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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  引  号: yishuixfbgs/2021-0000576 主题分类: 公路;
发文机关: 沂水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成文日期: 2020-03-12
发文字号: 沂政办发〔2020〕7号 公文类型: 方案
标      题: 沂水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沂水县推动农村通户道路硬化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
发布日期: 2020-03-12 效力状态: 有效中
统一编号:

沂政办发〔2020〕7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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沂水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关于印发《沂水县推动农村通户道路硬化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
沂政办发〔2020〕7号



各乡镇(街道)人民政府(办事处),沂水经济开发区,县政府各部门:

《沂水县推动农村通户道路硬化工作实施方案》已经县政府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


沂水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2020年3月12日

(此件公开发布)


沂水县推动农村通户道路硬化工作实施方案


为深入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和中央、省、市改善农村人居环境的决策部署,进一步改善农民出行条件,根据《山东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山东省推动农村通户道路硬化工作方案的通知》(鲁政办字〔2019〕174号)《临沂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临沂市推动农村通户道路硬化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临政办字〔2020〕2号),结合我县实际,制定本方案。

一、总体要求

(一)目标任务。按照“雨天不踩泥、晴天不起土”的基本标准,结合实际、因地制宜,调动广大农民的积极性,采取多种形式,硬化农村通户道路。到2020年年底,全县所有行政村(按两通数据中的社区行政村283个)、村内90%以上的居住户实现通户道路硬化。〔各乡镇(街道)(以下简称“各乡镇”),县交通运输局负责〕

(二)实施范围。农村通户道路硬化工作所指行政村原则上为除纳入近三年内搬迁、撤村并居、社区和城区建设规划的村庄,以及远离村庄的散居户(15户以内)和常年无人居住户外的行政村。县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城乡规划编制研究中心、住建局制定村庄搬迁、撤村并居、社区和城区建设规划,明确常年无人居住户认定标准。各乡镇确定社区和建成区村庄是否实施通户硬化工作。(各乡镇,县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县城乡规划编制研究中心、县住建局负责)

(三)实施进度。6月底前完成60%的剩余建设任务(按行政村数量);10月底前基本实现农村通户道路硬化;11月底前完成农村通户道路硬化工作并组织开展验收。(各乡镇,县交通运输局负责)

二、基本原则

(一)政府主导,群众参与。建立县、乡镇两级政府引导扶持、村级组织具体推进、群众广泛参与的工作机制,实行县、乡镇、村庄联动,分级负责。县级对农村通户道路硬化工作负总责,履行统筹推进和督导检查职责,乡镇、村庄具体负责农村通户道路硬化的组织实施。群众是农村通户道路硬化工作的直接参与者和最大受益者,要引导农村党员干部发挥先锋模范作用,带领发动村民参与通户道路硬化,保障群众的决策权、参与权和监督权,做到群策群力、互帮互助。(各乡镇负责)

(二)规划引领,统筹推进。农村通户道路建设规划应与村庄规划有效衔接,与撤村并居、村庄建设改造、人居环境整治、生态风貌保护等有机结合、协调推进。对近期拟实施绿化、路灯以及污水管网等基础设施建设的村庄,应与通户道路硬化统筹考虑,科学安排,避免造成投资浪费。(各乡镇,县交通运输局、县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县农业农村局、县住建局、市生态环境局沂水县分局负责)

(三)因地制宜,突出实用。各乡镇要按照省交通运输厅《山东省村内道路硬化技术指南》要求,结合当地实际,根据不同村庄的经济条件、自然环境等,制定切实可行的硬化方式及标准,合理选取硬化材料,有条件的村可以采用较高标准,经济实力较弱的村可以采取块石、卵石、红砖、预制砖、风化料、建筑废弃料等建筑材料实施道路简易硬化。穿越村庄宽度4米以上的村内干道,应采用“统一设计、统一招标、统一监理”的规范管理模式;连通农户道路的硬化,可以由村级组织牵头,鼓励农民自主选择硬化方式,采用自助和互助的方式施工。(各乡镇,县交通运输局负责)

三、工作要求

(一)摸清底子。各乡镇要对本辖区内村内道路状况进行调查统计,掌握通户道路工程量,实行一村一策,逐村建立工作台账,确保底子清、情况明。(各乡镇负责)

(二)制定方案。各乡镇、县直有关部门要按照本方案要求,结合实际制定实施方案,明确任务目标、政策措施、进度安排和工作要求,推进工作扎实有序开展。(各乡镇,县交通运输局负责)

(三)确保质量。要加强工程质量监督,开展施工现场质量巡查和验收。要建立落实农村通户道路硬化工程质量和安全责任制,自觉接受社会监督。要从施工组织、材料采购、质量监督、物料使用等方面严格把关。要按照市场化、物业化运作模式,落实专业队伍,与施工队签订保修返修合同,加强施工现场巡查与监督,保证工程质量符合标准要求。充分发挥村级组织和村民的监督作用,确保建成群众满意工程。(各乡镇,县交通运输局负责)

四、保障措施

(一)加强组织领导。建立部门联动、分工协作的推进机制,形成齐抓共管、合力攻坚的工作格局。县交通运输局负责牵头抓总,搞好统筹协调、指导服务,加强与县发改局、财政局、农业农村局、自然资源和规划局、住建局、市生态环境局沂水县分局等部门协作;县财政局负责督促指导乡镇财政部门落实农村通户道路硬化支出责任;县农业农村局负责农村通户道路硬化与其他乡村振兴工作的统筹协调;县自然资源和规划局负责指导乡镇编制村庄规划,抓好农村通户道路建设规划等工作;县住建局负责做好职责范围内的农村基础设施建设与通户道路硬化工作的衔接实施工作;市生态环境局沂水县分局负责协调指导监督砂石料厂、拌合设备场站切实做好污染防治工作。

(二)落实主体责任。各乡镇是农村通户道路硬化工作的实施责任主体,要制定实施方案、明确工作计划、落实推进措施、统筹资金安排,负责工程项目的监督考核、质量验收。农村通户道路硬化建设项目,县财政按照每平方米补助25元的标准进行奖补(283个行政村范围之外也享受同等政策),各乡镇、村居要多方筹集和落实资金,统筹好涉农资金,用于农村通户道路硬化。鼓励社会各界、企业捐资捐建。用好村级公益事业“一事一议”政策,规范筹资筹劳行为,引导农户自主完成土方工程,鼓励农户以自备砖、砂石、水泥建筑材料或以出工等形式积极参与建设。要加强农村通户道路硬化资金监管,严禁截留、挤占和挪用。要广泛宣传发动,提高社会各界、广大群众的积极性、参与度,营造良好的工作氛围。

(三)严格督导考核。县里将农村通户道路硬化工作纳入经济社会发展综合考核,通过定期督导巡查、第三方机构评估、不定期明察暗访等方式,对实施进度、资金落实、工程质量、群众满意度等进行监督,确保农村通户道路硬化工作任务圆满完成。每月30日前,各乡镇将当月工作进展情况报县交通运输局。


附件:沂水县农村通户道路硬化工作领导小组成员名单


附件


沂水县农村通户道路硬化工作领导小组成员名单


组 长:杨振龙 县政府副县长

副组长:周玉涛 县镇域发展研究中心主任

    程培军 县交通运输局局长

成 员:张希国 县发改局局长

    张晓华 县财政局局长

    刘杰 县住建局局长

    牛树娟 县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局长

    张洪春 县农业农村局局长

    孔翔扬 市生态环境局沂水县分局局长

    江兆祥 县城乡规划编制研究中心主任

    徐同祥 县农村公路服务中心主任

    刘太安 沂城街道办事处主任

    蔡玉根 龙家圈街道办事处主任

    张迎 道托镇镇长

    杜元华 高桥镇镇长

    徐学武 马站镇镇长

    刘宝军 杨庄镇镇长

    孟凡楼 富官庄镇镇长

    武玉亮 圈里乡乡长

    刘彦成 沙沟镇镇长

    刘涛 诸葛镇镇长

    王伟 黄山铺镇镇长

    铁保民 崔家峪镇镇长

    武玉峰 夏蔚镇镇长

    薛彦鹏 泉庄镇镇长

    王伟山 院东头镇镇长

    徐而达 许家湖镇镇长

    高虎泉 四十里堡镇镇长

    戚树峰 高庄镇人大主席

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县交通运输局,程培军同志兼任办公室主任,徐同祥同志兼任办公室副主任。领导小组不作为县政府议事协调机构,工作任务完成后自行撤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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政策起草单位:沂水县交通运输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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