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 引 号: | yishuixfbgs/2022-0000590 | 主题分类: | 其他; |
发文机关: | 沂水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 成文日期: | 2021-12-24 |
发文字号: | 沂政办发〔2021〕59号 | 公文类型: | 通知 |
标 题: | 沂水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沂水县落实“证照分离”改革进一步激发市场主体发展活力工作方案的通知 | ||
发布日期: | 2021-12-24 | 效力状态: | 有效中 |
统一编号: | 无 |
沂水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沂水县落实“证照分离”改革进一步激发市场主体发展活力工作方案的通知
沂政办发〔2021〕59号
沂水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关于印发沂水县落实“证照分离”改革进一步激发市场主体发展活力工作方案的通知
沂政办发〔2021〕59号
各乡镇(街道)人民政府(办事处),沂水经济开发区,县政府各部门:
现将《沂水县落实“证照分离”改革进一步激发市场主体发展活力工作方案》印发给你们,请结合工作实际,认真抓好贯彻落实。
沂水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2021年12月24日
(此件公开发布)
沂水县落实“证照分离”改革进一步激发市场主体发展活力工作方案
为认真贯彻落实《国务院关于深化“证照分离”改革进一步激发市场主体发展活力的通知》《山东省人民政府关于全面深化“证照分离”改革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临沂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临沂市落实“证照分离”改革进一步激发市场主体发展活力工作方案的通知》要求,深化“放管服”改革,优化营商环境,实施“证照分离”改革,结合我县实际,制定本方案。
一、积极推动照后减证和简化审批
法律、行政法规、国务院决定设定(以下统称中央层面设定)的涉企经营许可事项,在全县范围内按照《沂水县落实中央层面设定的涉企经营许可事项改革清单》规定,分类实施;我省地方性法规设定的涉企经营许可事项,在全县范围内按照《沂水县落实地方层面设定的涉企经营许可事项改革清单》规定,分类实施。(县政府办公室、县司法局、县行政审批服务局牵头,县政府有关部门按职责分工负责)
(一)直接取消审批。对直接取消审批的事项,企业(含个体工商户、农民专业合作社,下同)取得营业执照即可开展经营,行政机关、企事业单位、行业组织等不得要求企业提供相关行政许可证件。
(二)审批改为备案。对审批改为备案的事项,原则上实行事后备案,企业取得营业执照即可开展经营;确需事前备案的,企业完成备案手续即可开展经营。企业按规定提交备案材料的,受理部门应当场办理备案手续,不得作出不予备案的决定或通过各种方式变相进行审批。
(三)实行告知承诺。对实行告知承诺的事项,审批部门要结合我县行政许可事项标准化工作,依法列出可量化、可操作、不含兜底条款的经营许可条件,制定统一的告知承诺书示范文本,明确监管规则、承诺内容和违反承诺后果,一次性告知企业,同时向社会公开,方便社会监督。对因企业承诺可以减省的审批材料,不再要求企业提供;对可在企业领证后补交的审批材料,实行容缺办理、限期补交;对企业自愿作出承诺且材料符合要求的,要当场作出审批决定。
(四)优化审批服务。对优化审批服务的事项,各有关部门要依法依规采取委托下放审批权限、延长许可期限、取消限量等措施分类实施改革,进一步提升审批效能。要结合“双全双百”工程改革、“一件事”主题式服务、“无证明城市”试点改革,精简经营许可条件和审批材料,坚决取消“奇葩证明”,采取并联办理、简化中间环节等方式优化办事流程。各级各部门在实施中要严格遵守国务院、省政府确定的分类改革原则和要求,积极回应企业关切,探索优化审批服务的创新举措,不得降低标准,严禁搞变通。
二、强化改革系统集成和协同配套
(一)实施涉企经营许可事项清单化管理。按照全覆盖要求,将全部涉企经营许可事项纳入清单管理,各部门要逐项落实改革方式、具体改革举措和加强事中事后监管措施。清单要动态调整更新并向社会公布,接受社会监督。各部门要对清单之外限制企业进入特定行业开展经营的管理事项进行全面自查清理,清单之外,一律不得限制企业进入相关行业或领域,企业取得营业执照即可开展经营。对实施变相审批造成市场分割或加重企业负担的行为,要严肃督查整改并追究责任。(县政府办公室、县司法局、县行政审批服务局、县市场监管局牵头,县政府有关部门按职责分工负责)
(二)深化商事登记制度改革。持续推进“先照后证”改革,市场主体从事企业登记前置审批事项目录中事项的,凭审批许可文件、证件申请核发营业执照;市场主体从事企业登记前置审批事项目录外事项的,直接申请核发营业执照。(县行政审批服务局牵头,县政府有关部门按职责分工负责)
(三)规范开展“双告知”工作。企业登记机关要按照《经营范围规范表述目录》要求,开展经营范围规范化登记,为企业自主选择经营范围提供服务,同时,应当告知企业需要办理的涉企经营许可事项,并及时将有关企业登记注册信息推送至监管部门,监管部门要及时认领企业登记注册信息。有关部门不得以企业登记的经营范围为由,如未载明许可经营项目、未使用特定表述等,限制其办理涉企经营许可事项或其他政务服务事项。对企业超经营范围开展非许可类经营活动的,市场监管部门不予处罚。(县行政审批服务局牵头,县政府有关部门按职责分工负责)
(四)强化电子证照信息归集应用。各有关部门要按照省、市部署要求,加快推进本行业领域电子证照标准化,2021年底前全面实现涉企证照电子化。要强化电子证照信息跨层级、跨地域、跨部门共享,各主管部门要及时将电子证照归集至全国一体化政务服务平台、全国信用信息共享平台、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要加强电子证照应用,不断完善基于电子印章的数字签名功能和应用,实行电子证照、电子印章在线共享、查验和调用,探索向社会公众、第三方平台开放电子证照库,实现各部门对电子证照互认互信和多场景应用。凡是通过电子证照可以获取的信息,一律不再要求企业提供相应材料。(县行政审批服务局牵头,县政府有关部门按职责分工负责)
三、夯实事中事后监管
(一)明确监管责任。各监管部门要按照放管结合并重要求,厘清监管责任,根据改革确定的监管要求,健全监管规则和标准,细化事中事后监管措施。对于审管分离的许可事项,监管部门要严格遵循“谁审批谁负责、谁主管谁监管”原则,切实履行监管职责,依法监管持证经营企业、查处无证经营行为,坚决纠正“以批代管”“不批不管”问题。要进一步规范审管衔接备忘录,优化审管信息双向反馈机制,加强审批与监管的衔接,杜绝推卸责任,坚决防止出现监管真空。对涉及多个监管部门的监管领域和监管事项,相关监管部门要按照职责边界清单确定的职责依法监管;对涉及跨领域跨部门的综合执法事项,审批部门和主管部门要支持配合综合执法部门查处违法违规行为。要坚持政府主导、企业自治、行业自律、社会监督,压实企业主体责任,支持行业协会提升自律水平,鼓励新闻媒体、从业人员、消费者、中介机构等发挥监督作用,健全多元共治、互为支撑的协同监管格局。(县政府办公室牵头,县政府有关部门按职责分工负责)
(二)健全监管规则。各有关部门要根据涉企经营许可事项的改革方式,分领域制定全县统一、简明易行的监管规则,为监管提供明确指引,对不直接监管的事项,也要制定全县统一的监管规则。直接取消审批的,监管部门要及时掌握新设企业情况,纳入监管范围,依法实施监管。审批改为备案的,要督促有关企业按规定履行备案手续,对未按规定备案或者提交虚假备案材料的要依法调查处理。实行告知承诺的,政务服务部门要对照本部门实行告知承诺制的事项清单,逐项确定线上核查、线下核查、现场核查、免予核查等核查方式以及核查标准、时限;监管部门负责告知承诺事项的事中事后监管,综合运用“双随机、一公开”“互联网+监管”、智慧监管等方式,重点对企业履行承诺情况实施监管,不得对通过告知承诺制办理的市场主体采取歧视性监管措施;不具有行业监管职责的政务服务部门确定对申请人承诺内容免于核查前,以及不具备现场核查、勘验等职责的政务服务部门需要监管部门进行现场检查、勘验的,应当充分征求监管部门意见,依托市审管联动平台,建立协调配合、信息共享机制等工作衔接机制,明确双方职责,避免风险后移、监管真空;对申请人不能兑现承诺的,按照有关规定处理,将失信违法行为记入企业信用记录,依法依规实施失信惩戒,同时将企业履行承诺情况纳入信用记录,并归集至全国信用信息共享平台(山东)。(县政府办公室牵头,县政府有关部门按职责分工负责)
(三)完善监管方法。全面推行“双随机、一公开”监管,除涉及食品药品、产品质量、特种设备安全检查以及上级部署、媒体曝光、群众举报等需要即时检查的以外,原则上所有日常涉企行政检查都应通过“双随机、一公开”的方式进行。深入推进部门联合“双随机、一公开”抽查常态化,将企业信用风险分类结果与“双随机、一公开”监管有机结合,实施差异化精准监管(县市场监管局牵头,县联席会议各成员单位、县政府有关部门按职责分工负责)。对直接涉及公共安全和人民群众生命健康等特殊行业、重点领域,要落实全覆盖重点监管,强化全过程质量管理,守牢安全底线(县政府有关部门按职责分工负责)。持续推进部门信息共享和涉企信息统一归集公示,依托公共信用评价,对失信市场主体在政府采购、行政许可、银行信贷、授予荣誉称号等方面依法依规实施联合惩戒。要建立健全严重违法责任企业及相关人员行业禁入制度,增强监管威慑力。(县发改局、县市场监管局牵头,县政府有关部门按职责分工负责)
四、保障措施
(一)健全改革工作机制。县政府对全县“证照分离”改革工作负总责,县政府办公室、行政审批服务局、市场监管局、司法局牵头,会同相关部门协调推进“证照分离”改革全覆盖工作,并做好调查研究、政策解读、协调指导、督促落实、法治保障、总结评估等工作。建立健全各部门分工负责的工作机制,强化责任落实,全面推进改革扎实有效开展。
(二)抓好改革实施工作。各有关部门要结合全县“审管分离”体制机制,参照上级制定的实施方案,逐项分析具体改革事项,研究制定或更新本行业领域配套措施,包括制定行业监管规则、优化审批工作措施、告知承诺示范文本和细化事中事后监管举措等内容,并向社会公布。各部门要对本部门改革工作负总责,紧盯重点环节,完善配套举措,夯实责任主体,强力推进改革。
(三)强化改革宣传培训。各级各部门要充分利用各类宣传载体,以各种形式做好改革政策宣传解读工作,提高公众对“证照分离”改革的知晓度,及时回应社会关切,推动形成全社会认同改革、支持改革、参与改革的良好氛围。要围绕改革的核心内容,组织开展专题培训和不定期的业务培训,提高工作人员的业务水平和操作能力,增强推进改革的积极性和主动性,不断提升窗口工作人员业务素质和服务意识,确保改革工作顺利推进。各部门要及时调整优化业务流程,修订完善工作规则和服务指南,改造升级信息系统,确保改革措施全面落实。
附件:1.沂水县落实的中央层面设定的涉企经营许可事项改革清单
2.沂水县落实的地方层面设定的涉企经营许可事项改革清单
附件1
沂水县落实中央层面设定的涉企经营许可事项改革清单
序号 |
主管部门 |
改革事项 |
许可证件名称 |
设定依据 |
审批层级和部门 |
改革方式 |
具体改革举措及主要理由 |
加强事中事后监管措施 |
县级审批部门 |
县级监管部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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直接取消审批 |
审批改为备案 |
实行告知承诺 |
优化审批服务 |
||||||||||
1 |
公安部 |
典当业特种行业许可证核发 |
典当业特种行业许可证 |
《国务院对确需保留的行政审批项目设定行政许可的决定》 |
县级以上地方公安机关 |
√ |
取消“典当业特种行业许可证核发”。 |
1.加强部门间信息共享,省级地方金融监管部门在实施“设立典当行及分支机构审批”后及时将有关信息推送至公安机关,公安机关及时将典当行及其分支机构纳入监管范围。2.开展“双随机、一公开”监管,发现违法违规行为要依法查处并公开结果。 |
无 |
县公安局 |
|||
主要理由:1.2020年8月26日,国务院第105次常务会议已审议通过取消该项许可。2.取消该事项后,企业向省级地方金融监管部门申请办理“设立典当行及分支机构审批”,由金融监管部门严把准入关口,可以有效规范行业准入。 |
|||||||||||||
2 |
自然资源部 |
城乡规划编制单位丙级资质认定 |
城乡规划编制资质证书 |
《中华人民共和国城乡规划法》 |
省级自然资源部门 |
√ |
将城乡规划编制单位的资质由三级调整为两级,取消丙级资质,相应调整乙级资质的许可条件。 |
1.开展“双随机、一公开”监管,发现违法违规行为要依法查处并公开结果。2.对违反国土空间规划、未落实约束性指标和刚性管控要求的机构,实施重点监管。3.加强信用监管,建立有关企业信用记录,依法依规对失信主体开展失信惩戒。4.发挥行业协会自律作用。 |
无 |
县自然资源和规划局 |
|||
主要理由:1.将三级资质简并为二级资质,可减少企业申请资质次数,减轻办事负担,同时促进行业良性竞争。2.改革后,企业仍需申办资质方可开展相关经营活动,安全风险可控。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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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 |
自然资源部 |
从事测绘活动的单位丁级资质审批 |
测绘资质证书 |
《中华人民共和国测绘法》 |
省级自然资源部门 |
√ |
将从事测绘活动的单位资质由四级调整为两级,取消丁级资质,相应调整乙级资质的许可条件。 |
1.开展“双随机、一公开”监管,发现违法违规行为要依法查处并公开结果。2.对通过投诉举报等渠道反映问题多的测绘单位实施重点监管。3.加强信用监管,依法向社会公布测绘单位信用状况,依法依规对失信主体开展失信惩戒。 |
无 |
县自然资源和规划局 |
|||
主要理由:1.将四级资质简并为二级资质,可减少企业申请资质次数,减轻办事负担,同时促进行业良性竞争。2.改革后,企业仍需申办资质方可开展相关经营活动,安全风险可控。 |
|||||||||||||
4 |
住房和城乡建设部 |
工程造价咨询企业甲级资质认定 |
工程造价咨询企业甲级资质证书 |
《国务院对确需保留的行政审批项目设定行政许可的决定》 |
住房和城乡建设部 |
√ |
取消“工程造价咨询企业甲级资质认定”。 |
1.开展“双随机、一公开”监管,依法查处违法违规行为并公开结果。2.加强信用监管,完善工程造价咨询企业信用体系,依法向社会公布企业信用状况,依法依规开展失信惩戒。3.推广应用职业保险制度,增强工程造价咨询企业的风险抵御能力,有效保障委托方合法权益。 |
无 |
县住建局 |
|||
主要理由:1.工程造价咨询业务是受业主单位委托,为其编制或审核建设工程造价概算和预算。该咨询业务的结果仅具参考价值,且不直接涉及建设工程质量安全,风险较小。2.取消该项许可,有利于进一步发挥市场竞争机制作用,促进行业发展。3.该项改革举措已在自贸试验区试点,试点效果良好,有条件向全国推开。 |
|||||||||||||
5 |
住房和城乡建设部 |
工程造价咨询企业乙级资质认定 |
工程造价咨询企业乙级资质证书 |
《国务院对确需保留的行政审批项目设定行政许可的决定》 |
省级住房和城乡建设部门 |
√ |
取消“工程造价咨询企业乙级资质认定”。 |
1.开展“双随机、一公开”监管,依法查处违法违规行为并公开结果。2.加强信用监管,完善工程造价咨询企业信用体系,依法向社会公布企业信用状况,依法依规开展失信惩戒。3.推广应用职业保险制度,增强工程造价咨询企业的风险抵御能力,有效保障委托方合法权益。 |
无 |
县住建局 |
|||
主要理由:1.工程造价咨询业务是受业主单位委托,为其编制或审核建设工程造价概算和预算。该咨询业务的结果仅具参考价值,且不直接涉及建设工程质量安全,风险较小。2.取消该项许可,有利于进一步发挥市场竞争机制作用,促进行业发展。3.该项改革举措已在自贸试验区试点,试点效果良好,有条件向全国推开。 |
|||||||||||||
6 |
住房和城乡建设部 |
房地产开发企业三级资质核定 |
房地产开发企业资质证书 |
《中华人民共和国城市房地产管理法》《城市房地产开发经营管理条例》 |
县级以上地方住房和城乡建设部门 |
√ |
将房地产开发企业资质由四级调整为两级,取消三级资质,相应调整二级资质的许可条件。 |
1.开展“双随机、一公开”监管,依法查处违法违规行为并公开结果。2.加强信用监管,依法依规对失信主体开展失信惩戒。3.发挥行业协会自律作用。 |
无 |
县住建局 |
|||
主要理由:1.将房地产开发企业资质简并为两级,可减少企业申请资质次数,减轻办事负担,同时促进行业良性竞争。2.改革后,企业仍需申办资质方可开展相关经营活动,安全风险可控。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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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 |
住房和城乡建设部 |
房地产开发企业四级资质核定 |
房地产开发企业资质证书 |
《中华人民共和国城市房地产管理法》《城市房地产开发经营管理条例》 |
县级以上地方住房和城乡建设部门 |
√ |
将房地产开发企业资质由四级调整为两级,取消四级资质,相应调整二级资质的许可条件。 |
1.开展“双随机、一公开”监管,依法查处违法违规行为并公开结果。2.加强信用监管,依法依规对失信主体开展失信惩戒。3.发挥行业协会自律作用。 |
无 |
县住建局 |
|||
主要理由:1.将房地产开发企业资质简并为两级,可减少企业申请资质次数,减轻办事负担,同时促进行业良性竞争。2.改革后,企业仍需申办资质方可开展相关经营活动,安全风险可控。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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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 |
住房和城乡建设部 |
建设工程勘察企业资质认定(丙级资质) |
工程勘察资质证书 |
《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建设工程勘察设计管理条例》 |
省级住房和城乡建设部门 |
√ |
将建设工程勘察企业资质由三级调整为两级,取消丙级资质,相应调整乙级资质的许可条件。 |
1.开展“双随机、一公开”监管,对在建工程项目实施重点监管,依法查处违法违规行为并公开结果。2.严厉打击资质申报弄虚作假行为,对弄虚作假的企业依法予以通报或撤销其资质。3.加强信用监管,依法依规对失信主体开展失信惩戒。 |
无 |
县住建局 |
|||
主要理由:1.将建设工程勘察企业资质简并为两级,可减少企业申请资质次数,减轻办事负担,同时促进行业良性竞争。2.改革后,企业仍需申办资质方可开展相关经营活动,安全风险可控。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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9 |
住房和城乡建设部 |
工程设计企业资质认定(丙级资质、丁级资质) |
工程设计资质证书 |
《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建设工程勘察设计管理条例》 |
省级住房和城乡建设部门 |
√ |
将工程设计企业资质由三级或者四级调整为两级,取消丙级、丁级资质,相应调整乙级资质的许可条件。 |
1.开展“双随机、一公开”监管,对在建工程项目实施重点监管,依法查处违法违规行为并公开结果。2.严厉打击资质申报弄虚作假行为,对弄虚作假的企业依法予以通报或撤销其资质。3.加强信用监管,依法依规对失信主体开展失信惩戒。 |
无 |
县住建局 |
|||
主要理由:1.将三级或者四级资质简并为两级,可减少企业申请资质次数,减轻办事负担,同时促进行业良性竞争。2.改革后,企业仍需申办资质方可开展相关经营活动,安全风险可控。 |
|||||||||||||
10 |
住房和城乡建设部 |
施工企业资质认定(三级资质) |
建筑业企业资质证书 |
《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建设工程安全生产管理条例》 |
省级、设区的市级住房和城乡建设部门 |
√ |
将施工企业资质由三级调整为两级,取消三级资质,相应调整二级资质的许可条件。 |
1.开展“双随机、一公开”监管,对在建工程项目实施重点监管,依法查处违法违规行为并公开结果。2.严厉打击资质申报弄虚作假行为,对弄虚作假的企业依法予以通报或撤销其资质。3.加强信用监管,依法依规对失信主体开展失信惩戒。 |
无 |
县住建局 |
|||
主要理由:1.将三级资质简并为两级,可减少企业申请资质次数,减轻办事负担,同时促进行业良性竞争。2.改革后,企业仍需申办资质方可开展相关经营活动,安全风险可控。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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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 |
住房和城乡建设部 |
工程监理企业资质认定(丙级资质,事务所资质,公路、水利水电、港口与航道、农林工程专业资质) |
工程监理资质证书 |
《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 |
住房和城乡建设部;省级住房和城乡建设部门 |
√ |
1.将工程监理企业资质由三级调整为两级,取消丙级资质,相应调整乙级资质的许可条件。2.取消住房和城乡建设部门审批的监理事务所资质和公路、水利水电、港口与航道、农林工程专业监理资质。 |
1.开展“双随机、一公开”监管,对在建工程项目实施重点监管,依法查处违法违规行为并公开结果。2.严厉打击资质申报弄虚作假行为,对弄虚作假的企业依法予以通报或撤销其资质。3.加强信用监管,依法依规对失信主体开展失信惩戒。 |
无 |
县住建局 |
|||
主要理由:1.将工程监理企业资质简并为两级,同时取消与有关行业主管部门重复审批的专业资质,可减少企业申请资质次数,减轻办事负担,同时促进行业良性竞争。2.改革后,企业仍需申办资质方可开展相关经营活动,安全风险可控。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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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2 |
交通运输部 |
公路工程专业丙级监理资质认定 |
交通建设工程监理企业资质等级证书 |
《中华人民共和国公路法》 |
省级交通运输部门 |
√ |
将公路工程监理企业资质由三级调整为两级,取消丙级资质,相应调整乙级资质的许可条件。 |
1.开展“双随机、一公开”监管,发现违法违规行为要依法查处并公开结果。2.加强“互联网+监管”,通过信息化手段强化对企业投标及履约行为的监管。3.加强信用监管,依法向社会公布公路工程监理企业信用状况,拓展信用评价结果应用范围,依法依规实行失信惩戒。4.依法及时处理投诉举报。5.发挥行业协会自律作用。 |
无 |
县交通运输局 |
|||
主要理由:1.将公路工程专业资质简并为两级资质,可减少企业申请资质次数,减轻办事负担,同时促进行业良性竞争。2.改革后,企业仍需申办资质方可开展相关经营活动,安全风险可控。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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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3 |
农业农村部 |
拖拉机驾驶培训学校、驾驶培训班资格认定 |
拖拉机驾驶培训许可证 |
《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 |
省级农业农村部门 |
√ |
取消“拖拉机驾驶培训学校、驾驶培训班资格认定”。 |
1.修订拖拉机驾驶培训教材,在培训环节强化驾驶员安全教育。2.加强教练员队伍建设和管理,推动拖拉机培训机构建立培训记录、提高培训水平。3.严把拖拉机驾驶证件考试关口,完善考试大纲,严肃考试纪律,确保持证人员掌握驾驶技能和道路安全法规知识。4.农业农村部门、公安机关依照法定职责加强对拖拉机的驾驶安全管理,依法查处违规驾驶行为。 |
无 |
县农业农村局 |
|||
主要理由:1.2020年8月26日,国务院第105次常务会议已审议通过取消该项许可。2.拖拉机驾驶培训学校培训的学员需通过农业农村部门组织实施的考试,领取拖拉机驾驶证,方可从事拖拉机驾驶。因此,通过严格实施驾驶证考试,可对培训质量进行审核把关,没有必要再保留对拖拉机驾驶培训学校的准入许可。3.取消许可后,仍由省级农业农村部门负责对拖拉机驾驶培训学校进行监管,教学大纲仍由农业农村部门制定,不会产生较大风险。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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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4 |
农业农村部 |
进出口农作物种子(苗)审批(初审) |
无 |
《中华人民共和国种子法》 |
省级农业农村部门 |
√ |
取消省级农业农村部门实施的进出口农作物种子(苗)初审,申请人直接向农业农村部提出申请。 |
1.开展“双随机、一公开”监管,根据风险程度,合理确定抽查比例,对风险等级高的领域、投诉举报多的企业实施重点监管。2.强化社会监督,依法及时处理举报、投诉问题,调查处理结果向社会公开。 |
无 |
县农业农村局 |
|||
主要理由:1.目前,企业需要办理初审、复审两道许可,可取消一道,提高办证效率。2.取消许可后,必要时农业农村部可征求省级农业农村部门意见,由农业农村部负责对企业经营条件进行审核把关,改革风险可控。 |
|||||||||||||
15 |
农业农村部 |
外商投资农作物新品种选育和种子生产经营审批 |
批准文件 |
《中华人民共和国种子法》 |
农业农村部 |
√ |
取消“外商投资农作物新品种选育和种子生产经营审批”,与“农作物种子生产经营(外商投资企业)许可证核发”合并办理。 |
1.开展“双随机、一公开”监管,对实行承诺备案和申请资料留存备查的企业实施重点监管,严肃查处弄虚作假骗取许可行为。2.加强信用监管,依法向社会公布农作物种子企业信用状况,依法依规对失信主体开展失信惩戒。 |
无 |
县农业农村局 |
|||
主要理由:1.《中华人民共和国外商投资法》第四条规定,国家对负面清单之外的外商投资,给予国民待遇。目前,境内机构、个人投资、并购境内种子企业,或者与境内科研院所、种子企业开展技术合作,不需要申办投资许可,内外资应当同等对待。2.通过农作物种子生产经营许可,可以对外商投资种子企业的生产经营条件进行审查把关,风险可控。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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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6 |
农业农村部 |
转基因棉花种子生产经营许可证核发(初审) |
无 |
《农业转基因生物安全管理条例》 |
省级农业农村部门 |
√ |
取消省级农业农村部门实施的“转基因棉花种子生产经营许可证核发(初审)”,申请人直接向农业农村部提出申请。 |
1.开展“双随机、一公开”监管,根据风险程度,合理确定抽查比例,对风险等级高的领域、投诉举报多的企业实施重点监管。2.强化社会监督,依法及时处理投诉举报,调查处理结果向社会公开。 |
无 |
县农业农村局 |
|||
主要理由:1.目前,企业需要办理初审、复审两道许可,可取消一道,提高办证效率。2.取消许可后,必要时农业农村部可征求省级农业农村部门意见,由农业农村部负责对企业经营条件进行审查把关,风险可控。 |
|||||||||||||
17 |
农业农村部 |
远洋渔业项目初审 |
无 |
《中华人民共和国渔业法实施细则》 |
省级农业农村(渔业)部门 |
√ |
取消省级农业农村(渔业)部门实施的“远洋渔业项目初审”,申请人直接向农业农村部提出申请。 |
1.开展“双随机、一公开”监管,发现违法违规行为要依法查处。2.对风险等级高、投诉举报多的企业实施重点监管。3.依法及时处理投诉举报,处理结果依法向社会公开并记入企业信用记录。 |
无 |
县农业农村局 |
|||
主要理由:1.目前,企业需要办理初审、复审两道许可,可取消一道,提高办证效率。2.取消许可后,必要时农业农村部可征求省级农业农村(渔业)部门意见,由农业农村部负责对企业经营条件进行审查把关,风险可控。 |
|||||||||||||
18 |
农业农村部 |
水产良种场的水产苗种生产许可证核发 |
水产苗种生产许可证 |
《中华人民共和国渔业法》 |
省级农业农村(渔业)部门 |
√ |
不再保留水产良种场类别,原有良种场纳入一般水产苗种场管理,不再实施特别的管理措施。 |
1.开展“双随机、一公开”监管,发现违法违规行为要依法查处。2.对风险等级高、投诉举报多的企业实施重点监管。3.依法及时处理投诉举报,处理结果依法向社会公开并记入企业信用记录。 |
县级无权限 |
县农业农村局 |
|||
主要理由:1.政府部门不宜对水产苗种企业是否为“良种”企业进行审查背书。2.取消该项许可,有利于促进水产苗种行业良性竞争。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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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9 |
国家卫生健康委 |
诊所设置审批 |
无 |
《医疗机构管理条例》 |
县级以上地方卫生健康部门 |
√ |
开办诊所不再向卫生健康部门申办设置审批,直接办理诊所执业备案。 |
1.完善医疗服务监管信息系统,要求诊所将诊疗信息及时上传信息系统。2.加强监督管理,根据相关管理规定,发现问题依法严肃处理。3.将诊所执业状况记入诊所主要负责人个人诚信记录,强化信用约束。4.向社会公开诊所有关信息和医师、护士注册信息,加强行业自律和社会监督。 |
县行政审批服务局 |
县卫生健康局 |
|||
主要理由:诊所主要提供常见病、多发病的诊疗服务,一般不涉及疑难杂症,且开办诊所的医师应当按规定取得医师资格,风险相对可控。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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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 |
国家卫生健康委 |
计划生育技术服务机构设立许可 |
计划生育技术服务机构执业许可证 |
《计划生育技术服务管理条例》 |
县级以上地方卫生健康部门 |
√ |
取消“计划生育技术服务机构设立许可”,纳入“母婴保健专项技术服务许可”进行统一审批管理。 |
1.加强监督管理,发现违法违规行为要依法查处并公开结果。2.加强信用监管,将计划生育技术服务机构执业状况记入信用记录并依法向社会公布。3.依法及时处理投诉举报。 |
无 |
县卫生健康局 |
|||
主要理由:计划生育技术服务机构的服务内容与母婴保健技术服务机构基本相同,理应统一准入条件和监管措施。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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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1 |
国家卫生健康委 |
部分医疗机构(除三级医院、三级妇幼保健院、急救中心、急救站、临床检验中心、中外合资合作医疗机构、港澳台独资医疗机构外)《设置医疗机构批准书》核发 |
设置医疗机构批准书 |
《医疗机构管理条例》 |
县级以上地方卫生健康部门 |
√ |
除三级医院、三级妇幼保健院、急救中心、急救站、临床检验中心、中外合资合作医疗机构、港澳台独资医疗机构外,举办其他医疗机构,不再申请办理《设置医疗机构批准书》,在执业登记时发放《医疗机构执业许可证》。 |
1.对医疗机构开展定期校验,加强对医疗机构执业活动的监管,发现违法违规行为要依法查处并公开结果。2.组织开展医疗机构评审。3.依法及时处理投诉举报。 |
无 |
县卫生健康局 |
|||
主要理由:1.《国务院关于取消和下放一批行政许可事项的决定》(国发〔2020〕13号)已明确取消该项许可。2.《关于进一步改革完善医疗机构、医师审批工作的通知》(国卫医发〔2018〕19号)也明确规定,对于部分医疗机构不再核发《设置医疗机构批准书》。3.取消《设置医疗机构批准书》核发,使医疗机构审批程序进一步简化,有利于吸引社会力量举办医疗机构。同时通过执业登记和加强事中事后监管仍能有效防控风险。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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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2 |
国家卫生健康委 |
职业卫生技术服务机构甲级资质认可 |
职业卫生技术服务机构资质证书 |
《中华人民共和国职业病防治法》 |
国家卫生健康委 |
√ |
将职业卫生技术服务机构的资质由三级调整为一级,明确由省级卫生健康部门负责审批,审批领证后的执业地域范围明确为全国。 |
1.开展“双随机、一公开”监管,发现违法违规行为要依法查处并公开结果。2.依法及时处理投诉举报。 |
县级无权限 |
县卫生健康局 |
|||
主要理由:1.将三级资质简并为一级资质,可减少企业申请资质次数,减轻办事负担,同时促进行业良性竞争。2.改革后,企业仍需申办资质方可开展相关经营活动,安全风险可控。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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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3 |
国家卫生健康委 |
职业卫生技术服务机构丙级资质认可 |
职业卫生技术服务机构资质证书 |
《中华人民共和国职业病防治法》 |
设区的市级卫生健康部门 |
√ |
将职业卫生技术服务机构的资质由三级调整为一级,明确由省级卫生健康部门负责审批,审批领证后的执业地域范围明确为全国。 |
1.开展“双随机、一公开”监管,发现违法违规行为要依法查处并公开结果。2.依法及时处理投诉举报。 |
县级无权限 |
县卫生健康局 |
|||
主要理由:1.2020年8月26日,国务院第105次常务会议已审议通过取消该项认可。2.将三级资质简并为一级资质,可减少企业申请资质次数,减轻办事负担,同时促进行业良性竞争。3.改革后,企业仍需申办资质方可开展相关经营活动,安全风险可控。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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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4 |
市场监管总局 |
广告发布登记 |
关于准予广告发布登记的通知书 |
《中华人民共和国广告法》 |
县级以上地方市场监管部门 |
√ |
取消“广告发布登记”。 |
1.加大广告监测力度,发现广告发布机构发布虚假违法广告要依法查处。2.加强协同监管,联合有关部门共同做好广告发布机构监管工作。 |
无 |
县市场监管局 |
|||
主要理由:1.2020年8月26日,国务院第105次常务会议已审议通过取消该项许可。2.开办广播电台、电视台、报刊出版单位,依法应当向有关部门申请办理许可,有关部门已经对其主管单位、主办单位、资本结构、管理制度、人员力量等进行审查把关,风险总体可控,没有必要再由市场监管部门对广告发布资格进行审查。3.目前,广告发布主体既包括广播电台、电视台、报刊出版单位,也包括互联网企业,前者需要办理广告发布登记,后者不需要。取消该项许可,有利于促进传统媒体与互联网媒体之间的公平竞争。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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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5 |
国家林草局 |
林草种子(林木良种苗木)生产经营许可证核发 |
林草种子生产经营许可证 |
《中华人民共和国种子法》 |
省级林草部门 |
√ |
不再保留林木良种苗木类别,原有林木良种苗木纳入一般林木种苗管理,不再实施特别的管理措施。 |
1.开展“双随机、一公开”监管,发现违法违规行为要依法查处并公开结果。2.加强信用监管,建立企业信用档案并依法公开,依法依规对失信单位和个人开展失信惩戒。3.发挥行业协会自律作用。 |
县级无权限 |
县自然资源和规划局 |
|||
主要理由:1.2020年8月26日,国务院第105次常务会议已审议通过取消该项许可。2.林木良种苗木的林草种子生产经营许可证,由省级林草部门审批,这种许可证较一般的林草种子生产经营许可证虽提高了准入门槛和审批层级,但没有必要作为单独类型发放许可证。3.取消该项许可,有利于促进林木种苗行业发展。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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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6 |
国家林草局 |
林草种子(选育生产经营相结合单位)生产经营许可证核发 |
林草种子生产经营许可证 |
《中华人民共和国种子法》 |
省级林草部门 |
√ |
不再保留林草种子选育生产经营相结合单位类别,原有单位纳入一般林草种子生产经营企业管理,不再实施特别的管理措施。 |
1.开展“双随机、一公开”监管,发现违法违规行为要依法查处并公开结果。2.加强信用监管,建立企业信用档案并依法公开,依法依规对失信单位和个人开展失信惩戒。3.发挥行业协会自律作用。 |
县级无权限 |
县自然资源和规划局 |
|||
主要理由:1.2020年8月26日,国务院第105次常务会议已审议通过取消该项许可。2.选育生产经营相结合的林草种子生产经营许可证由省级林草部门审批。这种许可证较一般的林草种子生产经营许可证,虽提高了准入门槛和审批层级,但没有必要作为单独类型发放许可证。3.取消许可后,可以减轻林草种子生产经营企业特别是其中优秀企业的办事负担,有利于支持良种推广和品种选育创新。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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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7 |
国家林草局 |
林草种子质量检验机构资质考核 |
林草种子质量检验机构资质证书 |
《中华人民共和国种子法》 |
国家林草局;省级林草部门 |
√ |
取消“林草种子质量检验机构资质考核”。市场监管总局规定或调整检验检测机构准入条件时,要征求国家林草局意见,体现林草部门关于林草种子质量检验机构的特别准入要求。新增或续期的林草种子质量检验机构直接向市场监管部门申请办理有关许可,市场监管部门审批时征求同级林草部门意见。 |
1.市场监管部门通过“双随机、一公开”监管、重点监管、信用监管等方式,对检验检测机构实施日常管理,发现违法违规行为要依法查处并向社会公开结果,涉及林木种子质量检验机构的还要及时推送至同级林草部门。2.林草部门依法委托有关检验检测机构从事检验检测活动,并对检验检测活动进行监管,指导有关检验检测机构提升业务能力和管理水平。发现违法违规行为要及时通报有关市场监管部门,有关市场监管部门应当依法查处。 |
无 |
县自然资源和规划局 |
|||
主要理由:1.2020年8月26日,国务院第105次常务会议已审议通过取消该项许可。2.林草种子质量检验机构要首先向市场监管部门申请办理许可,再由林草部门实施准入管理,存在重复审批问题。取消该项许可有利于减轻办事负担。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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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8 |
国家林草局 |
林业质检机构资质认定 |
林业质检机构资质审查认可授权证书 |
《中华人民共和国标准化法实施条例》 |
国家林草局 |
√ |
取消“林业质检机构资质认定”。市场监管总局规定或调整检验检测机构准入条件时,要征求国家林草局意见,体现林草部门关于林业质检机构的特别准入要求。新增或续期的林业质检机构直接向市场监管部门申请办理有关许可,市场监管部门审批时征求同级林草部门意见。 |
1.市场监管部门通过“双随机、一公开”监管、重点监管、信用监管等方式,对检验检测机构实施日常管理,发现违法违规行为要依法查处并向社会公开结果,涉及林业质检机构的还要及时推送至同级林草部门。2.林草部门依法委托有关检验检测机构从事检验检测活动,并对检验检测活动进行监管,指导有关检验检测机构提升业务能力和管理水平。发现违法违规行为要及时通报有关市场监管部门,有关市场监管部门应当依法查处。 |
无 |
县自然资源和规划局 |
|||
主要理由:1.2020年8月26日,国务院第105次常务会议已审议通过取消该项许可。2.林业质检机构需要办理两道准入许可,一是市场监管部门实施的“检验检测机构资质认定”,二是林草部门实施的“林业质检机构资质认定”,既增加办事负担,也不利于检验检测机构打破专业局限,跨行业拓展业务进而做优做强。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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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9 |
国家文物局 |
文物保护工程勘察设计丙级资质审批 |
文物保护工程勘察设计资质证书 |
《中华人民共和国文物保护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文物保护法实施条例》 |
省级文物部门 |
√ |
将文物保护工程勘察设计单位资质由三级调整为两级,取消丙级资质,相应调整乙级资质的许可条件。 |
1.依法及时处理投诉举报。2.加强对文物保护工程实施单位的日常监督管理,针对发现的普遍性和突出问题开展专项检查。 |
无 |
县文化和旅游局 |
|||
主要理由:1.将三级资质简并为两级资质,可减少企业申请资质次数,减轻办事负担,同时促进行业良性竞争。2.改革后,企业仍需申办资质方可开展文物保护工程勘察设计业务,安全风险可控。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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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0 |
国家文物局 |
文物保护工程施工三级资质审批 |
文物保护工程施工资质证书 |
《中华人民共和国文物保护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文物保护法实施条例》 |
省级文物部门 |
√ |
1.将文物保护工程施工单位资质由三级调整为两级,取消三级资质,相应调整二级资质的许可条件。2.对尚未核定公布为文物保护单位的不可移动文物的保养维护工程、抢险加固工程、修缮工程,取消对施工单位资质的限定要求。 |
1.依法及时处理投诉举报。2.加强对文物保护工程实施单位的日常监督管理,针对发现的普遍性和突出问题开展专项检查。 |
无 |
县文化和旅游局 |
|||
主要理由:1.将三级资质简并为两级资质,可减少企业申请资质次数,减轻办事负担,同时促进行业良性竞争。2.改革后,对核定公布为文物保护单位的不可移动文物的有关工程,企业仍需申办资质方可开展施工作业,安全风险可控。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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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1 |
国家文物局 |
文物保护工程监理丙级资质审批 |
文物保护工程监理资质证书 |
《中华人民共和国文物保护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文物保护法实施条例》 |
省级文物部门 |
√ |
1.将文物保护工程监理单位资质由三级调整为两级,取消丙级资质,相应调整乙级资质的许可条件。2.对尚未核定公布为文物保护单位的不可移动文物的保养维护工程、抢险加固工程、修缮工程,取消对监理单位资质的限定要求。 |
1.依法及时处理投诉举报。2.加强对文物保护工程实施单位的日常监督管理,针对发现的普遍性和突出问题开展专项检查。 |
无 |
县文化和旅游局 |
|||
主要理由:1.将三级资质简并为两级资质,可减少企业申请资质次数,减轻办事负担,同时促进行业良性竞争。2.改革后,对核定公布为文物保护单位的不可移动文物的有关工程,企业仍需申办资质方可开展监理活动,安全风险可控。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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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2 |
国家人防办 |
人民防空工程设计甲级资质认定 |
人民防空工程建设设计资质证书(甲级资质) |
《国务院对确需保留的行政审批项目设定行政许可的决定》 |
国家人防办 |
√ |
取消“人民防空工程设计甲级资质认定”,取得住房和城乡建设部门认定的工程设计企业人防工程专业资质即可开展人民防空工程设计。 |
1.开展“双随机、一公开”监管,根据不同风险程度、信用水平,合理确定抽查比例。2.对有投诉举报和质量问题的企业实施重点监管。3.对人防设计企业的从业行为和服务质量实施“互联网+监管”,针对发现的普遍性问题和突发风险开展专项检查。4.加强信用监管,依法依规构建黑名单制度,并建立相关失信惩戒制度。 |
无 |
县住建局 |
|||
主要理由:1.将该事项整合至住房和城乡建设部门实施的工程设计企业资质管理,可减轻企业办事负担,促进设计企业融合发展。2.改革后,企业仍需申办资质才可开展人防工程设计活动,安全风险可控。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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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3 |
国家人防办 |
人民防空工程设计乙级资质认定 |
人民防空工程建设设计资质证书(乙级资质) |
《国务院对确需保留的行政审批项目设定行政许可的决定》 |
省级人防主管部门 |
√ |
取消“人民防空工程设计乙级资质认定”,取得住房和城乡建设部门认定的工程设计企业人防工程专业资质即可开展人民防空工程设计。 |
1.开展“双随机、一公开”监管,根据不同风险程度、信用水平,合理确定抽查比例。2.对有投诉举报和质量问题的企业实施重点监管。3.对人防设计企业的从业行为和服务质量实施“互联网+监管”,针对发现的普遍性问题和突发风险开展专项检查。4.加强信用监管,依法依规构建黑名单制度,并建立相关失信惩戒制度。 |
无 |
县住建局 |
|||
主要理由:1.将该事项整合至住房和城乡建设部门实施的工程设计企业资质管理,可减轻企业办事负担,促进设计企业融合发展。2.改革后,企业仍需申办资质才可开展人防工程设计活动,安全风险可控。 |
|||||||||||||
34 |
国家人防办 |
人民防空工程监理甲级资质认定 |
人民防空工程建设监理单位资质等级证书(甲级资质) |
《国务院对确需保留的行政审批项目设定行政许可的决定》 |
国家人防办 |
√ |
取消“人民防空工程监理甲级资质认定”,取得住房和城乡建设部门认定的工程监理企业相应资质即可开展人民防空工程监理。 |
1.开展“双随机、一公开”监管,根据不同风险程度、信用水平,合理确定抽查比例。2.对有投诉举报和质量问题的企业实施重点监管。3.对人防监理企业的从业行为和服务质量实施“互联网+监管”,针对发现的普遍性问题和突发风险开展专项检查。4.加强信用监管,依法依规构建黑名单制度,并建立相关失信惩戒制度。 |
无 |
县住建局 |
|||
主要理由:1.将该事项整合至住房和城乡建设部门实施的工程监理企业资质管理,可减轻企业办事负担,促进监理企业融合发展。2.改革后,企业仍需申办资质才可开展人防工程监理活动,安全风险可控。 |
|||||||||||||
35 |
国家人防办 |
人民防空工程监理乙级资质认定 |
人民防空工程建设监理单位资质等级证书(乙级资质) |
《国务院对确需保留的行政审批项目设定行政许可的决定》 |
省级人防主管部门 |
√ |
取消“人民防空工程监理乙级资质认定”,取得住房和城乡建设部门认定的工程监理企业相应资质即可开展人民防空工程监理。 |
1.开展“双随机、一公开”监管,根据不同风险程度、信用水平,合理确定抽查比例。2.对有投诉举报和质量问题的企业实施重点监管。3.对人防监理企业的从业行为和服务质量实施“互联网+监管”,针对发现的普遍性问题和突发风险开展专项检查。4.加强信用监管,依法依规构建黑名单制度,并建立相关失信惩戒制度。 |
无 |
县住建局 |
|||
主要理由:1.将该事项整合至住房和城乡建设部门实施的工程监理企业资质管理,可减轻企业办事负担,促进监理企业融合发展。2.改革后,企业仍需申办资质才可开展人防工程监理活动,安全风险可控。 |
|||||||||||||
36 |
国家人防办 |
人民防空工程监理丙级资质认定 |
人民防空工程建设监理单位资质等级证书(丙级资质) |
《国务院对确需保留的行政审批项目设定行政许可的决定》 |
省级人防主管部门 |
√ |
取消“人民防空工程监理丙级资质认定”,取得住房和城乡建设部门认定的工程监理企业相应资质即可开展人民防空工程监理。 |
1.开展“双随机、一公开”监管,根据不同风险程度、信用水平,合理确定抽查比例。2.对有投诉举报和质量问题的企业实施重点监管。3.对人防监理企业的从业行为和服务质量实施“互联网+监管”,针对发现的普遍性问题和突发风险开展专项检查。4.加强信用监管,依法依规构建黑名单制度,并建立相关失信惩戒制度。 |
无 |
县住建局 |
|||
主要理由:1.将该事项整合至住房和城乡建设部门实施的工程监理企业资质管理,可减轻企业办事负担,促进监理企业融合发展。2.改革后,企业仍需申办资质才可开展人防工程监理活动,安全风险可控。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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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7 |
住房和城乡建设部 |
施工企业资质认定(专业作业) |
建筑业企业资质证书 |
《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建设工程安全生产管理条例》 |
设区的市级住房和城乡建设部门 |
√ |
取消“施工企业资质认定(专业作业)”,改为备案管理。 |
1.开展“双随机、一公开”监管,对在建工程项目实施重点监管,依法查处违法违规行为并公开结果。2.严厉打击弄虚作假行为,对弄虚作假的企业依法予以处理。3.加强信用监管,依法依规对失信主体开展失信惩戒。 |
无 |
县住建局 |
|||
主要理由:从事专业作业的施工队伍,主要是接受工程分包或部分专业施工的小型施工队。委托专业作业施工队伍进行施工的,由总承包施工企业、专业承包施工企业和相应监理企业对工程质量负责,监督专业作业施工队伍的施工质量,因此,没有必要保留许可管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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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8 |
交通运输部 |
机动车驾驶员培训许可 |
道路运输经营许可证 |
《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运输条例》 |
县级交通运输部门 |
√ |
取消“机动车驾驶员培训许可”,改为备案管理。 |
1.健全信用管理制度,强化对驾驶培训机构和教练员的信用监管。2.加强与公安、市场监管部门的信息共享,实施跨部门联合监管。3.开展“双随机、一公开”监管,对培训学时造假等违法违规行为依法查处并公开结果。4.严厉打击虚假备案行为,对弄虚作假的培训机构依法处理,情节严重的实行行业禁入。 |
县行政审批服务局 |
县交通运输局 |
|||
主要理由:1.2020年8月26日,国务院第105次常务会议已审议通过取消该项许可,改为备案管理。2.机动车驾驶培训学校培训的学员需通过公安机关组织实施的考试,领取机动车驾驶证,方可从事机动车驾驶。因此,通过严格实施驾驶证考试,可以对机动车驾驶培训学校的培训质量进行审核把关,没有必要再保留对机动车驾驶培训学校的准入许可。3.取消许可、改为备案,仍由县级交通运输部门负责对机动车驾驶培训学校进行监管。培训的教学大纲仍由交通运输部门制定并组织实施,机动车驾驶培训学校仍需严格按照大纲规定的学时和内容进行培训,不会产生较大风险。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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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9 |
农业农村部 |
新农药登记试验审批 |
新农药登记试验批准证书 |
《农药管理条例》 |
农业农村部 |
√ |
取消“新农药登记试验审批”,改为备案管理。 |
1.开展“双随机、一公开”监管,发现违法违规行为要依法查处。2.根据投诉举报实施重点监管。3.加强信用监管,依法向社会公布新农药登记试验单位信用状况,依法依规对失信主体开展失信惩戒。 |
县级无权限 |
县农业农村局 |
|||
主要理由:1.2020年8月26日,国务院第105次常务会议已审议通过取消该项许可,改为备案管理。2.进行新农药登记试验,必须由农业农村部审批发证的农药登记试验单位组织实施,这些单位专业技术能力较强,管理比较规范,且数量有限。因此,通过加强对试验单位的监管即可有效管控新农药登记试验的风险,无需再实施审批管理。3.新农药登记试验完成后、产品正式投放市场前,农药研发生产企业需报请农业农村部完成“农药登记”许可手续。农业农村部在办理“农药登记”时,可一并对前期的新农药登记试验情况进行审查把关。4.取消该项许可、改为备案后,可缩短新农药登记试验周期40天,加快新农药研发和产业化步伐,有利于鼓励产品创新和技术进步,最终惠及广大农民。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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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0 |
农业农村部 |
肥料登记(大量元素水溶肥料、中量元素水溶肥料、微量元素水溶肥料、农用氯化钾镁、农用硫酸钾镁、复混肥料、掺混肥料) |
肥料登记证 |
《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壤污染防治法》 |
农业农村部;省级农业农村部门 |
√ |
对大量元素水溶肥料、中量元素水溶肥料、微量元素水溶肥料、农用氯化钾镁、农用硫酸钾镁、复混肥料、掺混肥料产品,取消许可准入管理,改为备案管理。 |
1.开展“双随机、一公开”监管,发现违法违规行为要依法查处并公开结果。2.加强行业监测,畅通投诉举报渠道,将风险隐患、投诉举报较多的企业列入重点监管对象。3.加强信用监管,依法向社会公布肥料生产企业信用状况,依法依规对失信主体开展失信惩戒。 |
县农业农村局 |
县农业农村局 |
|||
主要理由:1.2020年8月26日,国务院第105次常务会议已审议通过取消该项许可,改为备案管理。2.取消许可的7类肥料产品,生产工艺成熟,产品标准规则明晰,生产原料来源明确,产品质量管控难度较小,安全风险较低。3.从历史数据看,其中5类肥料产品许可申请数量占农业农村部审批总量的50-60%,另外2类肥料产品许可申请数量占省级农业农村部门审批总量的70%左右。改革后,有利于提高肥料产品研发和产业化效率,降低肥料企业成本,最终使广大农民受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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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1 |
商务部 |
对外贸易经营者备案登记 |
对外贸易经营者备案登记表 |
《中华人民共和国对外贸易法》 |
县级以上地方商务部门 |
√ |
取消对外贸易经营者的许可准入管理,改为备案管理。 |
1.开展“双随机、一公开”监管等事中事后监管,发现违法违规行为要依法查处并公开结果,对严重违法违规的企业要依法联合实施市场禁入措施。2.加强信用监管,建立经营主体信用记录,依法依规实施失信惩戒。3.支持行业协会发挥自律作用。 |
县商务局 |
县商务局 |
|||
主要理由:我国入世时已对取消对外贸易经营者的许可准入管理作出明确承诺。从管理实践看,商务部门实施的登记主要是采集有关信息,通过备案制度即可达到管理目的。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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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2 |
国家卫生健康委 |
诊所执业登记 |
医疗机构执业许可证 |
《医疗机构管理条例》 |
县级以上地方卫生健康部门 |
√ |
取消对诊所执业的许可准入管理,改为备案管理。 |
1.建立健全诊所备案制度,及时将备案诊所纳入医疗质量控制体系。加强对未备案行为的监管。2.完善医疗服务监管信息系统,要求诊所将诊疗信息及时上传信息系统。3.加强监督管理,根据相关管理规定,发现问题依法严肃处理。4.依法将诊所执业状况记入诊所主要负责人个人诚信记录,强化信用约束。5.向社会公开诊所备案信息和医师、护士注册信息,加强行业自律和社会监督。 |
县行政审批服务局 |
县卫生健康局 |
|||
主要理由:1.诊所主要提供常见病、多发病的诊疗服务,一般不涉及疑难杂症,且开办诊所的医师应当按规定取得医师资格,风险相对可控。2.该项改革举措已在自贸试验区试点,试点效果良好,有条件向全国推开。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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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3 |
市场监管总局 |
食品经营许可(仅销售预包装食品) |
食品经营许可证 |
《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 |
县级以上地方市场监管部门 |
√ |
1.对仅销售预包装食品的企业,取消食品经营许可,改为备案管理。2.将“食品经营备案(仅销售预包装食品)”纳入“多证合一”范围,在企业登记注册环节一并办理备案手续。 |
1.对备案企业加强监督检查,重点检查备案信息与实际情况是否相符、备案企业是否经营预包装食品以外的其他食品,依法严厉打击违规经营行为。2.加强食品销售风险分级管理和信用监管,将虚假备案、违规经营等信息记入企业食品安全信用记录,依法依规对失信主体开展失信惩戒,依法查处违法违规行为。3.畅通投诉举报渠道,强化社会监督。 |
县行政审批服务局 |
县市场监管局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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主要理由:1.该项改革举措已在自贸试验区试点,试点期间备案企业数量为“证照分离”改革试点全部改革事项之最,企业反响良好,具备向全国复制推广的条件。2.预包装食品是预先定量包装或制作在一定的包装材料或容器中的食品,出厂时已印制生产日期和保质期标识,经营环节一般不改变预包装形态,消费者通过生产日期和保质期标识可以有效识别风险,因此可以放宽对经营企业的准入管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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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4 |
国家粮食和储备局 |
粮食收购资格认定 |
粮食收购许可证 |
《粮食流通管理条例》 |
企业办理登记注册的市场监管部门同级的粮食和储备部门 |
√ |
取消“粮食收购资格认定”,改为备案管理。 |
1.通过“双随机、一公开”监管、重点监管等方式,依法查处违法违规企业。2.加强信用监管,依法向社会公布企业信用状况,依法依规对失信主体开展失信惩戒。3.严厉打击备案弄虚作假行为,对提交虚假备案信息的企业依法予以处理。 |
县发改局 |
县发改局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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主要理由:1.目前,我国已在政策层面放开粮食流通领域,允许民营企业、个体工商户等从事粮食收购、流通、加工、销售。从下游看,从事粮食流通、加工、销售均不需要办理许可证。如仍保留粮食收购资格许可,与整体政策不匹配,实践中造成大量农村地区收购经营主体无证违法经营,企业群众强烈呼吁取消该项许可。2.改为备案后,要求粮食收购企业备案企业名称、地址、负责人以及仓储设施等信息,同时建立粮食经营者信用记录制度,粮食部门仍能有效掌握收粮储粮情况,整体风险可控。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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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5 |
公安部 |
旅馆业特种行业许可证核发 |
旅馆业特种行业许可证 |
《国务院对确需保留的行政审批项目设定行政许可的决定》《旅馆业治安管理办法》 |
县级以上地方公安机关 |
√ |
制订并公布告知承诺书格式文本,一次性告知申请人许可条件和所需材料。对申请人自愿承诺符合许可条件并按要求提交材料的,当场作出许可决定。 |
1.加强对承诺内容真实性的核查,发现虚假承诺、承诺严重不实的要依法处理。2.开展“双随机、一公开”监管,依法查处违法违规行为。 |
县公安局 |
县公安局 |
|||
主要理由:《国务院关于在全国推开“证照分离”改革的通知》(国发〔2018〕35号)已明确规定,该事项在全国范围实行告知承诺。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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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6 |
公安部 |
公章刻制业特种行业许可证核发 |
公章刻制业特种行业许可证 |
《国务院对确需保留的行政审批项目设定行政许可的决定》《印铸刻字业暂行管理规则》 |
设区的市、县级公安机关 |
√ |
制订并公布告知承诺书格式文本,一次性告知申请人许可条件和所需材料。对申请人自愿承诺符合许可条件并按要求提交材料的,当场作出许可决定。 |
1.加强对承诺内容真实性的核查,发现虚假承诺、承诺严重不实的要依法处理。2.开展“双随机、一公开”监管,依法查处违法违规行为。3.加强公章刻制备案管理,督促公章刻制企业严格落实公章刻制备案管理要求,及时规范上传、报送公章刻制备案信息。 |
县公安局 |
县公安局 |
|||
主要理由:1.该事项申请材料包括登记表、申请人照片、股东职工名册、建筑设备及四邻平面图,许可条件和审查内容比较简单,可以由企业自主对是否符合条件作出判断并作出承诺。2. 该项改革举措已在自贸试验区试点,试点效果良好,有条件向全国推开。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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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7 |
公安部 |
互联网上网服务营业场所信息网络安全审核 |
批准文件 |
《互联网上网服务营业场所管理条例》 |
省、设区的市、县级公安机关 |
√ |
制订并公布告知承诺书格式文本,一次性告知申请人许可条件和所需材料。对申请人自愿承诺符合许可条件并按要求提交材料的,当场作出许可决定。 |
1.加强对承诺内容真实性的核查,发现虚假承诺、承诺严重不实的要依法处理。2.开展“双随机、一公开”监管,依法查处违法违规行为。3.加强信用监管,建立从业人员信用记录,依法依规对失信主体开展失信惩戒。 |
县公安局 |
县公安局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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主要理由:1.该事项的许可条件、申请材料与文化和旅游部门负责实施的“互联网上网服务营业场所经营单位设立审批”基本一致,可以简化公安机关的审批程序。2.该项改革举措已在自贸试验区试点,试点效果良好,有条件向全国推开。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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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8 |
财政部 |
中介机构从事代理记账业务审批 |
代理记账许可证书 |
《中华人民共和国会计法》 |
县级以上地方财政部门 |
√ |
制订并公布告知承诺书格式文本,一次性告知申请人许可条件和所需材料。对申请人自愿承诺符合许可条件并按要求提交材料的,当场作出许可决定。 |
1.对以告知承诺方式取得代理记账资格的中介机构,在一定期限内进行全覆盖检查,加强对其承诺内容真实性的核查,发现虚假承诺或承诺严重不实的要依法处理。2.开展“双随机、一公开”监管,并根据企业受到处罚情况、其他部门移交线索、群众举报等实施重点监管。3.加强信用监管,依法向社会公布中介机构信用状况和违法中介机构名单,依法依规对失信主体开展失信惩戒。 |
县行政审批服务局 |
县财政局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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主要理由:1.该事项申请材料包括统一社会信用代码、主管代理记账业务负责人具备会计师以上专业技术职务资格或从事会计工作不少于三年书面承诺、专职从业人员在本机构专职从业书面承诺、代理记账业务内部规范等,许可条件和审查内容比较简单,可以由企业自主对是否符合条件作出判断和承诺。2.该项改革举措已在自贸试验区试点,试点效果良好,有条件向全国推开。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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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9 |
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 |
民办职业培训学校设立、分立、合并、变更及终止审批 |
民办学校办学许可证 |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办教育促进法》 |
县级以上地方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 |
√ |
制订并公布告知承诺书格式文本,一次性告知申请人许可条件和所需材料。对申请人自愿承诺符合许可条件并按要求提交材料的,当场作出许可决定。 |
1.开展“双随机、一公开”监管,发现违法违规行为要依法查处并公开结果。2.加强信用监管,依法向社会公布民办职业培训学校信用状况,依法依规对失信主体开展失信惩戒。 |
县行政审批服务局 |
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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主要理由:1.该事项申请材料包括申办报告、举办者信息、资产来源证明等文件,审查设施设备、教学场地、教学计划、师资状况等内容,可以由企业自主对是否符合条件作出判断并作出承诺。2.该项改革举措已在自贸试验区试点,试点效果良好,有条件向全国推开。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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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0 |
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 |
人力资源服务许可 |
人力资源服务许可证 |
《中华人民共和国就业促进法》《人力资源市场暂行条例》 |
县级以上地方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 |
√ |
制订并公布告知承诺书格式文本,一次性告知申请人许可条件和所需材料。对申请人自愿承诺符合许可条件并按要求提交材料的,当场作出许可决定。 |
1.开展“双随机、一公开”监管,发现违法违规行为要依法查处并公开结果。2.加强信用监管,依法向社会公布人力资源服务机构信用状况,依法依规对失信主体开展失信惩戒。 |
县行政审批服务局 |
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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主要理由:1.该事项申请材料包括机构章程、场所使用权证明、负责人信息、专职工作人员的相关证明等文件,许可条件和审查内容比较简单,可以由企业自主对是否符合条件作出判断并作出承诺。2.该项改革举措已在自贸试验区试点,试点效果良好,有条件向全国推开。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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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1 |
住房和城乡建设部 |
从事生活垃圾(含粪便)经营性清扫、收集、运输、处理服务审批 |
从事生活垃圾(含粪便)经营性清扫、收集、运输、处理服务许可证 |
《国务院对确需保留的行政审批项目设定行政许可的决定》 |
县级以上地方住房和城乡建设(环境卫生)部门 |
√ |
制订并公布告知承诺书格式文本,一次性告知申请人许可条件和所需材料。对申请人自愿承诺符合许可条件并按要求提交材料的,当场作出许可决定。 |
1.发现企业不符合承诺条件开展经营的责令限期整改,逾期不整改或整改后仍达不到要求的依法撤销许可证件。2.构建生活垃圾经营性服务全过程监管体系,强化日常监管。3.推动生活垃圾无害化处理设施建设和运营信息公开。 |
县行政审批服务局 |
县综合行政执法局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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主要理由:《国务院关于在全国推开“证照分离”改革的通知》(国发〔2018〕35号)已明确规定,该事项在全国范围实行告知承诺。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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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2 |
交通运输部 |
道路货运经营许可 |
道路运输经营许可证 |
《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运输条例》 |
县级交通运输部门 |
√ |
制订并公布告知承诺书格式文本,一次性告知申请人许可条件和所需材料。对申请人自愿承诺符合许可条件并按要求提交材料的,当场作出许可决定。 |
1.强化市场监管、交通运输等部门之间登记许可信息共享。2.在实施许可后一定时期内加强监督检查,对不符合承诺条件开展经营的要责令限期整改,逾期不整改或整改后仍达不到要求的,要依法撤销许可证件。3.发挥行业协会自律作用。 |
县行政审批服务局 |
县交通运输局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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主要理由:1.货运驾驶员需要考取专门的驾驶证,货车车辆需要定期接受检验检测,通过对驾驶员和车辆的审查、检测把关,可以有效控制安全风险。2.该项改革举措已在自贸试验区试点,试点效果良好,有条件向全国推开。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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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3 |
交通运输部 |
道路旅客运输站经营许可 |
道路运输经营许可证 |
《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运输条例》 |
县级交通运输部门 |
√ |
制订并公布告知承诺书格式文本,一次性告知申请人许可条件和所需材料。对申请人自愿承诺符合许可条件并按要求提交材料的,当场作出许可决定。 |
1.强化市场监管、交通运输等部门之间的登记许可信息共享。2.向社会公开承诺内容,加强社会监督。3.在实施许可后一定时期内加强监督检查,对不符合承诺条件开展经营的要责令限期整改,逾期不整改或整改后仍达不到要求的,要依法撤销许可证件。 |
县行政审批服务局 |
县交通运输局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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主要理由:《国务院关于在全国推开“证照分离”改革的通知》(国发〔2018〕35号)已明确规定,该事项在全国范围实行告知承诺。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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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4 |
交通运输部 |
公路工程专业乙级监理资质认定 |
交通建设工程监理企业资质等级证书 |
《中华人民共和国公路法》 |
交通运输部 |
√ |
制订并公布告知承诺书格式文本,一次性告知申请人许可条件和所需材料。对申请人自愿承诺符合许可条件并按要求提交材料的,当场作出许可决定。 |
1.加强对承诺内容真实性核查,发现虚假承诺行为要依法处理。2.开展“双随机、一公开”监管,发现违法违规行为要依法查处并公开结果。3.加强“互联网+监管”,通过信息化手段强化对企业投标及履约行为的监管。4.加强信用监管,依法向社会公布公路工程监理企业信用状况,拓展信用评价结果应用范围,依法依规实行失信惩戒。5.依法及时处理投诉举报。6.发挥行业协会自律作用。 |
县级无权限 |
县交通运输局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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主要理由:公路工程专业乙级监理企业可以监理的工程规模相对较小,风险可控。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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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5 |
国家卫生健康委 |
公共场所卫生许可 |
卫生许可证 |
《公共场所卫生管理条例》 |
县级以上地方卫生健康部门 |
√ |
制订并公布告知承诺书格式文本,一次性告知申请人许可条件和所需材料。对申请人自愿承诺符合许可条件并按要求提交材料的,当场作出许可决定。 |
1.开展“双随机、一公开”监管,发现违法违规行为要依法查处并公开结果。2.加强信用监管,向社会公布卫生状况存在严重问题的公共场所信息。3.畅通投诉举报渠道,依法及时处理投诉举报。 |
县行政审批服务局 |
县卫生健康局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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主要理由:《国务院关于在全国推开“证照分离”改革的通知》(国发〔2018〕35号)已明确规定,该事项在全国范围实行告知承诺。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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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6 |
国家卫生健康委 |
社会办医疗机构乙类大型医用设备配置许可 |
乙类大型医用设备配置许可证 |
《医疗器械监督管理条例》 |
省级卫生健康部门 |
√ |
制订并公布告知承诺书格式文本,一次性告知申请人许可条件和所需材料。对申请人自愿承诺符合许可条件并按要求提交材料的,当场作出许可决定。 |
1.对提供虚假材料、未达到承诺要求或者采取其他欺骗手段取得配置许可证的要依法处理。2.加强医疗机构执业活动监管,发现违法违规行为要依法查处并公开结果。3.加强信用监管,向社会公布配置乙类大型医用设备医疗机构的信用状况。4.依法及时处理投诉举报。5.加强行业自律。 |
县级无权限 |
县卫生健康局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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主要理由:乙类大型医用设备配置有规划限制,且可以通过放射诊疗许可对医疗安全等进行把关,实行告知承诺风险可控。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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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7 |
应急管理部 |
公众聚集场所投入使用、营业前消防安全检查 |
公众聚集场所投入使用、营业前消防安全检查合格证 |
《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 |
设区的市、县级消防救援机构 |
√ |
制订并公布告知承诺书格式文本,一次性告知申请人许可条件和所需材料。对申请人自愿承诺符合许可条件并按要求提交材料的,当场作出许可决定。 |
1.开展“双随机、一公开”监管,对投诉举报多的场所实施重点监管。2.公众聚集场所发生造成人员死亡或重大社会影响的火灾,倒查使用管理方主体责任,依法严肃查处。3.加强信用监管,依法向社会公布公众聚集场所消防安全检查情况,依法依规对失信主体加大抽查比例并开展失信惩戒。 |
县消防大队 |
县消防救援大队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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主要理由:1.《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印发〈关于深化消防执法改革的意见〉的通知》(厅字〔2019〕34号)明确,简化公众聚集场所投入使用、营业前消防安全检查,实行告知承诺管理。2.该项改革举措已在自贸试验区试点,试点效果良好,有条件向全国推开。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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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8 |
市场监管总局 |
检验检测机构资质认定 |
检验检测机构资质认定证书 |
《中华人民共和国计量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计量法实施细则》《中华人民共和国认证认可条例》《医疗器械监督管理条例》 |
市场监管总局;省级市场监管部门 |
√ |
制订并公布告知承诺书格式文本,一次性告知申请人许可条件和所需材料。对申请人自愿承诺符合许可条件并按要求提交材料的,当场作出许可决定。 |
1.开展“双随机、一公开”监管,对社会关注度高、风险等级高、投诉举报多的领域实施重点监管。2.对以告知承诺方式取得资质认定的机构,加强对其承诺内容真实性的核查,发现虚假承诺或者承诺严重不实的要依法处理。3.加强信用监管,依法向社会公布检验检测机构信用状况,依法依规对失信主体加大抽查比例并开展失信惩戒。 |
县级无权限 |
县市场监管局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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主要理由:1.《国务院办公厅关于深化商事制度改革进一步为企业松绑减负激发企业活力的通知》(国办发〔2020〕29号)已明确部署,该事项实行告知承诺。2.该项改革举措已在自贸试验区试点,试点效果良好,有条件向全国推开。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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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9 |
市场监管总局 |
设立认证机构(低风险等级)审批 |
认证机构批准书 |
《中华人民共和国认证认可条例》 |
市场监管总局 |
√ |
制订并公布告知承诺书格式文本,一次性告知申请人许可条件和所需材料。对申请人自愿承诺符合许可条件并按要求提交材料的,当场作出许可决定。 |
1.开展“双随机、一公开”监管,根据不同风险程度、信用水平,合理确定抽查比例。2.依法及时处理投诉举报。3.加强认证行业监测,针对发现的普遍性问题和突出风险开展专项检查,确保不发生系统性、区域性风险。4.加强信用监管,依法依规完善认证领域黑名单制度,并建立失信主体失信惩戒制度。 |
县级无权限 |
县市场监管局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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主要理由:1.改革范围限定在低风险等级的认证机构,风险相对可控。2.该项改革举措已在自贸试验区试点,试点效果良好,有条件向全国推开。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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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0 |
市场监管总局 |
重要工业产品生产许可证核发(食品相关产品、化肥) |
重要工业产品生产许可证 |
《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工业产品生产许可证管理条例》 |
省级市场监管部门 |
√ |
制订并公布告知承诺书格式文本,一次性告知申请人许可条件和所需材料。对申请人自愿承诺符合许可条件并按要求提交材料的,当场作出许可决定。 |
1.对通过告知承诺取得许可证(包括许可范围变更)的企业开展例行检查,发现虚假承诺或者承诺严重不实的要依法处理。2.对许可有效期届满延期换证的企业,在日常监管中核查承诺情况。 |
县级无权限 |
县市场监管局 |
|||
主要理由:1.《国务院关于在全国推开“证照分离”改革的通知》(国发〔2018〕35号)已明确规定,食品相关产品生产许可在全国范围实行告知承诺。2.《国务院办公厅关于深化商事制度改革进一步为企业松绑减负激发企业活力的通知》(国办发〔2020〕29号)已对化肥生产许可实行告知承诺作出部署。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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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1 |
国家林草局 |
林草种子(普通)生产经营许可证核发 |
林草种子生产经营许可证 |
《中华人民共和国种子法》 |
县级以上地方林草部门 |
√ |
制订并公布告知承诺书格式文本,一次性告知申请人许可条件和所需材料。对申请人自愿承诺符合许可条件并按要求提交材料的,当场作出许可决定。 |
1.开展“双随机、一公开”监管,发现违法违规行为要依法查处并公开结果。2.制定核查办法,明确核查时间、标准、方式,优化现场检查程序。3.加强信用监管,建立企业信用记录并依法向社会公开。 |
县行政审批服务局 |
县自然资源和规划局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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主要理由:1.该事项申请材料包括申请表、身份证明、企业章程、经营场所权属证明、用地证明、设施设备照片、人员情况及劳动合同等,许可条件和审查内容比较简单,可以由企业自主对是否符合条件作出判断并作出承诺。2.该项改革举措已在自贸试验区试点,试点效果良好,有条件向全国推开。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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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2 |
国家林草局 |
由国家林草局审批的国家重点保护陆生野生动物人工繁育许可证核发(已制定人工繁育技术标准的物种) |
国家重点保护陆生野生动物人工繁育许可证 |
《中华人民共和国野生动物保护法》 |
国家林草局 |
√ |
制订并公布告知承诺书格式文本,一次性告知申请人许可条件和所需材料。对申请人自愿承诺符合许可条件并按要求提交材料的,当场作出许可决定。 |
1.严格落实行业标准和规范要求,加大监督检查力度。2.加强信用监管,依法依规对失信主体开展失信惩戒。3.组织开展行业培训。4.发挥行业协会自律作用。 |
县级无权限 |
县自然资源和规划局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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主要理由:1.该事项申请条件包括固定场所、必要设施、技术人员、饲料来源保证等,许可条件和审查内容比较简单,可以由企业自主对是否符合条件作出判断并作出承诺。2.该项改革举措已在自贸试验区试点,试点效果良好,有条件向全国推开。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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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3 |
国家林草局 |
省级权限内国家重点保护陆生野生动物人工繁育许可证核发(已制定人工繁育技术标准的物种和列入人工繁育国家重点保护陆生野生动物目录的物种) |
国家重点保护陆生野生动物人工繁育许可证 |
《中华人民共和国野生动物保护法》 |
省级林草部门 |
√ |
制订并公布告知承诺书格式文本,一次性告知申请人许可条件和所需材料。对申请人自愿承诺符合许可条件并按要求提交材料的,当场作出许可决定。 |
1.严格落实行业标准和规范要求,加大监督检查力度。2.加强信用监管,依法依规对失信主体开展失信惩戒。3.组织开展行业培训。4.发挥行业协会自律作用。 |
县级无权限 |
县自然资源和规划局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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主要理由:1.该事项申请条件包括固定场所、必要设施、技术人员、饲料来源保证等,许可条件和审查内容比较简单,可以由企业自主对是否符合条件作出判断并作出承诺。2.该项改革举措已在自贸试验区试点,试点效果良好,有条件向全国推开。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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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4 |
国家药监局 |
医疗机构使用放射性药品(一、二类)许可 |
放射性药品使用许可证 |
《放射性药品管理办法》 |
省级药监部门 |
√ |
制订并公布告知承诺书格式文本,一次性告知申请人许可条件和所需材料。对申请人自愿承诺符合许可条件并按要求提交材料的,当场作出许可决定。 |
1.对以告知承诺方式取得许可证的医疗机构,加强对其承诺真实性的核查,发现虚假承诺或承诺严重不实的要依法处理。2.加强药监、卫生健康、生态环境等部门间的协调配合,及时共享医疗机构使用放射性药品信息。3.加强对医疗机构使用放射性药品的日常监管。4.及时向社会公开许可证有关信息,加强社会监督。 |
县级无权限 |
县市场监管局 |
|||
主要理由:《国务院关于在全国推开“证照分离”改革的通知》(国发〔2018〕35号)已明确规定,该事项在全国范围实行告知承诺。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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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5 |
教育部 |
实施中等及中等以下学历教育、学前教育、自学考试助学及其他文化教育的民办学校设立、变更和终止审批 |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办学校办学许可证 |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办教育促进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民办教育促进法实施条例》 |
县级以上地方教育部门 |
√ |
1.在社会组织申请筹设或正式设立营利性民办学校时,不再要求提交由会计师事务所出具的该社会组织近2年的年度财务会计报告审计结果等材料。2.在民办学校举办者再次申请举办营利性民办学校时,不再要求提交近2年年度检查的证明材料和有资质的会计师事务所出具的学校上年度财务会计报告审计结果。3.将营利性民办学校申请许可证到期延续审批时限均由20个工作日压减至15个工作日。4.对民办学校申请许可证到期延续的,若许可条件基本不变且无违法违规或失信记录,在各学段原有许可证期限基础上延长1年有效期。5.每半年1次公布营利性民办学校存量情况。 |
1.开展“双随机、一公开”监管,定期进行抽查检查,加强对民办学校的过程性指导,加大对违法违规办学行为的查处力度。2.推进民办教育信用信息公示制度,将民办学校的法人登记信息、行政许可信息、年度检查信息、监督检查结果、行政处罚信息向社会公示,强化信用约束。3.依法依规建立违规失信惩戒机制,并将违规办学的学校及其举办者和负责人纳入黑名单,依法向社会公开,并对其今后在民办教育领域的许可申请实施重点监管。4.健全联合执法机制,通过跨部门的实时数据对接和信息共享,及时掌握和研判民办教育领域出现的新问题,积极主动予以应对。 |
县行政审批服务局 |
县教育和体育局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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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6 |
工业和信息化部 |
民用爆炸物品生产许可 |
民用爆炸物品生产许可证 |
《民用爆炸物品安全管理条例》 |
工业和信息化部 |
√ |
将审批时限由45个工作日压减至30个工作日。 |
1.加强行政执法,依法依规组织各级民爆行业主管部门实行全覆盖监管,发现违法违规行为要依法查处并公开结果。2.依法从严查处未经许可生产民用爆炸物品、利用现场混装炸药作业系统非法生产工业炸药的行为。3.及时处理投诉举报。 |
县级无权限 |
县工信局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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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7 |
工业和信息化部 |
第二、三类监控化学品和第四类监控化学品中含磷、硫、氟的特定有机化学品生产特别许可 |
监控化学品生产特别许可证 |
《中华人民共和国监控化学品管理条例》 |
工业和信息化部 |
√ |
1.将“第二、三类监控化学品和第四类监控化学品中含磷、硫、氟的特定有机化学品生产特别许可”由省级工业和信息化主管部门初审、工业和信息化部审批,调整为省级工业和信息化主管部门直接审批。2.不再要求申请人提供车间平面布置图。 |
1.开展“双随机、一公开”监管,依法查处违法违规生产活动并公开结果。2.依法依规对失信主体开展失信惩戒。3.工业和信息化部加强对省级工业和信息化主管部门的监督,省级工业和信息化主管部门定期将审批情况报工业和信息化部备案,工业和信息化部加强抽查。 |
县级无权限 |
县工信局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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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8 |
公安部 |
保安服务许可证核发 |
保安服务许可证 |
《保安服务管理条例》 |
省级公安机关 |
√ |
1.不再要求申请人提供相关人员工作经验证明和无故意犯罪记录证明等材料。2.将审批时限由30个工作日压减至20个工作日。3.制定公布办事指南,推广网上办理。 |
1.开展“双随机、一公开”监管、重点监管,及时处理投诉举报,依法查处违法违规行为。2.加强信用监管,建立企业信用档案并依法向社会公开信用记录,依法依规对失信主体开展失信惩戒。 |
县级无权限 |
县公安局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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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9 |
公安部 |
爆破作业单位许可 |
爆破作业单位许可证 |
《民用爆炸物品安全管理条例》 |
省、设区的市级公安机关 |
√ |
不再要求申请者提供爆破作业业绩证明、技术负责人从业经历证明、从业人员资格证明等材料。 |
1.开展“双随机、一公开”监管,依法查处违法违规行为。2.利用技术手段开展检查,发现不符合资质条件规定的依法处理。 |
县级无权限 |
县公安局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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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0 |
公安部 |
营业性射击场设立许可 |
无 |
《中华人民共和国枪支管理法》 |
省级公安机关 |
√ |
实行申请、审批全程网上办理。 |
1.开展“双随机、一公开”监管,依法查处违法违规行为。2.及时处理投诉举报。3.通过有关信息系统对企业上报的数据进行核查。 |
县公安局 |
县公安局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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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1 |
公安部 |
弩的制造、销售、购置、进口、运输许可 |
无 |
《国务院对确需保留的行政审批项目设定行政许可的决定》 |
省级公安机关 |
√ |
1.实行申请、审批全程网上办理。2.不再要求申请人提供营业执照、无违法犯罪记录证明、批准立项文件。 |
1.开展“双随机、一公开”监管,依法查处违法违规行为。2.及时处理投诉举报。3.通过有关信息系统对企业上报的数据进行核查。 |
县公安局 |
县公安局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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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2 |
民政部 |
建设经营性公墓审批 |
无 |
《殡葬管理条例》 |
省级民政部门 |
√ |
1.将经营性公墓的审批权限由省级民政部门下放至设区的市级民政部门,设区的市级民政部门将审批结果报省级民政部门备案。2.加快殡葬信息化建设,推动实现审批全程网上办理。 |
1.完善殡葬设施规划,通过规划对殡葬设施进行总量控制。2.开展“双随机、一公开”监管,建立完善殡葬服务企业随机抽查事项清单,增强监管效能。3.强化公墓年检制度,对违规建设经营行为完善处罚机制和措施。4.推进跨部门联合监管。 |
县级无权限 |
县民政局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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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3 |
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 |
劳务派遣经营许可 |
劳务派遣经营许可证 |
《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 |
县级以上地方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 |
√ |
1.有条件的地区将省、设区的市级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的审批权限下放至县级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2.加快实现申请、审批全程网上办理。3.不再要求申请人提供营业执照、企业名称预先核准通知书、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等材料。 |
1.开展“双随机、一公开”监管,发现违法违规行为要依法查处。2.加强信用监管,依法向社会公布劳务派遣企业信用状况,依法依规对失信主体开展失信惩戒。 |
县行政审批服务局 |
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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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4 |
自然资源部 |
开采矿产资源审批 |
采矿许可证 |
《中华人民共和国矿产资源法》《中华人民共和国矿产资源法实施细则》《矿产资源开采登记管理办法》《探矿权采矿权转让管理办法》 |
自然资源部;县级以上地方自然资源部门 |
√ |
不再要求申请人提供符合国家限制及政策调控申请条件等材料。按照有关授权,将省级自然资源部门负责的部分矿产采矿权延续、变更、注销登记等事项的审批权限下放至设区的市、县级自然资源部门。 |
1.开展“双随机、一公开”监管,对违法违规采矿的要依法查处并公开结果。2.利用有关信息系统实现矿业权人勘查开采信息公示等,加强对采矿权人行为的监管。 |
县自然资源和规划局 |
县自然资源和规划局 |
|||
75 |
自然资源部 |
从事测绘活动的单位乙级资质审批 |
测绘资质证书 |
《中华人民共和国测绘法》 |
省级自然资源部门 |
√ |
取消现行测绘资质10个专业类别下设的55个子项。 |
1.开展“双随机、一公开”监管,发现违法违规行为的要依法查处并公开结果。2.对通过投诉举报等渠道反映问题多的测绘单位实施重点监管。3.加强信用监管,依法向社会公布测绘单位信用状况,依法依规对失信主体开展失信惩戒。 |
县级无权限 |
县自然资源和规划局 |
|||
76 |
生态环境部 |
医疗使用Ⅰ类放射源,制备正电子发射计算机断层扫描用放射性药物自用,销售、使用Ⅱ、Ⅲ、Ⅳ、Ⅴ类放射源,生产、销售和使用Ⅱ、Ⅲ类射线装置的单位的辐射安全许可证核发 |
辐射安全许可证 |
《中华人民共和国放射性污染防治法》《放射性同位素与射线装置安全和防护条例》 |
省级生态环境部门 |
√ |
使用Ⅳ、Ⅴ类放射源和使用Ⅲ类射线装置单位的许可证,可以经省级政府批准后,授权设区的市级生态环境部门审批。 |
1.制定出台有关技术导则、操作标准、技术程序,进一步规范地方生态环境部门审批及监管工作。2.严格执行有关法律法规和标准,开展“双随机、一公开”监管,发现违法违规问题要严格依法查处并公开结果。3.加强对有关生态环境部门人员的培训,提升监管能力。 |
县级无权限 |
临沂市生态环境局沂水县分局 |
|||
77 |
生态环境部 |
危险废物综合经营许可证核发 |
危险废物经营许可证 |
《中华人民共和国固体废物污染环境防治法》《危险废物经营许可证管理办法》 |
县级以上地方生态环境部门 |
√ |
不再要求申请人提供以下审批材料:贮存、利用处置危险废物的设施、设备经卫生、消防等部门验收合格的证明文件复印件,环境保护设施竣工验收意见复印件,消防部门证明材料,公安机关证明材料,经营安全生产评估报告及备案证明材料,从事危险货物运输的道路运输经营许可证、危险废物运输车辆运营证、危险货物运输驾驶员证和押运员证复印件。 |
1.开展“双随机、一公开”监管,合理确定抽查比例。2.畅通投诉举报渠道,依法及时处理有关投诉举报,并公开结果。3.要求危险废物经营单位定期报告有关经营活动环境污染防治情况,将违规经营情况纳入企业信用记录。 |
县行政审批服务局 |
临沂市生态环境局沂水县分局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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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8 |
生态环境部 |
排污许可 |
排污许可证 |
《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大气污染防治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水污染防治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壤污染防治法》 |
县级以上地方生态环境部门 |
√ |
通过建设项目行业特征表实现有关信息系统的衔接,推动环境影响评价与排污许可之间的信息共享,不再要求企业重复填报有关信息。 |
1.开展“双随机、一公开”监管,依法查处无证排污行为和未按证排污行为。2.畅通投诉举报渠道,对反映问题多的排污单位实施重点监管。3.加强信用监管,将企业环境信用信息通过有关信息共享平台向各部门各地区共享,依法向社会公开信用信息,并对失信主体开展失信惩戒。 |
县级无权限 |
临沂市生态环境局沂水县分局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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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9 |
住房和城乡建设部 |
建筑施工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核发 |
建筑施工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 |
《安全生产许可证条例》 |
省级住房和城乡建设部门 |
√ |
1.依托相关政务服务平台,实行电子化申报和审批。2.积极推进与有关部门信息共享,对能够通过信息共享方式获取、核验的材料,不再要求申请人提供。 |
1.通过开展电子化核验、企业安全生产条件动态监管以及工程项目监督检查等措施,对企业及其项目安全生产条件进行核查,对不具备安全生产条件的企业,依法实施暂扣或吊销安全生产许可证等处罚。2.严格落实事故企业安全生产条件复核制度,对安全生产条件降低的企业,依法实施暂扣或吊销安全生产许可证等处罚。3.强化信用监管,依法依规对失信主体开展失信惩戒。 |
县级无权限 |
县住建局 |
|||
80 |
住房和城乡建设部 |
房地产开发企业一级资质核定 |
房地产开发企业资质证书 |
《中华人民共和国城市房地产管理法》《城市房地产开发经营管理条例》 |
住房和城乡建设部 |
√ |
1.精简申报材料,不再要求申请人提供法定代表人和高级管理人员任职文件、身份证及专业管理人员劳动合同、上一年度财务报告、近3年房地产开发统计年报基层表、项目《房地产开发项目手册》及在建项目进度说明等。对于能与登记注册、社会保险缴纳实现共享的信息,不再要求企业重复提供。2.依托全国一体化政务服务平台身份认证、数据共享、电子印章、电子证照等基础支撑,按照“一网通办”要求办理房地产开发企业资质核定工作,全面实行电子化评审。 |
1.开展“双随机、一公开”监管,依法查处违法违规行为并公开结果。2.加强信用监管,依法依规对失信主体开展失信惩戒。3.发挥行业协会自律作用。 |
县级无权限 |
县住建局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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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1 |
住房和城乡建设部 |
房地产开发企业二级资质核定 |
房地产开发企业资质证书 |
《中华人民共和国城市房地产管理法》《城市房地产开发经营管理条例》 |
县级以上地方住房和城乡建设部门 |
√ |
1.精简申报材料,不再要求申请人提供法定代表人和高级管理人员任职文件、身份证及专业管理人员劳动合同、上一年度财务报告、近3年房地产开发统计年报基层表、项目《房地产开发项目手册》及在建项目进度说明等。对于能与登记注册、社会保险缴纳实现共享的信息,不再要求企业重复提供。2.依托全国一体化政务服务平台身份认证、数据共享、电子印章、电子证照等基础支撑,按照“一网通办”要求办理房地产开发企业资质核定工作,全面实行电子化评审。 |
1.开展“双随机、一公开”监管,依法查处违法违规行为并公开结果。2.加强信用监管,依法依规对失信主体开展失信惩戒。3.发挥行业协会自律作用。 |
县级无权限 |
县住建局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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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2 |
住房和城乡建设部 |
建设工程质量检测机构资质核准 |
建设工程质量检测机构资质证书 |
《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 |
省级住房和城乡建设部门 |
√ |
1.实行电子化申报和审批。2.加快推动信息共享,不再要求申请人提供人员身份证明、社保证明、资质资格证书等材料。 |
1.开展“双随机、一公开”监管,依法查处违法违规行为并公开结果。2.加强信用监管,依法向社会公布建设工程质量检测机构信用状况,依法依规对失信主体开展失信惩戒。 |
县级无权限 |
县住建局 |
|||
83 |
住房和城乡建设部 |
燃气经营许可证核发 |
燃气经营许可证 |
《城镇燃气管理条例》 |
县级以上地方燃气管理部门 |
√ |
1.实行电子化申报和审批。2.不再要求申请人提供人员身份证明、社保证明、资质资格证书等材料。 |
1.开展“双随机、一公开”监管,通过信息公示、抽查、抽验等方式,综合运用提醒、约谈、告诫等手段,依法查处违法违规行为并公开结果。2.加强信用监管,依法依规对失信主体开展失信惩戒。 |
县行政审批服务局 |
县综合行政执法局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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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4 |
住房和城乡建设部 |
建设工程勘察企业资质认定(综合资质) |
工程勘察资质证书 |
《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建设工程勘察设计管理条例》 |
住房和城乡建设部 |
√ |
1.精简申报材料,实行电子化申报和审批。2.不再要求申请人提供人员身份证明、社保证明、企业资质和注册人员资格证书等材料。 |
1.开展“双随机、一公开”监管,对在建工程项目实施重点监管,依法查处违法违规行为并公开结果。2.严厉打击资质申报弄虚作假行为,对弄虚作假企业依法予以通报或撤销资质。3.加强信用监管,依法依规对失信主体开展失信惩戒。 |
县级无权限 |
县住建局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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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5 |
住房和城乡建设部 |
建设工程勘察企业资质认定(专业甲级资质) |
工程勘察资质证书 |
《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建设工程勘察设计管理条例》 |
省级住房和城乡建设部门 |
√ |
1.精简申报材料,实行电子化申报和审批。2.加快推动信息共享,不再要求申请人提供人员身份证明、社保证明、企业资质和注册人员资格证书等材料。 |
1.开展“双随机、一公开”监管,对在建工程项目实施重点监管,依法查处违法违规行为并公开结果。2.严厉打击资质申报弄虚作假行为,对弄虚作假企业依法予以通报或撤销资质。3.加强信用监管,依法依规对失信主体开展失信惩戒。 |
县级无权限 |
县住建局 |
|||
86 |
住房和城乡建设部 |
建设工程勘察企业资质认定(专业乙级资质) |
工程勘察资质证书 |
《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建设工程勘察设计管理条例》 |
设区的市级住房和城乡建设部门 |
√ |
1.精简申报材料,实行电子化申报和审批。2.不再要求申请人提供人员身份证明、社保证明、企业资质和注册人员资格证书等材料。 |
1.开展“双随机、一公开”监管,对在建工程项目实施重点监管,依法查处违法违规行为并公开结果。2.加强信用监管,依法依规对失信主体开展失信惩戒。 |
县级无权限 |
县住建局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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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7 |
住房和城乡建设部 |
工程设计企业资质认定(综合资质,部分行业甲级资质及部分专业甲级资质) |
工程设计资质证书 |
《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建设工程勘察设计管理条例》 |
住房和城乡建设部 |
√ |
1.精简申报材料,实行电子化申报和审批。2.不再要求申请人提供人员身份证明、社保证明、企业资质和注册人员资格证书等材料。 |
1.开展“双随机、一公开”监管,对在建工程项目实施重点监管,依法查处违法违规行为并公开结果。2.严厉打击资质申报弄虚作假行为,对弄虚作假的企业依法予以通报或撤销其资质。3.加强信用监管,依法依规对失信主体开展失信惩戒。 |
县级无权限 |
县住建局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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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8 |
住房和城乡建设部 |
工程设计企业资质认定(部分行业甲级、乙级资质,部分专业甲级、乙级资质,事务所资质) |
工程设计资质证书 |
《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建设工程勘察设计管理条例》 |
省级住房和城乡建设部门 |
√ |
1.精简申报材料,实行电子化申报和审批。2.加快推动信息共享,不再要求申请人提供人员身份证明、社保证明、企业资质和注册人员资格证书等材料。 |
1.开展“双随机、一公开”监管,对在建工程项目实施重点监管,依法查处违法违规行为并公开结果。2.严厉打击资质申报弄虚作假行为,对弄虚作假的企业依法予以通报或撤销其资质。3.加强信用监管,依法依规对失信主体开展失信惩戒。 |
县级无权限 |
县住建局 |
|||
89 |
住房和城乡建设部 |
工程设计企业资质认定(部分行业乙级资质及部分专业乙级资质) |
工程设计资质证书 |
《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建设工程勘察设计管理条例》 |
设区的市级住房和城乡建设部门 |
√ |
1.精简申报材料,实行电子化申报和审批。2.不再要求申请人提供人员身份证明、社保证明、企业资质和注册人员资格证书等材料。 |
1.开展“双随机、一公开”监管,对在建工程项目实施重点监管,依法查处违法违规行为并公开结果。2.加强信用监管,依法依规对失信主体开展失信惩戒。 |
县级无权限 |
县住建局 |
|||
90 |
住房和城乡建设部 |
施工企业资质认定(综合资质,部分施工总承包甲级、乙级资质,部分专业承包资质) |
建筑业企业资质证书 |
《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建设工程安全生产管理条例》 |
住房和城乡建设部 |
√ |
1.精简申报材料,实行电子化申报和审批。2.不再要求申请人提供人员身份证明、社保证明、企业资质和注册人员资格证书等材料。 |
1.开展“双随机、一公开”监管,对在建工程项目实施重点监管,依法查处违法违规行为并公开结果。2.严厉打击资质申报弄虚作假行为,对弄虚作假的企业依法予以通报或撤销其资质。3.加强信用监管,依法依规对失信主体开展失信惩戒。 |
县级无权限 |
县住建局 |
|||
91 |
住房和城乡建设部 |
施工企业资质认定(部分施工总承包甲级、乙级资质,部分专业承包资质) |
建筑业企业资质证书 |
《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建设工程安全生产管理条例》 |
省级住房和城乡建设部门 |
√ |
1.精简申报材料,实行电子化申报和审批。2.加快推动信息共享,不再要求申请人提供人员身份证明、社保证明、企业资质和注册人员资格证书等材料。 |
1.开展“双随机、一公开”监管,对在建工程项目实施重点监管,依法查处违法违规行为并公开结果。2.严厉打击资质申报弄虚作假行为,对弄虚作假的企业依法予以通报或撤销其资质。3.加强信用监管,依法依规对失信主体开展失信惩戒。 |
县级无权限 |
县住建局 |
|||
92 |
住房和城乡建设部 |
施工企业资质认定(部分施工总承包乙级资质,部分专业承包资质,燃气燃烧器具安装维修企业资质) |
建筑业企业资质证书 |
《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建设工程安全生产管理条例》 |
设区的市级住房和城乡建设部门 |
√ |
1.精简申报材料,实行电子化申报和审批。2.不再要求申请人提供人员身份证明、社保证明、企业资质和注册人员资格证书等材料。 |
1.开展“双随机、一公开”监管,对在建工程项目实施重点监管,依法查处违法违规行为并公开结果。2.加强信用监管,依法依规对失信主体开展失信惩戒。 |
县级无权限 |
县住建局 |
|||
93 |
住房和城乡建设部 |
工程监理企业资质认定(综合资质,部分专业甲级资质) |
工程监理资质证书 |
《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 |
住房和城乡建设部 |
√ |
1.精简申报材料,实行电子化申报和审批。2.不再要求申请人提供人员身份证明、社保证明、企业资质和注册人员资格证书等材料。 |
1.开展“双随机、一公开”监管,对在建工程项目实施重点监管,依法查处违法违规行为并公开结果。2.严厉打击资质申报弄虚作假行为,对弄虚作假的企业依法予以通报或撤销其资质。3.加强信用监管,依法依规对失信主体开展失信惩戒。 |
县级无权限 |
县住建局 |
|||
94 |
住房和城乡建设部 |
工程监理企业资质认定(部分专业甲级资质,部分专业乙级资质) |
工程监理资质证书 |
《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 |
省级住房和城乡建设部门 |
√ |
1.精简申报材料,实行电子化申报和审批。2.加快推动信息共享,不再要求申请人提供人员身份证明、社保证明、企业资质和注册人员资格证书等材料。 |
1.开展“双随机、一公开”监管,对在建工程项目实施重点监管,依法查处违法违规行为并公开结果。2.严厉打击资质申报弄虚作假行为,对弄虚作假的企业依法予以通报或撤销其资质。3.加强信用监管,依法依规对失信主体开展失信惩戒。 |
县级无权限 |
县住建局 |
|||
95 |
住房和城乡建设部 |
工程监理企业资质认定(部分专业乙级资质) |
工程监理资质证书 |
《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 |
设区的市级住房和城乡建设部门 |
√ |
1.精简申报材料,实行电子化申报和审批。2.不再要求申请人提供人员身份证明、社保证明、企业资质和注册人员资格证书等材料。 |
1.开展“双随机、一公开”监管,对在建工程项目实施重点监管,依法查处违法违规行为并公开结果。2.加强信用监管,依法依规对失信主体开展失信惩戒。 |
县级无权限 |
县住建局 |
|||
96 |
交通运输部 |
公路工程专业甲级监理资质认定 |
交通建设工程监理企业资质等级证书 |
《中华人民共和国公路法》 |
交通运输部 |
√ |
1.实现申请、审批全程网上办理并在网上公布认定条件、办理流程、审查要点,公开办理进度。2.不再要求申请人提供营业执照和业绩证明材料。 |
1.开展“双随机、一公开”监管,发现违法违规行为要依法查处并公开结果。2.加强“互联网+监管”,通过信息化手段强化对企业投标及履约行为的监管。3.加强信用监管,依法向社会公布公路工程监理企业信用状况,拓展信用评价结果应用范围,依法依规实行失信惩戒。4.依法及时处理投诉举报。5.发挥行业协会自律作用。 |
县级无权限 |
县交通运输局 |
|||
97 |
交通运输部 |
公路工程专业公路机电工程专项监理资质认定 |
交通建设工程监理企业资质等级证书 |
《中华人民共和国公路法》 |
交通运输部 |
√ |
1.实现申请、审批全程网上办理并在网上公布认定条件、办理流程、审查要点,公开办理进度。2.不再要求申请人提供营业执照和业绩证明材料。 |
1.开展“双随机、一公开”监管,发现违法违规行为要依法查处并公开结果。2.加强“互联网+监管”,通过信息化手段强化对企业投标及履约行为的监管。3.加强信用监管,依法向社会公布公路工程监理企业信用状况,拓展信用评价结果应用范围,依法依规实行失信惩戒。4.依法及时处理投诉举报。5.发挥行业协会自律作用。 |
县级无权限 |
县交通运输局 |
|||
98 |
交通运输部 |
公路工程专业特殊独立大桥专项监理资质认定 |
交通建设工程监理企业资质等级证书 |
《中华人民共和国公路法》 |
交通运输部 |
√ |
1.实现申请、审批全程网上办理并在网上公布认定条件、办理流程、审查要点,公开办理进度。2.不再要求申请人提供营业执照和业绩证明材料。 |
1.开展“双随机、一公开”监管,发现违法违规行为要依法查处并公开结果。2.加强“互联网+监管”,通过信息化手段强化对企业投标及履约行为的监管。3.加强信用监管,依法向社会公布公路工程监理企业信用状况,拓展信用评价结果应用范围,依法依规实行失信惩戒。4.依法及时处理投诉举报。5.发挥行业协会自律作用。 |
县级无权限 |
县交通运输局 |
|||
99 |
交通运输部 |
公路工程专业特殊独立隧道专项监理资质认定 |
交通建设工程监理企业资质等级证书 |
《中华人民共和国公路法》 |
交通运输部 |
√ |
1.实现申请、审批全程网上办理并在网上公布认定条件、办理流程、审查要点,公开办理进度。2.不再要求申请人提供营业执照和业绩证明材料。 |
1.开展“双随机、一公开”监管,发现违法违规行为要依法查处并公开结果。2.加强“互联网+监管”,通过信息化手段强化对企业投标及履约行为的监管。3.加强信用监管,依法向社会公布公路工程监理企业信用状况,拓展信用评价结果应用范围,依法依规实行失信惩戒。4.依法及时处理投诉举报。5.发挥行业协会自律作用。 |
县级无权限 |
县交通运输局 |
|||
100 |
交通运输部 |
国内水路运输业务经营许可 |
国内水路运输经营许可证 |
《国内水路运输管理条例》 |
省、设区的市级水路运输部门 |
√ |
1.实现办理审批“最多跑一次”。2.加强与市场监管部门之间的信息共享,不再要求申请人提供营业执照等材料。3.将审批时限由20个工作日压减至10个工作日。 |
1.开展“双随机、一公开”监管,对诚信状况差、投诉举报多、受处罚警告多的经营主体提高抽查比例。2.依法及时处理投诉举报。3.加强对国内水路运输企业的年度书面检查,发现不具备经营许可条件的要依法及时处理。4.针对日常动态监管发现的普遍性问题和突出风险组织开展专项检查。 |
县级无权限 |
县交通运输局 |
|||
101 |
交通运输部 |
外商投资企业经营沿海、江河、湖泊及其他通航水域水路运输审批 |
国内水路运输经营许可证 |
《国内水路运输管理条例》 |
省、设区的市级水路运输部门 |
√ |
1.实现办理审批“最多跑一次”。2.不再要求申请人提供营业执照,在线获取营业执照等材料。3.将审批时限由20个工作日压减至10个工作日。 |
1.开展“双随机、一公开”监管,对诚信状况差、投诉举报多、受处罚警告多的经营主体提高抽查比例。2.依法及时处理投诉举报。3.加强对国内水路运输企业的年度书面检查,发现不具备经营许可条件的要依法及时处理。4.针对日常动态监管发现的普遍性问题和突出风险组织开展专项检查。 |
县级无权限 |
县交通运输局 |
|||
102 |
交通运输部 |
经营国内船舶管理业务审批 |
国内船舶管理业务经营许可证 |
《国内水路运输管理条例》 |
省、设区的市级水路运输部门 |
√ |
1.实现办理审批“最多跑一次”。2.不再要求申请人提供营业执照等材料。3.将审批时限由20个工作日压减至10个工作日。 |
1.开展“双随机、一公开”监管,对诚信状况差、投诉举报多、受处罚警告多的经营主体提高抽查比例。2.依法及时处理投诉举报。3.加强对国内船舶管理企业的年度书面检查,发现不具备经营许可条件的要依法及时处理。4.针对日常动态监管发现的普遍性问题和突出风险组织开展专项检查。 |
县级无权限 |
县交通运输局 |
|||
103 |
交通运输部 |
建设港口设施使用非深水岸线审批 |
批准文件 |
《中华人民共和国港口法》 |
县级以上地方交通运输(港口)部门 |
√ |
1.不再要求申请人提供营业执照、公司章程等材料。2.不再要求申请人领取港口非深水岸线使用证。 |
1.加强信用监管,将港口岸线使用有关信用信息纳入相关信用信息共享平台并依法向社会公布。2.依托港口岸线资源监测平台,利用遥感卫星图片跟踪岸线资源利用情况,发现问题要依法及时处理。 |
县级无权限 |
县交通运输局 |
|||
104 |
交通运输部 |
道路旅客运输经营许可 |
道路运输经营许可证 |
《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运输条例》 |
设区的市、县级交通运输部门 |
√ |
不再要求申请人提供企业章程,现有营运客车行驶证、车辆技术等级评定结论、客车类型等级评定证明,已聘用或者拟聘用驾驶人员的3年内无重大以上交通责任事故证明等材料。 |
1.强化部门间信息共享。2.加强社会监督,向社会公开道路旅客运输企业的运输服务质量承诺,依法及时处理投诉举报。3.加强对道路旅客运输活动的监督检查,发现违法违规行为要依法查处。 |
县行政审批服务局 |
县交通运输局 |
|||
105 |
交通运输部 |
危险货物运输经营许可 |
道路运输经营许可证 |
《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运输条例》 |
设区的市级交通运输部门 |
√ |
不再要求申请人提供营业执照等材料。 |
1.强化部门间信息共享,实施跨部门联合监管,强化危险货物道路运输全过程安全管理。2.发挥行业协会自律作用。 |
县级无权限 |
县交通运输局 |
|||
106 |
交通运输部 |
放射性物品道路运输经营许可 |
道路运输经营许可证 |
《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运输条例》《放射性物品运输安全管理条例》 |
设区的市级交通运输部门 |
√ |
不再要求申请人提供营业执照等材料。 |
1.强化部门间信息共享,实施跨部门联合监管,强化放射性物品道路运输全过程安全管理。2.发挥行业协会自律作用。 |
县级无权限 |
县交通运输局 |
|||
107 |
交通运输部 |
出租汽车经营许可 |
道路运输经营许可证、网络预约出租汽车经营许可证 |
《国务院对确需保留的行政审批项目设定行政许可的决定》 |
直辖市、设区的市、县级交通运输部门或者人民政府指定的出租汽车行政主管部门 |
√ |
将审批时限由20个工作日压减至15个工作日。 |
1.开展服务质量信誉考核测评,建立出租汽车经营者信用档案并依法向社会公开信用记录,依法依规对失信主体开展失信惩戒。2.依法及时处理投诉举报。3.发挥行业协会自律作用。 |
县行政审批服务局 |
县交通运输局 |
|||
108 |
交通运输部 |
出租汽车车辆运营证核发 |
道路运输证、网络预约出租汽车运输证 |
《国务院对确需保留的行政审批项目设定行政许可的决定》 |
直辖市、设区的市、县级交通运输部门或者人民政府指定的出租汽车行政主管部门 |
√ |
对开展出租汽车技术等级评定的地区,不再要求申请人提供技术等级评定相关材料,直接向检测机构获取车辆技术等级评定信息。 |
1.开展服务质量信誉考核测评,建立出租汽车经营者信用档案并依法向社会公开信用记录,依法依规对失信主体开展失信惩戒。2.依法及时处理投诉举报。3.发挥行业协会自律作用。 |
县交通运输局 |
县交通运输局 |
|||
109 |
水利部 |
河道(含长江)采砂许可 |
河道采砂许可证、长江河道采砂许可证 |
《中华人民共和国水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河道管理条例》《长江河道采砂管理条例》 |
长江水利委员会;有关流域管理机构;县级以上地方水利部门 |
√ |
1.加强河道采砂规划编制审批,实行年度采量控制,及时向社会公布可采区、可采期、可采量。2.对公益性采砂减少审批环节,对符合相关工程建设项目程序的,不再同时开展河道(含长江)采砂行政许可。3.采取灵活的许可实施方式,各地可结合实际采取招标等公平竞争的方式实施许可。4.鼓励和支持河砂统一开采管理。 |
1.落实河道采砂管理河长、水行政主管部门、现场监管和行政执法四方责任。2.开展“四不两直”暗访,加强对采砂情况的监督检查。3.长江干流实行砂石采运管理单制度,加强采砂现场及运输环节监管。4.运用卫星遥感、卫星导航定位、视频监控、无人机等技术手段进行动态监控。5.依法及时处理投诉举报。 |
县行政审批服务局 |
县水利局 |
|||
110 |
水利部 |
取水许可 |
取水许可证 |
《中华人民共和国水法》《取水许可和水资源费征收管理条例》 |
流域管理机构;县级以上地方水利部门 |
√ |
1.在各类开发区、工业园区、新区和其他有条件的区域,推行水资源论证区域评估,对已实施水资源论证区域评估范围内的建设项目推行取水许可告知承诺制。2.按国务院统一部署,推广取水许可电子许可证,实现申请、审批全程网上办理。3.简化优化建设项目水资源论证管理要求,实行报告表、报告书分类管理,对取水量较小、用水工艺简单且取退水影响小的项目推行报告表管理。4.简化技术审查环节,细化明确报告书技术审查标准,报告书技术审查时限由30个工作日压减至20个工作日(不含报告书修改时间)。对报告表实行备案承诺制,不再组织技术审查,由水利部门直接审核。 |
1.开展“双随机、一公开”监管,发现取水单位和个人取用水、有关技术单位编制报告中存在违法行为的,要依法查处并向社会公开。2.加强信用监管,将取水单位和个人的相关违法信息纳入社会征信体系,依法依规对失信主体开展失信惩戒。 |
县行政审批服务局 |
县水利局 |
|||
111 |
农业农村部 |
生鲜乳准运证明核发 |
生鲜乳准运证明 |
《乳品质量安全监督管理条例》 |
县级农业农村(畜牧兽医)部门 |
√ |
将生鲜乳准运证有效期由一年延长至两年。 |
1.开展“双随机、一公开”监管,发现违法违规行为要依法查处并公开结果。2.加强对生鲜乳运输车辆的监管,将车辆全部纳入监管监测信息系统,实时掌握运营情况。 |
县行政审批服务局 |
县畜牧发展促进中心 |
|||
112 |
农业农村部 |
生鲜乳收购站许可 |
生鲜乳收购许可证 |
《乳品质量安全监督管理条例》 |
县级农业农村(畜牧兽医)部门 |
√ |
将审批时限由20个工作日压减至10个工作日。 |
1.开展“双随机、一公开”监管,发现违法违规行为要依法查处并公开结果。2.加强对生鲜乳收购站的监管,将其全部纳入监管监测信息系统,实时掌握收购、运营情况。 |
县行政审批服务局 |
县畜牧发展促进中心 |
|||
113 |
农业农村部 |
农作物种子、食用菌菌种生产经营许可证核发 |
农作物种子、食用菌菌种生产经营许可证 |
《中华人民共和国种子法》 |
县级以上地方农业农村部门 |
√ |
1.实现申请、审批网上办理。2.不再要求申请人提供营业执照、法定代表人身份证等材料,通过部门间信息共享获取相关信息。 |
1.开展“双随机、一公开”监管,根据风险程度,合理确定抽查比例,对风险等级高的领域、投诉举报多的企业实施重点监管。2.强化社会监督,依法及时处理举报、投诉问题,调查处理结果向社会公开。 |
县行政审批服务局 |
县农业农村局 |
|||
114 |
农业农村部 |
进出口农作物种子审批 |
动植物苗种进(出)口审批表 |
《中华人民共和国种子法》 |
农业农村部 |
√ |
1.实现申请、审批网上办理。2.不再要求申请人提供营业执照、法定代表人身份证等材料,通过部门间信息共享获取相关信息。 |
1.开展“双随机、一公开”监管,对实行承诺备案和申请资料留存备查的企业实施重点监管,严肃查处弄虚作假骗取许可行为。2.加强信用监管,向社会公布进出口农作物种子企业信用状况,依法依规对失信主体开展失信惩戒。 |
县级无权限 |
县农业农村局 |
|||
115 |
农业农村部 |
食用菌菌种进出口审批 |
动植物苗种进(出)口审批表 |
《中华人民共和国种子法》 |
省级农业农村部门 |
√ |
1.实现申请、审批网上办理。2.不再要求申请人提供营业执照、法定代表人身份证等材料,通过部门间信息共享获取相关信息。 |
1.开展“双随机、一公开”监管,根据风险程度,合理确定抽查比例,对风险等级高的领域、投诉举报多的企业实施重点监管。2.强化社会监督,依法及时处理举报、投诉问题,调查处理结果向社会公开。 |
县级无权限 |
县农业农村局 |
|||
116 |
农业农村部 |
农作物种子生产经营(外商投资企业)许可证核发 |
农作物种子生产经营许可证 |
《中华人民共和国种子法》 |
农业农村部 |
√ |
1.实现申请、受理网上办理。2.不再要求申请人提供种子检验、加工等设备清单和购置发票复印件。 |
1.开展“双随机、一公开”监管,对实行承诺备案和申请资料留存备查的企业实施重点监管,严肃查处弄虚作假骗取许可行为。2.加强信用监管,依法向社会公布外商投资农作物种子企业信用状况,依法依规对失信主体开展失信惩戒。 |
县级无权限 |
县农业农村局 |
|||
117 |
农业农村部 |
农作物种子生产经营(进出口)许可证核发 |
农作物种子生产经营许可证 |
《中华人民共和国种子法》 |
农业农村部 |
√ |
1.实现申请、受理网上办理。2.不再要求申请人提供种子检验、加工等设备清单和购置发票复印件。 |
1.开展“双随机、一公开”监管,对实行承诺备案和申请资料留存备查的企业实施重点监管,严肃查处弄虚作假骗取许可行为。2.加强信用监管,依法向社会公布进出口农作物种子企业信用状况,依法依规对失信主体开展失信惩戒。 |
县级无权限 |
县农业农村局 |
|||
118 |
农业农村部 |
农作物种子质量检验机构资格认定 |
农作物种子质量检验机构考核证书 |
《中华人民共和国种子法》 |
省级农业农村部门 |
√ |
1.不再要求申请人提供机构设置、人员身份等证明材料。2.将人员数量要求由不少于5人压减为满足要求即可,将仪器设备种类由不少于6类压减为满足要求即可。3.将能力验证时限由90天压减为最长不超过45天。 |
1.开展“双随机、一公开”监管,根据风险程度、信用水平,合理确定抽查比例,现场检查时重点对仪器设备完整性、检验场所安全性、有关数据处理和保存合规性等进行检查。2.委托有关技术机构,对检验单位定期开展检测能力、仪器设备、管理程序等方面的能力验证。3.加强监测,针对发现的种子质量检验普遍问题和突出风险开展专项检查。 |
县级无权限 |
县农业农村局 |
|||
119 |
农业农村部 |
食用菌菌种质量检验机构资格认定 |
食用菌菌种质量检验机构考核证书 |
《中华人民共和国种子法》 |
省级农业农村部门 |
√ |
1.不再要求申请人提供机构设置、人员身份等证明材料。2.将人员数量要求由不少于5人压减为满足要求即可,将仪器设备种类由不少于6类压减为满足要求即可。3.将能力验证时限由90天压减至最长不超过45天。 |
1.开展“双随机、一公开”监管,根据风险程度、信用水平,合理确定抽查比例,现场检查时重点对仪器设备完整性、检验场所安全性、有关数据处理和保存合规性等进行检查。2.委托有关技术机构,对检验单位定期开展检测能力、仪器设备、管理程序等方面的能力验证。3.加强监测,针对发现的种子质量检验普遍问题和突出风险开展专项检查。 |
县级无权限 |
县农业农村局 |
|||
120 |
农业农村部 |
转基因农作物种子生产经营许可证核发 |
转基因农作物种子生产经营许可证 |
《中华人民共和国种子法》《农业转基因生物安全管理条例》 |
农业农村部 |
√ |
1.实现申请、审批网上办理。2.不再要求申请人提供营业执照、法定代表人身份证等材料,通过部门间信息共享获取相关信息。 |
1.开展“双随机、一公开”监管,对实行承诺备案和申请资料留存备查的企业实施重点监管,严肃查处弄虚作假骗取许可行为。2.加强信用监管,依法向社会公布农作物种子企业信用状况,依法依规对失信主体开展失信惩戒。 |
县级无权限 |
县农业农村局 |
|||
121 |
农业农村部 |
转基因种畜禽生产经营许可证核发 |
转基因种畜禽生产经营许可证 |
《农业转基因生物安全管理条例》 |
农业农村部 |
√ |
不再要求申请人提供营业执照、法定代表人身份证等材料,通过部门间信息共享获取相关信息。 |
1.加强行业监测,将风险隐患较多的企业列入重点监管对象,确保不发生重大风险。2.依法及时处理投诉举报,并将调查处理结果向社会公开。 |
县级无权限 |
县农业农村局 |
|||
122 |
农业农村部 |
转基因水产苗种生产经营许可证核发 |
转基因水产苗种生产经营许可证 |
《农业转基因生物安全管理条例》 |
农业农村部 |
√ |
1.实现全国一网通办,申请人“最多跑一次”。2.不再要求申请人提供营业执照、法定代表人身份证等材料,通过部门间信息共享获取相关信息。 |
1.开展“双随机、一公开”监管,发现违法违规行为要依法查处。2.对风险等级高、投诉举报多的企业实施重点监管。3.依法及时处理举报、投诉问题,处理结果依法向社会公开并记入企业信用记录。 |
县级无权限 |
县渔业中心 |
|||
123 |
农业农村部 |
农业转基因生物加工审批 |
农业转基因生物加工许可证 |
《农业转基因生物安全管理条例》 |
省级农业农村部门 |
√ |
不再要求申请人提供加工原料的《农业转基因生物安全证书》复印件。 |
1.开展“双随机、一公开”监管,发现违法违规行为要依法查处并公开结果。2.畅通投诉举报渠道,及时调查处理并将处理结果向社会公开。3.加强行业自律。 |
县级无权限 |
县农业农村局 |
|||
124 |
农业农村部 |
种畜禽生产经营许可 |
种畜禽生产经营许可证 |
《中华人民共和国畜牧法》 |
县级以上地方农业农村部门 |
√ |
不再要求申请人提供营业执照、法定代表人身份证等材料,通过部门间信息共享获取相关信息。 |
1.开展“双随机、一公开”监管,根据风险程度,合理确定抽查比例,对风险等级高的领域、投诉举报多的企业实施重点监管。2.强化社会监督,依法及时处理投诉举报,调查处理结果向社会公开。 |
县行政审批服务局 |
县农业农村局 |
|||
125 |
农业农村部 |
蜂种生产经营许可证核发 |
蜂种生产经营许可证 |
《中华人民共和国畜牧法》 |
县级以上地方农业农村部门 |
√ |
不再要求申请人提供营业执照、法定代表人身份证等材料,通过部门间信息共享获取相关信息。 |
1.开展“双随机、一公开”监管,根据风险程度,合理确定抽查比例,对风险等级高的领域、投诉举报多的企业实施重点监管。2.强化社会监督,依法及时处理投诉举报,调查处理结果向社会公开。 |
县级无权限 |
县农业农村局 |
|||
126 |
农业农村部 |
蚕种生产经营许可证核发 |
蚕种生产经营许可证 |
《中华人民共和国畜牧法》 |
县级以上地方农业农村部门 |
√ |
不再要求申请人提供营业执照、法定代表人身份证等材料,通过部门间信息共享获取相关信息。 |
1.开展“双随机、一公开”监管,根据风险程度,合理确定抽查比例,对风险等级高的领域、投诉举报多的企业实施重点监管。2.强化社会监督,依法及时处理投诉举报,调查处理结果向社会公开。 |
县行政审批服务局 |
县农业农村局 |
|||
127 |
农业农村部 |
兽药经营许可证核发(非生物制品类) |
兽药经营许可证 |
《兽药管理条例》 |
设区的市、县级农业农村部门 |
√ |
将审批时限由30个工作日压减至20个工作日。 |
1.开展“双随机、一公开”监管,发现违法违规行为要依法查处并公开查处结果。2.对风险等级高的领域、投诉举报多的企业增加监督检查次数和抽检兽药数量,实施重点监管。 |
县行政审批服务局 |
县农业农村局 |
|||
128 |
农业农村部 |
动物诊疗许可证核发 |
动物诊疗许可证 |
《中华人民共和国动物防疫法》 |
县级以上地方农业农村部门 |
√ |
将审批时限由20个工作日压减至15个工作日。 |
1.开展“双随机、一公开”监管,发现违法违规行为要依法查处并公开查处结果。2.强化社会监督,依法及时处理投诉举报。3.加强行业监测,针对发现的普遍性问题和突出风险开展专项行动,确保不发生系统性、区域性风险。 |
县行政审批服务局 |
县农业农村局 |
|||
129 |
农业农村部 |
农药登记试验单位认定 |
农药登记试验单位证书 |
《农药管理条例》 |
农业农村部 |
√ |
1.实现申请、审批网上办理。2.不再要求申请人同时提供申请材料的纸质文件和电子文档。 |
1.开展“双随机、一公开”监管,发现违法违规行为要依法查处。2.及时处理有关投诉举报,调查处理结果向社会公开。3.加强信用监管,向社会公布农药登记试验单位信用状况,依法依规对失信主体开展失信惩戒。 |
县级无权限 |
县农业农村局 |
|||
130 |
农业农村部 |
农药生产许可 |
农药生产许可证 |
《农药管理条例》 |
省级农业农村部门 |
√ |
1.实现申请、审批网上办理。2.不再要求申请人同时提供申请材料的纸质文件和电子文档。 |
1.开展“双随机、一公开”监管,发现违法违规行为要依法查处并公开结果。2.加强行业监测,畅通投诉举报渠道,将风险隐患、投诉举报较多的企业列入重点监管对象。3.加强信用监管,依法向社会公布农药生产企业信用状况,依法依规对失信主体开展失信惩戒。 |
县级无权限 |
县农业农村局 |
|||
131 |
农业农村部 |
农药登记 |
农药登记证 |
《农药管理条例》 |
农业农村部;省级农业农村部门 |
√ |
1.实现申请、审批网上办理。2.在首次登记时,不再要求申请人提供产品安全数据单,将申请人资质、申请人资料真实性声明合并到农药登记申请表。3.在延续登记时,不再要求申请人提供加盖公章的农药登记证复印件,产品年生产量、销售量、销售额等情况。4.在变更登记时,不再要求申请人提供加盖公章的农药登记证复印件和产品安全数据单。 |
1.开展“双随机、一公开”监管,发现违法违规行为要依法查处。2.及时处理有关投诉举报,调查处理结果向社会公开。3.加强信用监管,依法向社会公布有关单位信用状况,依法依规对失信主体开展失信惩戒。 |
县级无权限 |
县农业农村局 |
|||
132 |
农业农村部 |
农药经营许可 |
农药经营许可证 |
《农药管理条例》 |
县级以上地方农业农村部门 |
√ |
1.实现申请、审批网上办理。2.不再要求申请人同时提供申请材料的纸质文件和电子文档。 |
1.开展“双随机、一公开”监管,发现违法违规行为要依法查处并公开结果。2.加强行业监测,畅通投诉举报渠道,将风险隐患、投诉举报较多的企业列入重点监管对象。3.加强信用监管,依法向社会公布农药经营企业信用状况,依法依规对失信主体开展失信惩戒。 |
县行政审批服务局 |
县农业农村局 |
|||
133 |
农业农村部 |
肥料登记(除大量元素水溶肥料、中量元素水溶肥料、微量元素水溶肥料、农用氯化钾镁、农用硫酸钾镁、复混肥料、掺混肥料外) |
肥料登记证 |
《中华人民共和国农业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农产品质量安全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壤污染防治法》 |
农业农村部;省级农业农村部门 |
√ |
1.在肥料首次登记和变更登记时,不再要求申请人提供肥料产品登记申请单。2.在续展登记时,不再要求申请人提供肥料产品登记申请单和加盖申请人公章的肥料登记证复印件。 |
1.开展“双随机、一公开”监管,发现违法违规行为要依法查处并公开结果。2.加强行业监测,畅通投诉举报渠道,将风险隐患、投诉举报较多的企业列入重点监管对象。3.加强信用监管,依法向社会公布肥料生产企业信用状况,依法依规对失信主体开展失信惩戒。 |
县级无权限 |
县农业农村局 |
|||
134 |
农业农村部 |
从事饲料、饲料添加剂生产的企业审批 |
饲料生产许可证、饲料添加剂生产许可证 |
《饲料和饲料添加剂管理条例》 |
省级农业农村部门 |
√ |
不再要求申请人提供人员资质证明、营业执照等材料。 |
1.开展“双随机、一公开”监管,根据不同风险程度、信用水平,科学确定监督抽查比例,确保不发生系统性风险。2.针对行业突出问题和重大风险点,开展饲料质量安全风险预警监测,及时发现隐患并处置。3.强化社会监督,依法及时处理投诉举报。 |
县级无权限 |
县农业农村局 |
|||
135 |
农业农村部 |
动物防疫条件合格证核发 |
动物防疫条件合格证 |
《中华人民共和国动物防疫法》 |
县级以上地方农业农村部门 |
√ |
1.实现申请、审批网上办理。2.将审批时限由20个工作日压减至15个工作日。 |
1.开展“双随机、一公开”监管,发现违法违规行为要依法查处并公开结果。2.针对行业突出问题和重大风险点,开展安全风险预警监测,及时发现隐患并处置。3.强化社会监督,依法及时处理投诉举报。 |
县行政审批服务局 |
县农业农村局 |
|||
136 |
农业农村部 |
生猪定点屠宰厂(场)设置审查 |
生猪定点屠宰证 |
《生猪屠宰管理条例》 |
设区的市级人民政府 |
√ |
不再要求申请人提供动物防疫条件合格证和符合环境保护要求的污染防治设施清单及相关证明材料。 |
1.开展“双随机、一公开”监管,根据不同的风险程度、信用水平,科学确定抽查比例。2.强化社会监督,依法及时处理投诉举报。3.加强行业监测,针对发现的普遍性问题和突出风险开展专项行动,确保不发生系统性、区域性风险。4.强化政府内部信息共享和核查。 |
县级无权限 |
县农业农村局 |
|||
137 |
农业农村部 |
采集、出售、收购国家二级保护野生植物(农业类)审批 |
国家重点保护野生植物采集许可证,出售、收购国家二级保护野生植物许可文件 |
《中华人民共和国野生植物保护条例》 |
省级农业农村部门 |
√ |
不再要求申请人提供营业执照、法定代表人身份证等材料,通过部门间信息共享获取相关信息。 |
1.开展“双随机、一公开”监管,发现违法违规行为要依法查处并公开结果。2.加强信用监管,依法依规对失信主体开展失信惩戒。3.对风险等级较高、信用等级较低的企业实施重点监管。4.依法及时处理投诉举报。 |
县级无权限 |
县农业农村局 |
|||
138 |
农业农村部 |
人工繁育国家重点保护水生野生动物审批 |
中华人民共和国水生野生动物人工繁育许可证 |
《中华人民共和国野生动物保护法》 |
农业农村部;省级农业农村(渔业)部门 |
√ |
1.推动实现全国一网通办,申请人“最多跑一次”。2.对在“双随机、一公开”监管中未发现问题且年办理10批次以上、材料均合格的申请人,采用申请材料容缺后补方式办理审批。3.不再要求申请人提供营业执照、法定代表人身份证等材料,通过部门间信息共享获取相关信息。 |
1.开展“双随机、一公开”监管,发现违法违规行为要依法查处并公开结果。2.对风险等级较高、信用等级较低的企业实施重点监管。3.依法及时处理投诉举报。 |
县级无权限 |
县农业农村局 |
|||
139 |
农业农村部 |
出售、购买、利用国家重点保护水生野生动物及其制品审批 |
中华人民共和国水生野生动物经营利用许可证 |
《中华人民共和国野生动物保护法》 |
农业农村部;省级农业农村(渔业)部门 |
√ |
1.推动实现全国一网通办,申请人“最多跑一次”。2.对在“双随机、一公开”监管中未发现问题且年办理10批次以上、材料均合格的申请人,采用申请材料容缺后补方式办理审批。3.不再要求申请人提供营业执照、法定代表人身份证等材料,通过部门间信息共享获取相关信息。 |
1.开展“双随机、一公开”监管,发现违法违规行为要依法查处并公开结果。2.对风险等级较高、信用等级较低的企业实施重点监管。3.依法及时处理投诉举报。 |
县级无权限 |
县农业农村局 |
|||
140 |
农业农村部 |
兽药生产许可证核发 |
兽药生产许可证 |
《兽药管理条例》 |
省级农业农村(畜牧兽医)部门 |
√ |
1.实现申请、审批网上办理。2.将审批时限由40个工作日压减至35个工作日。 |
1.开展“双随机、一公开”监管,结合兽药质量监管抽检和风险监测计划,适当增加抽检数量和频次,发现违法违规行为要依法查处并及时公布结果。2.强化社会监督,依法及时处理投诉举报,调查处理结果向社会公开。 |
县级无权限 |
县农业农村局 |
|||
141 |
农业农村部 |
兽药经营许可证核发(生物制品类) |
兽药经营许可证 |
《兽药管理条例》 |
省级农业农村部门 |
√ |
1.实现申请、审批网上办理,提高服务便民化水平。2.将审批时限由30个工作日压减至25个工作日。 |
1.开展“双随机、一公开”监管,对风险等级高、投诉举报多的企业增加抽检数量和频次,实施重点监管。2.强化社会监督,依法及时处理举报、投诉问题,调查处理结果向社会公开。 |
县级无权限 |
县农业农村局 |
|||
142 |
农业农村部 |
重要水产苗种进出口审批 |
动植物苗种进(出)口审批表 |
《中华人民共和国渔业法》 |
农业农村部;省级农业农村(渔业)部门 |
√ |
1.实现全国一网通办,申请人“最多跑一次”。2.不再要求申请人提供营业执照、法定代表人身份证等材料,通过部门间信息共享获取相关信息。 |
1.开展“双随机、一公开”监管,发现违法违规行为要依法查处。2.对风险等级高、投诉举报多的企业实施重点监管。3.依法及时处理投诉举报,处理结果依法向社会公开并记入企业信用记录。 |
县级无权限 |
县农业农村局 |
|||
143 |
农业农村部 |
水产苗种进出口审批 |
水产苗种进出口审批表 |
《中华人民共和国渔业法》 |
省级农业农村(渔业)部门 |
√ |
1.实现全国一网通办,申请人“最多跑一次”。2.不再要求申请人提供营业执照、法定代表人身份证等材料,通过部门间信息共享获取相关信息。 |
1.开展“双随机、一公开”监管,发现违法违规行为要依法查处。2.对风险等级高、投诉举报多的企业实施重点监管。3.依法及时处理投诉举报,处理结果依法向社会公开并记入企业信用记录。 |
县级无权限 |
县农业农村局 |
|||
144 |
农业农村部 |
渔业捕捞许可证审批 |
渔业捕捞许可证 |
《中华人民共和国渔业法》 |
县级以上农业农村(渔业)部门 |
√ |
1.实现全国一网通办。2.对能够通过有关信息系统或者部门间信息共享核查的证明材料,不再要求申请人提供。 |
1.开展“双随机、一公开”监管,发现违法违规行为要依法查处并及时公布查处结果。2.强化社会监督,依法及时处理投诉举报,调查处理结果向社会公开。 |
县行政审批服务局 |
县农业农村局 |
|||
145 |
农业农村部 |
渔业捕捞许可证核发(涉外渔业) |
渔业捕捞许可证(涉外渔业) |
《中华人民共和国渔业法》 |
农业农村部 |
√ |
1.实现申请、审批全程网上办理。2.对能够通过有关信息系统或者部门间信息共享核查的证明材料,不再要求申请人提供。 |
1.开展“双随机、一公开”监管,发现违法违规行为要依法查处并及时公布查处结果。2.强化社会监督,依法及时处理投诉举报,调查处理结果向社会公开。 |
县级无权限 |
县农业农村局 |
|||
146 |
农业农村部 |
远洋渔业审批 |
远洋渔业项目审批通知 |
《中华人民共和国渔业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渔业法实施细则》 |
农业农村部 |
√ |
不再要求申请人提供营业执照、渔业船舶检验证书、渔业船舶登记证等材料,通过部门间信息共享获取相关信息。 |
1.将远洋渔船的生产情况报告、标准化捕捞日志、渔船船位监测、派遣国家观察员、签发合法捕捞证明等纳入监管内容,实现远洋渔船全过程动态监管。2.畅通投诉举报渠道,对涉嫌违法违规的远洋渔业企业和渔船组织开展调查,发现违法违规行为要依法查处。 |
县级无权限 |
县农业农村局 |
|||
147 |
农业农村部 |
水域滩涂养殖证核发 |
水域滩涂养殖证 |
《中华人民共和国渔业法》 |
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 |
√ |
1.实现全国一网通办,申请人“最多跑一次”。2.不再要求申请人提供营业执照、法定代表人身份证等材料,通过部门间信息共享获取相关信息。 |
1.开展“双随机、一公开”监管,发现违法违规行为要依法查处。2.对风险等级高、投诉举报多的企业实施重点监管。3.依法及时处理投诉举报,处理结果依法向社会公开并记入企业信用记录。 |
县行政审批服务局 |
县农业农村局 |
|||
148 |
农业农村部 |
水产苗种场(不含原种场)的水产苗种生产许可证核发 |
水产苗种生产许可证 |
《中华人民共和国渔业法》 |
设区的市、县级农业农村(渔业)部门 |
√ |
1.实现全国一网通办,申请人“最多跑一次”。2.不再要求申请人提供营业执照、法定代表人身份证等材料,通过部门间信息共享获取相关信息。 |
1.开展“双随机、一公开”监管,发现违法违规行为要依法查处。2.对风险等级高、投诉举报多的企业实施重点监管。3.依法及时处理投诉举报,处理结果依法向社会公开并记入企业信用记录。 |
县行政审批服务局 |
县农业农村局 |
|||
149 |
农业农村部 |
水产原种场的水产苗种生产许可证核发 |
水产苗种生产许可证 |
《中华人民共和国渔业法》 |
省级农业农村(渔业)部门 |
√ |
1.实现全国一网通办,申请人“最多跑一次”。2.不再要求申请人提供营业执照、法定代表人身份证等材料,通过部门间信息共享获取相关信息。 |
1.开展“双随机、一公开”监管,发现违法违规行为要依法查处。2.对风险等级高、投诉举报多的企业实施重点监管。3.依法及时处理投诉举报,处理结果依法向社会公开并记入企业信用记录。 |
县级无权限 |
县农业农村局 |
|||
150 |
商务部 |
报废机动车回收(拆解)企业资质认定 |
资质认定书 |
《报废机动车回收管理办法》 |
省级商务部门 |
√ |
不再将注册资本、场地面积、企业从业人员人数等作为报废机动车回收(拆解)企业资质认定条件。 |
1.加强部门间信息共享和协同监管。2.会同相关部门开展“双随机、一公开”监管,对投诉举报多的单位实施重点监管。3.发挥行业协会自律作用。 |
县级无权限 |
县商务局 |
|||
151 |
商务部 |
成品油零售经营资格审批 |
成品油零售经营批准证书 |
《国务院对确需保留的行政审批项目设定行政许可的决定》 |
省级商务部门 |
√ |
1.将审批权限由省级商务部门下放至设区的市级人民政府指定部门。2.取消申请企业提交成品油供应渠道法律文件相关要求。 |
1.指定部门严格落实行业监管职责。要求有关企业建立购销和出入库台账制度。开展“双随机、一公开”监管、信用监管,发现违法违规行为要依法处理或者提请有关部门予以查处。2.地方政府严格落实属地监管职责。建立跨部门联合监管机制,统筹配置行政处罚职能和执法资源,加强协同监管。定期组织开展专项检查。建立企业信用记录并纳入信用信息共享平台,对违法失信企业依法实施失信惩戒。3.公安、自然资源、生态环境、住房和城乡建设、交通运输、商务、应急管理、税务、市场监管、能源等部门按职责依法依规加强监管,承担安全生产监管责任的部门切实履行监管责任、守牢安全底线。4.市场监管部门要将新登记经营范围涉及成品油零售的企业信息推送至有关部门。商务部门要将改革前取得许可的成品油零售企业信息推送至有关部门。指定部门要将发现的超经营范围经营或者无照经营信息推送至有关部门。有关部门要充分运用共享信息,加强监管执法。 |
县级无权限 |
县商务局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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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52 |
文化和旅游部 |
互联网上网服务营业场所经营单位设立审批 |
网络文化经营许可证 |
《互联网上网服务营业场所管理条例》 |
县级以上地方文化和旅游部门 |
√ |
1.取消总量限制和布局要求。2.取消对互联网上网服务营业场所的计算机数量限制。3.不再要求申请人提供资金信用证明等材料。4.将审批时限由20个工作日压减至13个工作日。 |
1.开展“双随机、一公开”监管,发现违法违规行为要依法查处。2.加强信用监管,依法依规对失信主体开展失信惩戒。 |
县行政审批服务局 |
县文化和旅游局 |
|||
153 |
文化和旅游部 |
游艺娱乐场所设立审批 |
娱乐经营许可证 |
《娱乐场所管理条例》 |
县级文化和旅游部门 |
√ |
1.取消总量限制和布局要求。2.将审批时限由20个工作日压减至13个工作日。 |
1.开展“双随机、一公开”监管,发现违法违规行为要依法查处。2.加强信用监管,依法依规对失信主体开展失信惩戒。 |
县行政审批服务局 |
县文化和旅游局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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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54 |
文化和旅游部 |
歌舞娱乐场所设立审批 |
娱乐经营许可证 |
《娱乐场所管理条例》 |
县级文化和旅游部门 |
√ |
将审批时限由20个工作日压减至13个工作日。 |
1.开展“双随机、一公开”监管,发现违法违规行为要依法查处。2.加强信用监管,依法依规对失信主体开展失信惩戒。 |
县行政审批服务局 |
县文化和旅游局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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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55 |
文化和旅游部 |
文艺表演团体设立审批 |
营业性演出许可证 |
《营业性演出管理条例》 |
县级文化和旅游部门 |
√ |
1.实现申请、审批全程网上办理。2.将审批时限由20个工作日压减至13个工作日。 |
1.开展“双随机、一公开”监管,发现违法违规行为要依法查处。2.加强信用监管,依法依规对失信主体开展失信惩戒。 |
县行政审批服务局 |
县文化和旅游局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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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56 |
国家卫生健康委 |
饮用水供水单位卫生许可 |
卫生许可证 |
《中华人民共和国传染病防治法》 |
设区的市、县级卫生健康部门 |
√ |
不再要求申请人提供从业人员健康体检合格证明。 |
1.开展“双随机、一公开”监管,发现违法违规行为要依法查处。2.强化部门协同监管,卫生健康部门向供水主管部门通报饮用水供水单位监督检查情况。3.畅通投诉举报渠道,依法及时处理投诉举报。 |
县行政审批服务局 |
县卫生健康局 |
|||
157 |
国家卫生健康委 |
生产用于传染病防治的消毒产品的单位审批 |
消毒产品生产企业卫生许可证 |
《中华人民共和国传染病防治法》 |
省级卫生健康部门 |
√ |
1.推动实现申请、审批全程网上办理并在网上公开办理进度。2.将审批时限由20个工作日压减至14个工作日。3.不再要求申请人提供营业执照复印件。 |
1.开展“双随机、一公开”监管,发现违法违规行为要依法查处并公开结果。2.对违法宣传疗效、非法添加违禁物质等问题开展专项整治。3.开展消毒产品生产企业分类监督综合评价试点工作。 |
县级无权限 |
县卫生健康局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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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58 |
国家卫生健康委 |
个人剂量监测、放射防护器材和含放射性产品检测、医疗机构放射性危害评价等技术服务机构认定 |
放射卫生技术服务机构资质证书 |
《中华人民共和国职业病防治法》 |
省级卫生健康部门 |
√ |
不再要求申请人提供单位简介、质量管理手册和程序文件目录等材料。 |
1.开展“双随机、一公开”监管,发现违法违规行为的要依法查处并公开结果。2.依法及时处理投诉举报。 |
县级无权限 |
县卫生健康局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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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59 |
国家卫生健康委 |
放射源诊疗技术和医用辐射机构许可 |
放射诊疗许可证 |
《中华人民共和国职业病防治法》《放射性同位素与射线装置安全和防护条例》 |
县级以上地方卫生健康部门 |
√ |
将审批时限由20个工作日压减至10个工作日。 |
1.开展“双随机、一公开”监管,发现违法违规行为要依法查处并公开结果。2.依法及时处理投诉举报。 |
县行政审批服务局 |
县卫生健康局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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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60 |
国家卫生健康委 |
设置戒毒医疗机构或者医疗机构从事戒毒治疗业务许可 |
医疗机构执业许可证(副本备注“戒毒医疗服务”) |
《中华人民共和国禁毒法》 |
省级卫生健康部门 |
√ |
将审批时限由20个工作日压减至15个工作日。 |
1.对医疗机构开展定期校验,对医疗机构的戒毒治疗活动加强监督,发现问题要及时依法处理。2.加强对戒毒诊疗新技术、新项目的临床管理。 |
县级无权限 |
县卫生健康局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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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61 |
国家卫生健康委 |
医疗机构开展人类辅助生殖技术许可 |
医疗机构开展人类辅助生殖技术许可批件 |
《国务院对确需保留的行政审批项目设定行政许可的决定》《计划生育技术服务管理条例》 |
省级卫生健康部门 |
√ |
国家卫生健康委指导省级卫生健康部门每半年1次向社会公布已取得人类辅助生殖技术许可的医疗机构名单,以及本省(区、市)人类辅助生殖技术应用规划落实情况,并在接到新的申请后1个月内向社会公开申请机构信息。 |
1.完善有关信息系统,及时更新公布人类辅助生殖技术服务机构相关信息。2.建立健全质量控制体系,加强质量安全管理。3.开展“双随机、一公开”监管,发现违法违规行为要依法查处并公开结果。4.加强行业自律和社会监督。5.依法及时处理投诉举报。 |
县级无权限 |
县卫生健康局 |
|||
162 |
国家卫生健康委 |
母婴保健专项技术服务许可 |
母婴保健技术服务执业许可证 |
《中华人民共和国母婴保健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母婴保健法实施办法》 |
县级以上地方卫生健康部门 |
√ |
将开展婚前医学检查、产前筛查的母婴保健专项技术服务机构的审批权限下放至县级卫生健康部门。 |
1.加强母婴保健专项技术质量控制。2.开展“双随机、一公开”监管,发现违法违规行为要依法查处并公开结果。3.加强产前诊断机构对产前筛查机构的人员培训、技术指导和质量控制。4.加强信用监管,依法向社会公布母婴保健专项技术服务机构信用状况。5.依法及时处理投诉举报。6.加强母婴保健专项技术服务行业自律。 |
县行政审批服务局 |
县卫生健康局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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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63 |
国家卫生健康委 |
医疗机构人体器官移植执业资格认定审批 |
医疗机构执业许可证(人体器官移植诊疗科目登记) |
《人体器官移植条例》 |
省级卫生健康部门 |
√ |
1.实现网上提交申请材料。2.将专家评审时限由90天压减至60天。 |
1.国家卫生健康委应当加强对人体器官移植医疗机构的规划管理,并对省级卫生健康部门审批行为进行严格监管。2.健全以信息化监管为主、随机飞行检查为辅的监管机制,针对薄弱领域和存在的问题进行重点监管。3.会同有关部门完善防范打击组织出卖人体器官违法犯罪数据资源共享机制和联动机制。 |
县级无权限 |
县卫生健康局 |
|||
164 |
国家卫生健康委 |
医疗机构(三级医院、三级妇幼保健院、急救中心、急救站、临床检验中心、中外合资合作医疗机构、港澳台独资医疗机构)设置审批 |
设置医疗机构批准书 |
《医疗机构管理条例》 |
县级以上地方卫生健康部门 |
√ |
加快推广电子化审批。 |
1.对医疗机构开展定期校验,加强对医疗机构执业活动的监管,发现违法违规行为要依法查处并公开结果。2.组织开展医疗机构评审。3.依法及时处理投诉举报。 |
县级无权限 |
县卫生健康局 |
|||
165 |
国家卫生健康委 |
医疗机构(不含诊所)执业登记 |
医疗机构执业许可证 |
《医疗机构管理条例》 |
县级以上地方卫生健康部门 |
√ |
1.取消医疗机构验资证明。2.实现医疗机构电子化注册登记。 |
1.对医疗机构开展定期校验,加强对医疗机构执业活动的监管,发现违法违规行为要依法查处并公开结果。2.组织开展医疗机构评审。3.依法及时处理投诉举报。 |
县行政审批服务局 |
县卫生健康局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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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66 |
国家卫生健康委 |
社会办医疗机构甲类大型医用设备配置许可 |
甲类大型医用设备配置许可证 |
《医疗器械监督管理条例》 |
国家卫生健康委 |
√ |
1.实现申请、审批全程网上办理并在网上公布审批程序、受理条件、评审标准,公开办理进度。2.不再要求申请人提供医疗机构执业许可证副本复印件。 |
1.加强医疗机构执业活动监管,发现违法违规行为要依法查处并公开结果。2.加强信用监管,向社会公布配置甲类大型医用设备医疗机构的信用状况。3.依法及时处理投诉举报。4.加强行业自律。 |
县级无权限 |
县卫生健康局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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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67 |
国家卫生健康委 |
职业卫生技术服务机构乙级资质认可 |
职业卫生技术服务机构资质证书 |
《中华人民共和国职业病防治法》 |
省级卫生健康部门 |
√ |
1.将现有甲级、乙级、丙级资质整合为一级资质,整合后由省级卫生健康部门负责审批,执业地域范围扩展至全国。2.取消设区的市级卫生健康部门初审环节。3.取消对注册资金和固定资产的要求。 |
1.开展“双随机、一公开”监管,发现违法违规行为要依法查处并公开结果。2.依法及时处理投诉举报。 |
县级无权限 |
县卫生健康局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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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68 |
国家卫生健康委 |
血站(含脐带血造血干细胞库)设立及执业审批 |
脐带血造血干细胞库设置批准书、血站执业许可证 |
《中华人民共和国献血法》 |
国家卫生健康委;省级卫生健康部门 |
√ |
1.实现网上提交申请材料。2.将审批时限由20个工作日压减至15个工作日。 |
1.开展“双随机、一公开”监管,发现违法违规行为要依法查处并公开结果。2.利用信息化手段加强监管。3.依法及时处理投诉举报。 |
县级无权限 |
县卫生健康局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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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69 |
国家卫生健康委 |
单采血浆站设置审批及许可证核发 |
单采血浆许可证 |
《血液制品管理条例》 |
省级卫生健康部门 |
√ |
1.实现网上提交申请材料。2.将审批时限由20个工作日压减至15个工作日。 |
1.开展“双随机、一公开”监管,发现违法违规行为要依法查处并公开结果。2.利用信息化手段加强监管。3.依法及时处理投诉举报。 |
县级无权限 |
县卫生健康局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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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70 |
国家卫生健康委 |
医疗机构设置人类精子库审批 |
人类精子库批准证书 |
《国务院对确需保留的行政审批项目设定行政许可的决定》 |
省级卫生健康部门 |
√ |
国家卫生健康委指导省级卫生健康部门每半年1次向社会公布已取得设置人类精子库许可的医疗机构名单,以及本省(区、市)人类精子库应用规划落实情况,并在接到新的设置申请后1个月内向社会公开申请机构信息。 |
1.完善有关信息系统,及时更新公布人类精子库相关信息。2.建立健全质量控制体系,加强质量安全管理。3.开展“双随机、一公开”监管,发现违法违规行为要依法查处并公开结果。4.加强行业自律和社会监督。5.依法及时处理投诉举报。 |
县级无权限 |
县卫生健康局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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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71 |
国家卫生健康委 |
麻醉药品和第一类精神药品购用许可 |
麻醉药品和第一类精神药品购用印鉴卡 |
《麻醉药品和精神药品管理条例》 |
设区的市级卫生健康部门 |
√ |
不再要求申请人提供医疗机构执业许可证副本复印件。 |
1.严格执行对麻醉药品和精神药品采购、处方开具、临床合理使用、回收、销毁等各项规定,发现问题及时依法处理。2.实时统计和跟踪药品使用情况,掌握印鉴卡管理状态,实现麻醉药品和精神药品全程闭环管理。 |
县级无权限 |
县卫生健康局 |
|||
172 |
应急管理部 |
安全生产检测检验机构资质认可 |
安全生产检测检验机构资质证书 |
《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 |
省级应急管理部门、煤矿安全生产监管部门 |
√ |
1.不再将安全生产检测检验机构取得法定计量认证作为前置条件。2.推行法定代表人承诺、公司承诺管理,对申请材料真实性、固定资产等实行告知承诺。3.依托有关平台,提供统一信息查询服务,便于机构跨区域从业和属地监管。 |
1.制定全国统一的机构资质认定标准和执法标准,明确监管管辖权,规范自由裁量权。2.开展“双随机、一公开”监管和信用监管,加强执法监督,依法依规对失信主体实行失信惩戒。3.加强对安全生产检测检验机构有关信息的共享和公开,接受社会监督。4.发挥行业组织自律作用,完善技术仲裁工作机制。 |
县级无权限 |
县应急管理局 |
|||
173 |
应急管理部 |
安全评价机构资质认可 |
安全评价机构资质证书 |
《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 |
省级应急管理部门、煤矿安全生产监管部门 |
√ |
1.加快推动信息共享,不再要求申请人提供安全工程师等人员资格证明材料,实行联网查询。2.推行法定代表人承诺、公司承诺管理,对申请材料真实性、固定资产、办公面积等实行告知承诺。 |
1.健全安全评价机构审批工作制度,制定全国统一的机构资质认定标准和执法标准,明确监管管辖权,规范自由裁量权。2.开展“双随机、一公开”监管和信用监管,加强执法监督,依法依规对失信主体实行失信惩戒。3.加强对安全评价机构有关信息的共享和公开,接受社会监督。4.发挥行业组织自律作用,完善技术仲裁工作机制。 |
县级无权限 |
县应急管理局 |
|||
174 |
应急管理部 |
烟花爆竹生产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核发 |
烟花爆竹生产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 |
《安全生产许可证条例》 |
省级应急管理部门 |
√ |
1.实现申请、审批全程网上办理。2.将审批时限由45个工作日压减至30个工作日。 |
1.开展“双随机、一公开”监管,发现违法违规行为要依法严查重处并公开结果。2.加强信用监管,依法向社会公布烟花爆竹生产企业信用状况,依法依规对失信主体开展失信惩戒。 |
县级无权限 |
县应急管理局 |
|||
175 |
应急管理部 |
烟花爆竹经营(批发)许可证核发 |
烟花爆竹经营(批发)许可证 |
《烟花爆竹安全管理条例》 |
设区的市级应急管理部门 |
√ |
1.实现申请、审批全程网上办理。2.将审批时限由30个工作日压减至20个工作日。 |
1.开展“双随机、一公开”监管,发现违法违规行为要依法严查重处并公开结果。2.加强信用监管,依法向社会公布烟花爆竹经营(批发)企业信用状况,依法依规对失信主体开展失信惩戒。 |
县级无权限 |
县应急管理局 |
|||
176 |
应急管理部 |
烟花爆竹经营(零售)许可证核发 |
烟花爆竹经营(零售)许可证 |
《烟花爆竹安全管理条例》 |
县级应急管理部门 |
√ |
1.实现申请、审批全程网上办理。2.将审批时限由20个工作日压减至15个工作日。 |
1.开展“双随机、一公开”监管,发现违法违规行为要依法严查重处并公开结果。2.加强信用监管,依法向社会公布烟花爆竹经营(零售)企业信用状况,依法依规对失信主体开展失信惩戒。 |
县应急管理局 |
县应急管理局 |
|||
177 |
应急管理部 |
第一类非药品类易制毒化学品生产许可证核发 |
第一类非药品类易制毒化学品生产许可证 |
《易制毒化学品管理条例》 |
省级应急管理部门 |
√ |
1.实现申请、审批全程网上办理。2.将审批时限由60个工作日压减至40个工作日。 |
1.开展“双随机、一公开”监管,发现违法违规行为要依法严查重处并公开结果。2.加强信用监管,依法向社会公布第一类非药品类易制毒化学品生产企业信用状况,依法依规对失信主体开展失信惩戒。 |
县级无权限 |
县应急管理局 |
|||
178 |
应急管理部 |
第一类非药品类易制毒化学品经营许可证核发 |
第一类非药品类易制毒化学品经营许可证 |
《易制毒化学品管理条例》 |
省级应急管理部门 |
√ |
1.实现申请、审批全程网上办理。2.将审批时限由30个工作日压减至20个工作日。 |
1.开展“双随机、一公开”监管,发现违法违规行为要依法严查重处并公开结果。2.加强信用监管,依法向社会公布第一类非药品类易制毒化学品经营企业信用状况,依法依规对失信主体开展失信惩戒。 |
县级无权限 |
县应急管理局 |
|||
179 |
应急管理部 |
危险化学品生产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核发 |
安全生产许可证(危险化学品) |
《危险化学品安全管理条例》 |
省级应急管理部门 |
√ |
1.实现申请、审批全程网上办理。2.将审批时限由45个工作日压减至30个工作日。 |
1.开展“双随机、一公开”监管,发现违法违规行为要依法严查重处并公开结果。2.加强信用监管,依法向社会公布危险化学品生产企业信用状况,依法依规对失信主体开展失信惩戒。 |
县级无权限 |
县应急管理局 |
|||
180 |
应急管理部 |
危险化学品经营许可证核发 |
危险化学品经营许可证 |
《危险化学品安全管理条例》 |
设区的市、县级应急管理部门 |
√ |
1.实现申请、审批全程网上办理。2.将审批时限由30个工作日压减至20个工作日。 |
1.开展“双随机、一公开”监管,发现违法违规行为要依法严查重处并公开结果。2.加强信用监管,依法向社会公布危险化学品经营企业信用状况,依法依规对失信主体开展失信惩戒。 |
县应急管理局 |
县应急管理局 |
|||
181 |
应急管理部 |
危险化学品安全使用许可证核发 |
危险化学品安全使用许可证 |
《危险化学品安全管理条例》 |
设区的市级应急管理部门 |
√ |
1.实现申请、审批全程网上办理。2.将审批时限由45个工作日压减至30个工作日。 |
1.开展“双随机、一公开”监管,发现违法违规行为要依法严查重处并公开结果。2.加强信用监管,依法向社会公布危险化学品使用企业信用状况,依法依规对失信主体开展失信惩戒。 |
县级无权限 |
县应急管理局 |
|||
182 |
应急管理部 |
新建、改建、扩建生产、储存危险化学品(包括使用长输管道输送危险化学品)建设项目安全条件审查 |
危险化学品建设项目安全条件审查意见书 |
《危险化学品安全管理条例》 |
应急管理部;省、设区的市级应急管理部门 |
√ |
1.实现申请、审批全程网上办理。2.将审批时限由45个工作日压减至30个工作日。 |
1.开展“双随机、一公开”监管,发现违法违规行为要依法严查重处并公开结果。2.加强信用监管,依法依规对失信主体开展失信惩戒。 |
县级无权限 |
县应急管理局 |
|||
183 |
市场监管总局 |
承担国家法定计量检定机构任务授权审批 |
计量授权证书 |
《中华人民共和国计量法》 |
县级以上市场监管部门 |
√ |
1.实现申请、审批全程网上办理,并将审批信息统一归集至有关数据平台。2.取消计量标准考核证书、计量检定或校准人员能力证明等申请材料。3.对变更法定代表人、授权签字人或计量规程等无需现场审查的事项,由法定计量检定机构自愿承诺符合相关要求,审批部门对承诺内容进行形式审查后办理。 |
1.开展“双随机、一公开”监管,发现违法违规行为要依法查处并公开结果。2.对通过投诉举报等渠道反映问题多的机构实施重点监管。3.加强信用监管,依法向社会公布法定计量检定机构信用状况,依法依规对失信主体开展失信惩戒。 |
县行政审批服务局 |
县市场监管局 |
|||
184 |
市场监管总局 |
食品经营许可(除仅销售预包装食品外) |
食品经营许可证 |
《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 |
县级以上地方市场监管部门 |
√ |
1.餐饮服务经营者销售预包装食品的,不需要申请在许可证上标注销售类食品经营项目。2.不再要求申请人提供营业执照复印件。 |
1.严格执行有关法律法规和标准,发挥网格化管理的优势,发现违法违规行为要依法严查重处并公开结果。2.加强信用监管,依法向社会公布食品经营企业信用状况,依法依规对失信主体开展失信惩戒。 |
县行政审批服务局 |
县市场监管局 |
|||
185 |
市场监管总局 |
食品(含食品添加剂)生产许可 |
食品生产许可证 |
《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 |
县级以上地方市场监管部门 |
√ |
1.除特殊食品(包括保健食品、婴幼儿配方食品和特殊医学用途配方食品)、婴幼儿辅助食品、食盐外,将审批权限由省级市场监管部门下放至设区的市、县级市场监管部门。2.实现申请、审批全程网上办理。3.不再要求申请人提供营业执照、食品安全管理制度文本等材料,但申请特殊食品生产许可的应提交与所生产食品相适应的生产质量管理体系文件。4.将审批时限由20个工作日压减至10个工作日。 |
1.加大信息公示力度,向社会公开食品生产许可信息。2.加强日常监督检查,根据食品生产企业风险分级情况确定检查频次,开展监督检查并向社会公开检查结果。3.加强信用监管,依法依规对失信主体开展失信惩戒。 |
县行政审批服务局 |
县市场监管局 |
|||
186 |
市场监管总局 |
重要工业产品(除食品相关产品、化肥外)生产许可证核发 |
重要工业产品生产许可证 |
《中华人民共和国工业产品生产许可证管理条例》 |
市场监管总局;省级市场监管部门 |
√ |
1.将建筑用钢筋、水泥、广播电视传输设备、人民币鉴别仪、预应力混凝土铁路桥简支梁5类产品审批下放至省级市场监管部门。2.将发证机关组织的发证前产品检验改为由企业在申请时提交具有资质的检验检测机构出具的产品检验合格报告。3.实现申请、审批全程网上办理。4.对电线电缆、危险化学品包装物及容器2类产品,在审批环节不再开展现场审查,企业提交申请单、产品检验合格报告、符合法律法规要求和保障质量安全承诺书后,经形式审查合格即发放许可证。 |
1.对未经现场审查发放许可证的企业,审批机关要在发证后1个月内开展现场核查,对不具备生产条件、提供虚假材料的要依法处理。2.对为企业申请重要工业产品生产许可证出具检验报告的检验检测机构,市场监管部门要开展符合性检查,发现出具虚假报告的要依法严肃处理相关检验检测机构和获证企业。3.开展质量安全风险监测和产品质量监督抽查。 |
县级无权限 |
县市场监管局 |
|||
187 |
市场监管总局 |
特种设备检验检测机构核准 |
特种设备检验检测机构核准证 |
《中华人民共和国特种设备安全法》《特种设备安全监察条例》 |
市场监管总局;省级市场监管部门 |
√ |
1.实现申请、审批全程网上办理并在网上公布审批程序、受理条件、办理标准,公开办理进度。2.采取政府购买服务方式确定鉴定评审机构,对申请人开展鉴定评审。3.将审批时限由30个工作日压减至25个工作日。 |
1.开展“双随机、一公开”监管,对存在违法违规行为的,依法查处并公开结果。2.对有投诉举报和质量问题的单位实施重点监管。 |
县级无权限 |
县市场监管局 |
|||
188 |
市场监管总局 |
特种设备生产单位许可 |
特种设备生产许可证 |
《中华人民共和国特种设备安全法》《国务院对确需保留的行政审批项目设定行政许可的决定》《特种设备安全监察条例》 |
市场监管总局;省级市场监管部门 |
√ |
1.将申请资料简化为许可申请书,不再将型式试验和监督检验作为审批前置条件。2.对许可周期内未发生行政处罚、责任事故、质量安全问题和质量投诉未结案等情况,且满足生产业绩有关规定的生产单位,在许可证书有效期满前,采取企业自愿承诺方式申请直接换证,取消鉴定评审要求,但不可连续两个许可周期申请直接换证。3.将审批时限由30个工作日压减至25个工作日。 |
1.开展“双随机、一公开”监管,对存在违法违规行为的,依法查处并公开结果。2.对有投诉举报和质量问题的单位实施重点监管。3.检验检测机构在开展型式试验和监督检验时对持证生产单位是否符合许可条件进行检查,发现问题及时报告有关部门。4.针对通过自愿承诺申请直接换证的生产单位,对提交的申请材料中有虚假内容的,依法处理。 |
县级无权限 |
县市场监管局 |
|||
189 |
市场监管总局 |
移动式压力容器、气瓶充装单位许可 |
移动式压力容器充装许可证、气瓶充装许可证 |
《中华人民共和国特种设备安全法》《特种设备安全监察条例》 |
省级市场监管部门 |
√ |
1.对许可周期内未发生行政处罚、责任事故、投诉未结案等情况,且满足充装业绩有关规定的充装单位,在许可证书有效期满前,采取企业自愿承诺方式申请直接换证,取消鉴定评审要求,但不可连续两个许可周期申请直接换证。2.将审批时限由30个工作日压减至25个工作日。 |
1.开展“双随机、一公开”监管,对存在违法违规行为的,依法查处并公开结果。2.对有投诉举报和发生充装事故的企业实施重点监管。3.针对通过自愿承诺申请直接换证的充装单位,对提交的申请材料中有虚假内容的,依法处理。 |
县级无权限 |
县市场监管局 |
|||
190 |
市场监管总局 |
设立认证机构(高风险等级)审批 |
认证机构批准书 |
《中华人民共和国认证认可条例》 |
市场监管总局 |
√ |
1.根据行业发展状况和技术特点,全面梳理修订认证领域目录,按照必要性和最简化原则,对认证领域实施分类管理,对风险等级高的认证领域准入实行优化审批服务。2.取消认证机构在登记注册等环节已经提交的申请材料,压减审批材料数量30%以上。3.将审批时限由45个工作日压减至20个工作日。 |
1.开展“双随机、一公开”监管,根据不同风险程度、信用水平,合理确定抽查比例。2.依法及时处理投诉举报。3.加强对认证行业的监测,针对发现的普遍性问题和突出风险开展专项检查,确保不发生系统性、区域性风险。4.加强信用监管,依法依规构建认证领域黑名单制度,并对失信主体开展失信惩戒。 |
县级无权限 |
县市场监管局 |
|||
191 |
体育总局 |
经营高危险性体育项目许可 |
经营高危险性体育项目许可证 |
《全民健身条例》 |
县级以上地方体育部门 |
√ |
1.推广全程网上办理,推进体育领域信息数据共享应用。2.将审批时限由20个工作日压减至15个工作日。 |
1.开展“双随机、一公开”监管,发现违法违规行为要依法查处并公开结果。2.建立健全跨区域、跨层级、跨部门协同监管制度,推进联合执法。3.加强信用监管,依法依规将有严重违法违规行为的机构列入黑名单,对相关经营主体和从业人员实施信用约束和失信惩戒。 |
县行政审批服务局 |
县体育发展服务中心 |
|||
192 |
体育总局 |
设立健身气功站点审批 |
健身气功站点注册证 |
《国务院对确需保留的行政审批项目设定行政许可的决定》 |
县级体育部门 |
√ |
1.推广全程网上办理,推进体育领域信息数据共享应用。2.将审批时限由20个工作日压减至15个工作日。 |
1.开展“双随机、一公开”监管,发现违法违规行为要依法查处并公开结果。2.建立健全跨区域、跨层级、跨部门协同监管制度,推进联合执法。3.加强信用监管,依法依规将有严重违法违规行为的机构列入黑名单,对相关经营主体和从业人员实施信用约束和失信惩戒。 |
县行政审批服务局 |
县级无权限 |
|||
193 |
国家新闻出版署 |
出版物零售单位设立、变更审批 |
出版物经营许可证 |
《出版管理条例》 |
县级新闻出版部门 |
√ |
1.推动实现申请、审批全程网上办理,并在网上公布审批程序、受理条件、办理标准,公开办理进度。2.精简审批材料,推动在线获取核验营业执照、企业章程、经营场所情况及使用权证明、法定代表人及主要负责人身份证明等材料。3.将审批时限由20个工作日压减至13个工作日。 |
1.开展“双随机、一公开”监管,发现违法违规行为要依法查处并公开结果。2.依法及时处理投诉举报。3.推进部门间信息共享应用。 |
县行政审批服务局 |
县文化和旅游局 |
|||
194 |
中国气象局 |
升放无人驾驶自由气球、系留气球单位资质认定 |
升放气球资质证 |
《国务院对确需保留的行政审批项目设定行政许可的决定》 |
省、设区的市级气象主管机构 |
√ |
1.不再要求申请人提供法人证书或营业执照原件。2.实现申请、审批全程网上办理并在网上公布审批程序、受理条件、办理标准。 |
1.通过“双随机、一公开”监管、跨部门联合监管等方式,对升放无人驾驶自由气球、系留气球活动实施严格监管,发现违法违规行为要依法查处并公开结果。2.加强对升放气球行为的法律法规和科普宣传,提高升放单位和社会公众的安全意识。 |
县级无权限 |
县气象局 |
|||
195 |
中国气象局 |
雷电防护装置检测单位资质认定 |
雷电防护装置检测资质证 |
《国务院对确需保留的行政审批项目设定行政许可的决定》《气象灾害防御条例》 |
中国气象局会同国务院电力或通信主管部门;省级气象主管机构 |
√ |
1.实现申请、审批全程网上办理。2.不再要求申请人提供营业执照原件和经营场所产权证明原件等材料。 |
1.开展“双随机、一公开”监管,发现违法违规行为要依法查处并公开结果。2.加强信用监管,依法依规对失信主体开展失信惩戒。3.依法及时处理投诉举报。 |
县级无权限 |
县气象局 |
|||
196 |
中国银保监会 |
融资担保公司设立、变更审批 |
融资担保业务经营许可证 |
《国务院对确需保留的行政审批项目设定行政许可的决定》《融资担保公司监督管理条例》 |
省级人民政府确定的部门 |
√ |
将审批时限由30日压减至20日。 |
1.运用大数据等技术手段实时监测风险,加强现场检查和非现场监管。2.建立与有关部门的监管协调机制和信息共享机制。 |
县级无权限 |
县地方金融发展服务中心 |
|||
197 |
中国银保监会 |
设立典当行及分支机构审批 |
典当经营许可证 |
《国务院对确需保留的行政审批项目设定行政许可的决定》 |
省级人民政府金融监管部门 |
√ |
将典当经营许可证的有效期限由6年延长至10年。 |
1.通过年审、现场检查、非现场监管等方式,加强事中事后监管,发现违法违规行为要依法查处。2.进一步完善监管指标体系,建立分级、分类监管制度,强化市场约束,提高监管透明度。 |
县级无权限 |
县地方金融发展服务中心 |
|||
198 |
国家烟草局 |
烟草专卖零售许可证核发 |
烟草专卖零售许可证 |
《中华人民共和国烟草专卖法》《中华人民共和国烟草专卖法实施条例》 |
设区的市、县级烟草部门 |
√ |
将审批时限由15个工作日压减至8个工作日。 |
1.开展“双随机、一公开”监管,加强对持证主体合规经营的监管,发现违法违规行为要依法查处并公开结果。2.取缔无证经营主体。 |
县烟草专卖局 |
县烟草专卖局 |
|||
199 |
国家林草局 |
林草种子(进出口)生产经营许可证核发 |
林草种子生产经营许可证 |
《中华人民共和国种子法》 |
国家林草局 |
√ |
1.取消省级林草部门实施的审核,申请人直接向国家林草局提出申请。2.不再要求申请人提供经营场所权属证明、生产用地用途证明等材料。 |
1.开展“双随机、一公开”监管,发现违法违规行为要依法查处并公开结果。2.加强信用监管,建立企业信用记录并依法向社会公开,依法依规对失信主体开展失信惩戒。3.依法及时处理投诉举报。4.发挥行业协会自律作用。 |
县级无权限 |
县自然资源和规划局 |
|||
200 |
国家林草局 |
林草种子(林木良种籽粒、穗条等繁殖材料,主要草种杂交种子及其亲本种子、常规原种种子)生产经营许可证核发 |
林草种子生产经营许可证 |
《中华人民共和国种子法》 |
省级林草部门 |
√ |
不再要求申请人提供经营场所权属证明、生产用地用途证明等材料。 |
1.开展“双随机、一公开”监管,发现违法违规行为要依法查处并公开结果。2.加强信用监管,建立企业信用记录并依法公开,依法依规对失信单位和个人开展失信惩戒。3.发挥行业协会自律作用。 |
县级无权限 |
县自然资源和规划局 |
|||
201 |
国家林草局 |
草种进出口审批 |
草种进出口审批表 |
《中华人民共和国种子法》 |
省级林草部门 |
√ |
1.不再要求申请人提供林草种子(进出口)生产经营许可证等材料。2.将草种进出口审批表有效期由3个月延长至6个月。 |
1.开展“双随机、一公开”监管,发现违法违规行为要依法查处并公开结果。2.依法及时处理投诉举报。3.加强信用监管,建立企业信用记录并依法向社会公开,依法依规对失信主体开展失信惩戒。 |
县级无权限 |
县自然资源和规划局 |
|||
202 |
国家林草局 |
出售、收购国家二级保护野生植物审批 |
无 |
《中华人民共和国野生植物保护条例》 |
省级林草部门或者其授权的机构 |
√ |
不再要求申请人提供身份证明等材料。 |
加强信用监管,加大监督检查力度,依法依规对失信主体开展失信惩戒。 |
县级无权限 |
县自然资源和规划局 |
|||
203 |
国家林草局 |
由国家林草局审批的国家重点保护陆生野生动物人工繁育许可证核发(除已制定人工繁育技术标准的物种外) |
国家重点保护陆生野生动物人工繁育许可证 |
《中华人民共和国野生动物保护法》 |
国家林草局 |
√ |
1.实现申请、审批网上办理,进一步优化审批流程,规范专家评审。2.将审批时限由20个工作日压减至15个工作日。 |
1.严格执行行业标准和规范,针对不同物种采取差别化、精细化管理方式。2.加强信用监管,依法依规对失信主体开展失信惩戒。3.组织开展行业培训。4.发挥行业协会自律作用。 |
县级无权限 |
县自然资源和规划局 |
|||
204 |
国家林草局 |
省级权限内国家重点保护陆生野生动物人工繁育许可证核发(除已制定人工繁育技术标准的物种和列入人工繁育国家重点保护陆生野生动物目录的物种外) |
国家重点保护陆生野生动物人工繁育许可证 |
《中华人民共和国野生动物保护法》 |
省级林草部门 |
√ |
1.对申请增加繁育种类的不再要求申请人提供原驯养繁殖许可证和相关批准文件等材料。2.进一步优化审批流程,规范专家评审。 |
1.严格执行行业标准和规范,针对不同物种采取差别化、精细化管理方式。2.加强信用监管,依法依规对失信主体开展失信惩戒。3.组织开展行业培训。4.发挥行业协会自律作用。 |
县级无权限 |
县自然资源和规划局 |
|||
205 |
国家矿山安全监察局 |
非煤矿矿山企业安全生产许可 |
安全生产许可证(非煤矿山) |
《安全生产许可证条例》 |
省级应急管理部门 |
√ |
1.实现申请、审批全程网上办理。2.不再要求地质勘探单位提供地质勘查资质证书复印件,不再要求从事爆破作业的金属非金属矿山、地质勘查和采掘施工单位提供爆破作业单位许可证复印件。 |
1.开展“双随机、一公开”监管,发现违法违规行为要依法查处并公开结果。2.加强信用监管,依法依规对失信主体开展失信惩戒。 |
县级无权限 |
县应急管理局 |
|||
206 |
国家药监局 |
药品零售企业许可 |
药品经营许可证 |
《中华人民共和国药品管理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药品管理法实施条例》 |
设区的市、县级药监部门 |
√ |
不再要求申请人提供营业执照等材料。 |
1.落实“四个最严”要求,制定年度监管计划,突出监管重点,强化风险控制。2.通过日常监管督促企业不断完善、改进质量管理体系,持续合法合规经营。3.对违法违规行为,依法严厉查处并公开曝光。 |
县行政审批服务局 |
县市场监管局 |
|||
207 |
国家药监局 |
医疗机构使用放射性药品(三、四类)许可 |
放射性药品使用许可证 |
《放射性药品管理办法》 |
省级药监部门 |
√ |
不再要求申请人提供人员资历证明等材料。 |
1.严格执行有关法律法规和规章,对医疗机构使用放射性药品加强监管。2.完善药监、卫生健康、生态环境等部门间的协调配合机制,及时共享医疗机构使用放射性药品信息。3.实施重点监管,发现违法违规行为要依法严查重处。4.及时向社会公开许可信息,加强社会监督。 |
县级无权限 |
县市场监管局 |
|||
208 |
国家药监局 |
第二类精神药品零售业务审批 |
批准文件,在药品经营许可证经营范围中注明 |
《麻醉药品和精神药品管理条例》 |
设区的市级药监部门 |
√ |
不再要求申请人提供药品经营许可证、药品经营质量管理规范(GSP)证书等材料。 |
1.严格执行有关法律法规和规章,对特殊药品生产、经营企业加强监管。2.实施重点监管,发现违法违规行为要依法严查重处。3.及时向社会公开许可信息,加强社会监督。 |
县级无权限 |
县市场监管局 |
|||
209 |
国家药监局 |
第三类医疗器械经营许可 |
医疗器械经营许可证 |
《医疗器械监督管理条例》 |
设区的市级药监部门 |
√ |
将审批时限由30个工作日压减至20个工作日。 |
加大执法检查力度,督促企业严格落实医疗器械经营质量管理规范要求,发现违法违规行为要依法严查重处。 |
县级无权限 |
县市场监管局 |
|||
210 |
国家电影局 |
电影放映单位设立审批 |
电影放映经营许可证 |
《中华人民共和国电影产业促进法》《电影管理条例》 |
县级电影主管部门 |
√ |
实行申请材料网上预审。 |
1.开展“双随机、一公开”监管,畅通投诉举报渠道。2.发挥行业协会自律作用。 |
县行政审批服务局 |
县文化和旅游局 |
|||
211 |
国家人防办 |
人民防空工程防护设备定点生产企业资格认定 |
人民防空工程防护设备定点生产安装企业资格认定证书 |
《国务院对确需保留的行政审批项目设定行政许可的决定》 |
国家人防办 |
√ |
1.根据行业发展状况和技术特点,按照必要性和最简化原则,对防护设备实行目录管理。2.将审批时限由20个工作日压减至15个工作日。 |
1.开展“双随机、一公开”监管,根据不同风险程度、信用水平,合理确定抽查比例。2.对有投诉举报和质量问题的企业实施重点监管。3.对人防企业的从业行为和产品质量实施“互联网+监管”,针对发现的普遍性问题和突发风险开展专项检查。4.加强信用监管,依法依规构建黑名单制度,并建立相关失信惩戒制度。 |
县级无权限 |
县住建局 |
附件2
沂水县落实的地方层面设定的涉企经营许可事项改革清单
序号 |
主管部门 |
改革事项 |
许可证件名称 |
设定依据 |
审批层级和部门 |
改革方式 |
具体改革举措 |
加强事中事后监管措施 |
备注 |
县级审批部门 |
县级监管部门 |
|||
直接取消审批 |
审批改为备案 |
实行告知承诺 |
优化审批服务 |
|||||||||||
1 |
省住房城乡建设厅 |
供热经营许可证核发 |
供热经营许可证 |
1.《山东省供热条例》(2014年3月通过,2018年9月修正)第十七条 2.《山东省供热经营许可管理办法》第四条 |
市、县级行政审批服务局 |
√ |
1.推行电子化申报。依托政务服务平台身份认证、数据共享、电子印章、电子证照等基础支撑,全面推行电子化申报和审批。 2.推进信息共享。各地发证部门要积极对接当地政府信息共享部门,通过技术手段尽快实现企业信息、公民信息、专业技术职称、社保缴纳等相关信息共享。 |
1. 开展“双随机、一公开”监管,通过信息公示、抽查、抽验等方式,综合运用提醒、约谈、告诫等手段,依法查处违法违规行为并公开结果。 2.加强信用监管,鼓励社会监督,对失信主体开展联合惩戒。 |
县行政审批服务局 |
县综合行政执法局 |
||||
2 |
省住房城乡建设厅 |
燃气供应许可证核发 |
燃气供应许可证 |
《山东省燃气管理条例》(2003年9月通过,2016年3月修正)第十七条 |
市、县级行政审批服务局 |
√ |
严格按照程序、标准和承诺时限审批,精简审批材料,加快推广网上办理、信息共享。 1.推广网上受理。建立完善网上受理服务平台,申请人将经营许可申报材料制作成PDF或JPG格式的电子文件,登录受理服务平台向当地发证部门提报相关材料。 2.压缩审批时限。发证部门应当自正式受理申请之日起10个工作日内作出是否准予许可的决定,并通知申请人领取《燃气经营(供应)许可证》,发证同时3日内应将燃气经营许可证正副本复印件、许可证申请表送达同级燃气管理部门。 3.精简审批材料。按照应减必减的原则,统一、规范燃气经营许可证申请材料。凡达到气源、人员、资金等条件并具备相应证明材料的,可以先予容缺受理,核发《燃气经营(供应)许可证》。 4.优化办理环节。坚持限时办结制、首问负责制、一次告知制等规定,严格落实服务标准化,切实提高工作效率。及时公开办理进度,增强审批透明度和可预期性,提高审批效率。 5.推进信息共享。各地发证部门要积极对接当地政府信息共享部门,通过技术手段尽快实现企业信息、公民信息、专业技术职称、社保缴纳等相关信息共享。 |
1.开展“双随机、一公开”监管,依法查处违法违规行为并公开结果。 2.通过审批后定期核查、指导行业协会自查、信用评级、建立违规企业名录和违法经营者黑名单等事中事后监管方式,完善常态化监管机制,提高监管水平。 |
县行政审批服务局 |
县综合行政执法局 |
||||
3 |
省交通运输厅 |
城市公共汽(电)车客运经营(含线路经营)许可 |
道路运输经营许可证 |
《山东省道路运输条例》(2010年11月通过,2020年11月第四次修订)第二十一条 |
市、县级行政审批服务局 |
√ |
1.将审批期限由20个工作日压减至15个工作日。 2.指导市、县积极推进特许经营机制改革,简化、完善行政审批程序。 |
1.建立“双随机”抽查制度,并定期对城市公共汽电车客运进行监督检查。 2.建立运营企业服务质量评价制度,定期对运营企业的服务质量进行评价并向社会公布。 3.建立城市公共交通服务投诉受理制度并向社会公布。 |
县行政审批服务局 |
县交通运输局 |
||||
4 |
省交通运输厅 |
使用浮桥或载客十二人以下船舶从事水路运输经营许可 |
国内水路运输经营许可证 |
《山东省水路交通条例》(2016年9月通过,2020年7月修正)第二十七条、第二十八条、第二十九条 |
省、市、县级交通运输主管部门或市、县级行政审批服务局 |
√ |
1.将审批期限由20个工作日压减至15个工作日。 2.实现办理审批“最多跑一次”。 |
1.分级开展“双随机、一公开”监管,对诚信状况差、投诉举报多、受处罚警告多的经营主体提高抽查比例。 2.每年开展国内水路运输年度核查,将其纳入全覆盖范围,检查发现不具备经营许可条件的依法及时处理。 |
县行政审批服务局 |
县交通运输局 |
||||
5 |
省农业农村厅 |
渔业港口经营许可 |
渔业港口 经营许可证 |
《山东省渔业港口和渔业船舶管理条例》(2006年9月通过)第三条、第十一条、第十二条 |
各市渔业行政主管部门 |
√ |
不再要求申请人提供营业执照,在线获取营业执照信息。 |
1.开展“双随机、一公开”监管,根据风险程度,合理确定抽查比例,对风险等级高的实施重点监管。 2.通过有关信息化系统,加强渔业港口经营人作业活动和作业区域的监督检查,督促其落实安全生产责任。 |
县级渔业行政主管部门受理。 |
县行政审批服务局 |
县渔业中心 |
|||
6 |
省文化和旅游厅 |
典当行、拍卖公司、文化市场、旧货市场、艺术品市场等单位或者场所经营尚未被认定为文物的监管物品的许可 |
批文 |
《山东省文物保护条例》(2010年9月通过,2017年9月二次修正)第四十八条 |
省文化和旅游厅 |
√ |
取消“典当行、拍卖公司、文化市场、旧货市场、艺术品市场等单位或者场所经营尚未被认定为文物的监管物品的许可”。 |
1.开展“双随机、一公开”监管,发现违法违规行为依法查处。 2.根据投诉举报实施重点监管。 3.加强信用监管,监理经营主体信用纪录,依法依规实施失信惩戒。 |
根据《山东省人民政府关于调整实施部分省级行政权力事项的决定》(第333号令)委托12个设区的市人民政府文物主管部门,济南市、枣庄市、威海市、菏泽市行政审批服务局实施。 |
无 |
县文化和旅游局 |
|||
7 |
省市场监管局 |
食品小作坊、小餐饮登记 |
山东省食品小作坊小餐饮登记证 |
《山东省食品小作坊小餐饮和食品摊点管理条例》(2017年1月通过)第十条 |
县级行政审批服务局 |
√ |
1.简化申报材料。营业执照、申请人身份证明能够内部共享、在线核验的可提供电子证照,无需提供纸质复印件。 2.压减许可时限。由法定15个工作日压减至10个工作日内。 |
小作坊: 1.落实安全主体责任,日常监督检查全覆盖。 2.推动实施地方标准《食品小作坊生产加工规范》,规范小作坊生产过程和食品标签标示。 3.严厉打击各类违法生产加工行为。 小餐饮: 1.严格执行有关法律法规和标准,开展日常监督检查,依法查处违法行为。 2.全面落实“亮证经营、安全承诺、场所清洁、原料查验、单据留存、操作规范”六项要求,推进小餐饮规范提升。 |
在4月份国办调度省级设定行政许可事项时,省市场监管局梳理的省级设定行政许可事项中没有该项,且经主要领导签字并加盖单位公章予以反馈。我省省级设定行政许可事项清单及各单位反馈意见报经省政府主要领导同志审定后,已上报国办。此次增加该项行政许可,应当详细说明上次没有该项,此次增加该项的理由,并加盖单位公章,以便于向省领导汇报。 |
县行政审批服务局 |
县市场监管局 |
|||
8 |
省地方金融监管局 |
小额贷款公司的设立审批 |
批准文件、山东省小额贷款公司经营许可证 |
1.《山东省地方金融条例》(2016年3月通过)第三十二条 2.《中国银行业监督管理委员会中国人民银行关于小额贷款公司试点的指导意见》(银监发〔2018〕23号)第二条 |
省地方金融监管局 |
√ |
取消小额贷款公司经营许可证年审工作。 |
1.委托第三方中介机构开展小额贷款公司分类评级现场检查,采取分类监管措施。 2.开展“双随机、一公开”监管,根据风险状况,合理确定抽查比例。 |
根据《山东省人民政府关于调整实施部分省级行政权力事项的决定》(山东省人民政府令第333号)《山东省人民政府关于向中国(山东)自由贸易试验区和中国—上海合作组织地方经贸合作示范区下放部分省级行政权力事项的通知》(鲁政发〔2020〕11号),委托下放至济南、青岛、烟台3市,青岛西海岸新区,中国(山东)自由贸易试验区济南、青岛、烟台3片区,中国—上海合作组织地方经贸合作示范区实施。 |
无 |
县地方金融发展服务中心 |
|||
9 |
省地方金融监管局 |
民间融资机构开展民间资本管理业务或者民间融资登记服务业务审批 |
批准文件、民间融资机构业务许可证 |
《山东省地方金融条例》(2016年3月通过)第三十三条 |
省地方金融监管局 |
√ |
取消民间融资机构业务许可证年审工作。 |
1.委托第三方中介机构开展分类评级和现场检查,根据检查结果采取分类监管措施。 2.开展“双随机、一公开”监管,根据风险状况,合理确定抽查比例。 |
根据《山东省人民政府关于调整实施部分省级行政权力事项的决定》(山东省人民政府令第333号)《山东省人民政府关于向中国(山东)自由贸易试验区和中国—上海合作组织地方经贸合作示范区下放部分省级行政权力事项的通知》(鲁政发〔2020〕11号),委托下放至济南、青岛、烟台3市,青岛西海岸新区,26个国家级开发区,中国(山东)自由贸易试验区济南、青岛、烟台3片区,中国—上海合作组织地方经贸合作示范区实施。 |
无 |
县地方金融发展服务中心 |
|||
10 |
省地方金融监管局 |
农民专业合作社开展信用互助业务审批 |
农民专业合作社信用互助业务资格认定书 |
《山东省地方金融条例》(2016年3月通过)第三十五条 |
县级地方金融监管部门 |
√ |
不再要求申请人提供营业执照复印件。 |
通过现场检查、非现场监测、辅助监管等多种方式,加强事中事后监管,依法查处违法违规行为。 |
县地方金融服务中心 |
县地方金融发展服务中心 |
政策起草单位:沂水县行政审批服务局
政策联系人:孙欣
现场解答地址:沂水县正阳路19号
联系电话:0539-222100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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