建及规划部门。负责提供所有建设用地电子数据信息,以及最新规划项目位置示意图(电子规划图)。其他各有关部门以及各乡镇、街道、经济开发区、沂蒙风情旅游景区要配合地税部门做好纳税人基本信息调查、核实、确认以及电子地图具体推广应用等工作。
三、工作保障
(一)强化组织保障。县里成立以县政府分管领导为组长的领导小组,负责统筹协调相关工作开展。同时,建立例会制度,不定期召开会议,研究解决遇到的问题,安排部署下步工作任务。
(二)建立信息交流制度。各有关部门要积极配合地税部门做好本行业、本系统的信息整理、传递工作,要确定一名精通业务的信息员,负责本单位信息传送,实现信息共享。
四、工作要求
各级、各有关部门要充分认识地方税源数字地图管理推进工作的重要意义,及时与地税部门建立密切协作制度,认真提供涉税信息。要多形式搞好工作宣传,引导纳税人积极提供相关涉税信息,配合做好基本信息调查等工作,确保地方税源数字地图管理推进工作有序开展。
附件:沂水县地方税源数字地图管理推进工作领导小组成员名单
附件
沂水县地方税源数字地图管理推进工作领导小组成员名单
组 长:武开鑫 县政府副县长
副组长:王 健 县政府党组成员、跋山水库管理处党总支书记
成 员:冯培辅 县经信局局长
杨振龙 县住建局局长
张晓华 县财政局局长
牛树娟 县国土资源局局长
张洪春 县农业局局长
罗玉田 县地税局局长
姜春雷 县国税局局长
宋庆学 县中小企业局局长
张怀成 县商务局局长
江兆祥 县规划局局长
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县地税局,罗玉田同志兼任办公室主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