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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  引  号: yishuixfbgs/2022-0000444 主题分类: 社会保障;
发文机关: 沂水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成文日期: 2009-03-25
发文字号: 沂政办发〔2009〕39号 公文类型: 办法
标      题: 沂水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沂水县乡镇残疾人工作目标考核办法的通知
发布日期: 2009-03-26 效力状态: 废止
统一编号: YSDR-2009-002002

沂政办发〔2009〕39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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沂水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关于印发沂水县乡镇残疾人工作目标考核办法的通知
沂政办发〔2009〕39号


各乡镇人民政府,县政府各部门:

《沂水县乡镇残疾人工作目标考核办法》已经县政府研究同意,现印发给你们,望认真遵照执行。


二○○九年三月二十五日


沂水县乡镇残疾人工作目标考核办法


为深入贯彻落实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促进残疾人事业发展的意见》(中发〔2008〕7号)精神,客观、公正地评价基层残疾人工作情况,有效调动基层推进残疾人工作的积极性、主动性,建立科学、合理的目标管理、考核体系,逐步实现残疾人工作考核的制度化、规范化和科学化,特制定本办法。

一、考核内容

(一)组织建设工作(15分)

1、重视残疾人工作,残联建设做到“九落实”(专职干事落实、办公场所落实、办公设备落实、专职人员编制和待遇落实、工作职责落实、办公经费落实、规章制度落实、服务载体落实、联系网络落实)(5分)。

2、严格按照“九个一”标准(一个组织机构、一套运行机制、一名专职委员、一支助残志愿者队伍、一处活动场所、一个宣传阵地、一项优惠规定、一项帮扶措施、一套工作档案)成立村级残疾人协会(4分)。

3、有残疾人花名册和残疾人基本情况登记表,乡镇与村居(社区)人员、数量统计情况一致,并随时进行变更登记(3分)。

4、残疾人工作档案齐全,残疾人就业、培训、康复、教育、维权、宣传、扶贫情况记载详实、全面(3分)。

(二)教育就业工作(19分)

1、积极开展特殊教育工作,适龄残疾儿童、少年接受义务教育入学率在95%以上,家庭贫困的残疾人子女能够享受义务教育并落实“三免一补”政策,残疾人及贫困残疾人家庭子女就

学登记表完备(5分)。

2、组织、推荐辖区有劳动能力的残疾人积极参加职业技术、生产技术培训(5分)。

3、重视残疾人就业工作,掌握辖区残疾人的就业需求,残疾人就业登记表完备,能及时提供适合岗位需要的就业人员,协助县残联及有关部门、企业集中安排残疾人就业(5分)。

4、积极鼓励和扶持残疾人个体就业,辖区有劳动能力的残疾人就业率在70%以上(4分)。

(三)扶贫解困工作(18分)

1、将扶残助残列入重要议事日程,有残疾人扶贫计划,且扶贫项目、扶贫对象落实到位(5分)。

2、班子成员结对帮扶残疾人贫困户,且有具体帮扶项目、建立帮扶档案(4分)。

3、对享受困难救济、帮扶等优惠待遇的残疾人建档立卡,为中、重度残疾人和家庭特困残疾人办理最低生活保障,为鳏寡孤独的残疾人办理“五保”,做到应保尽保(5分)。

4、协助实施农村贫困残疾人危房改造工程,公开、公平、公正地确定危房改造对象,并按时按质按量完成(4分)。

(四)康复工作(11分)

1、制定和实施残疾人康复工作计划;协同有关部门开展残疾预防,逐步实现残疾人“人人享有康复服务”的目标(5分)。

2、认真进行调查摸底,及时提供有康复需求的残疾人名单,积极完成县残联下达的康复工作任务(3分)。

3、做好残疾人用品用具统计上报、发放工作(3分)。

(五)宣传文体工作(13分)

1、大力开展残疾人宣传工作,重视并积极开展各类残疾人文体活动(5分)。

2、积极组织参加各级组织的残疾人文体、书画、摄影技能等赛事活动(5分)。

3、建立残疾人文体、技能等人才档案(3分)。

(六)维权工作(9分)

1、积极为残疾人提供法律援助和法律服务,维护残疾人合法权益,并有活动记录(5分)。

2、有扶助残疾人的优惠政策及具体扶残活动内容(4分)。

(七)信访与信息工作(15分)

1、认真贯彻落实《信访条例》,建立残疾人信访工作责任制(2分)。

2、有专人负责残疾人接访,并有来信来访记录(2分)。

3、能妥善处理残疾人来信来访,及时化解矛盾和解决问

题,无残疾人进京与赴省、市、县上访,无残疾人集体上访(9分)。

4、每月定期向县残联上报残疾人工作信息,各类统计、报表上报及时(2分)。

二、考核方式

本考核实行百分制考核,每年1月中旬组织进行。检查考核采取听、看、查、访相结合的方式进行,即听取乡镇残疾人工作情况汇报,查阅相关文件资料,实地查看有关工作现场,走访残疾人了解有关情况。

三、组织实施

由县政府抽调有关部门人员组成考核组对乡镇工作进行考核;各村居(社区)残疾人协会考核工作由乡镇政府参照县考核办法制定相关办法进行考核。

政策咨询

如您对该政策有疑问,可以通过以下渠道咨询了解。

线上咨询: 我要咨询

点击“我要咨询”,登录山东省统一用户通行证,进入留言界面,选择相关部门后,信件类型“网上问政”,然后开始填写咨询问政内容。

线下咨询:

政策咨询单位沂水县司法局

政策联系人郝凤婷

现场解答地址沂水县香山路15号

联系电话0539-227107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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