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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  引  号: yishuixfbgs/2022-0000967 主题分类: 质量监督;
发文机关: 沂水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成文日期: 2016-06-29
发文字号: 沂政办发〔2016〕49号 公文类型: 方案
标      题: 沂水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2016年沂水县政府质量工作考核方案的通知
发布日期: 2016-06-29 效力状态: 有效中
统一编号:

沂政办发〔2016〕49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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沂水县人民政府办公
关于印发2016年沂水县政府质量工作考核方案的通知
沂政办发〔2016〕49号


各乡镇人民政府,沂城街道办事处,沂水经济开发区,沂蒙风情旅游景区,县政府各部门:

现将《2016年沂水县政府质量工作考核方案》印发给你们,望认真遵照执行。


沂水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2016年6月29日


2016年沂水县政府质量工作考核方案


为切实做好2016年全县质量考核工作,根据《沂水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沂水县质量工作考核办法的通知》(沂政办发〔2015〕62号)要求,结合工作实际,制定如下考核方案。

一、考核内容、方式方法

(一)组织开展服务业顾客满意度调查

根据《质量工作考核评分细则》,委托有关调查机构对各乡镇、街道、沂水经济开发区、沂蒙风情旅游景区(以下简称“各乡镇”)的“物流、旅游、医疗、金融”等行业(根据市政府对我县质量工作考核的重点进行调整)的顾客满意度进行调查测评。

(二)自我评价

根据《质量工作考核评分细则》,各乡镇对本年度辖区内质量工作开展情况进行总结,形成自评报告及质量工作开展情况证明材料,报县质量强县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县质监局)。

(三)材料文审

1.成立评审小组。邀请县直有关部门、行业协会的有关人员及质量技术专家、学者,组成质量工作考核文审小组。

2.组织学习培训。对照《质量工作考核评分细则》,逐项明确考核具体内容和方式方法,制定统一评分标准,并组织考核工作人员进行学习培训,确保考核工作公平、公正。

3.进行文审。组织评审人员按照《质量工作考核评分细则》,对各乡镇报送的质量工作开展情况证明材料逐项进行评分,并形成评价报告。

(四)实地考核

成立实地考核工作组,对各乡镇质量工作进行实地考核。每个乡镇随机抽取走访部分企业(涵盖“产品、工程、服务”等相关领域),现场进行评分。考评结束后,形成实地考评情况报告。

(五)综合考核评价

县质量强县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牵头,根据各乡镇质量工作开展情况自评报告、质量目标完成情况及考评材料文审和实地考评情况,形成各乡镇质量工作考核等级及评价报告,并拟定受表彰的先进单位和个人(先进乡镇8个、先进个人30名),经县质量强县工作领导小组研究后上报县政府,经县政府审定后,适时组织表彰。

二、工作要求

县质量强县工作领导小组负责质量工作考核的组织领导,领导小组办公室负责质量工作考评的日常工作。各乡镇要明确专人作为联系人,具体负责考评过程中的联络沟通、组织协调等事宜。各乡镇、各有关部门要充分认识质量工作考核的重要意义,精心组织实施,确保考核工作顺利进行。要以考核为契机,进一步完善工作措施,狠抓薄弱环节,不断提升全县质量工作水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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线下咨询:

政策咨询单位沂水县市场监督管理局

现场解答地址沂水县东一环路与青援路交叉口北150米

联系电话0539-227537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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