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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  引  号: yishuixfbgs/2022-0000328 主题分类: 政务公开;
发文机关: 沂水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成文日期: 2022-07-18
发文字号: 沂政办发〔2022〕38号 公文类型: 方案
标      题: 沂水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沂水县2022年乡村建设评价工作方案的通知
发布日期: 2022-07-18 效力状态: 有效中
统一编号:

沂政办发〔2022〕38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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沂水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关于印发沂水县2022年乡村建设评价工作方案的通知
沂政办发〔2022〕38号


各乡镇(街道)人民政府(办事处),县直有关部门:

《沂水县2022年乡村建设评价工作方案》已经县政府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组织实施。


沂水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2022年7月18日

(此件主动公开)


沂水县2022年乡村建设评价工作方案


为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乡村建设工作的重要指示精神和党中央、国务院关于推动城乡建设绿色发展的决策部署,全面做好乡村建设指标评价工作,打造乡村建设评价样本县,结合我县实际,制定本方案。

一、总体要求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历次全会精神,坚持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思想,立足新发展阶段,贯彻新发展理念,构建新发展格局,把乡村建设评价作为推进实施乡村建设行动的重要抓手,全面掌握乡村建设状况和水平,深入查找乡村建设中存在的问题和短板,提出有针对性的建议,帮助各乡镇(街道)顺应乡村发展规律,提高乡村建设水平,缩小城乡差距,不断增强人民群众的获得感、幸福感、安全感。

二、评价内容和工作方式

(一)评价内容。聚焦与农民群众生产生活密切相关的内容,从发展水平、农房建设、村庄建设、县城建设4个方面对县域乡村建设进行分析评价(指标体系详见附件2)。

(二)工作方式。乡村建设评价采取第三方评价方式开展。第三方评价机构由部级和省级专家团队构成。省级专家团队负责样本县数据收集、研究分析,撰写评价报告。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负责协调样本县及所在地级市配合省级专家团队开展评价工作,审核山东省和样本县的评价报告。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负责协调提供全市相关指标数据,指导我县用好评价结果推进乡村建设。沂水县乡村建设评价工作领导小组负责牵头做好乡村建设评价工作,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负责与省、市住建部门和省级专家团队做好沟通协调。

(三)工作步骤。乡村建设评价包括数据采集、问卷调查、现场调研、分析评估、形成评价报告等步骤。

1.数据采集。省级专家团队通过座谈、大数据分析等多种方式采集数据。沂水县及临沂市在住建部乡村建设评价信息系统中填报乡村建设评价指标相关数据,有关统计数据截止时间点为2021年12月31日。

2.问卷调查。省级专家团队在全县开展问卷调查,全面了解农民群众对乡村建设的满意度,查找农民群众普遍关心的突出问题和短板。根据省级专家团队要求,在全县所有乡镇(街道)开展村民问卷调查,选取3个乡镇(街道)的所有村开展村干部问卷调查。

3.现场调研。省级专家团队选择部分乡镇(街道)和村庄开展实地调研,进村入户对农民群众、村干部进行访谈,深入了解农房和村庄建设管理、乡村风貌等情况。根据省级专家团队要求,在全县每个乡镇(街道)至少选取3个村开展村景采集。省级专家团队选择3个乡镇(街道)共9个村开展实地调研。

4.分析评估。省级专家团队基于多渠道采集的数据和调研了解到的情况,从城乡差距、农民满意度等方面进行综合研判,分析评估乡村建设水平和存在问题。

5.形成评价报告。结合全国、省和县三个层面梳理评价结果,形成乡村建设评价报告。省级专家团队负责完成省和样本县的评价报告。

(四)成果应用。充分运用评价成果,采取有针对性的措施解决乡村建设存在的问题和短板,并将评价成果作为编制“十四五”乡村建设相关规划、制定有关政策、确定乡村建设年度计划和项目库的重要依据,不断提高乡村建设水平。

三、组织实施

(一)加强组织领导。成立沂水县乡村建设评价工作领导小组,负责统筹做好乡村建设评价各项工作。各乡镇(街道)、县直有关部门对照2022年乡村建设评价指标体系,结合部门职责,密切配合,全面做好乡村建设评价工作,确保数据采集、问卷调查、现场调研等工作保质保量完成。

(二)提报指标数据。各乡镇(街道)、县直有关部门要认真开展数据采集填报工作,与有关统计、公报数据进行比对校核,确保数据真实准确,支撑材料齐全。指标数据提报汇总后由专人填报“住房和城乡建设部乡村建设评价信息系统”。

(三)调研材料收集。

1.2021年政府工作报告。(责任单位:县政府办公室)

2.2021年县统计公报、第七次人口普查数据。(责任单位:县统计局)

3.县域农村污水处理方面的工作报告、工作方案。(责任单位:市生态环境局沂水县分局)

4.县域垃圾分类方面的工作报告、工作方案。(责任单位:县综合行政执法局)

5.县域厕所革命、农房风貌管控等方面的工作报告、工作方案。(责任单位: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6.乡村建设评价成果应用的工作方案、成效案例等。(责任单位: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农业农村局、市生态环境局沂水县分局、自然资源和规划局)

7.县域发展数字乡村、农业机械化科技化、农业生产服务的工作报告、工作方案等。(责任单位:县农业农村局)

8.县域教育资源配置的工作报告、工作方案等。(责任单位:县教育和体育局)

9.县域医疗卫生设施配置的工作报告、工作方案等。(责任单位:县卫生健康局)

10.县域养老设施配置的工作报告、工作方案等。(责任单位:县民政局)

11.县域相关规划、发展战略等。(责任单位:县发展和改革局)

(四)强化培训指导。住建部将组织培训交流活动,指导各样本县和省级专家团队掌握评价内容和方法,高质量开展评价工作,并将组织部级专家团队分片区开展座谈、调研、培训等,对评价工作给予技术指导和支持。

(五)引导群众参与。各乡镇(街道)、县直有关部门要把群众满意度作为衡量县域乡村建设水平的重要依据,扩大村民问卷调查覆盖范围,广泛收集对乡村建设的建议,引导群众积极参与乡村建设评价工作。

联系人:赵玉霞 13468132999

邮箱:ysxcxjszx@ly.shandong.cn


附件:1.沂水县乡村建设评价工作领导小组

   2.2022年度乡村建设评价体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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