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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  引  号: yishuixfbgs/2022-0001041 主题分类: 水利、水务;
发文机关: 沂水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成文日期: 2018-05-21
发文字号: 沂政办发〔2018〕36号 公文类型: 方案
标      题: 沂水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沂水县农村取水井安全隐患排查整治专项行动工作方案的通知
发布日期: 2018-05-21 效力状态: 有效中
统一编号:

沂政办发〔2018〕36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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沂水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关于印发沂水县农村取水井安全隐患排查整治专项行动工作方案的通知

沂政办发〔2018〕36号


各乡镇(街道)人民政府(办事处),沂水经济开发区,县政府有关部门:

《沂水县农村取水井安全隐患排查整治专项行动工作方案》已经县政府研究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组织实施。


沂水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2018年5月21日


沂水县农村取水井安全隐患排查整治专项行动工作方案


为加强全县农村取水井安全管理,全面提升农村取水井安全管护水平,保障群众生命财产安全,根据上级要求,结合我县实际,特制定本方案。

一、总体要求

按照“谁建设、谁报备,谁使用、谁整治,谁管理、谁整治”的原则,以消除安全隐患、强化安全防控为目标,坚持问题导向,落实属地责任,全面排查、集中整治、长效管理,确保农村取水井安全防护措施达到《机井技术规范》要求,废弃取水井全部填埋或封闭处理到位,保障农村取水井安全管护常态长效。

二、整治范围及标准

一)取水井。成井井口直径大于等于219毫米、小于等于2米的进行加盖处理并设置安全警示标志;废弃且存在铁管的,需切割地下1米铁管后进行填埋夯实。直径超过2米或井口面积超过3.14平方米的,需设置栅栏或围墙并配置安全警示标志,栅栏或围墙高度不得低于1.1米;设置栅栏或围墙的大口井需内设爬梯。

(二)蓄水池。蓄水池地上高度大于等于1.1米的,需设置安全警示标志;地上高度低于1.1米的需设置围栏和安全警示标志。

(三)灌渠。架设的灌渠出入口或有可能出现危险的渠道需要设置围栏和警示标志。

三、方法步骤

(一)全面排查阶段(5月26日前)。对全县农村取水井全面排查、逐一登记、建立台账,对危险程度高、急需治理的,立即开展整治,及时消除隐患。各乡镇、街道、经济开发区(以下简称“各乡镇”)要于5月26日前将排查结果(见附件2、3、4)加盖单位公章后通过政务内网发送县水利局(协同办公账号:沂水县水利局农村水利科)。

(二)集中整治阶段(6月1日—6月20日)。各乡镇会同县直有关部门对照工作台账,对排查出的问题和薄弱环节,进行集中整治,逐项销号。

(三)组织验收阶段(6月21日—6月30日)。县领导小组办公室牵头,会同县直有关部门,按照责任分工,加强集中整治督导检查,及时对整改完成的工程予以核查验收。

(四)健全机制阶段(7月1日—7月31日)。以明晰产权、落实管护责任、完善管护制度为重点建立农村取水井安全管护长效机制。

四、工作要求

(一)加强组织领导,强化责任落实。开展农村取水井安全隐患排查整治专项行动是保障群众安全生产和生活的重要举措,县里成立由县政府分管负责同志任组长的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县水利局,统筹组织面上工作开展,各乡镇要安排专人靠上负责,按照横向到边、纵向到底要求,尽快托清辖区底子,落实整改措施和责任人员,确保按时间节点完成整治任务。县直有关部门要增强大局意识和责任意识,上下联动、密切配合、凝聚合力,及时搞好过程督导、业务指导,确保工作顺利开展。

(二)严格整治标准,消除问题隐患。各乡镇要对现有农村取水井(含废弃取水井)逐个建立台账,对排查存在安全隐患的取水井整治期间,要注意做好相应安全防范措施,并督促和指导产权人对存在安全隐患的取水井按规范设置井盖、警示标志及防护措施,符合报废条件的取水井按要求作报废处置。同时,要充分利用广播、电视、报刊、微信等多种形式,广泛开展安全宣传教育,切实增强农民群众的安全防范意识。

(三)明晰产权关系,长效常态管护。各级各有关部门要以专项行动整治为契机,对各类取水井明晰产权所有人、维护保养人,建立健全动态核查管理机制,实现日常有人看、安全有人管、隐患有人改。对政府扶持建设的农村取水井,由建设单位及时办理产权移交手续,落实管护主体和安全责任人;对户办、联户办、集体办、股份合作等修建的取水井,由所在乡镇会同有关建设主体,明确产权人及安全责任人;经查找无法明确责任人的,按无主取水井处置。县直有关部门组织实施新建的农村取水井或利用原取水井改造且改变原取水井面貌的要明晰产权,落实管护责任;对今年5月1日前尚未进行产权移交的由组织实施部门负责尽快进行整治,并在整治完成验收通过后及时进行产权移交。


附件:1.沂水县农村取水井安全隐患排查整治专项行动工作领导小组

   2.乡镇(街道、经济开发区)运行良好农村取水井数据表

   3.乡镇(街道、经济开发区)存在安全隐患农村取水井数据表

   4.乡镇(街道、经济开发区)农村取水井安全隐患排查整治工作汇总表


附件1


沂水县农村取水井安全隐患排查整治专项行动工作领导小组


组 长:何法江 县委常委、统战部长

副组长:张德博 沙沟水库管理处主任

    曹传海 县水利局局长

成 员:张德录 县重点项目办主任

    李政华 县财政局总会计师

    卢于坤 县农安办主任

    陈爱民 县水利局副局长

    王支强 县森林公安局政委

    苗德志 县水保中心副主任

    王中林 县农发办副主任

    武 峰 县烟草中心副主任

    薛发会 县果茶中心副主任

    武善强 县政府教育督导室副主任

    杜防微 县国土资源局土地整治中心副主任

    王贵生 县民政局工会主席

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县水利局,负责做好全县农村取水井安全隐患排查整治专项行动的日常工作,曹传海同志兼任办公室主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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