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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  引  号: yishuixfbgs/2022-0000924 主题分类: 科技;
发文机关: 沂水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成文日期: 2019-05-26
发文字号: 沂政办发〔2019〕20号 公文类型: 意见
标      题: 沂水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进一步加强科技特派员队伍建设的实施意见
发布日期: 2019-05-29 效力状态: 有效中
统一编号:

沂政办发〔2019〕20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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沂水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关于进一步加强科技特派员队伍建设的实施意见

沂政办发〔2019〕20号


各乡镇(街道)人民政府(办事处),沂水经济开发区,县政府有关部门:

为进一步贯彻落实科技特派员制度,整合科技、信息、资金、管理等现代生产要素,建设一支结构合理、素质优良且有一定规模的农业科技特派员队伍,为农村科技创新创业提供服务,根据上级有关文件要求,结合我县实际,制定如下意见。

一、加快建设一支专兼结合的科技特派员队伍

坚持“政府主导、社会参与、模式创新、科技惠农”的理念,每年选派100名热爱农业科技事业、技术水平高、奉献精神强、热心为“三农”服务的科技人员加入到特派员队伍中来。积极培育农业经营和服务主体,健全农业社会化科技服务体系,解决农业科技服务“最后一公里”问题,推动现代农业全产业链增值和品牌化发展,促进农村一二三产业深度融合。(县科技局牵头,县农业农村局、县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县畜牧发展促进中心、县农业机械发展促进中心、县果茶服务中心、县渔业发展促进中心、各乡镇负责‌)

(一)发挥县乡两级专业技术人才作用。从县直有关部门和乡镇选拔政治素质强、专业能力强、了解农村技术需求、肯于吃苦奉献的科技人员担任科技特派员,使科技智力和科技要素向农村大量聚集,为农业特色产业发展提供技术支撑。科技特派员根据当地农业科技需求,指导制定农业科技发展规划,聚集农业科技创新资源,推动农业科技创新实现新的突破,带动县域农业经济加快发展。

(二)发挥企业和新型研发组织作用。邀请技术创新能力强、拥有核心技术知识产权且有推广应用愿望的科研人员加入科技特派员队伍,围绕企业业务拓展和市场开发需要,广泛开展新品种、新技术、新产品的应用推广和咨询服务活动,提升农村产业创新能力和核心竞争力。

(三)发挥民办科研机构等社会组织作用。动员民办科研机构等社会力量支持科技特派员工作。积极引导大学生、返乡农民工、退役军人、退休技术人员、农村致富带头人等各类乡村技术能手加入科技特派员队伍,发挥各自技能特长,开展农村创业和科技指导服务,创办、领办、协办专业合作社、专业技术协会和涉农企业等,发展壮大区域特色产业。

(四)拓展科技特派员活动领域。发挥高层次专家作用,聘请高层次人才加入科技特派员队伍,担任创新指导师,针对县域农业经济发展、产业结构调整和转型升级的实际需要,开展技术指导和创业创新辅导。

(五)构建科技特派员服务新模式。利用农业科技信息服务平台,壮大网上科技特派员队伍,强化专家服务团队建设,为农村基层提供即时便捷高效的技术信息服务,实现线上线下两支科技特派员队伍互补。

二、重点工作任务

(一)支持科技特派员投身农业科技创新创业。结合现代农业和农村特色产业发展实际,着力提升科技创新支撑农业产业化水平,巩固农业科技创新在促进农业经济发展中的重要地位。重点围绕绿色农业、良种培育、新型肥药、农产品质量安全、畜禽疾病防控、智能装备制造、农业物联网、土壤改良、旱作节水及农村民生等涉农领域,瞄准制约农业转型升级的瓶颈问题,组织科技特派员联合各方力量开展科技攻关,加快科技成果转化和产业化,培育和壮大一批区域优势特色产业。(县科技局牵头,县农业农村局、县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县畜牧发展促进中心、县农业机械发展促进中心、县果茶服务中心、县渔业发展促进中心、各乡镇负责)

(二)鼓励科技特派员开展全链条农业科技服务。鼓励科技特派员积极参与农村综合改革和农村技术创新平台、农业综合服务示范基地等工作,开展全方位、全链条技术服务与指导,提高农业技术水平。(县科技局牵头,县农业农村局、各乡镇负责)

(三)引导科技特派员投身农村科技精准扶贫和乡村振兴主战场。鼓励科技特派员发挥自身技术优势,根据重点扶贫村和乡村振兴示范的科技需求,积极开展技术咨询、农时指导、农技培训、成果转化、技术示范、创业式技术服务等科技帮扶活动,推进农业科技进村入户。(县科技局牵头,县农业农村局、县扶贫办、各乡镇负责)

三、支持科技特派员创新创业

(一)支持科技特派员申报省市县科技项目和技术成果转化。围绕农业发展、农民致富亟待解决的技术难题,鼓励科技特派员申报省、市、县科技计划项目,对技术成果转化应用成效显著的项目在县科技发展计划中给予支持。(县科技局牵头,县财政局负责)

(二)支持科技特派员创办、领办、协办农业科技小微企业。对科技特派员创办、领办、协办的农业科技小微企业开展科技研发活动给予支持,积极培育农业科技小微企业升级为高新技术企业。(县科技局牵头,县财政局负责)

(三)强化科技特派员平台支持建设。完善农业科技信息服务平台体系,为农村专业合作社组织和会员提供即时快捷的技术信息服务。(县科技局负责)

(四)发挥科技金融支持作用。鼓励银行机构为科技特派员企业提供信贷资金支持。支持小额贷款公司、民间融资机构、融资担保机构等地方金融组织为科技特派员企业提供多渠道融资服务。(县科技局牵头,县财政局、县地方金融发展服务中心负责)

(五)对科技特派员实施鼓励政策。根据绩效考察情况,给予一定的生活及乘车补助。(县科技局牵头,县财政局负责)

四、加强组织领导

(一)完善科技特派员队伍协调推进机制。认真落实科技特派员选派政策,鼓励开展创新试点,建立完善科技特派员投入、保障、激励和管理等机制。(县科技局牵头,县财政局负责)

(二)实行科技特派员选派制。选准科技特派员与农村发展的最佳结合点,围绕农村经济发展对专业人才的需求,征求特派员需求单位的条件和要求,由科技管理部门统一组织实施。(县科技局牵头,县农业农村局、县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县畜牧发展促进中心、县农业机械发展促进中心、县果茶服务中心、县渔业发展促进中心、各乡镇负责)

(三)严格科技特派员绩效考评和动态管理。对派出的科技特派员,由派出单位和县科技管理部门按照科技特派员相关政策,加强对科技特派员服务期间管理。加强对科技特派员工作的动态监测,形成选贤用能、能出能进的动态管理机制。(县科技局牵头,县农业农村局、县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县畜牧发展促进中心、县农业机械发展促进中心、县果茶服务中心、县渔业发展促进中心、各乡镇‌负责)

(四)注重科技特派员的培训提升。聘请高层次技术专家、管理专家、战略专家和生产经营专家等,对科技特派员队伍开展知识更新、经营管理和创业指导培训,不断提高科技特派员队伍的专业技能和服务水平。(县科技局牵头,县财政局、县农业农村局、县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县畜牧发展促进中心、县农业机械发展促进中心、县果茶服务中心、县渔业发展促进中心、各乡镇‌负责)

(五)加大对科技特派员工作扶持力度。积极争取上级项目经费和优惠政策。县里从科技经费中拿出部分资金作为科技特派员工作专项补助,重点用于特派员生活及乘车补助、科技信息服务平台建设等。(县财政局牵头,县科技局负责)

(六)加强科技特派员工作的宣传。加强舆论宣传,积极营造全社会关心支持科技特派员工作的良好氛围。及时总结宣传好典型、好经验、好做法,以正确的舆论导向促进科技特派员队伍建设工作扎实开展。(县科技局负责)


沂水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2019年5月26日

(此件公开发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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