沂水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关于切实做好农村改厕后续管护工作的通知
沂政办发〔2017〕157号
各乡镇(街道)人民政府(办事处),沂水经济开发区,沂蒙风情旅游景区,县政府有关部门:
为深入贯彻落实省、市关于做好农村改厕后续管护工作的有关要求,妥善解决我县改厕后的粪液处理、设备维护等问题,加快形成建管并重、责权一致的长效管护机制,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充分认识日常管护的重要性
实施农村改厕是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的一项重要内容,是拓展城乡清洁工程和建设社会主义精神文明的重要组成部分,是促进农村环境卫生全面改善、提高广大人民群众生活质量、确保农村经济持续健康发展的一项重要举措,具有重要的经济、社会、环境效益,管好用好改厕成果意义重大。各乡镇、街道、沂水经济开发区、沂蒙风情旅游景区(以下简称“各乡镇”)要将改厕后粪液的收集清运处理、设备的维护管理等作为改厕后的重点任务,合理选择运作模式,确保厕具坏了有人修、粪渣满了有人抽、抽走之后有效用,努力实现“两个100%”的目标,即粪液收集清运率100%、群众满意率100%,确保厕所改造后管理到位、长期发挥效益。
二、进一步完善管理工作措施
(一)健全社会化运作机制。各乡镇要加强对已配置的清运车辆使用管理,确保充分发挥作用,并适时按需通过自行新购或发动社会、个人购置等形式,保证正常需要。有条件的乡镇、村居要积极通过村委牵头、能人带头组建农村厕所养护物业服务合作社或由镇村牵头建立专业服务公司,配备专职人员,配齐维修工具和厕具零部件,实行管理维护社会化服务和市场化运作,切实解决群众的后顾之忧。
(二)合理选择处理模式。在镇村污水管网覆盖区域,应将化粪池粪液及其它生活污水汇入管网集中处理。对使用一体化处理设备的,要保证设备正常运行,确保污水处理达标。对使用三格式、双瓮式设备的,要定期对第三格(或后瓮)内粪液进行清运,严禁长期淤积发生管道阻塞或漫溢情况。同时,要加强粪液运输管理,规范处理,严禁私拉乱运、随意倾倒。
(三)搞好与城乡环卫一体化工作的结合。各乡镇要将农村改厕后续管护与城乡环卫一体化工作搞好统筹结合与管理,明确相关村居干部、保洁人员管理范围及工作责任,明确日常管护标准和业务规范,积极调动已有人力、物力等资源,不断创新管理措施,全面解决改厕后日常管理问题。
三、切实搞好保障措施落实
要明确责任主体,各乡镇要认真落实属地管理责任,切实加强组织领导,完善长效管理措施,确保辖区内粪液应收尽收、及时清运,实现无害化处理全覆盖。要加强宣传引导,各级各有关部门要充分利用多种形式开展健康生活方式教育、日常管理维护知识普及,搞好相关使用说明牌制作发放。要落实保障资金,建立健全粪液清运经费保障机制,切实加大经费投入,重点通过乡镇补助引导、集体和社会运作等方式,多方筹集改厕后粪液收集清运处理所需资金。要加强督导考核,县里将不定期对各乡镇农村改厕后续管护工作进行抽查督导,引导各级各有关部门加强管理服务,形成工作合力。对出现后续管理工作措施不到位导致发生污染环境、群众反映意见大等问题的,将按照有关规定追究相关单位及人员责任。
沂水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2017年12月1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