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 引 号: | yishuixfbgs/2022-0000923 | 主题分类: | 社会保障; |
发文机关: | 沂水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 成文日期: | 2018-11-26 |
发文字号: | 沂政办发〔2018〕122号 | 公文类型: | 通知 |
标 题: | 沂水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做好2019年度全县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参保缴费工作的通知 | ||
发布日期: | 2018-11-27 | 效力状态: | 有效中 |
统一编号: | 无 |
沂水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做好2019年度全县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参保缴费工作的通知
沂水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关于做好2019年度全县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参保缴费工作的通知
沂政办发〔2018〕122号
各乡镇(街道)人民政府(办事处),沂水经济开发区,县政府各部门:
为切实做好2019年度全县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参保缴费工作,保障居民基本医疗需求,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参保范围
具有本县户籍且不属于职工基本医疗保险参保范围的城乡居民;本县行政区域内各类全日制高等学校、中等职业学校、中小学校和托幼机构的学生,可参加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学生参保无户籍限制。已取得居住证的非本县户籍人员,应携带身份证和居住证办理参保缴费手续。
二、缴费标准
2019年度居民基本医疗保险个人缴费标准为每人220元, 各级财政补助标准根据上级规定执行。特困供养对象、孤儿、城乡最低生活保障对象、重点优抚对象、持证残疾人、符合条件的计生户、农村建档立卡贫困人员和70周岁以上老年人(1948年12月31日以前出生)等特殊群体参保的,由县财政代缴个人缴费部分。新生儿出生后6个月内办理参保缴费手续的,可享受出生当年度的医疗保险相关待遇。
三、网点设置及信息资金管理
(一)村居网点。由各村(居)委会组织,负责辖区内宣传发动、信息登记、初步审核和保费收缴等工作。村(居)民应以家庭为单位整体参保。各村居协管员要将参保人员信息和收取的保费整理核对后,及时交本乡镇农商银行居民医保窗口,并持银行缴费小票连同信息明细表交乡镇人社所审核录入系统。
(二)乡镇网点。由各乡镇(街道)、沂水经济开发区(以下简称“各乡镇”)组织,网点设在乡镇人社所,负责辖区村居网点上报信息的审核、录入和保费核对上缴(县居民医保费专用账户名称:沂水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账户:9160116070142050005434-00003)等工作;负责所属机关、企事业单位未参加职工基本医疗保险居民的参保缴费。
(三)县直网点。1.县直属参保网点(见附件1), 负责本单位居民的参保缴费。同时,负责本单位无需缴费的70周岁以上老年人的参保登记,确保正常享受待遇,汇总后交县医保处(华信大厦一楼)进行信息录入和资金入库。2.学校网点(见附件1),负责未能随家庭参保学生的参保缴费,汇总后交县医保处进行信息录入和资金入库。3.银行网点,在县农业银行所辖9处营业网点(见附件2)设立居民参保缴费点,无工作单位或管理单位可持身份证(居住证)前往办理参保缴费手续。
(四)对账要求。各乡镇人社所按时间节点要求完成对账,并持银行缴款单与县人社局基金管理中心核对无误后,再与县医保处业务科室核对参保人数。
四、特殊群体人员参保管理
为确保建档立卡贫困人员、特困供养对象、孤儿、城乡最低生活保障对象、重点优抚对象、持证残疾人、符合条件的计生户及70周岁以上老人等特殊群体人员信息真实准确,做到应保尽保,由县扶贫办、民政、残联、卫计等部门负责做好相应特殊人群的身份核查认定工作。各部门务于2018年11月底前(身份变动以年度变动,2019年各类特殊人员信息以此为准)完成特殊群体人员的核对确认,并于2018年12月1日将全部数据信息交县保处汇总录入,各类无法导入的不准确数据分别由各部门负责核对确定。县医保处集中导入系统后,以乡镇为单位把数据返回各乡镇人社所,各乡镇人社所据此负责做好70周岁以上老人数据核对整理,确保数据准确,应保尽保;并负责完成数据录入。
五、完善居民基本医保参保政策
(一)全面落实持居住证参保政策。进一步落实《山东省人民政府关于贯彻国发〔2016〕44号文件实施支持农业转移人口市民化若干财政政策的意见》(鲁政发〔2016〕23号)规定,已取得居住证的非本县户籍人员,可携带身份证和居住证办理参保缴费手续,其未成年子女可随父母在居住地参保,个人按居住地居民相同标准缴费,享受居住地财政补助和医疗保险待遇。
(二)完善新生儿落地参保政策。新生儿出生后6个月内办理参保缴费手续并缴纳个人缴费部分后,自出生之日起享受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待遇。
(三)规范居民医保补缴政策。各乡镇(街道)、各有关部门要积极宣传居民医保参保缴费政策,确保参保居民在规定缴费期内完成参保缴费。对错过集中缴费期的居民,可以补缴当年费用后参保,补缴费用为个人缴费和政府补助标准之和,全部计入个人缴费相应科目,自补缴之日起30天后享受居民医保待遇,各单位不得强制要求居民补缴以往年度基本医疗保险费。
(四)做好困难人员医疗保障补助政策。切实做好各类困难人员的参保缴费补贴工作,将特困人员、低保对象、重度残疾人纳入建档立卡贫困人口大病保险倾斜政策保障范围。加强医疗救助的托底保障能力,优化困难人员就医结算服务,实现困难患者出院时居民基本医保、居民大病保险、医疗救助和其他保障措施“一站式”即时结算,提高医疗保障时效。
六、时间安排
2019年度居民医保集中缴费截止日期为2018年12月31日。村居网点要按乡镇要求及时完成参保缴费工作;乡镇网点要于12月29日前,完成本辖区内全部参保居民的信息录入、保费收缴和汇总整理工作;县直网点中的直属参保点和学校参保点要于12月29日前,到县医保处完成信息录入和保费入库等工作;农业银行9处网点要按照当日受理当日办结的要求,及时做好信息录入、保费收缴和汇总整理工作。
七、工作要求
(一)多部门参与合力攻坚。各级各部门要高度重视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征缴工作,周密部署,精心组织,确保既定任务目标顺利完成。县人社、财政、教体、民政、卫计、残联、扶贫及相关金融机构要加强协调配合,合力推进征缴工作。各类困难群体人员分别由卫计、民政、残联、扶贫办及乡镇认定和提供,县教体局负责在校学生参保工作,农业银行、农商银行要设立专门服务窗口办理收缴业务。
(二)全覆盖搞好宣传引导。各级各有关部门要通过开展政策咨询、印发宣传资料、设立宣传栏等多种方式,加强对医保政策、受益典型、优质服务等方面的宣传,突出政府投入加大、补助标准提高、居民受益更多等关键要素,切实提高群众参加居民医保的积极性和主动性,为参保缴费工作营造良好氛围。
(三)无死角实现应保尽保。要切实做好特殊群体参保缴费工作,确保通知到户、落实到人,实现应保尽保。各有关部门、各乡镇要按规定要求对特殊群体进行单独统计,并汇总整理形成电子版,为下一步申请补助资金奠定基础。
(四)高标准严格调度问效。县人社部门要切实加强业务指导和工作督促,明确时限要求,严格缴费程序、缴费方式、缴费管理,加强纪律约束,严守资金安全,确保各项工作顺利推进。
沂水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2018年11月26日
(此件主动公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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