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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  引  号: yishuixfbgs/2019-0000460 主题分类: 质量监督;
发文机关: 沂水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成文日期: 2019-11-27
发文字号: 沂政办发〔2019〕46号 公文类型: 方案
标      题: 沂水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沂水县在市场监管领域全面推行部门联合“双随机、一公开”监管实施方案的通知
发布日期: 2019-11-30 效力状态: 有效中
统一编号:

沂政办发〔2019〕46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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沂水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关于印发沂水县在市场监管领域全面推行部门联合“双随机、一公开”监管实施方案的通知

沂政办发〔2019〕46号


各乡镇(街道)人民政府(办事处),沂水经济开发区,县直有关部门:

现将《沂水县在市场监管领域全面推行部门联合“双随机、一公开”监管实施方案》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落实。


沂水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2019年11月27日

(此件公开发布)


沂水县在市场监管领域全面推行部门联合“双随机、一公开”监管实施方案


为在市场监管领域健全以“双随机、一公开”监管为基本手段、以重点监管为补充、以信用监管为基础的新型监管机制,进一步营造公平竞争的市场环境和法治化、便利化的营商环境,根据《国务院关于在市场监管领域全面推行部门联合“双随机、一公开”监管的意见》(国发〔2019〕5号)、《山东省人民政府关于在市场监管领域全面推行部门联合“双随机、一公开”监管的实施意见》(鲁政发〔2019〕10号)要求,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工作目标

2019年年底前,县政府建立完善市场监管领域“双随机、一公开”监管工作机制,“双随机、一公开”联席会议成立并运行,相关部门依托省政府“双随机、一公开”监管工作平台(以下简称省工作平台)开展工作。2020年年底前,市场监管领域各相关部门在市场监管领域实现联合“双随机、一公开”监管常态化;建立“双随机、一公开”抽查结果部门间共享交换和互认互用机制。2022年年底前,以信用监管为基础的新型市场监管机制更加完善,实现综合监管、智慧监管。

二、重点工作

(一)做好省工作平台推广应用。各相关部门负责省工作平台在本辖区、本部门的推广应用,要使用省工作平台进行部门内部和部门联合“双随机、一公开”抽查,已建成的同类平台由各相关部门做好与省工作平台的对接,实现抽查检查结果互联共享。

(二)规范随机抽查事项清单。各相关部门根据省、市统一的市场监管领域部门联合随机抽查事项清单,做好抽查事项的比对、认领和调整工作,并在此基础上建立完善县级随机抽查事项清单,导入省工作平台,通过门户网站、公示系统(山东)向社会公开,并严格按随机抽查事项清单实施抽查。

随机抽查事项分为重点检查事项和一般检查事项。重点检查事项针对涉及安全、质量、公共利益等领域,抽查比例不设上限。抽查比例高的,可以通过随机抽取的方式确定检查批次顺序。一般检查事项针对一般监管领域,抽查比例应根据监管实际情况设置上限,既保证必要的抽查覆盖面和监管效果,又要严格控制,防止检查过多和执法扰民。

(三)建立健全检查对象和执法检查人员名录库。各相关部门要根据省级检查对象和执法检查人员名录库(统称“两库”)建设标准,建立健全与部门抽查事项清单、职责相对应的“两库”,并根据抽查事项清单、检查对象和检查人员的变动情况,对“两库”进行动态管理。

检查对象涉及多领域监管业务的部门,应建立相应的检查对象名录库分库,确保检查对象全面、准确。

市场监管领域各相关部门要将本部门行政执法类公务员、具有行政执法资格的工作人员和从事日常监管工作的人员纳入执法检查人员名录库,并按照执法资质、业务专长进行分类标注。对特定领域的抽查,可通过政府购买服务等方式,吸收检验检测机构、科研院所、专家学者等参与。

各相关部门负责统筹本部门市场监管领域各部门“两库”的建立和维护工作,并将本部门综合执法队伍纳入执法检查人员名录库。

(四)统筹制定抽查计划。各相关部门统筹制定本部门联合随机抽查年度计划,明确工作任务和抽查事项,科学确定发起部门、参与部门,实现执法效果和经济社会效益最大化。

市场监管领域各相关部门应根据县政府和上级工作安排,结合监管实际,本着统一组织、均衡开展、全面覆盖的原则制定部门年度抽查工作计划,每年1月底前报县市场监管局备案,并通过门户网站、公示系统(山东)向社会公开。年度抽查计划可根据工作实际动态调整。

(五)完善抽查检查实施机制。各相关部门组织实施本部门联合“双随机、一公开”监管工作。部门联合抽查的发起部门作为牵头部门,负责具体组织实施。发起部门从检查对象名录库中按既定比例随机抽取检查对象,随机匹配执法检查人员。各参与部门要积极选配执法人员、执法装备,满足联合抽查工作需要。

根据相关规定和实际情况,可采用综合联查、风险分类联查、专项整治联查等形式落实抽查计划,检查可采取实地核查、书面检查、网络监测等方式。抽查涉及专业领域的,可委托会计师事务所、税务师事务所、律师事务所等第三方开展相关工作,或依法采用相关机构作出的鉴定结论。有条件的可开发抽查移动端APP,配置智能移动执法装备,实现执法全过程记录。

(六)强化抽查检查结果公示运用。各相关部门要按照“谁检查、谁录入、谁公开”的原则,将抽查检查结果录入或导入省工作平台并在公示系统(山东)公示。对抽查发现的问题,按照“谁审批、谁监管,谁主管、谁监管”原则做好后续监管衔接,依法加大惩处力度,涉嫌犯罪的移送司法机关。抽查检查结果实现部门间互认共享,促进“双随机、一公开”监管与信用监管的有效衔接,对违法失信行为落实联合惩戒,增强企业守法自觉性。强化抽查检查结果分析利用,实行信用风险分类管理。探索开展包容审慎监管,既大力支持新经济发展,又防控可能引发的风险。鼓励建立市场监管领域轻微违法违规经营行为免罚清单。

(七)做好个案处理和专项检查工作。各相关部门把“双随机、一公开”监管作为基本手段的同时,对通过投诉举报、转办交办、数据监测等发现的违法违规个案线索,要及时实施检查、处置。对发现的普遍性问题和突出问题,要通过“双随机、一公开”的方式,有针对性开展专项检查。对无证无照经营的,按照《无证无照经营查处办法》等法律法规的规定予以查处。

三、保障措施

(一)加强组织领导。成立沂水县“双随机、一公开”监管工作联席会议办公室,由常务副县长为总召集人、分管副县长为召集人,市场监管领域相关部门作为成员单位,联席会议办公室设在县市场监管局,县市场监管局主要负责同志兼任办公室主任。联席会议主要负责研究落实上级政策,制定相关工作制度和部门联合抽查计划,分析解决重点难点问题,协调部门落实职责,组织开展考核评估等。县有关部门要落实“一把手”责任制,切实做好本部门、本系统“双随机、一公开”各项工作。

(二)强化责任落实。进一步增强责任意识,对未履行、不当履行或违法履行“双随机、一公开”监管职责的,依法依规严肃处理;涉嫌违法犯罪的,移送有关机关依法处理。坚持“尽职照单免责、失职照单问责”的原则,严格落实《山东省人民政府关于在市场监管领域全面推行部门联合“双随机、一公开”监管的实施意见》(鲁政发〔2019〕10号)中的免责和追责规定。

(三)积极培训宣传。各相关部门要采取多种形式广泛宣传“双随机、一公开”监管工作,提升社会影响力和公众知晓度,引导市场主体支持配合检查工作。要加强对执法人员的培训,强化联合抽查理念和协同配合意识,不断提升综合执法能力和水平。司法部门要统筹推进行政执法资格认证、培训考核和换证等工作。


附件:沂水县“双随机、一公开”监管工作联席会议成员名单


附件:

沂水县“双随机、一公开”监管工作联席会议成员名单

总召集人:戚树启 县委常委、副县长

召 集 人:孟令君 县政府副县长、公安局局长

副召集人:师立功 县市场监管局局长

周玉涛 县政府办公室镇域经济发展中心主任

成 员:王全海 县市场监管局副局长

唐建国 县人社局副局长

李政华 县财政局基层财政管理局局长

张玉树 县农业农村局副局长

刘忠献 县发改局副局长

刘增祥 县教育和体育局副局长

郭京虎 县住建局副局长

高卫东 县交通运输局交通运输事业服务中心主任

赵洪波 县司法局副局长

薛彦养 县公安局副局长

颜世全 县文化和旅游局副局长

田海涛 县行政审批服务局副局长

吴祥森 县统计局副局长

郭京刚 县综合行政执法局执法大队大队长

何法淞市生态环境局沂水分局环境监察大队大队长

李德福 县税务局主任科员

袁中敏 县商务局主任科员

伊方德 县应急管理局副主任科员

赵廷亮 县卫生健康局副主任科员

联席会议办公室设在县市场监管局,师立功同志兼任办公室主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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政策起草单位:沂水县市场监督管理局

现场解答地址:沂水县东一环路与青援路交叉口北150米

联系电话:0539-227537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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