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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  引  号: yishuixfbgs/2018-0000100 主题分类: 劳动就业;
发文机关: 沂水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成文日期: 2016-01-22
发文字号: 沂政办发〔2016〕7号 公文类型: 方案
标      题: 沂水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沂水县实施就业优先战略行动方案的通知
发布日期: 2016-01-22 效力状态: 有效中
统一编号:

沂政办发〔2016〕7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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沂水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关于印发沂水
县实施就业优先战略行动方案的通知
沂政办发〔2016〕7号


各乡镇人民政府,沂城街道办事处,沂水经济开发区,沂蒙风情旅游景区,县政府各部门:

《沂水县实施就业优先战略行动方案》已经县政府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组织实施。


沂水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2016年1月22日


沂水县实施就业优先战略行动方案


为认真贯彻省市关于促进就业工作的系列部署要求,进一步优化就业结构和就业环境,全面提升就业服务水平,特制定本行动方案。

一、总体目标

以完善公共就业服务体系、推进公共就业服务城乡均等化为主线,以促进高校毕业生、农村转移劳动力、城镇困难人员、失业人员、退役军人等群体就业为重点,积极推动就业发展动力转换、就业增长方式转型和就业体制机制创新,实现就业增长与经济增长趋势相一致、就业结构与产业转型升级要求相适应、就业质量与各类群体的就业创业意愿相契合。2016-2018年,力争每年实现城镇新增就业7000人,其中失业人员再就业2600人,就业困难人员就业500人,年末城镇登记失业率控制在3.5%以内;每年新增农村劳动力转移就业17000人;每年组织开展各类职业技能培训6000人,创业培训1000人。

二、重点任务和责任分工

(一)就业与全面深化改革互动融合。

1.发展新型就业形态。重点发展“互联网+”新型就业形态,支持劳动者以非全日制就业、自由职业、居家就业、家庭帮工、网络创业、新社会组织就业等形式顺利实现就业。积极推进特色城镇化建设,支持劳动者以多种形式在农产品加工、文化生态旅游、民族餐饮、手工制作等特色产业领域实现就业。(县人社局、商务局牵头,县发改局、民政局、农业局参与)

2.创新公共人力资源市场服务机制。加快推进全县公共人力资源市场优化整合步伐,逐步建立统一、规范、灵活的人力资源市场,形成以县级人力资源市场为核心、乡镇(街道)公共就业服务平台为延伸、社区公共就业服务平台为基点的公共人力资源市场服务体系。加大财政投入,进一步完善市场服务功能,提升服务水平,为就业者提供更加优质、高效的服务。(县人社局牵头,县发改局、编办、财政局参与)

3.促进人力资源服务业发展。认真贯彻落实《山东省人力资源市场条例》,落实人力资源服务业发展资金重点扶持项目,健全金融、财政、工商等政策扶持体系,促进人力资源服务业实现集聚化、产业化、规模化、品牌化发展。利用3年时间培育1-2处县级人力资源服务产业园区,1-2家在全县具有较强影响力的人力资源服务机构,实现人力资源服务机构多层次、多元化发展。同时,严格落实职业介绍补贴政策,激发人力资源服务企业的主动性和积极性。(县人社局牵头,县编办、发改局、公安局、财政局、法制办参与)

4.实施阳光就业工程。建立政府购买公共就业和人才服务制度,根据政府向社会力量购买服务指导目录,引入专业机构、咨询机构、行业协会等社会力量提供就业创业服务产品。实施“百名公益性岗位”开发计划,实现城乡零就业家庭动态消零。发挥公共人力资源市场作用,建立公共就业人才服务责任清单制度,明确服务标准,精简办事流程,承诺办结时限,提高服务效能;建立公共就业创业信息公开发布制度,依托山东公共招聘网、临沂就业网、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网、县人力资源市场网及相关新闻媒体,公开发布用人单位需求信息、公益性岗位信息和职业(工种)工资指导价位,确保劳动者享有平等获取就业信息的合法权利。(县人社局牵头,县发改局、财政局参与)

5.营造绿色就业环境。健全完善零门槛、零负担的商事制度,培育宽松便捷、国内领先的营商生态,落实城乡统筹、普惠共享的就业创业服务制度,营造一流的就业创业环境。打破县内地域、部门限制,建立就业创业政策均享制度,促进劳动者在就业创业地与当地居民同等享受政策扶持和公共服务。(县人社局牵头,县财政局、商务局、国税局、地税局、工商局、物价局、人民银行参与)

(二)就业与产业转型升级互动融合。

1.实施产业升级技能支撑计划。积极做好人社、教育、住建、农业、商务、工会、共青团、妇联、残联等部门培训项目整合试点工作,建立完善项目统筹、标准统一、管理规范、覆盖城乡的大培训机制和培训信息化基础设施动态更新机制。分产业、分行业、分门类对企业职工开展在岗和转岗技能培训,对新成长劳动力开展技能储备培训,对失业人员开展就业技能培训,对农村劳动力开展转移就业培训,对青年人开展创业培训等,特别是针对农民工群体制定特殊扶持政策,采取财政补贴、政府采购公共服务等多种方式,扩大培训范围和受益人群。(县人社局牵头,县发改局、经信局、教体局、住建局、农业局、商务局、总工会、团县委、妇联、残联参与)

2.实施农民职业化培养工程。强化基础能力建设,创新培训模式,建立高水平、专兼职的培训师资队伍,提升培训质量。引导劳动者自主选择培训项目、培训方式和培训机构。按照省市要求建立统筹的农民工保障体系和城乡对接的公共就业服务体系,将农民职业化培训纳入“加强就业培训提高就业与创业能力五年规划”培训范围,开展好农民工职业技能提升“春潮行动”计划。认真落实职业农民认定标准,开展农作物植保员、畜禽养殖工、淡水生物养殖工等新型职业农民的职业培训及考核鉴定工作。每年培训千名懂技术、会经营、善管理的本土新型职业农民,引导千名以上农民工、高校毕业生、退役军人转变为新型职业农民。(县人社局、农业局负责)

3.实施服务业中高端岗位增长计划。积极发挥服务业吸纳就业主体的作用,进一步整顿和规范服务业市场,加强服务业从业人员社会保障措施,落实发展服务业各项扶持政策,引导更多劳动者在服务业行业就业创业。以加快构建现代服务业产业体系为契机,促进更多的高校毕业生、专业技术人员到商贸物流、旅游、金融等三大主导产业,软件和信息服务、文化创意、商务服务、研发设计等四个潜力行业,教育培训、养老服务、医疗健康服务等紧缺产业就业创业,力争在服务业中高端岗位就业的高校毕业生年均增长10%。(县发改局、经信局、人社局牵头,县教体局、科技局、住建局、商务局、文广新局、卫计局、金融办参与)

(三)就业与企业发展互动融合。

1.实施重点企业人力资源支撑计划。以服务全县“三引一促”和实施企业二次创业为重点,采取优化就业登记服务、搭建企业用工对接服务平台、加大人才引进、开展技能培训、落实就业创业扶持政策、跟进就业服务等措施,既为企业提供用工指导、员工招聘、人才引进、技能培训、档案代理等基本服务,又提供远程见工、猎头招聘、企业人力资源管理等拓展服务,为企业发展提供强有力的人力资源支撑。加大营销、设计、融资等方面人才的培养和引进力度,培育和推广我县人力资源品牌。(县发改局、经信局、人社局、财政局、招商局负责)

2.实施互联网+”就业增长计划。大力支持“互联网+”就业创业,加强互联网应用培训,不断提高互联网普及应用水平,促进更多企业与互联网融合发展,形成新的产业模式和新的就业形态,创造更多就业岗位。开展“互联网+商城”行动,加快建设网上商城,大力发展电子商务,支持网上创业,探索发展“线上营销、线下成交”、“线下体验、线上购买”等经营模式,引导发展网络拍卖、数据托管、数据分析等电商服务业,把物流、资金流、信息流更加紧密地结合起来。对“互联网+”形成的协同制造、现代农业、智慧能源、普惠金融、公共服务、高效物流、电子商务、便捷交通、绿色生态、人工智能等中小微企业,吸纳高校毕业生和就业困难人员的,按规定给予一定期限的社会保险补贴;符合条件的,给予定额培训补贴。(县经信局、商务局牵头,县发改局、人社局、农业局、商务局、财政局、统计局、中小企业局、金融办参与)

3.实施企业稳岗计划。把推进改革和转型升级的速度、强度与保持就业局势稳定有机结合起来,落实减负政策,支持企业发展;落实稳岗政策,对化解产能过剩、淘汰落后产能、节能减排、主辅分离、兼并重组5类困难企业,扩大到所有采取有效措施不裁员少裁员、稳定就业岗位、依法足额缴纳失业保险费的企业,按规定给予稳定岗位补贴;落实安置政策,将淘汰落后产能奖励资金、依据兼并重组政策规定支付给企业的土地补偿费首先用于职工安置,妥善做好职工分流安置和再就业工作,避免发生规模性、区域性、行业性集中失业风险。(县发改局、经信局、财政局、人社局、国土资源局负责)

(四)就业与新型城镇化互动融合。

1.深入推进“农民工3项行动计划”。深入推进“农民工3项行动计划”与“新型城镇化6项行动实施方案”,建立绩效评估体系,认真落实各部门工作目标责任和进度安排;建立统计分析报告制度,对各项工作进展情况实行按季度汇总分析,对任务措施落实情况进行定期通报;建立专项督导机制,定期开展督查活动。加强农民工公共服务,力争年内建成“零工市场”一处;完善农民工综合服务中心功能,及时跟进农民工就业、子女教育、户籍迁移、住房保障、医疗卫生、计划生育、执法维权等综合服务项目,建立长效机制,推动农民工综合服务中心标准化、制度化、信息化建设,为广大进城务工人员提供更加便捷、高效、优质的“一站式”服务。(县人社局负责,县住建局、教体局、公安局、卫计局参与)

2.启动实施小城镇乐业工程把“百镇建设示范行动”与新型农村社区建设、富余劳动力就地就近就业创业紧密结合起来,支持发展农产品加工、休闲农业、乡村旅游、农村服务业等劳动密集型产业项目,创造更多就业岗位;落实完善户籍改革配套政策,以特色产业和优势项目等吸引、鼓励农村人口就地就近向农村新型社区特别是城镇转移,全面提升社区公共服务、就业支撑、人口集聚功能。及时摸清“城中村”居民、被征地农民就业创业和职业培训需求,开展“进校园、进企业、进社区、进农村、进家庭,送政策、送岗位、送培训、送服务”活动,对有就业愿望的,推荐就业;对有培训愿望的,开展多元化培训;对有创业愿望的,开展创业指导和扶持。(县住建局牵头,县发改局、经信局、公安局、民政局、人社局、国土资源局、农业局、房管办参与)

(五)就业与创业创新互动融合。

1.实施创业创新能力提升计划。深入开展创业创新教育进课堂、创业培训实训进校园活动,建设一批创业训练营、创业苗圃、创业见习基地等创业创新实践平台,提高大学生的创业创新意识和创业创新能力。落实创业担保贷款政策,对符合条件的个人创业担保贷款,贷款最高额度为10万元,对符合条件的劳动密集型小企业创业担保贷款最高额度为300万元。(县教体局、人社局牵头,县财政局参与)

2.实施创业平台建设计划。以建设链条化、专业化、集成化、市场化的孵化体系为目标,以争创省市级创业孵化示范基地和创业示范园区为重点,运用市场化手段,大力推进创客空间、创业咖啡、创新工场等便利化、全要素、开放式的新型孵化平台建设,促进产业资源、创业资本、高端人才等创业创新要素和各类服务向创业平台集聚,实现创新与创业相结合、线上与线下相结合、孵化与投资相结合,形成一批有效满足大众创业创新需求、具有较强专业化服务能力的新型创业服务平台,提供高质量的创业增值服务。到2017年,至少建成一处公共技术创新和服务平台;到2018年,争创1处省级创业孵化示范基地和创业示范园区,争创2处市级创业孵化示范基地和创业示范园区。(县人社局牵头,县科技局、财政局、文广新局参与)

3.实施创业示范引领计划。努力争创省级创业型城市、创业型乡镇(街道)和创业型社区,积极组织开展市级创业型乡镇(街道)、创业型社区创建工作。培养培育一批领军型创业人才、团队和企业,重点扶持1-2家具备领军潜力和持续发展能力的大学生新创企业,发挥引导示范作用。(县财政局、县人社局牵头,县发改局、经信局、教体局、科技局、商务局、工商局、中小企业局、总工会、团县委、妇联、人民银行参与)

4.实施创业服务助推计划。依托各级公共就业和人才服务机构、各类创业孵化基地、创业园区,为创业者提供从项目推介到成功创业的全过程服务,为小微企业提供培训、融资、人才等专业化服务。建立以企业家为主体,包括技术、财务、法律、金融等各方面专业人才的创业导师队伍和“网上辅导+导师指导”的创业辅导体系,为创业者提供更有针对性、更加精细化的创业指导服务;加强创业培训师和创业咨询师队伍建设,探索“创业导师+专业孵化+天使投资”新型创业服务模式,搭建创业项目和融资对接平台,为创业者提供立体化创业服务。(县人社局牵头,县发改局、经信局、教体局、科技局、司法局、财政局、国税局、地税局、工商局、金融办、中小企业局、总工会、团县委、妇联、人民银行参与)

5.实施创业文化培育计划。利用创业大赛、创业论坛、创业成果展示、创业政策宣传月等多种方式,广泛开展创业文化培训计划,鼓励高校、定点培训机构等举办各类创新创业比赛和创业研讨活动,通过选树典型、普及创业创新知识,推介成功案例,在全社会弘扬沂蒙人民吃苦耐劳、敢为人先的创业精神,努力形成全民创业创富新风尚。(县人社局牵头,县委宣传部、发改局、经信局、教体局、科技局、民政局、财政局、文广新局、国税局、地税局、工商局、中小企业局、总工会、团县委、妇联、人民银行参与)

(六)就业与人才培养互动融合。

1.构建以培养高技能人才为目标的大职教格局。深入推进职业院校、技工院校“双证互通”和“模式互鉴”,加快促进高职教育与技师教育合作培养进程。进一步改革完善职业资格证书制度,深化提升“金蓝领”培训项目,完善高技能人才多元评价体系,健全激励机制,发挥技能大赛的引领作用。支持行业企业广泛开展岗位练兵、技术比武和“劳动之星”职业技能竞赛,着力培养适应产业需求、技术精湛、素质过硬的技能人才和高素质的劳动力。(县教体局、人社局、财政局负责)

2.打造人岗有效对接的校企合作人才培训新模式。推行以“招工即招生、入企即入校、企校双师联合培养”等做法,完善校企联合招生、联合培养、一体化育人等现代学徒制度,拓宽校企、校地合作领域,延伸合作链条,促进学以致用、用以促学、学用相长。依托全县重点领域发展战略和战略性新兴布局,同步规划职业教育支撑体系。在重大项目建设过程中,支持同步寻求对应产业链的人才培养合作院校,促进职业教育链和产业链有机融合。(县教体局、人社局牵头,县发改局、经信局、财政局参与)

(七)就业与信息化互动融合。

1.建立非农就业统计调查体系。推动建立非农就业统计调查体系,进一步摸清全县非农就业人口基本情况,准确掌握全县劳动力的规模、结构,形成就业大数据,通过整合、管理和挖掘,为宏观调控、制定经济社会发展政策和就业管理服务提供可靠数据支撑。(县人社局、统计局牵头,县公安局、财政局参与)

2.加快公共就业服务信息化建设。以加快推进充分就业型社区、创业创新型社区、智慧就业型社区、标准服务型社区“四型社区”建设为抓手,以公共就业服务均等化、标准化、专业化、信息化为手段,以加快业务下沉为助推,建设以2公里为半径、半小时为时限的公共就业服务圈。实施“智慧就业”工程,加大财政投入,建设推广就业创业服务微信平台、云就业、就业创业服务移动应用程序等,开展主动精准推送业务,实现“一对一”个性化、订制化就业创业服务。按照市里要求推广应用就业创业电子地图,将各级公共就业创业服务机构和创业孵化基地(园区)以及用人单位精确定位、网格管理,动态展示就业创业信息。大力推广社区就业创业服务智能化,力争用2年时间在全县所有社区实现无人值守自助式就业创业服务。运用“大数据”技术,建设集中一体化的人力资源基本信息库和企业用工岗位信息库,推动有关部门数据互联互通、协同共享,实现就业管理服务全程信息化。(县人社局牵头,县发改局、经信局、财政局、教体局、科技局、公安局、民政局、工商局、国税局、地税局参与)

四、保障措施

县就业和农民工工作联席会议定期组织对全县实施就业优先战略行动方案进展情况进行督导、调度,确保全县就业优先战略行动落到实处。各级各有关部门要结合本单位职能特点,围绕营造良好就业创业氛围、加快平台建设、拓宽融资渠道、健全服务体系等方面,积极开展工作,迅速形成广泛参与、共同推进就业优先战略行动的工作格局。要对照方案要求,进一步细化目标责任,将方案确定的各项目标任务落实到人,确保全县就业工作顺利推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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