沂水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关于公布2022年度县政府重大行政决策目录和规范性文件制定计划的通知
沂政办发〔2022〕33号
各乡镇(街道)人民政府(办事处),沂水经济开发区,县政府各部门:
为规范重大行政决策程序和规范性文件制定,根据《重大行政决策程序暂行条例》《山东省行政程序规定》等有关规定,经县政府常务会议研究并经县委同意,现将《2022年沂水县重大行政决策事项目录》和《2022年沂水县规范性文件制定计划》予以公布。承办单位要严格落实公众参与、专家论证、风险评估、合法性审查、集体讨论决定等法定程序,并适时提交县政府常务会议审议决定,确保程序正当、过程公开、责任明确。
附件:1.2022年沂水县重大行政决策事项目录
2.2022年沂水县规范性文件制定计划
沂水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2022年7月22日
(此件公开发布)
附件1
2022年沂水县重大行政决策事项目录
序号 |
决策事项名称 |
承办单位 |
时间安排 |
1 |
沂水县残疾人事业发展“十四五”规划 |
县残联 |
第二季度 |
2 |
沂水县“十四五”市场监管规划 |
县市场监管局 |
第三季度 |
3 |
沂水县地质灾害防治规划(2021-2035年) |
县自然资源和规划局 |
第四季度 |
4 |
沂水县装备制造产业转型升级五年行动实施 方案(2021-2025年) |
县发改局 |
第四季度 |
5 |
沂水县金属矿产行业转型升级五年行动方案 |
县工信局 |
第三季度 |
6 |
沂水县招商引资激励十条政策 |
县投资促进服务中心 |
第四季度 |
7 |
关于加快现代服务业集聚示范区发展的十条意见 |
县发改局 |
第四季度 |
8 |
关于促进共同富裕的实施意见 |
县发改局 |
第四季度 |
附件2
2022年县政府规范性文件制定计划
序号 |
规范性文件名称 |
起草部门 |
1 |
沂水县人民政府规范性文件管理规定 |
县司法局 |
2 |
沂水县政府合同合法性审查办法 |
县司法局 |
3 |
沂水县乡村建设工程质量安全管理办法管理办法 |
县住建局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