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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  引  号: yishuixfbgs/2022-0000930 主题分类: 农业、畜牧业、渔业;
发文机关: 沂水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成文日期: 2018-12-27
发文字号: 沂政办发〔2018〕134号 公文类型: 通知
标      题: 沂水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创新体制机制推进农业绿色发展工作的通知
发布日期: 2018-12-27 效力状态: 有效中
统一编号:

沂政办发〔2018〕134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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沂水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关于创新体制机制推进农业绿色发展工作的通知

沂政办发〔2018〕134号


各乡镇(街道)人民政府(办事处),沂水经济开发区,县政府有关部门:

为创新体制机制,推进我县农业绿色发展,推动乡村振兴战略实施,按照国家和省市有关文件精神要求,经县政府研究同意,现就我县创新体制机制推进农业绿色发展工作通知如下。

一、准确把握工作要求

(一)指导思想。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党的十九大精神和十九届二中、三中全会精神,紧紧围绕统筹推进“五位一体”总体布局和协调推进“四个全面”战略布局,牢固树立绿水青山就是金山银山的理念,深入实施乡村振兴战略,强化改革创新、激励约束和政府监管,转变农业发展方式,优化空间布局,节约利用资源,保护产地环境,推动形成绿色生产方式和生活方式,实现农业强、农民富、农村美,为增进民生福祉、实现经济社会可持续发展提供坚实支撑。

(二)基本原则。坚持生态文明优先的原则,牢固树立节约集约循环利用的资源观,把保护生态环境放在优先位置,严格落实构建生态功能保障底线、环境质量安全底线、自然资源利用上线的要求;坚持保障绿色供给的原则,保障国家粮食安全,增加绿色优质农产品供给,构建绿色发展产业链价值链,变绿色为效益,促进农民增收;坚持强化制度创新的原则,构建以资源管控、环境监控和产业准入负面清单为主要内容的农业绿色发展制度体系,科学适度有序的农业空间布局体系,绿色循环发展的农业产业体系,以绿色生态为导向的政策支持体系和科技创新推广体系,全面激活农业绿色发展的内生动力;坚持农民主体地位的原则,既要明确生产经营者主体责任,又要通过市场引导和政府支持,调动农业龙头企业、合作社、家庭农场、种养大户等生产经营主体参与绿色发展的积极性,推动实现资源有偿使用、环境保护有责、生态功能改善激励、产品优质优价。

(三)主要目标。

1.资源利用更加高效。到2020年,严守164万亩耕地红线,严格保护划定的145万亩永久基本农田,全县耕地质量平均比2015年提高0.5个等级,农田灌溉水有效利用系数提高到0.646以上。到2030年,全县耕地质量水平和农业用水效率进一步提高。

2.产地环境更加清洁。到2020年,主要农作物化肥、农药单位面积使用量较2015年分别下降6%和10%,化肥、农药利用率达到40%以上;养殖废弃物综合利用率达到81%以上(规模养殖场综合利用率达到90%以上),秸秆综合利用率达到90%以上,农膜回收率达到80%以上。到2030年,化肥、农药利用率进一步提升,农业废弃物全面实现资源化利用。

3.生态系统更加稳定。到2020年,全县森林覆盖率达到35%以上,湿地面积达到10万亩以上,基本农田林网控制率达到30%以上。到2030年,山水林田湖草生态系统进一步改善。

4.供给能力明显提升。到2020年,全县粮食综合生产能力稳定在35万吨左右,农产品质量安全水平和品牌农产品占比明显提升,休闲农业和乡村旅游快速发展。到2030年,农产品供给更加优质安全,农业生态服务能力进一步提升。

二、明确重点推进任务

(一)调整优化农业主体功能空间布局。

1.落实农业功能区制度。按照宜农则农、宜林则林、宜畜则畜的原则,调整优化农业主体功能布局。加快推进粮食生产功能区和重要农产品生产保护区划定,以永久基本农田为基础,划定小麦、玉米粮食生产功能区30万亩。创建特色农产品优势区,建立评价标准和技术支撑体系,打造农产品、畜产品等特色农产品优势区。(县发改局、县农业局负责)

2.合理调整农业产业结构。按照稳粮、优经、扩饲的要求,统筹调整粮经饲种植结构。稳定粮食生产,重点扩大优质强筋小麦种植面积,适度调减籽粒玉米,增加薯类、杂粮、杂豆等。优化经济作物品种和区域布局,巩固果品、油料生产,促进经济作物增值增效。在草食畜禽养殖优势乡镇,大力发展青贮玉米、苜蓿等优质饲草,鼓励建立优质饲草料种植生产示范基地。做大做强高效特色产业。大力培育“名优特稀新”经济作物,促进杂粮、杂豆、瓜果、茶叶、花卉苗木、食用菌、中药材和特色养殖等产业提档升级,打造一批特色农业示范基地。大力发展特色经济林等绿色产业,推广林下食用菌生产。(县发改局、县国土资源局、县农业局、县畜牧局负责)

3.实现农业绿色循环低碳生产。以现代农业示范区和现代农业产业园为平台,推广应用绿色技术模式和新机具、新设备,探索建立农业绿色发展长效机制。改造提升传统畜牧业生产方式,推行种养结合、农牧循环生产模式。实施动物疫病净化计划。推广渔业健康生态养殖模式,合理确定水库、塘坝等养殖规模和养殖密度,加强水产健康养殖示范场建设,强化水产养殖污染防控。(县环保局、县发改局、县农业局、县畜牧局、县渔业局负责)

4.加强农业资源环境综合管控。严格落实生态保护红线制度,强化耕地、水域岸线、湿地等用途管控,严禁不合理开发建设活动对资源环境的破坏。依法限制沿河滩涂、水源地周边资源过度开发利用,科学划定宜耕土地后备资源范围。针对农业资源与生态环境突出问题,建立农业产业准入负面清单制度,因地制宜制定禁止和限制发展产业目录,明确种植业、养殖业发展方向和开发强度,分类推进重点地区资源保护和污染治理。(县国土资源局、县环保局、县农业局、县林业局、县发改局负责)

5.推进贫困地区农业绿色开发。立足贫困地区资源禀赋,坚持保护环境优先,因地制宜培育绿色产业,发展休闲农业和乡村旅游业,大力发展无公害、绿色和地理标志优质特色农产品,支持创建区域品牌,推进一二三产业融合发展,带动贫困农户脱贫致富。(县扶贫办、县农业局、县旅发委、县发改局、县国土资源局、县环保局负责)

(二)严格落实农业资源保护利用措施。

1.加强耕地保护和质量提升。坚持最严格的耕地保护制度,将永久基本农田保护纳入政府耕地保护目标责任考核和领导干部自然资源资产离任审计,严守145万亩永久基本农田红线不动摇。推进高标准农田建设,到2020年全县建设高标准农田60万亩。深入实施耕地质量提升计划,推广秸秆还田、土壤改良修复、病虫害绿色防控等综合配套技术。坚持种地养地协调发展,推广粮油轮作等栽培模式。探索耕地质量管理保障机制,完善管控措施,实现耕地数量、质量、生态“三位一体”保护。(县国土资源局、县环保局、县农业局负责)

2. 落实农业节水制度。实行农业灌溉用水总量控制和定额管理制度,建立合理水价形成机制。力发展节水农业、旱作农业,加快完善管道输水、微喷、微灌、滴灌等先进节水灌溉工程体系,大力推广水肥一体化技术,推广耐旱品种和节水保墒技术,到2020年全县节水灌溉面积达到15万亩,水肥一体化推广面积达到7万亩。加强农业用水管理,推行农业灌溉用水总量控制和定额管理,严格控制地下水利用,加大地下水超采治理力度。加快推进农业水价综合改革,按照总体不增加农民负担的原则,建立合理农业水价形成机制和节水激励机制,切实保护农民合理用水权益,提高农民有偿用水意识和节约用水的积极性。(县水利局、县发改局、县农业局负责)

3.健全农业生物资源保护与利用体系。加强自然保护区和湿地公园建设与保护,推进濒危野生植物资源原生境保护,保护好天然植物群落和野生动植物种群。(县林业局、县农业局、县环保局负责)

(三)加强产地环境保护与治理。

1.严控工业和城镇污染向农业转移。强化经常性执法监管制度建设,严格工业和城镇污染物处理和达标排放,依法禁止未经处理达标的工业和城镇污染物进入农业区域。开展耕地土壤和农产品协同监测与评价,有序推进耕地土壤环境质量类别划定,逐步建立分类清单。(县环保局、县国土资源局、县农业局、县经信局负责)

2.健全农业投入品减量使用制度。继续实施化肥农药使用量零增长行动,推广有机肥替代化肥、测土配方施肥,支持病虫害防治专业化服务组织建设,推行植保机械与农艺配套,大规模开展统防统治,广泛应用生物防治、物理防治等绿色防控技术,有效预防控制病虫害发生。建立健全农药风险评估技术标准体系,以生物农药、高效低毒低残留农药替代高毒高残留农药。规范限量使用饲料添加剂,减量使用兽用抗菌药物。逐步建立农业投入品电子追溯制度,严格农业投入品生产和使用管理,支持低消耗、低残留、低污染农业投入品生产。(县农业局、县畜牧局、县市场监管局负责)

3.推进农业废弃物资源化利用。严格落实秸秆禁烧制度,大力推进秸秆饲料化、肥料化、能源化、基料化、原料化利用。以沼气为主要处理方向,以有机肥和饲料为主要利用方向,强化畜禽粪污资源化利用,依法落实规模养殖环境评价准入制度。建立健全病死畜禽无害化处理体系,规范病死畜禽集中处理。(县环保局、县畜牧局、县农机局、县农业局、县国土资源局、县发改局负责)

4.加强废旧农膜和包装废弃物等回收处理。全面提高符合技术标准农用地膜、棚模使用率,推广使用0.01mm地膜,实现减量替代。推动建立以旧换新、经营主体收集、专业化组织收购、加工企业处理等多种方式的回收利用机制。加大监管力度,试行“谁生产、谁回收”的地膜生产者责任延伸制度。完善农田残留地膜污染监测网络,将农膜回收率纳入农业面源污染综合考核。建立农药包装废弃物等回收和集中处理体系,落实使用者妥善收集、生产者和经营者回收处理的责任。(县农业局、县市场监管局负责)

(四)加强农业生态系统养护修复。

1.构建田园生态系统。遵循生态系统整体性、生物多样性规律,合理确定种养规模,建设完善生物缓冲带、防护林网、灌溉渠系等田间基础设施,恢复田间生物群落和生态链,实现农田生态循环和稳定。大力发展生态循环农业,加强农业生态基础设施建设,修复农业农村生态景观,强化山水林田路综合治理,提升农业的生态价值、休闲价值和文化价值,打造农业全产业链。大力发展休闲农业和乡村旅游业,推进农业与旅游、教育、文化、康养等产业深度融合,打造种养结合、生态循环、环境优美的田园生态系统。(县委农工办、县农业局、县发改局、县教体局、县财政局、县国土资源局、县环保局、县林业局、县文广新局、县卫计局、县旅发委负责)

2.开展水生生态保护修复。编制完善养殖水域规划,科学划定水产禁养区,优化水产养殖布局,实现水产标准化生态健康养殖。加大渔业资源调查和生态环境监测,建立健全渔业资源生态补偿机制。加强水生生态保护修复,推动建立水产养殖清洁生产制度。(县渔业局、县水利局、县环保局负责)

3.实行林地和湿地养护制度。建设覆盖全面、布局合理、结构优化的农田防护林和村镇绿化林带。实施湿地分级管理制度,严格保护国家湿地公园等重要湿地。开展退化湿地恢复和修复,严格控制开发利用和围垦活动,降低湿地利用强度。加快构建退耕还林还草、退耕还湿,以及荒漠化、水土流失等综合生态治理长效机制。(县林业局、县水保局、县环保局负责)

(五)健全创新驱动与约束激励机制。

1.构建农业绿色发展科技创新体系。深入开展农业科技展翅行动,充分发挥现代农业产业技术体系创新团队、高校、科研院所和农业企业作用,开展农业投入品减量高效利用、优质高产抗病抗逆新品种选育、环境友好型种养、有害生物绿色防控、废弃物资源化利用、产地环境修复以及农产品绿色加工储藏等领域的关键技术研发,建立健全成果转化激励机制。完善基层农业技术推广体系,落实加强基层农技推广人才队伍建设保障措施,建设一支懂农业、爱农村、爱农民的农业绿色发展管理服务和技术推广人才队伍。实施新型职业农民培育工程,培养一批具有绿色发展理念、掌握绿色生产技术技能的高素质农村实用人才。鼓励新型农业经营主体率先应用生态技术模式,开展绿色生产。落实生态管护员制度,在生态环境脆弱地区通过政府购买服务方式,增加护林员等公益岗位。(县科技局、县财政局、县环保局、县农业局、县林业局负责)

2.建立绿色农业标准体系。强化农产品质量安全认证过程管控和证后监管,提升无公害农产品、绿色食品和地理标志农产品等认证的公信力和权威性。实施农业绿色品牌战略,加强农产品质量安全全程监管,健全与市场准入相衔接的食用农产品合格证制度,完善县、乡(镇)、村、新型经营主体四级农产品质量安全追溯管理平台,加快农产品质量安全追溯体系建设。(县农业局、县市场监管局、县环保局负责)

3.加大农业执法和监管力度。依法打击破坏农业资源环境的违法行为,健全重大环境事件和污染事故责任追究制度及损害赔偿制度,提高违法成本和惩罚标准。(县农业局、县畜牧局、县环保局、县科技局、县市场监管局负责)

三、强化工作保障措施

(一)提高思想认识,加强组织领导。推进农业绿色发展,是推进农业供给侧结构性改革、培育农业农村发展新动能的必然要求,是实施质量兴农、绿色兴农战略的具体实践。各级各有关部门要切实提高思想站位,统一思想认识,切实把农业绿色发展纳入重要议事日程,加强组织领导,周密部署安排,各乡镇、街道要落实推进农业绿色发展主体责任,按照本实施意见要求,结合乡镇实际,抓紧研究制定具体实施方案,明确目标任务和具体要求,建立农业绿色发展推进机制,确保各项政策措施落到实处。

(二)强化联动配合,严格督导考核。健全党委领导、政府负责、农业部门牵头、相关部门联动的工作机制,各有关部门要根据工作实际,按照职责分工,密切协作配合,细化工作举措,扎实推进各项部署落地落实。县农业局要会同有关部门,完善农业绿色发展评价指标,并依据绿色发展指标体系,加强跟踪分析、督促检查和进展评估,工作开展情况及时向县委、县政府报告。

(三)做好宣传引导,建立奖惩机制。充分发挥广播电视、新闻网站、微博微信等新闻媒体的舆论宣传引导作用,加大对农业绿色发展重要意义、政策措施的宣传报道力度,强化舆论引导,扩大舆论影响。及时总结推广工作过程中改革创新、先行先试的好经验、好做法,宣传推介可复制、可推广的成功模式,营造绿色发展的良好氛围。对农业绿色发展中取得显著成绩的单位和个人,按照有关规定给予表彰,对落实不力的进行问责。


沂水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2018年12月27日

(此件主动公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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