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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  引  号: yishuixfbgs/2022-0000926 主题分类: 土地;
发文机关: 沂水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成文日期: 2018-11-29
发文字号: 沂政办发〔2018〕128号 公文类型: 方案
标      题: 沂水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沂水县第三次国土调查实施方案的通知
发布日期: 2018-11-30 效力状态: 有效中
统一编号:

沂政办发〔2018〕128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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沂水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关于印发沂水县第三次国土调查实施方案的通知

沂政办发〔2018〕128号


各乡镇(街道)人民政府(办事处),沂水经济开发区,县政府各部门:

《沂水县第三次国土调查实施方案》已经县政府研究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结合实际,认真抓好贯彻落实。


沂水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2018年11月29日

(此件主动公开)


沂水县第三次国土调查实施方案


为深入贯彻上级有关要求,确保我县第三次国土调查工作顺利开展,根据上级有关文件精神,结合全县实际,制定本方案。

一、目标任务

按照国家统一技术标准和山东省具体要求,全面细化和完善全县范围内的土地利用现状地类,托清土地资源变化具体情况,掌握真实土地基础数据;进一步完善国土调查、监测和统计制度,实现土地资源基础数据信息化管理,服务于新旧动能转换、生态文明建设、空间规划编制、乡村振兴战略等各项工作,为政府决策和经济社会发展提供科学数据支撑。

二、实施原则

实事求是。严格按照国家统一规程要求,坚持实事求是原则,把保证调查数据的真实性作为第一要求。继承衔接。全面对比分析第二次全国土地调查、土地变更调查等历史调查成果,推进并继承原农村房屋所有权发证调查成果,减少重复事项、重复投资;充分利用历史数据,按照“口径可比较、数据可分析、差异可处理”的要求,做好相关衔接。统筹协作。按照“县级整体控制、乡镇街道细化调查、各级优势互补、分级负责实施”的形式组织实施。县级统筹调查工作,做好重要事项协调,各乡镇、街道、沂水经济开发区(以下简称各乡镇)组织实施所属区域外业调查工作。公众参与。严格按规定要求搞好项目招标、监理等工作;具体调查工作中,注重基层参与,对地类判定、集体土地所有权限线确定、村内用地细化调查等工作,采用会审、会议等方式充分征求当地村委、村民的意见,确保各项工作运作规范、推进顺利。

三、实施步骤

(一)前期准备(2018年12月前)

1.设立机构。成立以县政府分管同志为组长,县直相关部门负责人为成员的领导小组,全面负责第三次国土调查工作的组织领导、协调推进。县国土资源局成立专项班子,负责具体推进本项工作,各乡镇、各有关部门也要分别成立相应机构,全面抓好工作落实。

2.收集资料。全面收集永久基本农田数据、集体土地所有权数据、批而未用数据、农用地质量分等定级评价及城市开发边界、生态红线等相关数据。结合最新遥感影像,划分农村土地利用现状调查与城镇村居内部调查范围界线,搞好坐标转换,形成调查基础数据。

3.项目招标。严格落实招投标规定及政府购买服务的相关要求,按照公开、公正、公平原则,分标段择优选用调查队伍,严格制定管理方案和监理方案。

(二)调查实施(2018年12月至2019年6月)

1.开展城镇村居内部土地利用现状调查。城镇内部土地利用现状调查以最新不动产登记整合数据为基础,结合优于0.5米分辨率的遥感影像开展地类及权属调查。全面查清住宅、商服、工业、仓储等地类土地利用状况和权属状况。城镇调查数据成库比例尺为1:500,以宗地为单元调查完成后抽稀至1:5000,并与农村调查数据库进行合库。村居内部细化调查沿用农村确权登记发证成果,细化住宅、商服、工业、仓储等地类土地利用状况,变化部分采用省下发的0.5米分辨率的影像进行补充调查,并与城镇内部土地利用现状调查成果做好地物接边。

2.开展农村土地利用现状调查。农村土地利用现状调查采用国家下发的优于1米分辨率提取的监测图斑,实地调查每个图斑的地类、位置、范围、面积等情况,托清全县各类土地的分布和利用状况。

3.开展所有权界线及争议情况核实。全面核实农村土地所有权界线,权属界线档案与现状核实无异议的,村居出具核实意见书,与原资料一并建档留存;资料缺失或与现状不符的,重新开展调查。将城镇国有建设用地范围外已完成集体土地所有权确权登记和国有土地使用权登记成果落实在本次国土调查成果中,对发生变化的开展补充调查。对存在所有权争议的,建立专门的权属争议管理图层。

4.开展专项用地调查。调查内容主要包括:耕地细化调查与标注、批准未建设的建设用地、耕地质量等级调查评价、耕地分等定级调查评价、城市开发边界内土地利用调查、开发区内土地利用调查、自然保护区内土地利用调查、耕地后备资源调查成果更新、采矿塌陷地调查成果更新、基本农田划定成果更新等。

5.开展数据库建设。采用规范的建库软件,组织开展县级国土调查数据库及耕地细化调查、批准未建设的建设用地调查、耕地质量等级和耕地分等定级等专项数据库建设,实现对调查成果的综合管理。配合市级建立共享系统,实现调查数据互联共享。

(三)检查验收(2020年6月前)

数据检查。全面自查数据库的质量,监理单位以不低于15%的比例进行外业核实,出具监理报告。数据汇总。自查完成后,汇总各标段数据,进行成果分析、编制图件。成果验收。根据上级验收办法进行自检验收,合格后申请市级省级验收。成果发布。省级验收合格后,及时开展县级调查成果信息发布。

四、有关要求

第三次国土调查工作领导小组负责统筹推进面上工作,各乡镇、各有关部门要明确责任、搞好衔接,及时编制方案,分解任务,积极推动工作开展。县财政审计等部门要按规定要求,加强对第三次国土调查经费使用的管理和监督,切实做到专款专用。各乡镇、各有关部门要充分利用各类媒体,深入宣传第三次国土调查工作的目标任务和重要意义,广泛发动群众积极参与,努力营造良好氛围。县国土资源局要充分发挥牵头抓总作用,严格质量管控,搞好业务指导,建立工作调度机制,扎实推进工作开展。有关部门要加强调查全过程监督,确保工作程序合规、工作质量达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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政策咨询单位沂水县自然资源和规划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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