沂水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关于印发沂水县打通“放管服”改革最后一公里保障新旧动能转换工作方案的通知
沂政办发〔2017〕63号
各乡镇人民政府,沂城街道办事处,沂水经济开发区,沂蒙风情旅游景区,县政府各部门:
现将《沂水县打通放管服改革最后一公里保障新旧动能转换工作方案》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
沂水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2017年6月26日
沂水县打通“放管服”改革最后一公里保障新旧动能转换工作方案
为加快转变政府职能,深入推进简政放权、放管结合、优化服务改革,打通政务服务的“最后一公里”,打造全省最优营商环境,保障全县新旧动能转换重大工程实施,制定如下工作方案。
一、工作目标
围绕全面深化改革有关工作要求,以简政放权、放管结合、优化服务为抓手,以服务企业和群众为根本,以转变政府职能、打造“四最”政务服务环境为目标,聚焦政务服务“最后一公里”,聚焦企业和群众反映突出的问题,通过优化流程、精简手续、精准“疏堵”,规范行政权力运行,提高政务服务效率,降低企业和群众办事的制度性交易成本,为新旧动能转换提供有力保障。
二、主要任务
(一)推进政务服务标准化。全面落实“三集中、三到位”,按照“能进则进、应进必进、授权到位”的原则,除受场地限制、涉密等因素制约的事项外,其他面向企业和群众办理的行政权力、公共服务、便民服务等事项,以及涉企行政事业性收费和政府基金,全部纳入县政务服务中心集中办理。成立县政务服务标准化工作领导小组,建立健全政务服务标准化工作体系。按照县政务服务中心统一标准,各政务服务窗口印制纸质行政许可事项业务手册和服务指南、公共服务事项服务指南,并统一制作服务指南简页。通过实施政务服务标准化,切实规范政务服务行为,最大程度地压缩自由裁量权空间,提高办事效率和透明度。
(二)推行投资建设项目联审联办。成立县投资建设项目联审联办工作领导小组,建立联席会议制度,定期组织召开联席会议研究解决推进过程中遇到的困难和问题。制定全县投资建设项目联审联办实施办法,推行联合告知、联合踏勘、三测合一、多图联审、多评合一、联合验收,明确工作任务、工作措施、时间节点和责任分工,再造投资建设项目审批流程,配套制定投资建设项目联审联办流程图。充分运用信息化技术手段,推动住建、人防、消防等图纸审查环节提速增效,实现全程网上审查、网上反馈、网上办结,提高图审效率。在县政务服务中心设立投资建设项目综合受理窗口和综合发证窗口,将联审联办流程整体纳入县政务服务平台,实现“一口受理、网上办理、一个平台运行、一个窗口发证”。
(三)推进综合审批和相对集中行政许可权。对办件量小、无其他适合进驻事项的县直部门单位,由部门单位依法委托县政务服务中心管理办公室实施有关行政许可,实行综合审批。创新审批服务体制机制,实行相对集中行政许可权,探索设立行政审批机构,将各个部门的行政审批事项统一集中,加快职能调整和流程再造,探索以“一号一站申请、一窗一表受理、一网一站通办”为主要内容的“六个一”审批服务模式,实现“一个主体对外、一枚印章审批、一个平台服务”。
(四)推进部门间数据共享、互联互通。按照“互联网+政务服务”的要求,将非涉密的行政许可事项全部纳入政务服务平台管理运行。推进县直部门自建业务系统与政务服务平台的数据对接,实现对部门业务数据的全程电子监察。在省市统一规划指导下,完成电子证照库沂水分库建设,选取部分单位试点应用电子证照库。实行申请人书面承诺制,符合相关条件并进行公示、办事部门先予以办理的办法,并相应加强事后核查与监管。把公民、企事业单位和社会组织基本信息共享作为重点,在行政审批过程中实行公民、企业、事业单位、社会组织基本信息的共享。在住房和城乡建设领域开展数据共享和内部信息互联互通试点,避免申请人重复提交材料,最大限度地精简各类证明、盖章环节。
(五)强化政务服务中介机构监管。动态调整行政审批中介服务收费项目清单,未纳入清单的中介服务事项,一律不得作为行政审批的受理条件。在县政务服务中心建立网上和实体中介服务超市,引导县内从事中介服务的机构进入网上中介超市,资质优、信誉高、服务好的中介机构优先进驻实体中介超市。引入市场竞争机制,全县重点行业领域的中介服务机构要不少于3家,力争实现中介服务在全市时间最短、服务最优、收费最低。
构建县政务服务中心管理办公室牵头、各行业主管部门联动的“1+X”监管体系,县政务服务中心管理办公室负责对网上和实体中介超市的综合监管,从信用体系建设、服务质量监督等方面,制定进驻中介机构综合监管办法以及相应的服务评价、进入退出机制等管理细则;各行业主管部门按照“谁主管、谁负责、谁监督”的原则,从市场准入、执业管理、信用体系建设、行业监管等方面,制定出台本行业中介服务的考核标准、执业规范、服务评估等制度,并报县政务服务中心管理办公室备案。
(六)全面推行建设项目区域化评估评审。提前完成建设项目审批过程中涉及的有关前置性评估评审工作,形成整体性、区域化评估评审结果,单体建设项目审批时简化相关环节、申请材料或者不再进行评估评审,逐步解决目前建设项目评估评审手续多、时间长等问题,加快建设项目落地。
(七)解决行业垄断问题。针对水、暖、气、电等行业的服务效率问题,由县住建局和供电公司分别出台具体方案,制定行业监管办法,加强行业监管,督促企业提高服务质量和效率,降低涉企收费。
(八)改进便民服务措施。实行非要件材料压后提供制度,对申报材料中的非要件,允许申请人暂时先提供内容、书面承诺提供时限,办事部门先予以办理,压后至领取审批证件时提供。在县政务服务中心建立“金融超市”,开通“政务快递”服务,着力解决企业群众往返跑的问题。
(九)建立综合监督体系。建立跟踪督查、履职评估、专家咨询、社会监督的综合监督体系。重点改革事项纳入县委县政府督查范围。结合政府部门履职评估,对各相关部门落实情况实行全程跟踪。建立企业群众代表、人大代表和政协委员、专家组成的公众咨询监督制度。结合12345市民服务热线、社情民意调查等,开展第三方评估,强化社会监督。
三、工作要求
(一)加强组织领导。“放管服”改革工作在县委、县政府的领导下,由各部门、单位按职责共同组织实施。县职能办、编办、政务服务中心管理办公室要发挥好牵头作用,加强统筹协调,狠抓督查落实,形成工作合力。各级、各有关部门、单位要高度重视,将该项工作列入重要议事日程,建立健全工作机制,加强协调配合,按时间节点扎实推进,确保“放管服”改革取得实实在在的成效。
(二)压实工作责任。对照重点任务分工及进度安排表(见附件),县直各有关牵头部门、单位主要负责同志为该项任务的第一责任人,要亲力亲为、靠前指挥、抓好督导。要明确分管责任人、责任科室和具体责任人,压实工作责任,层层传导压力。要及时研究解决工作推进中遇到的难题,确保按照时间节点完成工作任务。
(三)制定实施方案。按照本方案任务分工要求,各项工作任务的牵头部门、单位要制定具体的实施方案,细化分解工作任务、工作步骤、工作措施和完成时限,并列出工作推进配档表。各牵头部门、单位的具体实施方案,要于6月26日前报县职能办。
(四)强化调度督查。“放管服”改革工作纳入全县督查内容,定期督促检查贯彻落实情况。县职能办、编办、监察局、政府法制办、政务服务中心管理办公室要组成督查组,抓好对县直各部门、单位落实情况的日常督查。对于多次协调不配合、多次调度不积极的部门单位,县职能办要及时报县委、县政府,进行专项督查。县职能办要建立工作台账,各相关部门单位每月3日前报送上月工作进展情况,对工作不力、进展缓慢的部门单位进行通报批评,确保“放管服”改革任务落到实处。
附件: 重点任务分工及进度安排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