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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  引  号: yishuixfbgs/2018-0000018 主题分类: 电子政务;
发文机关: 沂水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成文日期: 2018-09-04
发文字号: 沂政办发〔2018〕89号 公文类型: 方案
标      题: 沂水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沂水县优化营商环境推进信息共享专项行动方案的通知
发布日期: 2018-09-04 效力状态: 有效中
统一编号:

沂政办发〔2018〕89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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沂水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关于印发沂水县优化营商环境推进信息共享专项行动方案的通知

沂政办发〔2018〕89号


各乡镇(街道)人民政府(办事处),沂水经济开发区,县直各有关部门:

《沂水县优化营商环境推进信息共享专项行动方案》已经县政府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结合实际认真贯彻落实。


沂水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2018年9月4日

(此件公开发布)


沂水县优化营商环境推进信息共享专项行动方案


为贯彻落实省市优化营商环境推进信息共享专项行动通知要求,推进政务信息系统整合共享,消除政务服务领域的“信息孤岛”和“数据烟囱”,为优化营商环境提供支撑和保障,现结合我县实际,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工作目标

按照全省统一部署,2018年年底前,依托省、市两级政务信息资源共享交换平台,着力解决影响营商环境的信息共享中存在的突出问题,推进事项的标准化梳理和流程优化提升工作,减少申报材料、缩减办理环节、压缩审批时间、降低企业成本,为优化营商环境专项行动、“一次办好”改革提供支撑和保障。

二、工作任务

(一)推进政务服务事项标准化。以县乡政务服务事项清单为基础,全面梳理行政权力事项和公共服务事项,改进和创新政务服务事项管理模式。按照省级统筹、标准统一、自上而下的原则,加强对各级各部门政务服务事项及其要素的标准化、规范化管理,基本实现同一政务服务事项在全县不同层级、不同区域间有关要素的相对统一,做到“同一事项、同一标准、同一编码”,支撑全县政务服务事项相关信息跨部门、跨层级、跨地区共享,实现政务服务事项无差别办理。(责任单位:县编办、县政务服务中心管理办公室、县市场监管局,完成时限:8月31日)

(二)加强全县政务服务平台建设。进一步提升各级网上政务服务平台支撑能力,依托省统一的政务服务APP实现移动客户端功能,通过资源整合和数据共享,不断创新服务理念,提升服务水平,实现政务服务平台从政府供给导向向群众需求导向转变,注重回应和解决社会热点难点问题。继续强化全县政务服务平台互联互通,组织各级、各部门业务系统迁移对接,建设全县全流程、一体化政务服务在线平台,实现“一网通办”。积极探索电子签名、电子印章、电子证照、电子档案在政务服务中的应用,强化平台保障措施,建立互通互认机制,促进服务水平进一步提升。(责任单位:县政务服务中心管理办公室、县政府办公室、县政府有关部门,各乡镇、街道、沂水经济开发区(以下简称“各乡镇”),完成时限:12月31日)

(三)配合完善全省政务服务统一身份认证。配合省里进一步完善全省政务服务统一身份认证体系,增强跨层级、跨地区、跨系统统一认证能力,丰富和强化面向自然人、企事业单位、社会组织服务的实名制认证手段。继续优化县政务服务门户建设,加快推进各级、各部门面向公众服务网站和业务系统的统一身份认证应用接入,逐步实现全县政务服务“单点登录、一号申请、一网通办”。(责任单位:县政务服务中心管理办公室、县政府有关部门、各乡镇,完成时限:9月30日)

(四)拓展政务信息资源共享交换范围。在当前全县政务信息资源共享交换工作基础上,进一步拓展信息资源接入和应用范围,将与深化政务服务优化营商环境密切相关的数据资源,水、气、暖、电等公共企事业单位数据资源,按照“依法依规”、“安全可控”的原则纳入共享交换范畴。加强对多方资源的统筹管理和应用,不断丰富和完善数据服务措施手段,为方便企业和群众办事提供有力支撑和保障。(责任单位:县政府办公室、县政务服务中心管理办公室、相关公共企事业单位、各乡镇,完成时限:10月31日)

(五)推进重点领域信息共享应用。进一步强化信息共享,不断提升共享应用成效。围绕新旧动能转换、“放管服”改革和“互联网+政务服务”等重点领域,分批分类推进信息共享供需对接,实现跨部门、跨层级、跨地区政务信息资源综合应用。按照“一窗受理”,“一链办理”,“一网通办”,“一次办结”的要求,将企业开办、不动产登记、工程建设项目审批、水气暖报装、获得电力、公积金事项办理等业务统一纳入政务服务平台进行规范化管理。强化对各重点领域业务应用的信息共享支撑,实现优化业务流程所需信息资源的“全覆盖、全打通、全共享”。(责任单位:县政务服务中心管理办公室、县政府办公室、县住建局、县经信、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沂水分中心、县政府有关部门、各乡镇,完成时限:10月31日)

(六)加强基础信息资源库建设和应用。配合省市构建省级电子证照库,按照全省统一的电子证照库建设标准规范和电子证照使用管理办法,逐步推进各类业务系统与电子证照库对接联通,支撑政务服务过程中相关信息一次生成、多方复用,一库管理、互认共享。依托全省统一的人口、法人单位、公共信用、空间地理、宏观经济基础信息资源库,为深化政务服务优化营商环境提供有力支撑。(责任单位:县政府办公室,县直有关部门,完成时限:12月31日)

三、组织保障

(一)强化组织领导。各级各部门要高度重视政务信息系统整合共享工作,充分认识信息资源共享对优化营商环境的重要性,明确分工,落实责任,精心组织,周密安排,严格按照时间节点要求推进工作,确保整合共享工作落实到位。

(二)强化监督考核。整合共享工作已经列入2018年度省、市经济社会发展综合考核,县政府办公室将全程跟踪督导落实情况,对落实工作不利、行动迟缓,影响营商环境的单位和个人进行限期整改提升。

(三)强化安全保障。加强安全设计、安全制度、安全技术、安全运维等方面的统筹规划,完善各类业务应用系统安全保障措施,明确安全管理职责和责任边界,强化政务信息资源采集、传输、存储、使用等环节的安全防护,完善敏感数据、个人隐私等方面信息的安全管控和保护措施,全面落实网络安全等级保护制度,推进风险评估,形成覆盖信息共享全过程的安全防护体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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