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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  引  号: yishuixfbgs/2022-0001105 主题分类: 土地;
发文机关: 沂水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成文日期: 2019-10-13
发文字号: 沂政办发〔2019〕38号 公文类型: 通知
标      题: 沂水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公布沂水县土地储备利用工作领导小组和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协调决策领导小组的通知
发布日期: 2019-10-14 效力状态: 有效中
统一编号:

沂政办发〔2019〕38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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沂水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关于公布沂水县土地储备利用工作领导小组和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协调决策领导小组的通知

沂政办发〔2019〕38号


各乡镇(街道)人民政府(办事处)、沂水经济开发区,县政府有关部门:

经县政府研究,决定成立沂水县土地储备利用工作领导小组,并调整沂水县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协调决策领导小组。现将沂水县土地储备利用工作领导小组成员名单、主要职责和议事规则,以及调整后的沂水县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协调决策领导小组成员名单、主要职责公布如下:

一、沂水县土地储备利用工作领导小组

组 长:赵明县委副书记、县政府代县长

副组长:戚树启 县委常委、县政府副县长

杨振龙 县政府副县长

成 员:杨明升 县政府办公室副主任

牛树娟 县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局长

张晓华 县财政局局长

张希国 县发展和改革局局长

刘 杰 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局长

孙长文 县住房保障中心主任

江兆祥 县城乡规划编制研究中心主任

许俊山 县政府办公室副主任科员

刘汝华 县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副局长、县土地储备中心主任

县土地储备利用工作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县自然资源和规划局,牛树娟同志兼任办公室主任。

主要职责:审议全县年度土地储备、土地供应计划,全县城乡建设用地增减挂钩、工矿废弃地复垦利用工作计划,经营性土地(含工业项目地块)使用权出让方案,全县棚户区、旧城区改造规划和年度实施计划;研究全县批而未供土地处置、闲置低效用地再开发的政策和制度,分析全县土地市场、房地产开发形势,指导土地一级市场平稳发展;需要提交土地储备利用工作领导小组审议的其他有关事项。

议事规则:县土地储备利用工作领导小组会议由组长或组长指定的副组长召集,原则上每月召开一次,也可根据经营性土地出让需要临时召开会议。

二、沂水县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协调决策领导小组

组 长:赵 明 县委副书记、县政府代县长

副组长:戚树启 县委常委、县政府副县长

成 员:李兰峰 县纪委常务副书记、监察委副主任

牛树娟 县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局长

张晓华 县财政局局长

刘 杰 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局长

县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协调决策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县自然资源和规划局,牛树娟同志兼任办公室主任。

主要职责:协调解决国有土地出让中的相关问题,集体确定有关事项。根据土地估价结果、产业政策和土地市场情况等,集体决策,综合确定出让底价和投标、竞买保证金。招标出让的,同时确定标底;拍卖和挂牌出让的,同时确定起叫价、起始价等。


沂水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2019年10月13日

(此件公开发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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