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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  引  号: 006-04-02-2016-024448 主题分类: 电子政务;
发文机关: 沂水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成文日期: 2016-07-29
发文字号: 沂政办发〔2016〕58号 公文类型: 方案
标      题: 沂水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2016年推进简政放权放管结合优化服务转变政府职能工作方案的通知
发布日期: 2016-07-29 效力状态: 有效中
统一编号:

沂政办发〔2016〕58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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沂水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关于印发2016年推进简政放权放管结合优化服务转变政府职能工作方案的通知
沂政办发〔2016〕58号


各乡镇人民政府,沂城街道办事处,沂水经济开发区,沂蒙风情旅游景区,县政府各部门:

《2016年推进简政放权放管结合优化服务转变政府职能工作方案》已经县政府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落实。


沂水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2016年7月29日


2016年推进简政放权放管结合优化服务转变政府职能工作方案


为认真贯彻落实中央和省市关于深化行政体制改革,加快转变政府职能的部署要求,进一步做好简政放权、放管结合、优化服务相关工作,根据省政府办公厅、市政府办公室有关通知要求,结合我县实际,特制定本方案。

一、工作目标

以打造“基层办事无障碍、企业办事无投诉、群众办事无难度”的优良环境为目标,聚焦推进供给侧结构性改革、企业投资经营和公共服务便利化方面的突出问题,坚持民意为先、问题导向,持续推动行政审批、投资审批、职业资格、收费管理、商事制度、教科文卫体等领域改革,强化事中事后监管,为基层和群众提供公平优质的服务,为企业松绑减负,为创业创新清障搭台,以改革创新促转型升级,进一步激发市场活力和社会创造力,为稳增长、促改革、调结构、惠民生提供新动力。

二、主要任务

(一)深化行政审批改革

继续承接落实中央和省市下放行的政权力事项,确保下放事项接得住管得好。完善行政权力清单制度,加强行政许可事项目录清单、行政权力清单、政府部门责任清单动态管理,严控新设行政许可。加强行政审批规范化建设,加快推进行政权力事项网上办理。规范行政审批中介服务,探索建立网上中介超市。修订县政府部门“三定”规定,推动部门相对集中行政许可权。

(二)深化投资审批改革

根据国家《政府核准和备案投资项目管理条例》及省市具体实施办法,加强企业投资项目核准备案管理,研究制订我县实施办法。根据国家及省政府核准的投资项目目录修订情况,做好上级取消下放投资审批权限承接工作。管好用好投资项目在线审批监管平台,实现所有投资项目网上受理、办理、监管“一条龙”服务。优化办理流程,确保项目统一收件、联合办理、一次审结。

(三)推进职业资格改革

研究制定我县职业资格改革相关规范性文件,提升管理服务水平。开展职业资格清理整顿“回头看”,巩固职业资格清理成果。按照国家、省取消的职业资格目录清单,调整和规范我县职业资格鉴定考务等工作。通过日常监督和专项检查等方式,强化对职业资格实施情况的监督检查。

(四)推进收费清理改革

深入开展收费政策“废改立”工作,对现行收费文件分行业、分系统进行清理。加大清费降费力度,继续清理规范相关行政事业性收费、政府性基金和经营服务性收费。推进政府定价项目清单化和公开透明化,对行政事业性收费、政府定价或指导价经营服务性收费、政府性基金目录清单实行动态管理。建立健全政府定价管理制度,加强市场价格监管,围绕重要公共产品公共服务价格改革、涉企收费等民生热点问题组织开展专项检查,依法严肃查处乱收费、乱罚款等行为,规范价格管理,维护市场秩序。

(五)深化商事制度改革

认真贯彻落实省政府“先照后证”改革后加强事中事后监管相关工作要求,强化市场主体监管,加强社会信用体系建设,严格落实《临沂市社会信用体系建设工作方案》,进一步健全社会信用体系建设平台,抓好信用数据的征集、管理和使用,协调推动跨部门失信企业协同监管和联合惩戒。严格落实工商登记后置审批事项目录,加快推行“双告知”制度,进一步提升服务效率。

(六)加快教科文卫体领域改革

实施教育扶贫工程,积极推进义务教育均衡发展;支持、规范民办教育发展。深化教育体制改革,推进中小学教师“县管校聘”改革和中小学校长职级制改革。推动科技部门职能由研发管理向创新服务转变,加强科技创新创业生态孵化体系建设,促进科技成果转化,支持科技型小微企业创新发展。深化文化领域改革,积极搭建文化产业要素平台,推进基层综合性文化服务中心建设,完善广播、电视、网络设施配套,提升公共文化服务水平。加强新闻出版广播影视印刷行业市场监管,规范文化市场秩序。深化公立医院综合改革,推进城市公立医院医疗服务价格调整,大力发展健康服务业,不断满足人民群众多元化需求。深入推进生育服务管理制度改革,提升卫生计生公共服务水平。强化体育公共服务,加强体育竞赛管理,广泛开展群众性体育活动,规范体育社会组织建设,加快体育事业发展。

(七)强化事中事后监管

健全事中事后监管制度,完善政府跨部门、跨层级监管信息互联互通渠道,落实信用监管机制,充分运用互联网和大数据技术等现代信息技术,降低监管成本,提高监管成效。探索食品药品安全信用分级分类管理,全面推广“双随机、一公开”监管,合理确定随机抽查比例和频次,加强结果运用。

(八)优化公共服务

简化优化公共服务流程,积极推进公共服务事项目录和服务指南编制,方便基层群众办事。清理规范各类证照,取消无谓证明、盖章环节和繁琐手续,切实提高办事效率。大力推行“互联网+政务服务”,实现省市县三级政务服务平台互联互通,推动数据共享,让群众少跑腿、好办事。建立健全互联网交通安全综合服务管理平台,建立机动车省内异地查验制度。

三、工作要求

各部门主要负责同志是政府职能转变工作第一责任人,分管同志是直接责任人,要高度重视转变政府职能工作,完善工作推进机制,强化工作落实,着力解决本部门本领域的突出问题。县推进政府职能转变工作领导小组要搞好统筹协调,引导各级各部门形成工作合力,确保各项改革措施有序推进。各专项工作推进组要牢固树立大局意识和全局观念,切实发挥牵头作用,建立健全部门会商机制,及时研究解决“接、放、管”和服务中的重点难点问题,协调解决好跨部门、跨领域、跨层级的重大问题。要根据本方案要求,及时制定具体工作方案,出台改革文件,明确时间表、路线图,将任务逐项分解到位、落实到人,确保各项改革任务按时保质完成。县推进政府职能转变工作领导小组要加强对各级各部门工作的跟踪问效,建立健全情况通报制度,对组织实施不力、未按要求落实工作的要及时通报批评,限期整改到位。同时,要坚持搞好舆论引导,做好相关政策宣传解读,积极回应社会关切,大力宣扬典型经验,集聚改革正能量,形成推动改革的良好氛围。


附件:任务分工和进度安排表


附件

任务分工和进度安排表


序号 工作任务 责任单位 推进措施 时间进度
一、深化行政审批改革
1 承接落实中央、省、市取消下放行政权力事项 县编办、县政府法制办及县直其他部门 承接落实上级取消下放行政权力事项;开展取消下放情况“回头看”。 12月底前完成
2 加强行政权力清单动态管理 县编办、县政府法制办及县直其他部门 严格按照省出台的行政审批事项目录和行政权力清单动态管理办法,加强行政审批事项目录清单、行政权力清单、政府部门责任清单的动态管理。按照省里出台的行政权力事项编码规则,规范全县行政权力事项编码。 12月底前完成
3 严控新设行政许可 县编办、县政府法制办 根据国务院、省政府严控新设行政许可有关要求,今后原则上不再新设行政许可,确需新设的,要严格按相关程序进行合法性、合理性和必要性论证,按法定程序设定。 全年
4 规范县级行政审批中介服务 县编办、县发改局、县民政局、县财政局、县政府法制办、县物价局、县政务服务管理办及县直其他部门 动态调整行政审批中介服务收费项目清单;探索建立我县网上中介超市;制定中介服务机构进驻政务服务中心管理办法。 12月底前完成
5 推进建设项目区域化评估评审 县编办、县政务服务管理办、县国土资源局、县住建局、县水利局、县水保中心、县环保局、县文广新局及县直其他部门 选择合适区域推进建设项目区域化评估评审。 12月底前完成
6 推进行政权力事项网上办理 县编办、县政府办公室、县政务服务中心管理办及县直其他部门 依托省级政务服务平台,落实省市县三级行政审批事项网上办理,同时研究制定其他行政权力事项和公共服务事项网上办理工作机制。 12月底前完成
7 修订县政府部门“三定”规定 县编办及县直其他部门 与权力清单、责任清单衔接,调整完善部门职责;在现有人员编制和领导职数内,优化整合部门内设机构,推动部门相对集中行政许可权。 12月底前完成
二、深化投资审批改革
8 加强企业投资项目核准备案管理 县发改局、县经信局、县住建局、县国土局、县环保局及县直其他部门 根据国家《政府核准和备案投资项目管理条例》及省、市具体实施办法,研究制订我县实施办法;根据国家及省政府核准的投资项目目录修订情况,做好承接和取消下放投资审批权限工作。 12月底前完成
9 完善投资项目在线审批监管平台建设运行 县发改局、县经信局、县编办、县政府法制办、县住建局、县国土局、县环保局、县水利局、县安监局、县政务服务管理办及县直其他部门 实现所有投资项目网上受理、办理、监管“一条龙”服务;贯彻落实省投资项目在线审批监管平台使用管理办法,确保平台管用、好用。 全年
10 开展投资项目网上同步受理并联审核 县发改局、县经信局、县编办、县政府办公室、县住建局、县国土资源局、县环保局、县政务服务中心管理办及县直其他部门 对需要跨部门联动审批的投资审批事项,优化办理流程,推动网上协同办理,实现统一收件、联合办理、一次审核。 12月底前完成
三、推进职业资格改革
11 制定职业资格管理服务相关规范性文件 县人社局 根据省市职业资格管理服务有关法规文件精神,结合我县实际,出台落实我县职业资格管理服务相关规范性文件。 12月底前完成
12 组织开展职业资格清理整顿“回头看”活动 县人社局 开展职业资格清理整顿自查活动。 12月底前完成
13 落实国家、省取消的职业资格认定事项 县人社局 按照公布的职业资格目录清单,调整和规范我县职业资格鉴定考务等工作。 12月底前完成
14 加强对职业资格实施情况的监督检查 县人社局 通过日常监督和专项检查等方式,对取消职业资格许可和认定事项实施情况进行监管。 全年
四、推进收费清理改革
15 开展收费政策“废改立”工作 县物价局、县财政局、县政府法制办及县直其他部门 制定开展收费政策“废改立”具体工作计划,对现行收费文件分行业、分系统进行清理。 12月底前完成
16 规范行政事业性收费、政府性基金和经营服务性收费管理 县财政局、县物价局、县经信局、县民政局及县直其他部门 严格政府性基金管理,依据收费基金立项、减征、免征、停征和取消的管理权限和程序,按照财政部、省财政厅要求继续清理规范相关行政事业性收费和政府性基金;规范经营服务性收费标准,对长期没有调整标准的收费项目进行分类规范。 12月底前完成
17 继续完善收费目录清单管理 县财政局、县物价局及县直其他部门 对专项收费目录清单实行动态管理,重新发布分部门的行政事业性收费清单。 12月底前完成
18 建立健全政府定价制度 县物价局、县财政局及县直其他部门 推进政府定价项目清单化,根据2015年公布的《山东省定价目录》和《山东省服务价格目录》,进一步修订《沂水县服务价格目录》;完善政府定价管理办法、定价机制、成本监审规则,进一步规范政府定价程序。 12月底前完成
19 加强市场价格监管 县物价局及县直其他部门 坚持日常监管和专项检查相结合,加强民生领域价格监管,保护消费者权益。 全年
20 组织开展收费监督检查 县民政局、县经信局、县财政局、县物价局及县直其他部门 依法对涉企乱收费、乱摊派、乱罚款、乱检查等各种干扰企业正常生产经营的违法行为进行监督检查;围绕民生热点问题,开展有关行业的专项检查,推进对能源、住房、教育、医疗等民生热点问题收费及价格检查的常态化。 全年
五、深化商事制度改革
21 加强“先照后证”改革后对市场主体的事中事后监管 县工商局及县直其他部门 贯彻省政府出台的“先照后证”改革后加强事中事后监管的意见,明确各部门任务分工、推进措施和保障机制,加强事中事后监管。 12月底前完成
22 开展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管理工作 县工商局及县直其他部门 贯彻我省《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管理办法》贯彻落实意见,规范开展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管理工作。 全年
23 协调推动跨部门失信企业协同监管和联合惩戒 县发改局、人民银行、县法院、县工商局及县直其他部门 严格规范落实企业经营异常名录管理制度,严格执行任职限制,加大对各领域存在失信行为的企业和个人的信用惩戒力度,促进联合惩戒信用监管机制建设。 全年
24 积极推进“双告知”职责落实 县发改局、县工商局、县编办及县直其他部门 加强信息化建设,实现信息交换和数据共享;根据工商登记后置审批事项目录,开展“双告知”;建立审批部门、行业主管部门沟通协作机制,厘清监管责任,做好工作衔接。 全年
六、推进教科文卫体领域相关改革
25 积极推动义务教育均衡发展 县教体局 按照《山东省普通中小学基本办学条件标准》,推进城乡普通中小学标准化建设;推进学区制管理,探索集团化、学校联盟、名校办分校、优质学校托管薄弱学校等办学模式,推进优质教育资源共建共享。做好进城务工人员随迁子女教育服务工作。 12月底完成
26 实施教育扶贫工程 县教体局 着力推进“贫困地区义务教育薄弱学校改造计划”、“贫困农村学前教育普及计划”、“乡村教师支持计划”;构建完善“贫困农村留守儿童关爱服务体系”,完善建档立卡贫困家庭资助体系、职业教育精准扶贫支持体系”,推进教育精准扶贫。 全年
27 切实解决城镇普通中小学大班额问题 县教体局、县编办、县人社局、县国土资源局、县财政局、县住建局、县房管办 严格落实专项规划,确保年内完成解决城镇普通中小学大班额问题一半的任务。 12月底前完成
28 加快推进中小学教师县管校聘改革 县教体局、 县编办、县人社局 制定实施方案,2016年底全面推行“县管校聘”改革。 12月底前完成
29 支持规范民办教育发展 县教体局、县财政局 加强审批环节管理;加强日常管理和年检工作;在项目和品牌专业扶持资金等方面与公办学校同等对待。 全年
30 全面推开中小学校长职级制改革 县委组织部、县编办、县教体局、县财政局、县人社局 启动中小学校长职级制去行政化改革,落实中小学办学自主权。 12月底前完成
31 加强全县科技创新创业生态孵化体系建设 县科技局 重点培育以创客空间等为代表的创业孵化新业态,构建一批高水平、专业化的科技企业孵化器和众创空间。 12月底前完成
32 支持科技型小微企业发展 县科技局 利用小微企业“创新券”制度,推进科技型小微企业“小升高”,综合运用税收、金融、资本等有效手段,推动科技型小微企业加速成长。 12月底前完成
33 加快建设科技创新服务平台 县科技局 建设一批科技成果转化、技术转移和中试、知识产权服务等专业化和综合性科技创新服务平台,提升全县科技创新公共服务供给能力。 12月底前完成
34 深入推进全国文化市场技术监管和服务平台推广应用 县文化执法局 按照省里要求,抓好平台建设、维护、运行。 10月底前完成
35 加快新闻出版广播影视印刷行业市场监管 县文化执法局 按照省市部署,制定我县印刷发行行业随机抽查事项清单和双随机抽查方案,认真开展抽查工作。 12月底前完成
36 推进基层综合性文化服务中心建设,提升公共文化综合服务水平 县文广新局 出台《沂水县关于推进基层综合性文化服务中心建设的实施意见》,年内全县所有乡镇(街道)综合文化站基本完成改造提升任务,60%以上的村(社区)建成综合性文化服务中心。 12月底前完成
37 搭建文化产业要素平台 县委宣传部 贯彻落实《山东省文化产业转型升级实施方案》,搭建文化产业信息服务平台,为文化企业和产业项目发展提供优质服务。 11月底前完成
38 加快推进农村广播电视信息覆盖 县文广新局、县广播电视台 加快推进广播电视由村村通向户户通升级;加快推进中央广播电视节目无线数字化覆盖工作;实现应急广播信息的综合覆盖,推动应急广播(村村响)系统建设。 12月底前完成
39 全面推进公立医院综合改革 县卫计局、县发改局、县编办、县人社局、县财政局、县物价局 开展城市公立医院综合改革,取消药品加成(中药饮片除外),统筹推进补偿机制、医疗服务价格、人事制度、管理体制等配套改革。 6月底前启动
40 发展健康服务业 县卫计局、县民政局 进一步优化社会办医发展环境,推进非营利性民营医院与公立医院同等待遇,支持社会资本举办高水平、上规模、专业化的医疗机构,研究推进医疗卫生与养老服务相结合。 12月底前完成
41 深入推进生育服务管理制度改革 县卫计局 完善生育两个及以内孩子免费登记服务制度,简化特殊情形再生育审批,推行网上办事、一站式服务和代办服务;全面修订完善生育服务管理制度,推进系统内人口出生信息资源整合。 11月底前完成
42 强化体育公共服务 县体育办 出台《沂水县全民健身实施计划(2016-2020)》,加快体育健身设施建设,积极推进县级体育场、体育馆、游泳馆、全民健身中心、体育公园规划建设。 全年
43 规范体育竞赛管理 县体育办 出台《沂水县体育竞赛管理办法》,规范体育竞赛活动,保障体育竞赛活动安全有序开展,促进体育事业发展。 全年
44 规范体育社会组织建设 县体育办 完善体育总会和单项协会、俱乐部管理办法,健全管理体制和激励机制。 全年
45 开展体校办学模式改革 县体育办 按照省里部署要求,以体教结合为基本原则,鼓励支持开展体校办学模式改革。 全年
七、强化事中事后监管
46 完善行政审批事中事后监管制度 县编办、县政府法制办、县政务服务中心管理办及县直其他部门 督促有关部门落实加强行政审批事中事后监管的制度措施;总结典型经验,编辑政府部门加强监管例集。 全年
47 大力推广随机抽查,规范事中事后监管 县工商局、县商务局、县质监局、县食药监局及县直其他部门 全面推行“双随机、一公开”监管,随机抽取检查对象,随机选派执法检查人员,及时公布查处结果。 全年
八、优化公共服务
48 实现政务服务平台互联互通 县政府办公室、县政务服务中心管理办、县编办 积极做好省级政务服务平台应用工作,加快县政务服务平台建设与应用,实现各级政务服务互联互通,向社会提供便捷高效规范的网上政务服务。 全年
49 简化优化公共服务流程 县编办、县政府法制办、县政务服务中心管理办及县直其他部门 适时编制公共服务事项目录和服务指南;清理规范各类证明和办事环节,大力推行“互联网+政务服务”,推进办事流程简化优化和服务方式创新;研究公共服务进驻政务服务中心管理办法。 2017年6月底前完成
50 建立互联网交通安全综合服务管理平台 县公安局 依托互联网交通安全综合服务管理平台,开展网上处理交通违法和网上缴纳罚款工作;贯彻落实省交通安全综合服务管理互联网平台业务工作规范细则。 10月底前完成
51 建立机动车省内异地查验制度 县公安局 制定在用机动车申请转移登记或者变更迁出异地查验办法,对不方便回机动车号牌合法地车辆管理所查验的,可在转入地或者迁入地车管所进行查验。 10月底前完成
52 探索食品药品安全信用分级分类管理 县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 制定全县食品药品安全信用建设工作的实施方案,组织开展食品药品安全分级分类试点工作;根据省信用管理系统和信用体系发布平台建设情况推进食品药品信用分级分类监管工作。 全年
53 加强旅游基础设施建设 县旅游局、县经信局、县财政局、县住建局、县交通运输局、县商务局、县城管执法局、县文广新局、县文化执法局 推进旅游厕所改革,开展旅游厕所督查,对旅游厕所建设管理工作进行督促检查;通过媒体开展文明如厕宣传。 全年
54 开展简政放权放管结合优化服务第三方评估和专项检查 综合组、督查组 对出台的重大改革措施组织开展第三方评估;对各项措施贯彻落实情况进行督促检查。 全年
55 做好简政放权放管结合优化服务推进政府职能转变法制保障 法制组 开展政府规范性文件清理工作,增强政府规范性文件的及时性、系统性、针对性、有效性;全面清理2012年1月1日前颁布实施的规范性文件。 全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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