沂水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关于做好春节和两会期间安全生产工作的通知
沂政办发〔2017〕3号
各乡镇人民政府,沂城街道办事处,沂水经济开发区,沂蒙风情旅游景区,县政府各部门:
春节将至、各级两会陆续召开,为切实加强节日和两会期间的安全生产工作,坚决防范和有效遏制各类安全事故发生,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强化红线意识和底线思维,严格落实安全生产责任制
春节历来是安全生产的关键时期,各类生产经营和建设工作繁忙,道路客货运输流量大,大型节庆活动集中,加之雨雪冰冻等特殊天气增多,事故易发多发,安全生产任务繁重。各级各部门要针对这一时期的安全生产特点,始终保持高度警觉,清醒认识当前形势的严峻性和复杂性,认真落实县委、县政府部署要求,进一步强化红线意识、风险意识和责任担当,切实抓好春节和两会期间安全生产工作措施落实。要严格落实属地管理责任,切实加强对所辖区域安全生产工作的指导和督促。各生产经营单位特别是节日期间继续施工和生产的单位,要严格落实安全生产主体责任,严格执行领导现场带班等安全生产规章制度,加强现场安全管理,认真组织开展自查自纠,及时消除事故隐患,确保安全形势持续稳定。
二、采取有力措施,着力抓好重点行业领域安全监管
要突出重点行业和领域,对高危行业、重点企业、重点部位进行全面排查整治,发现问题立即督促整改。
(一)加强烟花爆竹安全监管。春节前后是烟花爆竹生产销售旺季,燃放集中,烟花爆竹事故多发,各级各有关部门要从经营、运输、储存和燃放等环节着手,全面加强烟花爆竹安全监管。要加强对批发企业和零售网点烟花爆竹储存、装卸搬运和销售环节的安全检查,加大对批发企业违反“六严禁”和零售点违反“三严禁”行为查处力度,对零售点属于“两关闭”情况的,依法撤销烟花爆竹经营(零售)许可证,并关闭到位。严格审批大型焰火燃放活动,严格审查燃放作业单位资质、作业人员资格。要深入村居、社区和集贸市场等进行全面检查,严厉打击各类非法违法制贩、储存烟花爆竹等行为。
(二)加强道路交通安全监管。要认真组织做好春运工作,加强车辆调配、交通疏导、车站安全管控,确保春运平安有序。要加强农村道路交通安全监管,严查农用车违规载人情况,严查超载、超员等违规行为。要加强对雨、雾、冰冻灾害等恶劣天气下道路安全管理,严防大规模交通拥堵和群死群伤事故发生,确保群众出行安全。
(三)加强非煤矿山安全监管。认真落实冬季矿山“防火、防冻、防滑、防中毒、防坍塌”等安全防范措施,切实做好节日期间停产检修和复工验收,督促复工企业严格执行春节期间矿山企业停产检修规定,做好隐患排查整改,规范安排值班、调度工作;严格执行复产验收制度,对计划复产的,监管部门要逐矿组织检查验收,做到合格一个,复产一个,未经验收或验收不合格的坚决不予恢复生产。对长期停产停建、尚未复工的要盯紧看牢,严防明停暗采、昼停夜采。对擅自复产的坚决依法查处。
(四)加强危险化学品安全监管。督促危险化学品企业全面排查落实防冻、防凝、防火、防爆、防泄漏等方面措施,加强生产现场巡回检查,严格重点部位监控,防止因冻裂、冻凝引发泄漏、火灾事故。加强对化工装置开停车、试生产和检维修环节监管,确保化工装置开停车、建设项目试生产和检维修环节安全。
(五)加强人员密集场所安全监管。严格大型群众性活动审批把关和安全管控,认真制定并落实安全措施,严防拥挤踩踏事故发生。强化宾馆饭店、商场超市、学校医院、社会福利机构等人员密集场所消防设施安全检查,严防发生重特大火灾事故。
(六)加强旅游安全监管。抓好旅游交通安全,防止非法营运和超载等引发安全事故。旅游途中遭遇恶劣天气和自然灾害,要按照应急预案予以妥善处置。各旅游景区(点)要确保游览安全,认真抓好景区游乐设施和安全防护设施检查维护,彻底排查安全隐患;要做好节假日和出游高峰游客流量预警预报,制定游客分流预案,避免拥挤发生安全事故。
(七)加强森林防火工作。进一步明确森林防火责任,严格落实野外火源管理,在春节、元宵节等重点时段,对入山路口、陵园墓地、景区景点等重点区域,要紧盯严守,发现火情,迅速组织科学扑救,建筑施工、燃气、民爆器材、供水、供热、供电等重点行业领域,各专委会或主管部门要牵头认真开展安全检查和隐患排查,消除各类事故隐患,防止事故发生。
三、加强宣传教育和应急值守,及时应对处置突发状况
各级各部门要密切关注天气变化以及可能引发灾害的危险因素,制定完善春节期间各类安全生产应急预案,健全完善安全生产预测预警和应急协调联动机制,加强灾害性天气的预报、预警、预防工作,严防自然灾害引发事故。要加强春节和两会期间安全宣传,利用互联网、广播电视、微信等多种渠道播发安全警示,利用户外广告牌、宣传栏等张贴安全标语、安全知识,增强全社会安全防范意识。各级各有关部门和单位要高度重视节
日期间的值班工作,加强应急值守,严格执行领导干部到岗带班、关键岗位24小时值班制度和事故信息报告制度,确保事故信息和其他重要信息及时、准确上报。一旦发生事故或紧急情况,要立即报告并启动预案,全力组织抢险救援,最大限度减少人员伤亡和财产损失,全力维护社会稳定。
沂水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2017年1月2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