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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  引  号: 06-13-2018-000043 主题分类: 电子政务;
发文机关: 沂水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成文日期: 2018-06-11
发文字号: 沂政办发〔2018〕55号 公文类型: 通知
标      题: 沂水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2018年全县政务信息系统整合共享工作要点的通知
发布日期: 2018-06-12 效力状态: 有效中
统一编号:

沂政办发〔2018〕55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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沂水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关于印发2018年全县政务信息系统整合共享工作要点的通知

沂政办发〔2018〕55号


各乡镇(街道)人民政府(办事处),沂水经济开发区,县政府各部门:

现将《2018年全县政务信息系统整合共享工作要点》印发给你们,请结合实际,认真抓好贯彻落实。


沂水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2018年6月11日

(此件公开发布)


2018年全县政务信息系统整合共享工作要点


为全面贯彻省市工作部署,落实“统一机构、统一规划、统一网络、统一软件” 的总体要求,加快推进“云、管、端”建设,全面完成政务信息系统整合共享工作任务,制定本工作要点。

一、统筹政务云建设

(一)推进政务云平台整合。各乡镇、经济开发区(以下简称乡镇)县直各部门不再新建、扩建虚拟化云平台或租用规划以外的政务云平台。现有的虚拟化云平台逐步纳入全省一体的电子政务云服务体系。

(二)推动业务系统云化迁移。按照“应上尽上”的原则,建立业务系统云化迁移清单,加快推动具备条件的部门业务系统向政务云迁移;同步研究制定整合迁移后相关资产的处置管理措施,避免造成浪费。

二、健全电子政务基础网络

(一)统筹政务内网建设和应用。按期建成政务内网县级网络节点,实现与政务内网市级结点的连接;坚持应用和网络建设同步实施,有序推进乡镇、县直部门内网建设,优化提升政务内网业务应用水平;加快推动部门涉密网络和涉密业务系统向政务内网迁移。

(二)提升政务外网服务能力。按照整合共享要求,进一步优化政务外网网络结构,完善政务外网公共服务域建设,在现有政务外网行政服务域市县乡三级覆盖的基础上,完成政务外网公共服务域主干线路市到县的链接,并延伸到乡镇和部门,提升政务外网跨层级、跨地域、跨部门、跨业务的支撑服务能力。

(三)实施互联网出口整合。完善互联网出口整合技术标准和工作规范,加强对各级各部门互联网出口整合的指导和协调,严格落实互联网出口管理措施,实现互联网出口集中管控。

(四)推动网络会议和视频监控整合。统筹搞好全县各级网络会议、视频监控资源整合,推动主要网络会议系统、视频监控系统接入统一平台,全面提高视讯综合服务能力,实现跨部门、跨地域网络会议和视频资源统筹管理、集成应用。

(五)加快部门业务专网整合迁移。明确专网(专线)向全县统一网络的迁移整合要求和时间节点,加快整合迁移进程,关停撤并业务迁移上云后的“空网裸线”。

三、推动数据资源共享开放

(一)加快政务信息资源共享使用。依托市政务信息资源共享交换网站,强化共享交换业务管理,开展共享交换应用;统筹推动共享交换创新技术应用,清理部门自有数据交换渠道;组织政务信息资源供需对接,围绕投资项目、涉企涉税、市场监管、社会保障、“放管服”、“互联网+政务服务”等领域应用主题,推动政务信息资源综合应用;开展政务信息资源共享应用绩效跟踪评价,丰富共享成果,提高共享效益。

(二)深化公共数据资源开放利用。依托全省统一的公共数据资源开放平台和市公共数据开放网站,全面推进公共数据资源开放;全面梳理各级部门和主要公共企事业单位可开放数据资源,编制发布《沂水县公共数据资源开放清单》;组织县级开放数据检查,保障开放数据安全、规范、有效;完善开放数据评价标准和操作规范,建立开放数据更新和保障长效机制;引导社会力量科学搞好开放数据使用,实现开放数据应用增值。

(三)统筹大数据资源管理应用。根据省政府大数据管理平台建设工作统筹安排,配合做好人口、法人单位、电子证照、公共信用、宏观经济、地理信息等基础信息资源的内容保障工作;在新旧动能转换、“放管服”改革和财政、环保、人社等领域开展大数据示范应用,推进社会大数据在政务服务领域的应用合作,发挥大数据在辅助政府科学决策和服务保障社会民生等方面的作用。

四、深化政务服务体系建设

(一)实现全县政府网站集中管理。落实《政府网站发展指引》,全面完成县政府网站向全市统一技术平台整合迁移,加快形成集约规范、标准统一、信息共享、业务协同、权责明晰的政府网站管理模式。

(二)突出一体化政务门户建设。依托全省统一的政务服务用户认证体系,明确对接规范,分批组织面向公众服务业务系统的前端整合,基本实现“一号通”;配合省政府建设全省统一的政务服务资源中心,完善服务资源分类分级管理和统一检索功能,努力实现“一网通”;开展全县政务服务类APP规范整合,推动政府部门独立设置的专业APP功能向省市县政务服务综合性APP整合迁移。

(三)提升政务服务平台效能。落实《“互联网+政务服务”技术体系建设指南》要求,组织编制并应用政务服务事项实施清单,建立健全清单动态管理机制;继续完善政务服务平台功能,组织开展“一窗受理”,“一网办理”专项试点示范应用,努力杜绝“流程打架”,“二次录入”等问题;加强整合共享成果应用,提高共享数据在政务服务事项业务办理中的利用率,减少各类证明材料,保障主要服务事项“零跑腿”或“只跑一次”;加强与实体服务大厅的协调配合,进一步完善证照管理、预约服务、物流寄送等服务功能,实现线上线下服务有机融合。

(四)推动政务热线后台整合。配合省市政府建设全省统一的政务热线管理平台,推动县政府部门独立设置的呼叫中心后台系统和历史数据向统一管理平台整合迁移。

五、推进业务协同体系建设

(一)加强业务协同平台建设和应用。配合完成市协同办公平台与省统一业务协同平台的对接;强化管理措施,规范内部应用,推行公文“限时办结、全程留痕”;完成“山东公务邮”安全邮箱部署应用,关停各级各部门自建、自租邮箱;依托县政府网站统一技术平台,规范各级各部门政府信息公开管理系统。

(二)开展全县一体化移动办公服务。配合省市政府建设全省一体化移动办公服务平台;推动各类业务系统向移动客户端延伸,重点搞好办公、会议、现场视频、即时通信等整合内容的移动端应用;完善落实移动办公服务规范、安全标准和管理制度,有序组织已有移动办公业务向统一移动办公服务平台迁移。

六、强化支撑保障体系建设

(一)完善电子政务和大数据相关规划。根据省市政府规划要求,配合做好电子政务和大数据发展有关工作。

(二)强化电子政务项目归口管理。认真贯彻《山东省政务信息系统项目管理办法》及实施细则,制定完善有关配套措施,进一步加强政务信息系统项目管理;成立县电子政务和大数据发展专家咨询委员会,健全完善专家咨询委员会激励保障机制。

(三)加强指导监督。持续加强对各级各部门整合共享工作的业务指导,根据推进情况适时组织业务培训;进一步调整优化整合共享工作评估评价指标,做好已有成果经验的总结推广和跟踪评价,抓好工作督查落实,确保各项任务落实到位。

(四)强化安全支撑。进一步完善网络管理规范,加强安全管理;进一步健全各类业务应用系统安全保障措施,明确安全管理职责和责任边界,确保业务系统正常运行;强化政务信息资源采集、存储、共享、使用等环节的安全管理,完善敏感数据、个人隐私等方面信息的安全管控和保护措施,确保政务信息系统网络根本安全。


附件:2018年政务信息系统整合共享工作配档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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