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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  引  号: yishuixfbgs/2022-0000989 主题分类: 土地;
发文机关: 沂水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成文日期: 2016-08-10
发文字号: 沂政办发〔2016〕63号 公文类型: 方案
标      题: 沂水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沂水县集中开展违法违规用地专项整治行动工作方案的通知
发布日期: 2016-08-10 效力状态: 有效中
统一编号:

沂政办发〔2016〕63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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沂水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关于印发沂水县集中开展违法违规用地专项整治行动工作方案的通知

沂政办发〔2016〕63号


各乡镇人民政府,沂城街道办事处,沂水经济开发区,沂蒙风情旅游景区,县政府有关部门:

现将《沂水县集中开展违法违规用地专项整治行动工作方案》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


沂水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2016年8月10日


沂水县集中开展违法违规用地专项整治行动工作方案


为全面落实最严格的耕地保护制度和最严格的节约集约用地制度,进一步规范全县土地管理利用秩序,保障和促进全县经济社会科学跨越发展,结合我县实际,特制定本方案:

一、总体目标

进一步完善党委领导、政府负责、部门协同、监管有力的国土资源管理长效机制,实现国土资源管理利用秩序不断好转。全面排查2016年以来发生的各类违法违规用地行为,重点排查各类项目用地未报即用、边报边用、少批多用以及各类形式的私搭乱建等违法违规用地行为,并将2015年度卫片出现而未整改到位的违法违规用地纳入本次专项整治,确保顺利通过国家土地督察济南局违法用地全天候遥感监测实时督查。

二、整治内容

(一)2016年以来发生的各类违法违规用地行为。重点是以土地流转名义以租代征、以设施农用地名义搞非农业建设以及项目用地未报即用、边报边用、少批多用等行为。

(二)2015年度卫片出现而未整改到位的违法违规用地以及久拖未决的涉地信访案件。

(三)国土资源管理共同责任长效机制不健全、落实不到位等问题。

三、工作任务

(一)部署排查阶段(8月18日前)

1.利用土地变更调查成果,开展拉网式排查,全面排查2016年以来各类违法违规用地行为;对排查出的违法违规用地问题分类登记造册。县专项整治工作领导小组将上级机关交办、排查发现的土地违法案件汇总交办各乡镇。

2.全面排查2016年以来群众信访、举报事项和久拖未决的信访积案,分类统计登记。县专项整治工作领导小组将县级以上群众信访、举报事项和信访积案汇总交办各乡镇。

3.根据土地征收报批台帐,逐批次、逐宗地、逐项目排查2016年以来征地工作中存在的问题,逐项目、逐条列出问题清单。

4.全面梳理国土资源管理共同责任机制建设情况、各有关责任主体落实监管责任情况,对存在的制度建设不健全、监管责任不落实等问题逐部门、逐项列出问题清单。各乡镇要在8月18日之前将部署排查阶段工作情况和相关表格书面报告专项整治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

(二)集中整治阶段(8月30日前)

1.整改查处各类违法违规用地行为。各乡镇对2015年度土地违法行为,确保立案查处率100%,罚没款收缴、地上建筑物没收或拆除、党政纪责任和刑事责任追究到位率达到100%。对2016年以来新发生的违法违规用地行为要分类整改查处:对违反土地利用总体规划的,要全部拆除,退还土地,恢复耕种;对符合条件可以完善手续的,要在依法查处到位的基础上年底前完善用地手续;对其他不能完善用地手续的违法用地要全面整改,消除违法状态;符合立案条件的要全部立案查处并查处到位,涉嫌犯罪的必须依法追究刑事责任;以土地流转名义以租代征、以设施农用地为名搞非农业建设的,必须既处理事、又处理人;项目用地出现未报即用、边报边用、少批多用等行为的,要依法依纪从严追究责任。

2.依法处置信访案件。各乡镇对2016年以来群众信访、举报事项,要专案专人,逐案调查处理,确保案结事了。对涉及土地违法的,要依法查处到位。对久拖未决的信访积案,要纳入党委、政府领导“包案”范围,限期办结,确保信访事项受理率、答复率达到100%,群众满意率达到95%以上。

3.健全完善制度机制。各乡镇要认真分析专项整治工作中发现问题的深层次原因,进一步加强制度建设,逐级建立党委领导、政府负责、部门协同、监管有力的土地管理长效机制。严格土地行政问责,密切部门协作,提高土地执法监管刚性和执行力。要将重大、疑难土地信访事项纳入党委、政府“大信访”工作格局,运用综合手段推动深层次矛盾纠纷有效化解。

(三)检查验收阶段(9月10日前)

各乡镇要认真总结专项整治工作开展情况,并于9月1日前将总结报告书面报送专项整治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已按照整改措施处理到位的相关乡镇要向县专项整治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提出销号申请,逐案验收销号。县专项整治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在9月10日之前对各乡镇专项整治工作情况组织检查验收。对排查清理弄虚作假,整治工作走过场,有案不报、压案不查,以及措施不力、没有完成整治任务的,通报批评、责令限期整改,并约谈乡镇主要负责人;期满仍未整改查处到位的,对有关责任人启动行政问责。

四、工作要求

县里成立违法违规用地专项整治行动工作领导小组,负责专项整治行动综合协调工作,加强对违法违规问题整改工作推进情况的督促检查,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县国土资源局。各乡镇要成立相应的工作机构,结合实际制定实施方案,召开动员会议,层层动员部署,明确任务措施,推动违法违规用地专项整治行动顺利推进。有关部门要各司其职,加强协作,密切配合,形成执法合力,确保圆满完成土地违法违规问题专项整治行动各项工作任务。县专项整治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要定期督导并通报行动进展情况,要加强重点区域、重点案件查处整改和化解处理情况的督导,对未能依法查处整改到位的重点典型案件要挂牌督办、从严问责。新闻媒体要以专项整治行动为重点,加强正面引导,大力宣传专项整治行动各阶段的成果和查处违法违规用地行为进展情况,保持舆论的高压态势,引导各级各部门和社会公众牢固树立依法管地、依法用地的理念,切实维护良好用地秩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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