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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  引  号: yishuixfbgs/2022-0000912 主题分类: 安全生产监管;
发文机关: 沂水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成文日期: 2016-04-11
发文字号: 沂政办发〔2016〕21号 公文类型: 通知
标      题: 沂水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2016年全县应急管理工作要点的通知
发布日期: 2016-04-11 效力状态: 有效中
统一编号:

沂政办发〔2016〕21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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沂水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关于印发2016年全县应急管理工作要点的通知

沂政办发〔2016〕21号


各乡镇人民政府,沂城街道办事处,沂水经济开发区,沂蒙风情旅游景区,县政府各部门:

《2016年全县应急管理工作要点》已经县政府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抓好落实。


沂水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2016年4月11日


2016年全县应急管理工作要点


2016年全县应急管理工作的总体思路是:以党的十八大和十八届三中、四中、五中全会精神为指导,认真贯彻落实中央和省市关于应急管理工作的决策部署,坚持完善机制、提高效率、全面推进,不断强化政务值班和信息报告工作,进一步健全完善应急管理体系,夯实基层应急管理基础,努力提高突发事件防范和处置能力,全面提升应急管理制度化、规范化、信息化水平。

一、进一步加强政务值班工作

(一)切实做好值守工作。认真落实24小时值班和领导带班制度。进一步完善规章制度,配足值班设施,改善值班条件,加快构建职责明确、定位清晰、运转高效的值班工作体系。

(二)认真做好节假日和重要节点、敏感时期的值班工作。继续抓好“日报告”、“零报告”制度的落实,确保指挥到位、信息畅通、运转高效。

(三)加强对政务值班工作的检查指导。完善督导检查制度,组织交流值班工作经验,推进政务系统值班组织体系建设和工作能力建设。

二、依法提升突发事件信息报告水平

(一)依法严格执行信息报告时限。认真贯彻《山东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加强和改进突发事件信息报告工作的通知》(鲁政办字〔2015〕209号〕精神,切实提高第一时间报告信息的能力,在较大以上级别突发事件发生后,事发地乡镇政府、开发区管委会和县直有关部门单位要在15分钟内向县政府值班室电话报告、30分钟内书面报告,报告时间最迟不超过事发时间1小时,坚决杜绝迟报、瞒报行为。

(二)提高信息报告科学化、规范化水平。进一步优化信息接报、转办流程,尽快实现通过手机移动平台传、报信息的目标,做到无纸办公、快捷流转、高效工作。规范完善信息报告流程、信息报告要素,推广应用《呈报单》《值班信息》等表格模板,促进信息报告工作更加规范、准确、高效。

(三)拓宽信息获取渠道。加强对微博、微信、网络媒体等互联网信息的监测分析,及时掌握突发事件线索和重要敏感信息,及早做好相关应对应急工作。

三、扎实推进应急体系建设

(一)加强应急预案体系建设。按照法律法规和预案要求,明确责任、强化措施,不断提高应急处置工作效能。县政府应急办要督促指导各乡镇、各部门、单位做好应急预案及其操作手册的编制修订工作,提高预案的时效性、实用性和可操作性。根据预案修编进展情况,适时汇编县级专项应急预案操作手册,抓好预案的审核、备案、宣传等工作,强化各相关预案之间的有序衔接。督促指导应急演练工作的开展,增强演练的针对性、综合性和实战性。

(二)协调推进应急救援队伍和应急物资储备体系建设。进一步搞好队伍、物资基本情况普查,健全完善信息数据库,实现应急资源信息动态管理。

(三)抓好突发事件应急处置联动机制建设。强化应急救援和应急保障能力建设,提高各方协同应对突发事件的能力,督促各级结合工作实际,进一步建立完善预警预报、应急处置等一系列突发事件应急处置联动机制。进一步细化事件现场分级处置规程,制定分工明确、责任清晰的现场处置操作手册。不断深化军地警民联动,提高平时服务、急时应急、战时应战的能力。

四、切实加强应急保障能力建设

(一)牢固树立安全发展理念。坚持关口前移,按照预防与应急并重、常态与非常态结合的原则,最大限度地控制和消除风险隐患,切实做到防患于未然。推动风险管理长效机制建设,逐步全面建立预警制度,健全风险识别和预警机制,规范预警响应,努力提高管控风险的科学化、精细化水平,提高风险防控能力。提升事前预防预警、事中处置救援、事后恢复重建的综合应急处置能力和防灾减灾救灾能力。

(二)积极推进应急产业发展。立足商贸物流和批发市场资源,通过政府采购、鼓励社会储备等途径培育应急产品市场,促进应急产业发展。以增加应急装备品种、改善应急装备质量、完善应急服务网络、提升应急服务水平为重点,加快提升应急产业的基础能力,以满足经济社会发展对应急产业的基本需求。依托应急平台建立应急产品储备名录和资料库,包括企业应急产品及生产能力储备资料库、应急资源库等,实现资源、信息共享。

(三)推进政府应急平台体系建设。积极推进应急指挥平台软件开发应用和平台建设,加快推进县乡和部门信息上报、应急联动、日常办公、数据管理、督导考核等一体化云管理。

(四)发挥应急管理专家作用。发挥专家在处置突发事件中的重要作用,利用专家组人才智力优势,加强应急管理工作的理论研究、技术创新和决策咨询。

(五)做好年度应对突发事件的总结评估工作。开展突发事件典型案例选编,选择部分典型案例,形成系统的电子数据库,为今后处置突发事件提供借鉴。

(六)制定“十三五”应急管理规划。根据省市应急管理工作要求,结合我县“十三五”规划,研究制定全县“十三五”期间应急管理体系建设具体措施。

五、广泛深入地开展应急管理宣教培训工作

(一)推动应急管理科普宣教工作。强化对全县应急管理科普宣教工作的指导,增强公众安全意识和自救、互救能力。举办“减灾日”、“消防日”、“安全月”等主题活动,把应急管理作为宣传的重要内容。构建政府、部门和新闻媒体的联动机制,开展应急文化建设,积极宣传应急管理常识等内容。开展应急知识进学校、进社区、进机关、进企业、进家庭等宣传活动。

(二)做好应急管理培训工作。把应急管理知识作为领导干部和公务员学习培训的重要内容,争取在各类党政培训班设置应急管理课程。按照“引进来、走出去”的思路,组织专业技能和安全培训,学习国内外先进的应急管理工作经验和现场救援救护知识技能。经常举办应急管理专题培训班,加强应急管理、政务值班等方面的专业培训,提高应急管理能力。

(三)认真做好应急管理工作动态信息上报和应急网站建设工作。做好应急管理工作动态信息的采集、上报和统计工作,大力拓宽信息渠道。组织好沂水应急网站信息的更新、发布工作。督促各乡镇、县直有关部门网站丰富应急管理内容,推广和普及应急知识,并尽快实现县直有关部门网站与县政府应急网的链接。

六、不断夯实基层应急管理基础

(一)推进基层应急管理工作体制机制建设。加强乡镇等基层应急管理机构建设,落实人员经费,强化基层隐患排查、信息报告和先期处置能力,确保基层应急管理工作有人抓、有人管。村(居)委等基层群众自治组织要将应急管理工作作为自治管理的重要内容,协助做好突发事件应急管理工作。各企事业单位要明确法人代表、行政负责人在应急管理中的职责,并确定专兼职应急管理工作人员。

(二)抓好县级应急管理示范点建设。健全完善应急管理示范点评比标准,对达到市级应急管理示范点标准的,县政府应急办要积极予以推荐,争取市政府发文授牌。总结推广基层应急管理示范点建设先进经验,组织基层单位参观、学习应急管理示范点,充分发挥示范点的带动作用。

(三)科学组织应急管理专项考核工作。加强组织领导,强化目标考核,不断优化考核内容、改进考核方式、细化考核标准,严格执行扣分机制,发挥好考核的导向、评价、激励、约束作用,有效促进全县应急管理工作特别是基层应急管理工作正常开展。

(四)加强应急管理专题调研。围绕基层应急管理工作的重点和难点,组织开展应急管理专题调研,研究工作思路,明确工作措施,推进全县应急管理工作创新发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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