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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  引  号: yishuixfbgs/2021-0000663 主题分类: 其他;
发文机关: 沂水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成文日期: 2021-12-14
发文字号: 沂政办发〔2021〕55号 公文类型: 通知
标      题: 沂水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全县党政机关事业单位公务用车实行定点保险定点维修定点加油管理工作的通知
发布日期: 2021-12-15 效力状态: 有效中
统一编号:

沂政办发〔2021〕55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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沂水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关于全县党政机关事业单位公务用车实行定点保险定点维修定点加油管理工作的通知

沂政办发〔2021〕55号


各乡镇(街道),各有关单位:

根据《山东省党政机关公务用车管理办法》《山东省党政机关公务用车定点保险定点维修定点加油管理办法》(鲁事管办发〔2021〕2号)等规定,县机关事务服务中心通过集中采购,确定了全县党政机关事业单位公务用车定点保险、定点维修、定点加油(以下简称“三定点”)服务商。为做好“三定点”管理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充分认识公务用车“三定点”管理工作的重要意义

公务用车实行“三定点”管理,是加强和规范公务用车管理,有效降低行政成本、保障公务活动的重要制度,也是全县党政机关事业单位(以下简称各单位)厉行节约反对浪费,促进党风廉政建设,建设廉洁型机关和节约型社会的重要载体。各单位要充分认识公务用车“三定点”管理工作的重要意义,严格按照要求抓好执行落实。

二、严格规范公务用车“三定点”管理工作

(一)定点保险

1保险险种。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强制保险(以下称“交强险”);商业险:机动车第三者责任保险、机动车损失保险、机动车车上人员责任保险等。交强险的保险期限、赔偿限额等严格按照《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强制保险条例》规定执行;商业险由各单位根据国家相关规定自主选择险种和投保额度。

2保险公司。保险公司名单及最终报价费率(见附件1)。

3保险服务期限。服务期限为三年,2021年12月15日起至2024年12月14日止。

(二)定点维修

1.定点维修的例外情况。除下列情况外,公务用车均应在定点维修企业进行车辆维修。

(1)新购置的车辆,在保修期内,可到汽车生产厂商指定的企业进行维护保养。

(2)在距离单位驻地较远地方发生故障的车辆可就地维修。

(3)保险公司负责理赔维修的车辆,可按有关规定执行。

(4)其他特殊情况。

2维修企业。维修企业名单及维修价格目录(见附件2)。

3服务期限。服务期限为三年,2021年12月15日起至2024年12月14日止。

4维修流程。各单位可根据维修车辆的实际需要,在定点维修企业目录中选择维修企业并与之签订服务合同。定点维修企业要按照中标的维修价格和服务承诺提供车辆维修保养及相关服务业务。车辆维修后,经检验合格的,维修企业须及时打印维修明细和发票,并由送修单位和维修企业共同填写《公务用车定点维修审批验收单》(见附件3),作为报销凭证。维修费用的结算时间及方式由双方约定。

(三)定点加油

1加油企业及价格优惠。加油企业名单及价格优惠(见附件4)。

定点加油价格=(加油机标注价格‒加油站当日优惠金额)×(中标折扣率)。优惠活动期间享受优惠叠加。

2服务期限。服务期限为三年,2021年12月15日起至2024年12月14日止。

3加油流程。公务用车使用IC卡进行定点加油,由各单位自主选择到中标加油企业办卡。各单位持主卡充值享受优惠政策并索取发票。主卡充值后将所充资金分配到各副卡账户,圈存后即可使用。公务车辆加油时,加油员须审查加油卡车辆信息是否与实际加油车辆信息一致。

三、工作要求

(一)加强组织领导。县公务用车“三定点”管理工作领导小组要定期召开会议,研究部署公务用车“三定点”管理重大事项和问题,加强组织协调,制定相关政策。县机关事务服务中心要加强对公务用车“三定点”管理的组织实施、考核评价、监督检查等工作,确保改革成效。各单位要严格按照通知要求落实公务用车“三定点”管理工作,建立健全公务用车“三定点”管理工作制度,严格按照规定对公务用车进行定点保险、维修、加油,严守管理规定,严把审核关口,严格结算程序,除特殊情况外,对非定点服务商提供的车辆保险、加油、维修费用一律不予报销。各单位要负责通知纳入县财政资金预算的下属单位,并监督其开展公务用车“三定点”管理工作。

(二)提升服务质量。各服务商要严格执行政府采购合同,履行服务承诺,规范工作流程,提供优质高效的服务。要建立公务用车档案,定期报送公务用车信息,每季度首月上旬将上季度各单位公务用车信息报送至县机关事务服务中心。县机关事务服务中心对各服务商建立考核评价制度,不定期对服务商履行合同情况进行监督检查,如有违反招标文件和采购合同有关规定或承诺的,经查实后,视情节轻重给予警告、暂停“三定点”资格、取消“三定点”资格并追究违约责任。投诉举报电话:0539—2275609。

(三)严格工作纪律。各单位要加强对“三定点”费用的监管,严禁将其他费用作为“三定点”费用报销,严禁将加油卡用于其他车辆消费。对各单位公务用车出现违反公务用车“三定点”管理制度和财经纪律以及公务用车豪华装饰、弄虚造假、“一卡多车”“一车多卡”、向供应商提出超出服务承诺以外要求等违规行为的,将予以通报;情节严重的,依规依纪严肃处理。各单位要将公务用车“三定点”经费预算执行情况纳入内部审计、政务公开和政务诚信建设范围,广泛接受社会监督。


附件:1.公务用车定点保险公司及费率明细表

   2.公务用车定点维修企业及维修价格目录

   3.公务用车定点维修审批验收单

   4.公务用车定点加油企业及价格折扣率目录


沂水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2021年12月14日

(此件公开发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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