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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  引  号: yishuixfbgs/2022-0001016 主题分类: 参事、文史;
发文机关: 沂水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成文日期: 2016-10-31
发文字号: 沂政办发〔2016〕85号 公文类型: 通知
标      题: 沂水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沂水县地方史志事业发展规划纲要(2016-2020年)的通知
发布日期: 2016-10-31 效力状态: 失效
统一编号:

沂政办发〔2016〕85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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沂水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关于印发沂水县地方史志事业发展规划纲要(2016-2020年)的通知

沂政办发〔2016〕85号


各乡镇人民政府,沂城街道办事处,沂水经济开发区,沂蒙风情旅游景区,县政府各部门:

《沂水县地方史志事业发展规划纲要(2016-2020年)》已经县政府研究同意,现印发给你们,望认真贯彻落实。


沂水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2016年10月31日


沂水县地方史志事业发展规划纲要(2016-2020年)


为充分发挥地方史志存史育人、促进经济社会发展的重要作用,根据省市地方史志事业发展规划要求,结合我县实际,制定本规划纲要。

一、指导思想与基本原则

(一)指导思想

全面贯彻党的十八大和十八届三中、四中、五中全会精神,认真落实“一纳入、八到位”(把史志工作纳入各地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规划、各级政府工作任务,认识、领导、机构、编制、经费、设施、规划、工作到位)总要求,紧紧围绕县委、县政府中心工作,认真做好志书编纂、信息化建设、史志资源开发利用等工作,依法推进全县史志事业科学发展,为加快经济文化强县建设提供决策参考、信息服务和智力支持。

(二)基本原则

1、坚持正确方向。坚持走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文化发展道路,坚持为人民服务、为社会主义服务的方向,通过编修和开发利用地方史志成果,为弘扬优秀传统文化,培育和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提供丰富、优秀的精神文化产品。

2、坚持依法治志。按照国务院《地方志工作条例》和《山东省地方史志工作条例》要求,树牢依法治志理念,培育依法治志环境。加大地方史志法规制度宣传力度,依法履行组织、指导、督促和检查职责,各级、各部门和社会各界依法履行相关职责和义务。

3、坚持科学发展。以修志编鉴为主业,统筹兼顾信息化建设、方志馆建设、旧志整理、理论研究、开发利用等工作,实现史志事业科学发展。

4、坚持改革创新。继承和弘扬中华民族编史修志的优良传统,认真总结史志工作经验,正确把握发展规律,深化改革,与时俱进,推动理论创新、制度创新、管理创新、方法创新,不断拓展史志工作领域,丰富史志成果表现形式。

5、坚持质量第一。坚持求真务实,确保质量,将精品意识贯穿于地方志书、年鉴、地情书编纂出版工作全过程,严把政治关、史实关、体例关、文字关、出版关,编纂出版经得起历史检验、具有鲜明时代特征和地域特色的地方志成果。

6、坚持修用并举。充分发挥地方志资源优势,以促进经济社会发展和丰富人民群众文化生活为目标,不断提高为党政机关、社会各界和人民群众服务的能力和水平,拓宽开发利用领域,增加开发利用途径,形成修用结合、良性互动机制。

二、目标与任务

(一)总体目标。到2020年,做好第三轮修志准备工作;继续推动乡镇志、村志、部门志编修,实现志书品类多样化;按照一年一鉴要求,推动年鉴工作改革创新,实现年鉴编纂优质化。

进一步提升信息化建设水平,加强“沂水县情网”和“沂水史志”微信平台维护和推广。建成面积达标的方志馆,并独立挂牌。基本形成修志编鉴、理论研究、质量保障、开发利用、工作保障“五位一体”的史志事业发展综合体系。

(二)工作任务

1、推进部门志、行业志、乡镇志、村志编修工作。加强对 基层修志工作的指导,建立完善志书审查备案制度,培训修志人员,规范编纂程序,确保志书质量。到2020年完成《沂水镇志》《西朱家庄志》《沂水县建设志》《沂水司法行政志》编纂工作。引导有关部门、单位编纂行业、部门、专业志,鼓励条件较好的 村编修村志。全面总结第一轮、第二轮修志工作情况,认真研究修志工作的组织管理、运作模式、续修方式等,为启动第三轮修志做好准备。

2、推进年鉴编纂出版工作。加强对编纂年鉴的行业、部门、单位的业务指导和质量管理,丰富年鉴品类。推动年鉴工作改革创新、提速增效,缩短出版周期,提升年鉴时效性,增强服务能力。规划期内完成2015—2019各年度《沂水年鉴》编纂出版工作。

3、加快信息化建设。积极推进应用互联网等现代技术,逐步实现修志编鉴的数字化、网络化,建成地方史志全文数据库,面向社会提供服务。升级完善县地情网站和地情资料库软硬件设施,构建多界面、多渠道、多元化、全方位的综合服务体系;加强县地情网站和地情资料库日常维护管理,确保网络信息安全、内容丰富完备。加强“沂水史志”微信平台推广应用,为公众提供触手可及的地情信息服务。

4、加强方志馆建设。到2020年,建成面积2100平方米且独立挂牌的方志馆,全面配套完善相关附属设施及电子资料处理系统,逐步实现资料数字化、传递网络化、信息共享化、使用便捷化,不断强化服务功能。

5、深化方志理论研究。认真学习和总结新方志和传统编史修志经验,用成熟创新的理论成果和科学的工作思维指导具体实践。积极参加上级组织的学术交流活动,推动理论创新,全面提升编史修志业务水平。

6、提高史志资源开发利用水平。广泛开展读志用志工作,推动史志成果进机关、进农村、进社区、进校园、进企业、进军营。深挖史志资源,加大创新力度,设立史志开发利用服务基地。2020年,完成12处开发利用服务基地建设,并出版《沂水名片》《沂水之最》《红色沂水》等系列刊物。《沂水名片》重点展现沂水经济社会发展成就、历史文脉、城市地标、人物代表、历史文物等。《沂水之最》主要收录沂水县历史上各个方面的“第一”,力求以一种新的角度,展示沂水人敢为人先、甘于奉献的精神风貌和总体成效。《红色沂水》主要全面系统展现沂水红色革命历程,让红色文化更加深入人心、不断传承发扬。

7、高质量完成上级交办的地情资料供稿任务。认真按照上级组稿要求,及时整理提报沂水地情资料,确保高质量完成供稿任务。

三、保障措施

(一)加强组织领导。坚持“党委领导、政府主持、地方史志工作机构组织实施、社会各界广泛参与”的工作机制,全面落实“一纳入、八到位”。按照德才兼备原则和业务要求,加强史志机构领导班子建设;按照政治强、业务精、作风硬的标准,重视选拔、引进、培养和使用符合史志工作需求的人才,加强专兼职结合、结构合理的人才队伍建设,建设高素质的地方史志编修、研究工作队伍。将地方史志工作所需经费列入财政预算,确保地方史志经费与地方史志业务发展相适应。逐步改善工作条件,强化史志信息化建设,确保地方史志信息化与全市信息化建设同步。

(二)加强依法治志。按照《地方志工作条例》和《山东省地方史志工作条例》规定要求,切实提升依法治志能力。定期开展执法检查和督导督查,依法纠正、查处执行不力和违法行为,开创依法治志工作新局面。

(三)加强舆论宣传。利用各类新闻媒体,大力宣传国家关于史志工作的大政方针、决策部署、发展成效,引领全县各级各部门高度重视史志工作。充分挖掘史志资源的历史价值、现实价值,创新宣传形式,推出一批人民群众喜闻乐见、有较大社会影响力的史志精品,积极引导社会各界参与支持地方史志工作。

(四)加强制度保障。健全地方志工作机构主导、社会各界有序参与修志编鉴的途径和方式,积极探索推进吸纳社会力量参与史志编纂,并利用购买服务、课题外包、建立志愿者队伍等形式搞好志鉴修编。进一步健全和完善地情资料收集管理、修志编鉴业务制度和主编责任制,确保篇目设计、资料收集、总纂统稿、志鉴稿评议、审查验收、出版发行、报送备案等环节有章可循,确保志鉴质量。

本规划由县史志办公室负责落实和督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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政策起草单位:沂水县委史志办

现场解答地址:沂水县正阳路15号

联系电话:0539-225133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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