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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  引  号: yishuixfbgs/2022-0001393 主题分类: 司法;
发文机关: 沂水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成文日期: 2020-08-07
发文字号: 沂政办发〔2020〕35号 公文类型: 通知
标      题: 沂水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进一步深化和加强行政应诉工作的通知
发布日期: 2020-08-07 效力状态: 有效中
统一编号:

沂政办发〔2020〕35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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沂水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关于进一步深化和加强行政应诉工作的通知

沂政办发〔2020〕35 号


各乡镇(街道)人民政府(办事处),沂水经济开发区,县直各部门:

为深入贯彻党的十九届四中全会精神,落实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加强和改进行政应诉工作的意见》要求,进一步履行好行政应诉法定职责,推进依法行政,现就进一步深化和加强行政应诉工作通知如下:

一、充分认识新形势下加强行政应诉工作的重要性。行政诉讼是解决行政争议,保护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合法权益,监督行政机关依法行使职权的重要法律制度。做好行政应诉工作,自觉接受司法监督,有利于规范行政行为、提高依法行政水平,对打造共建共治共享的社会治理新格局、推进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具有重要意义。各乡镇(街道)、县直各部门要从推进全面依法治县和法治政府建设的高度,充分认识做好行政应诉工作的重要意义,切实摆上突出位置,严格落实好相关制度规定。

二、明确行政应诉工作责任主体。按照“谁负责、谁应诉”的要求,确定行政应诉承办责任主体。县政府作为被告的行政案件,由具体承办被诉行政行为的部门或单位为应诉承办主体。县政府作为行政复议机关单独作为被告的,县司法局为应诉承办主体。县司法局认为有必要的,可以要求作出被诉行政行为的部门或单位提出答辩意见、提交证据依据、参与旁听庭审等活动。行政机关要全程参与行政诉讼案件处理,对符合法定调解条件的行政诉讼案件,要积极配合人民法院以调解方式结案,妥善化解好矛盾纠纷。

三、落实行政审判与行政应诉工作联席会议制度。要认真落实省法院、省司法厅《行政审判和行政应诉工作联席会议制度》(鲁司〔2019〕50号),与同级人民法院建立联席会议制度,每年上、下半年各召开一次联席会议,通报行政诉讼情况,协商解决有关法律法规适用问题和工作中遇到的困难,加强联络沟通和协调配合。

四、建立行政应诉工作季度通报制度。每季度结束前5日,各乡镇(街道)、县直各部门要通过协同办公系统及时向县司法局上报行政诉讼数据,实行行政诉讼数据“零报告”制度,内容包括行政诉讼案件数量、败诉案件数量、败诉原因分析、负责人出庭应诉等情况。县司法局每季度要对本县区内行政案件审判情况进行通报,重点对败诉案件进行分析研判综合运用情况通报,问题约谈等手段,将压力传导到原行政行为环节,对于因相同情形反复败诉的案件,要对作出原行政行为的行政机关进行集中整治。将行政机关负责人出庭应诉情况、行政案件败诉情况纳入季度通报,行政案件败诉率前五名的行政主管部门,要重点通报到单位主要负责人。

五、落实行政机关负责人出庭应诉制度。涉及重大公共利益、社会高度关注或者可能引发群体性事件等情况的案件以及检察机关提起的行政公益诉讼案件,行政机关主要负责人必须出庭应诉。其他行政案件,按照“谁主管、谁出庭”的要求,作出被诉行政行为的行政机关相应负责人必须出庭应诉,不得仅委托工作人员和律师出庭。行政机关负责人要不断提高行政应诉能力和水平,做到出庭又“出声”。

六、建立国家工作人员旁听庭审制度。落实省司法厅、省普法办、省法院《关于推动国家工作人员旁听庭审活动常态化制度化的实施意见》(鲁司〔2019〕64号),将国家工作人员旁听庭审活动作为各级党委(党组)中心组学法重要形式,列入领导干部党校(行政学院)培训必修课程,计入国家工作人员法治培训学时学分。各乡镇(街道)、县直各部门每年初制定本单位旁听庭审活动计划,每名国家工作人员每年至少旁听庭审1次,实现 旁听庭审活动全覆盖。要结合工作实际,开展多种庭审旁听活动,将现场旁听和网上观看庭审视频等形式结合起来,将大规模旁听活动和小型“专场旁听”结合起来,切实提高全县行政应诉能力和水平。

七、切实履行人民法院生效裁判。对人民法院作出的行政机关继续履行、采取补救措施的决定,要积极履行义务,妥善化解纠纷,不留隐患。要加强与组织人事、纪检监察部门的协作配合,对不履行人民法院生效裁判或不按照司法建议书要求进行整改的单位,依法依规追究相关人员的责任。

八、加强组织保障。各级行政机关负责人每季度要听取一次行政应诉工作汇报,研究重大疑难案件,着力解决行政应诉工作中遇到的困难和问题。各级行政机关要加强行政应诉工作力量,调配具有法律职业资格的人员充实到行政应诉队伍。县司法局至少要配备2名行政应诉工作人员,各乡镇(街道)、县直各部门要有承担行政应诉工作的人员要保障行政应诉日常工作开展所必须的经费、装备、车辆和其他必要的工作条件。县司法局要加强全县行政应诉人员教育培训,每年至少组织1次集中培训和案例研讨活动。

九、加强工作考核。严格落实行政应诉责任追究制度,将行政机关出庭应诉、支持人民法院受理和审理行政案件、执行人民法院生效裁判以及行政应诉能力建设情况纳入依法行政考核体系,对不切实履行行政应诉工作季度通报制度、不严格落实行政机关负责人出庭应诉制度、不依法履行人民法院生效裁判以及组织保障落实不到位的,在依法行政、法治政府建设等各项考核中相应扣减项目得分。


附件:重点任务分解表


沂水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2020年8月7日

(此件公开发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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