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 引 号: | yishuixfbgs/2018-0000178 | 主题分类: | 水利、水务; |
发文机关: | 沂水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 成文日期: | 2018-07-10 |
发文字号: | 沂政办发〔2018〕71号 | 公文类型: | 方案 |
标 题: | 沂水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沂水县农业水价综合改革农业节水精准补贴和节水奖补工作方案的通知 | ||
发布日期: | 2018-07-11 | 效力状态: | 有效中 |
统一编号: | 无 |
沂水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沂水县农业水价综合改革农业节水精准补贴和节水奖补工作方案的通知
沂水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关于印发沂水县农业水价综合改革农业节水精准补贴和节水奖补工作方案的通知
沂政办发〔2018〕71号
各乡镇(街道)人民政府(办事处),沂水经济开发区,县政府各部门:
现将《沂水县农业水价综合改革农业节水精准补贴和节水奖补工作方案》印发给你们,请认真组织实施。
沂水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2018年7月10日
沂水县农业水价综合改革农业节水精准补贴和节水奖补工作方案
为加快建立健全农业用水精准补贴和节水奖励机制,推动农业水价综合改革,促进农业节水,根据上级有关规定要求,结合我县实际,特制定本方案。
一、指导思想
按照习近平总书记提出的“节水优先、空间均衡、系统治理、两手发力”的新时期治水方针,以促进农业节水增效为目标,以完善农业水价形成机制为核心,以创新体制机制为动力,精准指导、综合施策,积极探索农业节水精准补贴机制和节水奖补机制改革模式,提高农业用水效率,促进全县水资源可持续利用。
二、基本原则
(一)坚持政府指导、自主管理原则。县水利、物价、财政、农业等部门负责对农业用水精准补贴与节水奖补工作的指导、监督和管理;各农民用水合作组织、农业灌溉公司、用水大户等有关单位要强化自主管理,推动工作有序开展。
(二)坚持自愿参与、民主公开原则。积极培育农民用水合作组织、农业灌溉公司、用水大户,引导支持其自愿参与;坚持民主议事、公开公正、互惠互利。
(三)坚持分类施策、稳妥推进原则。按照不同的灌溉形式,以及用水总量控制,建立健全相应的补贴与奖励机制。
三、农业用水精准补贴机制
(一)补贴资金来源。主要来自政府财政补贴,主要从上级财政补贴、水资源费、国有水费中列支。对农业水价综合改革项目区每年县财政列支补贴资金30万元。
(二)补贴对象。农民用水合作组织、农业灌溉公司、用水大户等。
(三)补贴标准。泵站提水片以泵站为计量单元,年用水总量根据种植作物类型与年灌溉定额确定。在用水总量控制范围内的,按照实际用水量每立方米补贴0.03元;超总量的,不予补贴。
(四)补贴资金使用。由各农民用水合作组织、农业灌溉公司、用水大户等与各用水户协商使用,首先用于工程维护,剩余部分按照用水户灌溉面积返补各户。
(五)补贴方式。每年补贴一次,年终结算。各农民用水合作组织、农业灌溉公司、用水大户根据年终灌溉用水量汇总后向县水利局、财政局提出申请,县水利局牵头按程序核实后与县财政局共同核定拨付。
(六)资金管理。补贴资金由县财政局进行统一管理。节余资金结转下年。
四、节水奖补机制
(一)资金来源。包括申请政府补贴、水资源费收入、水权转让收入及接受社会资助等。县级财政每年列支10万元作为奖补资金。
(二)奖补对象。农民用水合作组织、农业灌溉公司、用水大户等。
(三)奖补标准。农民用水合作组织、农业灌溉公司、用水大户等积极采用喷灌、滴灌、管灌等高效节水灌溉和水肥、水药一体化技术以及设施进行节水的,或由高耗水粮食作物科学调整为耐旱高效粮食作物等的,定额内用水量每减少10%(不足10%的不予奖励),每亩奖励2元。丰水年根据实际情况适当核减奖补标准。
(四)奖补资金使用。由受奖单位用于工程维护或按照用水量奖补给各用水户。具体使用比例由农民用水合作组织、农业灌溉公司、用水大户与用水户协商确定。
(五)奖补资金管理。
1.专账储存。农业节水奖补资金由县水利局设专账进行统一管理,并接受其他部门和农民用水合作组织、农业灌溉公司、用水大户及群众的监督。节余资金结转下年。
2.使用程序。在县水利局统一指导下,由农民用水合作组织、农业灌溉公司、用水大户等负责工程运行管理、灌溉进度统计、汇总等工作,建立灌溉用水台账,确保准确无误;每年12月份,由各用水单位提出节水灌溉奖补申请,由县水利局审核,并与县财政局等部门共同审定,按照节水奖励标准给予奖补。奖补资金不足的,由县财政补助。
五、监督管理
农民用水合作组织、农业灌溉公司、用水大户要自觉接受县水利、物价、财政、农业、审计等部门的监督管理。各户灌溉亩数、用水量、缴费、补贴、奖励等情况要全部进行张榜公示,接受群众监督。县水利局对补贴、奖补资金使用情况每年聘请专业机构进行跟踪审计、核查,对发现的问题要限期整改到位,确保各项工作规范有序开展,保证相关资金管控到位。
本方案自印发之日起施行。
如您对该政策有疑问,可以通过以下渠道咨询了解。
线上咨询: 我要咨询
点击“我要咨询”,登录山东省统一用户通行证,进入留言界面,选择相关部门后,信件类型“网上问政”,然后开始填写咨询问政内容。
线下咨询:
政策咨询单位沂水县水利局
现场解答地址沂水县沂蒙山东路18号
联系电话0539-2251638
Copyright©沂水县人民政府
承办:沂水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沂水县互联网信息办公室
Email: ysxxgkb@ly.shandong.cn 网站标识码3713230027 鲁ICP备06000965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