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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  引  号: yishuixfbgs/2022-0001371 主题分类: 环境监测、保护与治理;
发文机关: 沂水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成文日期: 2017-12-28
发文字号: 沂政办发〔2017〕159号 公文类型: 通报
标      题: 沂水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沂河自然保护区突出问题整改验收情况的通报
发布日期: 2017-12-29 效力状态: 有效中
统一编号:

沂政办发〔2017〕159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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沂水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关于沂河自然保护区突出问题整改验收情况的通报
沂政办发〔2017〕159号


各乡镇(街道)人民政府(办事处),沂水经济开发区,沂蒙风情旅游景区,县政府各部门:

为深入贯彻落实国家、省市有关生态建设要求,扎实推进沂河自然保护区突出问题整改,各级、各有关部门对照整改清单,坚持问题导向,落实属地管理责任,积极完善推进措施,排查出的9大类114项突出问题基本整改完毕。问题整改结束后,各责任单位按相关要求及时向有关职能部门提出验收申请,经组织专项验收组通过查看现场、查阅资料、听取汇报等方式,逐一进行了规范验收,并于11月30日前全面完成验收工作,所有项目达到整改要求。

下步工作中,各级、各有关部门特别是问题责任单位、属地管理单位要进一步提高思想认识,切实强化日常管控,加强生态发展宣传,依法规范开展建设活动,切实巩固整治成果,提升生态管护水平,真正把沂河自然保护区建设好、管理好。


附件: 沂河自然保护区突出问题整改验收情况一览表


沂水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2017年12月2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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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电话:0539-225163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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