沂水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关于印发2017年沂水县政务公开工作要点的通知
沂政办发〔2017〕68号
各乡镇人民政府,沂城街道办事处,沂水经济开发区,沂蒙风情旅游景区,县政府各部门:
现将《2017年沂水县政务公开工作要点》印发给你们,请 认真贯彻落实。
沂水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2017年7月3日
2017年沂水县政务公开工作要点
为进一步加大政务公开力度,全面提高政务公开水平,根据上级有关部署,结合我县实际,现制定2017年政务公开工作要点。
一、总体要求
按照《山东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2017年山东省政务公开工作要点的通知》(鲁政办发〔2017〕39号)、《临沂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2017年临沂市政务公开工作要点的通知》
(临政办发〔2017〕12号)精神和县政府有关要求,细化政务公 开任务,全面推进决策、执行、管理、服务、结果公开(以下统称“五公开”),加强解读回应,扩大公众参与,进一步提升政府执行力与公信力。
二、工作重点和责任分工
(一)围绕稳增长加强政务公开。
1.加强预期引导。及时公布稳定和扩大就业的新一轮政策,深入解读政策背景依据、目标任务、涉及范围以及政策亮点等。及时发布经济社会发展的重大规划、重大政策、重大工程项目等。县政府有关部门负责同志通过参加新闻发布会、接受媒体采访、提供解读素材等形式对相关内容及时宣传解读。按月公开全县财 政收支情况,解读财政收支增减变化情况及原因。围绕稳健中性 的货币政策加强政府、金融机构和社会公众的交流沟通,及时传 达政策意图。加强舆情收集研判,针对涉及我县经济发展的相关 信息,及时通过有效公开渠道发布权威消息,解疑释惑,规范引导。(县发改局、人社局、财政局、人民银行按职责分别牵头落实)
组织召开季度、年度国民经济运行情况新闻发布会和通气会,及时公布统计资料和经济运行情况,诠释解读社会关注的重 要统计数据,注重反映经济增长新旧动能转换、新经济发展、供 给侧结构性改革、社会民生以及经济运行质量、效益、结构等成效,正确引导社会各方了解经济形势。(县统计局牵头落实)
做好中央和省市县重大政策措施落实情况跟踪审计结果公开,尤其要加大问题和整改结果的公开力度,促进政策落地生根。(县审计局牵头落实)
2.推进减税、降费、降低要素成本信息公开。重点围绕供 给侧结构性改革,及时公开新出台的减税降费、促进创业创新、保障和改善民生等优惠政策,做好在政府网站集中发布、新媒体推送、加强政策宣讲等工作,指导帮助市场主体将政策用好用足。在政府网站集中展示、实时更新各项行政事业性收费和政府性基 金目录清单,及时公开清理规范涉企收费、降低物流成本、降低企业用电用地用矿等要素成本各项政策措施以及执行落实情况,扩大传播范围,让更多市场主体知晓政策、享受实惠。建立健全 社会保险信息披露制度,向社会主动公开经办依据及流程,定期 公布社会保险参保情况和社保基金收入、支出、结余、预算等情况,适时公布阶段性降低社会保险费率的执行情况和实际效果。(县发改局、物价局、经信局、人社局、财政局、国土资源局、地税局、国税局按职责分别牵头落实)
3.推进重大建设项目和公共资源配置信息公开。及时发布重点建设项目目录,充分利用政府网站做好投资项目审批、核准、备案结果信息公开,特别是重大水利工程、现代农业、生态环保 等重大建设项目,着力推进实施过程信息公开。规范完善公共资 源交易平台体系,实现与国家和省市公共资源交易平台、省公共 信用信息平台、投资项目在线审批监管平台等系统的互联互通和交互共享。将碳排放权、排污权、林权等纳入公共资源交易平台,依法应当公开的公共资源交易公告、资格审查信息、交易过程信 息、成交信息以及履约信息都要统一在平台上发布,推进公共资 源配置全流程透明化运行。(县发改局、政务服务中心管理办公室按职责分别牵头落实)
4.推进政府和社会资本合作(PPP)项目信息公开。在政府网站设立PPP专题专栏,全面公开国家关于PPP法律法规、政策文件、项目进展、专家库等信息。加大社会资本参与方式、汇报机制等内容的公开力度,及时公开PPP工作最新进展、政策文件、项目中标公告、咨询机构名单等信息,定期向社会发布最新的PPP项目入库和试点名单。(县发改局、财政局按职责分别牵头落实)
5.推进招商引资工作信息公开。及时发布解读新制定出台的政策措施,在政府网站设立政策法规专栏,及时发布招商引资 政策措施,提高知晓度;及时发布招商引资项目信息,加大产业 招商项目的宣传推介,重点加大对传统产业、新兴产业和配套产 业等领域的产业招商宣传;及时发布招商引资服务工作流程,包 括项目预审、项目签约、许可审批、项目供地、项目建设、项目 投产、项目终止、项目奖励等程序;做好招商引资重大业务的安 排部署和完成情况、招商引资活动的安排组织、招商引资项目统计督查等信息公开。(县招商局和各乡镇、街道、经济开发区、沂蒙风情旅游景区负责落实)
(二)围绕促改革加强政务公开。
6.推进“放管服”改革信息公开。以清单管理推动减权放权,根据权责事项取消、下放、承接情况进行动态调整,并通过在政 府网站集中发布、开设反馈意见箱、增加在线提交意见建议功能 等方式,及时让公众了解放权情况、监督放权进程、评价放权效 果;完善县、乡行政权力清单,编制公开乡镇行政权力清单,编 制公开县、乡公共服务事项目录。投资核准事项清单、国家职业 资格目录清单、政府定价或指导价经营服务性收费清单、中介服 务事项清单、工商登记前置审批事项目录和企业设立后的经营许 可清单等都要集中发布,接受群众监督,推动政府更好地依法规范履职。(县编委办、发改局、人社局、物价局、市场监管局、 各乡镇、街道、经济开发区、沂蒙风情旅游景区负责落实)
推进规范性文件清理结果公开。2017年年底前完成对全县现行规范性文件的清理工作,清理结果向社会公布。及时公开政 策性文件的废止、失效等情况,并在政府网站已发布的原文件上予以明确标注。(县法制办负责牵头落实)
大力推进“互联网+政务服务”。进一步对接省市网上政务服务平台,积极向乡镇拓展延伸,年内实现市、县、乡与省平台四 级全联通。加快实体政务大厅与网上服务平台融合发展、一体化 管理,推动县级主要政务服务事项实现网上公开和网上办理,并通过微信大厅和政务服务APP等方式,为企业和群众提供更全面、更便捷、更高效的综合政务服务。(县政务服务中心管理办公室和各乡镇、街道、经济开发区、沂蒙风情旅游景区负责落实)
推进“双随机、一公开”监管。围绕“双随机、一公开”监管年内全覆盖目标,全面公布县随机抽查事项清单,明确抽查依据、对象、内容、方式等;加强抽查结果公开,及时通过国家企业信 用信息公示系统、政府网站等平台公开抽查结果和查处情况;依法依规向社会公开失信“黑名单”信息。(县编委办、各乡镇、街道、经济开发区、沂蒙风情旅游景区以及有关部门负责落实)
7.推进国资国企信息公开工作。公开所出资企业生产经营、业绩考核总体情况,国有资产保值增值情况,企业改革重组结果,企业负责人重大变动、年度薪酬,以及企业履行社会责任重点工 作情况。做好国有产权交易和增资扩股项目的信息披露和结果公示工作;按月公开县管企业主要经济效益指标、主要行业盈利、重大变化事项等情况;研究制定推进所出资企业信息公开的指导 意见,指导企业做好信息公开试点工作。(县财政局按职责牵头落实)
8.推进农业供给侧结构性改革信息公开。做好农业经济信息公开,定期发布主要农产品批发价格等信息,及时发布春耕生 产、夏管、秋收秋种等关键时段农业生产指导信息,发布重要农产品面积、产量、进出口等经济数据。加大承包土地“三权分置”、农村产权制度改革、农业补贴、农村劳动力转移就业、农民创业 创新等政策措施发布解读力度,及时公布全县农业结构调整、新 型经营主体培育、质量安全品牌创建、农业生态环境建设等工作 信息。推动县乡政府及时公开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确权登记颁证工作进展情况,方便农民群众知情、参与和监督。(县农业局、 物价局、人社局、粮食局按职责分别牵头落实)
9.推进财税体制改革信息公开。加大全面推开“营改增”相关配套措施、改革进展及成效的公开力度,密切跟踪企业对“营改增”改革举措的舆情反映,及时回应社会关心的热点问题。逐步建立政府债务举借情况随同预算公开的常态机制,指导督促财 政部门公开政府债务种类、规模、结构和使用、偿还等情况,强 化对政府债务的监督。深入推进预决算公开,各部门要按照规定 做好部门预决算公开工作,细化公开部门收支总体情况、财政拨款收支情况、机关运行经费安排、政府采购和资产信息等情况。在县政府网站设立预决算公开统一平台(或专栏),集中公开政 府预决算、部门预决算,方便公众查阅和监督。推进征管改革措 施、税收数据、税收执法等信息公开。(县财政局、地税局、国税局按职责分别牵头落实)
(三)围绕调结构加强政务公开。
10.推进新旧动能转换工作信息公开。及时发布解读新制定出台的政策措施,加大对现代产业、城乡统筹发展、现代农业、支持创业创新、推动新产业健康发展、改造提升传统产业等相关 政策及执行情况公开力度;加大科技创新政策及落实情况、主要科技创新指标年度完成情况等公开力度,及时发布科技金融结合、支持企业创新、创新平台建设等先进经验和做法,调动企业和科研人员参与新旧发展动能接续转换的积极性。加强大众创业、万众创新工作公开。在制定有关政策时,要通过征求意见、听证座谈、咨询协商等方式,扩大相关市场主体的参与度。注重 收集公众对新旧动能转换政策的反映,主动及时做好解疑释惑和 舆论引导工作。(各乡镇、街道、经济开发区、沂蒙风情旅游景区以及财政、人社、经信等有关部门负责落实)
11.推进化解过剩产能工作信息公开。健全去产能公示公告制度,实行“事前公示、事后公告”。根据年度目标任务要求,分批次向社会公示煤炭、水泥、轮胎等产能过剩行业承担化解过剩产能任务的企业名单及已完成化解过剩产能任务的企业名单,及时公开取缔“地条钢”产能信息。化解过剩产能验收合格后,及时向社会公开上一年度化解过剩产能情况。对上述行业完成任务 企业享受的奖补资金分配情况进行公告。在县政府网站集中发布化解过剩产能相关信息,并共享给“信用山东”网站发布。(县发改局、经信局、财政局、节能办、环保局等有关部门按职责分别牵头落实)
12.推进消费升级和产品质量提升工作信息公开。定期发布消费市场运行情况分析报告,重点分析社会消费品零售总额增 长情况、限额以上规模企业发展情况、重点商品零售情况。推进 产品质量监管政策法规、标准、程序和结果公开。加大产品质量监督抽查力度,做好商品质量抽检信息公开,发布电信、金融、旅游、住宅装修等重点领域信息,定期发布产品质量监督抽查分析报告,分季度发布产品质量监督抽查结果。不断完善12315系统建设和维护工作,做好消费者诉求数据分析结果公开工作。加 大对查处假冒伪劣、虚假宣传、违法广告、其他侵害消费者合法 权益等行为的公开力度,提升消费预警能力。(县商务局、市场监管局等部门按职责分别牵头落实)
(四)围绕惠民生加强政务公开。
13.推进扶贫脱贫信息公开。围绕实施精准扶贫、精准脱贫,开展建档立卡回头看和低收入家庭、人口动态调整工作,并及时公开。全面建立扶贫公告公示制度,建立完善扶贫项目立项、审批、实施、验收、决算、公告等管理制度和监管程序,乡镇政 府和行政村要公示建档立卡贫困人口和脱贫人口名单、扶贫项目实施情况。明确公开时限,财政专项扶贫资金分配使用方案在人民代表大会结束60个工作日内予以公开。(县扶贫办牵头落实)
14.推进社会救助信息公开。及时公布解读各级社会救助政策,突出做好城乡低保、特困人员供养、医疗救助、临时救助等信息公开,落实低保长期公示制度,按季度更新社会救助人数、标准及资金支出等具体内容。积极做好防灾减灾救灾信息公开工 作,及时准确发布灾情信息和救灾工作开展情况。(县民政局牵头落实)
15.推进环境保护信息公开。完善环境例行新闻发布制度,加强重大环境政策解读,及时公开环境政策措施、污染治理工作 进展等信息,主动回应社会关注的热点问题。进一步提高空气质 量预报预警水平,做好重污染天气应急信息公开,及时公开重污 染天气应急预案和限停产企业清单。及时发布全县阶段性环保重 点工作情况,按月发布全县水、气环境质量状况等信息。依托排 污许可证管理信息平台,公开重点排污单位名录,督促重点排污 企业公开主要污染物名称、排放方式、排放浓度和总量、超标排 放情况等环境信息。依法公开重特大或敏感突发环境事件调查结论、环境影响和损失的评估结果等信息。(县环保局牵头落实)
持续推进集中式生活饮用水水源水质监测信息公开,每季度向社会公开饮用水水源、供水厂出水、用户水龙头水质等饮水 安全状况。(县环保局、住建局、卫计局等部门按职责分别牵头落实)
及时公开全面推行“河长制”工作实施方案、管理保护目标以及河湖等水体保护情况。(县水利局牵头落实)
16.推进教育卫生领域信息公开。进一步推进基础教育、职业教育、学前教育等重点项目的信息公开;推进教育综合督导评估认定工作信息公开;推进解决“大班额”问题和“全面改薄”工作信息公开;设置专栏及时公布工作进度。推进义务教育招生入 学政策公开,要在每年6月底前公开各义务教育学校的招生范围、招生条件、招生程序等信息,并在招生工作结束后及时公开招生 结果。及时解读适龄儿童延缓入学、休学或自行实施义务教育等 特殊需求的相关政策,公开服务电话接受咨询监督。(县教体局牵头落实)
按照国家部署要求,认真推行卫生计生重大民生决策事项民意调查制度。做好医疗机构院务公开和改善医疗服务行动计划 落实情况公开工作,推进指导辖区内医疗机构公开常规医疗服务价格、常用药品和主要医用耗材价格信息。推进医德医风建设,建立违规违纪问题处理结果公开机制,改善群众就医感受。(县卫计局牵头落实)
17.推进食品药品安全领域信息公开。借助省食品安全企业标准备案系统,做好食品安全企业标准备案信息公开。加大食 品药品监管信息公开力度,及时公开行政许可、监督检查、行政 处罚等信息。定期公布食品安全抽检信息、发现的主要问题和核查处置情况,以及召回产品、停产整顿、收回或撤销证书等情况。用好微博、微信等新媒体平台,强化食品安全定期常态性抽检信 息公开机制,加大政策解读、科普宣教力度。建立医药代表登记备案制度,备案信息及时公开。(县食药监局牵头落实)
(五)围绕防风险加强政务公开。
18.围绕防范金融风险推进公开。做好上级金融改革发展政策的解读和舆论引导,做到同步联动,防止脱节。密切关注银行信贷、企业投资负债、资本市场运行、互联网金融、政府债务 等方面的舆情,针对误读、曲解、不实等情况,注重通过主流媒体、门户网站、政务微博、微信等平台,多用事实和数据说话,及时开展有理有据的回应,防止风险预期自我实现。加强防范非法集资宣传教育,以丰富的内容和多样的形式开展宣传教育活动。及时发布金融领域违法违规案件查处情况和稽查执法工作动 态,及时公开行政处罚决定、市场禁入决定和行政许可决定,不 断提高执法公信力和透明度。(县财政局、金融办、银监办、人民银行按职责分别牵头落实)
19.围绕促进房地产市场平稳健康发展推进公开。按照上级布置安排,做好对差别化信贷、因地制宜调控、住房公积金政策调整等房地产政策的解读工作,正确引导舆论。(县住建局、房管办、公积金管理中心、银监办、人民银行按职责分别牵头落实)
加强房地产市场监测分析,加大对房地产开发、中介违法违规行为的查处力度,及时向社会曝光一批典型案例。完善建筑 市场监管与诚信一体化平台,健全建筑施工安全监管执法信息公示制度,及时公开执法检查、生产安全事故调查处理等相关信息。加大建筑市场不良行为信息和行政处罚信息公开力度。(县住建局、房管办、市场监管局、物价局按职责分别牵头落实)
深化棚户区改造及配套基础设施建设相关政策措施执行情况公开工作。及时公开保障性安居工程任务完成情况,加大保障 性住房分配信息公开力度。及时公开和解读农村危改、改厕和改水相关政策,定期通报进展情况。加强对老旧住宅小区物业管理、电梯加装等政策的解读,公开老旧住宅小区整治改造工作计划、扶持政策等信息,及时发布进展情况。(县住建局、房管办按职责分别牵头落实)
及时公开土地供应信息和征地批准文件。规范发布土地供应计划、出让公告、成交公示和供应结果信息,按季度公布房地 产用地供应数据、城市地价动态监测数据等。借助征地信息公开 系统,加快推进县与省、市公开数据信息共享,为公众提供高效便捷的查询服务。(县国土资源局牵头落实)
20.围绕防范遏制重特大生产安全事故推进公开。及时发布重特大事故预警信息和安全提示,做好重大风险隐患排查信息、事故调查报告公开工作。重点推进安全生产监管执法信息公 开,公开监管执法的依据、内容、标准、程序、结果。落实好安全生产不良记录“黑名单”制度,并向社会公布。(县安监局牵头落实)
三、保障措施
(一)加强政务公开组织领导。各级、各部门要将政务公开工作纳入重要议事日程,明确一位分管领导具体负责并对外公 布分工情况。要根据工作需要,进一步理顺工作运行机制,协调 处理政务公开重大事项,部署推进有关工作。要制定业务培训计 划,探索多种培训方式,增强专业素养,不断提高指导、推动政务公开工作的能力和水平。县里将对全县政务公开工作实施考核,组织开展第三方评估,并将综合考评结果向社会公布。
(二)全面落实“五公开”工作机制。各级、各部门年内要把“五公开”纳入办文程序,加强公文公开属性管理,规范发布程序和渠道,从源头上解决公开属性的认定问题,建立公开内容动态扩展和定期审查机制,有序拓展公开范围。把“五公开”纳入办会程序,健全完善重大行政决策公开,围绕重大决策事项,明确公 众参与范围和方式,完善民意汇集机制,增加公众对政府工作的 认同和支持;提交县政府常务会议审议的重要改革方案和重大政策措施,除依法应当保密的外,应在决策前向社会公布决策草案、决策依据,广泛听取公众意见;建立健全利益相关方、公众代表、专家、媒体等列席政府有关会议的制度,增强决策透明度;对涉 及公众利益、需要社会广泛知晓的电视电话会议,除涉及国家秘 密的外,要积极通过网络、新媒体直播等向社会公开。进一步做 好人大代表建议和政协委员提案办理结果公开工作,对涉及公共 利益、社会广泛关注的建议提案,原则上都要公开答复全文,及时回应关切,接受群众监督。
(三)进一步健全解读回应机制。各级、各部门要认真落实政策解读回应的相关规定,主要负责人要切实履行“第一解读 人和责任人”职责,主动带头解读政策,传递权威信息。要建立健全舆情收集、研判、处置、回应机制,与宣传、网信等部门建 立政务舆情快速反应联动机制。要完善舆情应对工作流程,通过 购买第三方监测服务、组建专家顾问团队等措施,不断提升舆情 应对的能力和水平。要严格执行特别重大、重大突发事件的发布 时限要求,落实通报批评和约谈制度,确保回应不超时、内容不敷衍。
(四)加强政务公开平台建设。要加强政府网站、移动终端建设和管理,进一步优化栏目设置、强化搜索查询功能。要加 大网站内容日常监测和季度抽查力度,及时发现和解决存在的突出问题,提高网站集约化水平。要加强政府网站与主要新闻媒体、商业网站的联动,提升网站的集群和扩散效应。要用好管好政务新媒体,明确开办主体责任,健全内容发布审核机制,强化互动和服务功能,保证发布信息内容合法、完整、准确、及时。
(五)依法规范依申请公开工作。各级、各部门要维护依申请公开受理渠道的畅通,及时处理在线渠道申请,确保政府信 息公开申请无拒收、不予答复、误做信访件转办等情况。要健全 完善依申请公开工作规范,明确接收、登记、办理、调查、答复 等各个环节的工作标准和责任,确保答复形式严谨规范,答复内 容合法,时限符合规定要求。要建立以政府信息公开促进依法行 政的机制,对依申请公开工作中发现的依法行政方面问题,及时 向相关单位提出工作建议。对公众申请较为集中的政府信息,可以转为主动公开的,应当主动公开。
各乡镇、各部门要结合实际,制定具体实施方案或工作安排,对本工作要点明确的内容进行分解细化,确保各项任务落实 到位。各乡镇、有牵头任务的部门年内对本单位、本系统政务公开专项督查评估不少于1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