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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  引  号: yishuixfbgs/2022-0001260 主题分类: 建设规划;
发文机关: 沂水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成文日期: 2018-08-22
发文字号: 沂政办发〔2018〕83号 公文类型: 方案
标      题: 沂水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泉庄镇尹家峪村创建省级美丽村居实施方案的通知
发布日期: 2018-08-23 效力状态: 有效中
统一编号:

沂政办发〔2018〕83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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沂水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关于印发泉庄镇尹家峪村创建省级美丽村居实施方案的通知

沂政办发〔2018〕83号


各乡镇(街道)人民政府(办事处),沂水经济开发区,县政府各部门:

《泉庄镇尹家峪村创建省级美丽村居实施方案》已经县政府研究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抓好贯彻落实。


沂水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2018年8月22日


泉庄镇尹家峪村创建省级美丽村居实施方案


为进一步探索实践乡村振兴战略的示范样板和平台载体,统筹推进生产美产业强、生态美环境优、生活美家园好“三生三美”乡村发展,全力做好泉庄镇尹家峪村省级美丽村居创建工作,为加快全县新旧动能转换、探索实践乡村振兴战略提供有力支撑,特制定本方案:

一、工作目标

认真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打造乡村振兴齐鲁样板的重要指示,顺应广大农民过上美好生活的期盼,以实施乡村振兴战略为统领,以“农村人居环境整治三年行动”为抓手,以尹家峪田园综合体建设为契机,建设“地域文化鲜明、建筑风格多样、田园风光宜人”的美丽村居,推进生产美产业强、生态美环境优、生活美家园好“三生三美”乡村发展,塑造彰显沂蒙山水田园特色的村居新典范,形成可借鉴、可复制、可推广的经验模式。

二、基本原则

(一)坚持以人为本、尊重民意。发挥村民主体作用,让群众最大限度参与规划建设验收等各个环节,充分征求群众意见,保护群众利益,严禁包办代替、强迫命令,严防脱离农村实际、违背农民意愿、侵害农民合法权益的现象发生,实现美丽村居建设共谋、共建、共治、共享。

(二)坚持规划先行、彰显特色。按照先规划、后许可、再建设的要求,突出地域特色、文化特色、时代特色,将村居建设与自然地理环境、人文历史、现代化生活元素有机融合,留住村居的“形”和“魂”,防止“千村一面、万居一貌”。

(三)坚持保护传承、适度开发。注重保护古村落、古民居、古建筑、古树名木和村落布局、景观,继承发扬民间传统建造技艺,“慎砍树、不填塘、少拆房”,防止照抄照搬、贪大求洋、大拆大建等破坏乡村自然风貌的城市化倾向。

(四)坚持质量至上、美丽宜居。落实基本建设程序,严把村居建设质量关,确保建筑坚固耐用。在满足基本功能的同时,设计要适度超前,努力建设造型优美、尺度宜人、与自然和谐共生的美丽村居。

(五)坚持因地制宜、示范引领。从村庄实际出发,精准施策、分类推进,合理确定建设目标和时序,并以点带面,连片打造。

三、主要任务

(一)开展村容环境整治

1.深入开展“清洁家园”专项整治。全面清理农村存量生活垃圾,完善村庄保洁制度,健全并严格执行“户分类、村收集、镇转运、县处理”的垃圾处理模式,探索区域共建共享的合作模式,促进农村垃圾就地减量和分类处理。农村垃圾治理体系达到国家规定的“五有标准”(即有设备、有人员、有技术、有经费、有机制)。做好垃圾转运处理工作,农村生活垃圾定点收集按时清运率达100%,实现村庄村内道路、绿化带、房前屋后、公共场所等无明显垃圾。

责任单位:住建局、财政局、环保局、发改委、农业局、林业局

2.深入开展“清洁田园”专项整治。严格执行“谁污染谁负责、谁污染谁治理”的工作机制,重点清除田间地头农业生产废弃物,推进农业清洁生产,防治农业面源污染。到2020年底,基本清除农药、化肥包装物及农用塑料薄膜等生产废弃物,农业面源污染控制率达到90%,实现农业生产清洁化、农田景观化。

责任单位:住建局、环保局、农业局

3.深入开展“清洁水源”专项整治。全面排查饮用水源保护区和周边工业、生活、畜禽污染源,依法清除、取缔有污染影响的各类排污口和污染源。加强河道水体清淤治理,开展饮用水水源地环境保护以及马莲河、温凉河专项整治行动。加强农村生活污水收集处理,统筹考虑分散处理、就近处理、集中处理等方式,推广人工湿地污水处理技术。

责任单位:住建局、财政局、发改局、环保局、农业局、水利局、林业局

(二)推进“生态人居”建设行动

1.加强村庄规划的编制完善和实施。依据“多规合一”成果,在规划编制的同时要提高村民参与度,广泛听取村民意见,规划报批前应经村民会议或村民代表会议讨论通过,并在村内公示,强化规划的科学性和可操作性。全面建立农村建房报建制度,简化业务流程,实行“一表一证”,提高工作效率,免收报建费用。建立风貌管控制度,以保持提升沂蒙山区传统民居民宿风貌为原则,做好旧物提升改造计划,做到修旧如旧。结合我县实际,依法依规处理宅基地超面积和“一户多宅”问题。加强违法整治,建立村长负责的村级控违管理机制,安排专人开展常态巡查,强化“两违”建房巡查防控,依法查处违规乱建行为,确保村庄规划区范围无“两违”建筑。

责任单位:住建局、综合执法局、国土资源局、农业局、林业局

2.加强基础设施配套。开展交通主干道、农村道路、安全饮水、供电、通信、邮政等基础设施建设,大力引导使用沼气、太阳能等可再生能源,积极开展农村低碳社区建设。完善提升农村道路系统和农村对外交通路网体系,重点做好“路、沟、池、圈、序”等基础设施,逐步完善路巷小沟、挡土墙等设施建设。以村内现有道路为基础,保留原始形态走向,顺应现有村庄格局,以恢复提升旧物面貌为主,就地取材加以完善。完善电力设施,达到用电安全,主要村道、公共活动场建有路灯,达到基本亮化水平,有至少一个公共停车场和一个公共厕所,建有公共通信设施。

责任单位:住建局、交通局、国土资源局、财政局、发改局

3.开展村庄绿化、美化、海绵化改造。做好村庄绿化,多运用本土植物,并使乔、灌、花、草合理搭配,形成多层次、错落有序的绿色空间,现有古树要通过设置围栏或砌石等方法加以保护,并设置标识牌。实施村庄风貌提升工程,实现“白天看绿化、晚上看亮化,晴天看美化、雨天看净化,建筑看文化、村庄景区化”。村庄广场道路应增加透水性材料铺装,保护自然水系,减少硬化率。

责任单位:住建局、国土资源局、发改局、林业局、农业局

4.加快公共服务设施配套。加快完成村“两委”活动场所和便民服务中心、文化体育中心、卫生计生中心、综治调解中心、农村金融服务点等公共服务设施建设,拓展幼儿园、社区综合服务管理工作站、金融服务网点等配套设施建设,形成公共服务与管理一体化的农村社区综合体。大力推进农村信息基础设施建设,光纤宽带网络向农村延伸,实现光网全覆盖。

责任单位:住建局、国土资源局、卫计局、教体局

5.提高村居建设品质。借势泉庄镇成功创建山东省绿色生态示范镇机遇,根据村庄基础条件和发展定位,深入挖掘、整合、提升特色要素,积极采用新技术、新材料、新工艺,提高建设品质,打造精品工程。推进绿色节能村居建设,推广分布式光伏、空气源热泵和太阳能光热等可再生能源建筑技术,注重可再生能源利用设施与村居一体化设计,积极采用轻质、高强度和保温节能的绿色建材。新建村居应当按照不低于地震烈度7度进行抗震设防,提高抗震减灾能力。传承创新建筑传统工艺,尽量采用乡土材料、乡土技术,实现传统自然材料与现代建造工艺相结合,营造浓郁的乡土气息。

责任单位:住建局、国土资源局、规划局、旅发委、地震局

(三)推进“生态经济”建设行动

1.加快农业结构调整。结合泉庄镇实际,围绕有机农产品优势区建设,不断优化产业布局,着力推进绿色生态农业建设。以有机果蔬主产功能区建设为重点,加快优质有机果蔬基地建设,不断优化品种结构,发展优质专用品种,推行绿色生产;推广适合精深加工、休闲采摘的农作物新品种,发展精深加工、循环加工,打造特色现代农业产业集群,不断提升主要农产品加工增值水平。大力发展“一村一品”“一乡一业”,加快培育乡村手工艺品和农村土特产品;注重品质、品相、品牌、品位“四品结合”,挖掘品牌价值,打造“沂字号”“泉字号”知名品牌;加快培育有机果蔬出口基地,培育一批自主品牌和较强竞争力的骨干企业,增强市场竞争力。加强农业标准体系建设,严格生产全过程管理。

责任单位:发改局、财政局、国土资源局、农发办、农业局、水利局、商务局、市场监管局

2.发展社会化服务业。通过发展农村电子商务、农超对接、直供直销、连锁经营等现代流通方式,搭建农产品营销“线上线下”交易平台,培育农产品电子商务主体和优质农产品品质,大力发展县、镇、村三级电商运营配送体系。建立农产品身份识别、质量安全内控和追溯体系。加快农产品冷链物流、共同配送及物流分拣配送中心体系建设,推进市场流通体系与储运加工布局有 机街接。落实支持新型农业经营主体的用地政策。健全农产品产地营销体系,推广农超、农企等形式的产销对接,鼓励在城市社区设立鲜活农产品直销调点。鼓励开展代耕代种代收、大田托管、统防统治、烘干储藏等市场化和专业化服务。

责任单位:财政局、发改局、国土资源局、商务局、农发办、农业局

3.加快休闲农业和乡村旅游。修订完善休闲农业发展规划,突出“规范发展、示范创建、宣传推介”,深挖农耕文化优势资源,发展观光农业、体验农业、创意农业。抓好全域旅游、乡村旅游推进,有序发展新型乡村旅游休闲产品,建设民俗农庄和农耕文化体验馆,包装打造一批果园游、赏花游等精品休闲农业线路。组织开展特色旅游文化节、民俗文化节等主题活动。加强农村传统文化保护开发,配套完善乡村旅游基础设施,实现农区变景区、田园变公园、农房变客房、农产品变商品。发展农产品加工和乡村手工艺等产业,创建“小众”产业示范基地,打造“小众”产业特色品牌。统筹利用现有资源建设农业教育和社会实践基地,引导公众参与农业科普和农事体验。完善休闲农业、乡村旅游等相关标准,健全食品、消防、环境、消费等规范,强化管理服务。建立乡村休闲旅游圈。推进农业、林业与休闲旅游、教育文化、养生养老等深度融合。

责任单位:发改局、财政局、旅发委、农发办、农业局、林业局

4.大力发展农业新型业态。加快发展“互联网+农业”新业态,釆用大数据、物联网、云计算等技术,改进监测统计、分析预警、信息发布等手段,健全农业信息监测预警体系。推进农业生产、经营、管理和服务信息化建设。发展农田艺术景观、阳台农艺等创意体验农业。鼓励发展工厂化、立体化等高科技农业。支持发展农业生产租赁业务,探索农产品个性化定制服务、会展农业、农业众筹、水产养殖等新型业态。大力发展农村电子商务,加快农产品电子商务示范县建设,构建县、镇、村三级农村电子商务服务平台,实施“快递入村”工程,开展农产品电子商务配送等服务,农村电商人才培训培养。落实定向减税和普遍性降费政策,降低创业成本和企业负担。

责任单位:发改局、财政局、农发办、农业局

四、保障措施

美丽村居建设工作面广量大,与群众生活紧密相关。各级各有关部门要从大局出发,加大工作宣传力度,营造良好舆论氛围,充分调动群众参与的积极性、主动性和创造性。县里成立由县政府主要领导任组长,各有关部门主要负责人为成员的工作领导小组,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泉庄镇,综合协调推进建设工作。各级各有关部门要高度重视,切实加强领导,全面落实责任,统筹协调安排;要优化完善工作组织机构,充实专业人员,全力推进美丽村居建设;要进一步细化落实措施,明确工作标准、时间表和路线图,按时序进度严格工作推进。县领导小组办公室要加大督查、督促力度,定期督办、定期通报、定期公示各级各有关部门工作进展情况。县直有关执法部门要加大监管力度,严厉查处破坏美丽村居建设的违法违规行为,健全完善长效监管机制,切实巩固建设成果。


附件:1.泉庄镇尹家峪村创建省级美丽村居工作领导小组成员名单

   2.泉庄镇尹家峪村创建省级美丽村居扶持政策



附件1


泉庄镇尹家峪村创建省级美丽村居工作领导小组成员名单


组 长:陈永生 县委副书记、县政府县长

副组长:戚树启 县委常委、县政府副县长

成 员:陈宝琳 县政府党组成员、县政府办公室主任

    杨振龙 县住建局局长

    张晓华 县财政局局长

    牛树娟 县国土资源局局长

    于化凤 县旅发委主任

    张希国 县发改局局长

    丁远东 县综合执法局局长

    武传映 县房管办主任

    江兆祥 县规划局局长

    李志刚 县卫计局局长

    程培军 县交通运输局局长

    秦照强 县农发办主任

    张洪春 县农业局局长

    王金亮 县林业局局长

    曹传海 县水利局局长

    李劲松 县供电公司经理

    刘书峰 泉庄镇党委书记

    徐 鹏 泉庄镇党委副书记、镇长

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泉庄镇,刘书峰同志兼任办公室主任。


附件2


泉庄镇尹家峪村创建省级美丽村居扶持政策


为全面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大精神,围绕实施乡村振兴战略,深入推进美丽村居建设,以尹家峪村为试点,按照省级美丽村居发展要素,推动生产美产业强、生态美环境优、生活美家园好“三生三美”乡村发展。为加快全县新旧动能转换、实现乡村振兴、乡村现代化和新型城镇化联动发展搭建新平台、新载体、新模式,进而推进我县美丽村居建设工作.

一、强化政策扶持

国家、山东省、临沂市和沂水县已经颁布实施的支持小城镇建设提升、农村道路提升、美丽乡村建设、农业转型升级、产业融合发展、旅游发展、农业水利配套等各类优惠扶持政策,均适用于尹家峪村创建省级美丽村居工作。县级支持美丽村居发展的资金、项目倾斜。积极争取上级政策支持,加大对尹家峪寻的扶持力度。依法推进规划建设的顺利实施。制定和完善相关扶持发展政策措施,落实对小城镇建设、产业发展和农民专业合作社的补贴与扶持,推进建设的持续健康发展。推行和落实《沂水县招商引资优惠政策(试行)》,对投资公司、合作社、返乡青年创客等市场主体,在用水、用电、金融服务等方面给予优惠,在美丽村居建设等方面给予奖励,充分调动各方面参与尹家峪村创建省级美丽村居工作的积极性。能有力保障基础设施建设、公共服务设施建设、田园社区建设以及产业发展等对建设用地的需求。

二、加大财政支持

县级财政将尹家峪村相关公共配套列入公共财政支出的重点,确保古村落保护、基础设施配套、有机农业推广、产业融合发展等方面的投入得到优先落实。对基础设施配套项目,优先保障用地。对农业园区、农产品加工企业等产业化项目用电按农业用电执行,税收参照其他田园综合体项目内企业享受的优惠政策执行。对项目区新增增值税、所得税县级留成部分,全部由县财政补贴给相关项目,用于滚动发展。根据全县项目建设用地年度计划总量情况,给予项目建设用地指标奖励。

三、搭建金融服务体系

按照“政府引导,平台多样化,投保贷一体化”的原则,充分利用国家首批农产业融合发展示范园和省田园综合体建设试点相关政策,引导符合条件的金融机构为项目内企业、合作社提供政策性担保贷款,给予一定额度的风险补偿。引导商业银行为项目内企业、合作社发放信用贷款,逐渐建立对上争取、财政引导、主体投入、信贷支持、社会融资“五位一体”的项目资金保障机制。完善各类资金管理使用办法,加强整合统筹,严格审计监管,确保资金安全。

四、优化创业环境

营造创新创业的政策环境,解放思想、创新思路,抓住关键问题,研究政策措施,努力营造加快发展的政策和制度环境。营造宽松的市场经营和投资环境,鼓励和支持各种新型经营主体创新发展,保护入驻主体合法利益,提高他们投资信心。针对越来越多的返乡青年创客和民间艺人,建立泉庄·崮乡传奇小镇创客基金,设立专项创投基金,帮助创客和民间艺人成功创业。

五、其他

其他适用于马莲河国家农村产业融合示范园和尹家峪田园综合体的各项扶持政策,均适用于支持尹家峪村创建省级美丽村居工作。

六、加强考核评价

为确保扶持政策落实到位,加强考核。考核评价工作由尹家峪村创建省级美丽村居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牵头,县住建局、规划局、交通局、旅发委、财政局、国土资源局、水利局等有关部门参加,主要考核评价指标为基础设施投资完成额、绿色建筑建设投资完成额、古村落保护强调、产业基础设施建设、有机农业发展情况、年产值等。具体考核评价办法另行规定。


政策咨询

如您对该政策有疑问,可以通过以下渠道咨询了解。

线上咨询: 我要咨询

点击“我要咨询”,登录山东省统一用户通行证,进入留言界面,选择相关部门后,信件类型“网上问政”,然后开始填写咨询问政内容。

线下咨询:

政策咨询单位沂水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现场解答地址沂水县正阳路9号

联系电话0539-225143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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