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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  引  号: yishuixfbgs/2021-0000582 主题分类: 农业、畜牧业、渔业;
发文机关: 沂水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成文日期: 2018-10-17
发文字号: 沂政办发〔2018〕102号 公文类型: 通知
标      题: 沂水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推进新旧动能转换加快发展农业“新六产”工作的通知
发布日期: 2018-10-17 效力状态: 有效中
统一编号:

沂政办发〔2018〕102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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沂水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关于推进新旧动能转换加快发展农业“新六产”工作的通知

沂政办发〔2018〕102号


各乡镇(街道)人民政府(办事处),沂水经济开发区,县政府有关部门:

为加快全县农业“新六产”发展,培育农业发展新动能,助力实施乡村振兴,经县政府研究同意,现就我县推进新旧动能转换加快发展农业“新六产”工作通知如下。

一、明确工作总体要求

(一)指导思想。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大精神,牢固树立五大发展理念,准确把握实施乡村振兴战略部署,加快构建“种养加” “贸工农”“产加销”的农业产业化升级版,推动产业链相加、价值链相乘、供应链相通的“三链重构”,塑造终端型、体验型、循环型、智慧型新产业新业态,全面提升农业发展质量和效益。

(二)基本原则。坚持创新引领的原则,加快各类创新平台建设,强化科技支撑,推动技术创新、产品创新和管理创新,不断培植新业态、新模式;坚持市场主体的原则,充分发挥市场配置资源的决定性作用,加快培育市场主体,同时强化政府引导,加大政策扶持,完善公共服务,促进产业集群、企业集聚;坚持突出特色的原则,立足资源优势和特色产业,因地制宜探索产业融合模式,发展具有沂水特色的农业“新六产”;坚持发展为民的原则,把产业兴旺和农民增收作为重点,发挥农民主体作用,尊重农民意愿,强化利益联结,实现兴农富农、共建共享。

(三)任务目标。到2020年,全县新建“农业+加工+科技”产业融合发展现代农业产业园区30处,新增市级以上农业产业化龙头企业10个,市级以上农民专业合作社示范社50个、市级以上家庭农场示范场15个,创建农业“新六产”示范乡镇2个、示范主体8个,主要农(畜)产品质量安全监测合格率稳定在98%以上,现代高效农业增加值占农业增加值比重达20%以上。

二、构建农业“新六产”发展体系

(一)构建农业“新六产”产业体系。以建设国家现代农业示范区为总抓手,实施区域化布局、标准化生产、产业化经营、品牌化运作,集中力量建设一批“农业+加工+科技”、一二三产业融合发展的现代农业产业园区。充分发挥园区技术集成、产业融合、创业平台、核心辐射示范引领作用,引导产业聚集发展,加快形成以农产品加工业为骨干,向前延伸发展规模化、标准化原料基地,向后延伸发展流通业和餐饮业,构建农产品从地头到餐桌、从初级产品到终端消费无缝对接的产业体系。(县农业局、县市场监管局、县经信局、县商务局、县国土资源局、县财政局、县林业局、县畜牧局、县果茶中心、县渔业局等负责)

(二)构建农业“新六产”品牌建设体系。围绕“齐鲁灵秀地、品牌农产品”“生态沂蒙、大德务农”“产自临沂”“沂水十品”等品牌农业建设主题,加大“三品一标”认证和特色农产品品牌培育力度,力争每年新增“三品一标”认证6个。立足农业主导产业群和优势产业带,加快“山东省一村一品示范镇”创建步伐,到2020年新创建示范乡镇1个。深入挖掘沂水特色农产品、农副产品和传统手工艺品内涵品质,重点做好以沂水苹果、沂水生姜、沂水大樱桃、沂水食品等为代表的“沂水十品”区域农产品品牌宣传策划营销,讲好品牌故事,注入农耕文化,打造具有沂水特色的区域公用农产品品牌。(县市场监管局、县商务局、县农业局、县林业局、县畜牧局、县果茶中心、县渔业局等负责)

(三)构建农业“新六产”经营主体培育体系。深入开展新型农业经营主体示范培育工程,支持龙头企业发挥引领作用、农民合作社发挥纽带作用、家庭农场和专业大户发挥基础作用,培育发展一批带动作用突出、产业功能互补、综合竞争力强、稳定可持续发展的新型农业经营主体,每年重点培育农业重点龙头企业10家、合作社示范社20家、家庭农场示范场10家。(县商务局、县经信局、县农业局、县市场监管局、县财政局等负责)

(四)构建农业“新六产”市场营销体系。积极培育农业电子商务经营主体,支持阿里巴巴、京东、村淘等全国知名运营商在我县设立的农村服务网络,积极引导新型农业经营主体与落户我县的电商经营平台和专业运营公司深度对接,推动形成各类经营主体竞相发展的“互联网+现代农业”发展新格局。到2020年全县利用电子商务措施推广及销售农产品的农业经营主体比例达到70%以上。(县商务局、县农业局、县供销社等负责)

(五)构建农业“新六产”新型技术创新应用体系。加强与农业高校及科研院所合作,推动建设科研教学试验示范基地、校地协同创新现代农业产业园、现代农业技术研发中心等,组建专家顾问团,紧紧围绕产业发展规划、新品种新技术试验示范、技术模式推广、专题技术培训等开展服务。加强新型职业农民创新创业培训,壮大农业农村人才队伍,支持高校毕业生和各类优秀人才投身现代农业建设,鼓励外出务工农民带技术、带资金回乡创业,不断提高农业科技含量和科技对农业的贡献率,每年培训农村实用人才1500人以上。构建“资源—产品—农业废弃物—再生资源”完整的农业生物产业链,提高资源综合利用率。推广先进农产品加工技术,对加工副产物进行梯次利用,提高农产品加工增值效益。推广应用环保新技术,加大废弃物处理力度,积极发展绿色循环经济。(县农业局、县财政局、县发改局、县农发办、县经信局、县环保局等负责)

(六)构建农业“新六产”业态融合体系。推广“旅游+农业”“生态+农业”等模式,推进农业与休闲旅游、教育文化、健康养生等深度融合,大力发展假日农庄、采摘体验园、农业主题公园、创意农业园等现代农业综合体。依托优势景观资源和乡村文化底蕴,推出一批湿地公园、慢生活村落、农事体验庄园等乡村旅游产品,打造一批集现代农业科技、观光休闲、农事采摘、民俗文化等功能于一体的综合性休闲观光农业示范园区。(县旅发委、县农业局等负责)

(七)构建农业“新六产”服务体系。深化农村金融服务改革,扎实推进新型农村合作金融试点,稳步扩大信用互助业务量。引导金融机构开展土地承包经营权、宅基地使用权等农村产权抵押贷款业务范围,为农业经营主体提供更多信贷服务。加大农业保险宣传,推广目标价格保险等新型保险服务,充分发挥政策性农业保险的风险保障作用。强化农业社会化服务建设,延伸水利、农机、供销、邮政、粮食、烟草等部门农村服务职能,采取定向委托等多种方式,引导和支持专业化经营组织开展土地托管、统防统治、耕种收管、农资配送、农民培训等农业综合服务。完善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体系,健全县级农产品质量安全例行监测制度和乡镇、基地农残速测制度,依托山东省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追溯平台,打造一批追溯示范基地和产品,实现农产品生产、收购、贮藏、运输、消费环节可追溯。(县金融办、县农业局、县水利局、县农机局、县林业局、县粮食局、县烟草中心、县邮政局、县供销社等负责)

三、建设农业“新六产”带动载体

(一)以建设特色小镇带动农业“新六产”。与特色农产品优势区、“一村一品”示范村镇创建工作相结合,加快设施农业、畜禽养殖、农产品流通加工、休闲农业等领域业态发展,培育一批产业“特而强”、功能“聚而合”、形态“小而美”、机制“新而活”的农业“新六产”特色小镇,配套基础设施和教育、医疗、文化、体育、养老公共服务设施,建设具有公共服务、商贸信息、文化展示和旅游信息咨询等功能的综合服务平台。(县发改局、县农业局、县畜牧局、县住建局、县交通运输局、县林业局、县卫计局、县旅发委、县财政局等负责)

(二)以打造美丽乡村带动农业“新六产”。坚持政府引导、规划先行、群众自愿、社会参与,加快推进乡镇控制性详规和村庄规划编制工作开展,推动建筑设计下乡、技能培训下乡,搞好田园建筑示范。对小而散、空心化较重的村庄,有序推进农村新型社区建设,引导其向城镇驻地周边或已建新型社区聚集。鼓励自然资源丰富、生态环境优美、人文特色鲜明的古村落和新农村发展休闲旅游,建设生态观光型、民俗民宿型、农事体验型美丽乡村。(县农发办、县规划局、县住建局、县农业局、县林业局、县旅发委、县财政局等负责)

(三)以发展现代农业园区带动农业“新六产”。加快推动现代农业产业园、科技园区、创业园、田园综合体“三园一体”建设。打造生产技术先进、产业形态多元、功能丰富多样、旅游要素完备、综合效益突出的现代农业综合发展平台,吸引龙头企业和科研机构建设运营产业园,鼓励农户和返乡下乡人员入园创业就业,参与建设、分享收益。高标准规划建设尹家峪田园综合体,带动形成核心产业、支撑产业、配套产业、衍生产业于一体的涉农产业集群。开展优质农产品标准园创建工作,开展农产品加工业示范创建工作,建设一批产业优势明显、地域特色鲜明的农产品加工示范园区,培育一批有品牌、有实力、有市场、与农民利益联结紧密的农产品加工企业。到2020年,全县新建“农业+加工+科技”产业融合发展现代农业产业园30处。(县农业局、县农发办、县发改局、县财政局、县国土资源局、县果茶中心、县畜牧局、县渔业局等负责)

四、健全农业“新六产”利益联结机制

(一)推进多方式合作。引导新型农业经营主体之间、新型农业经营主体与农户之间开展多种形式协作,健全资金互助、信息互通、市场共用、品牌共创等资源要素共建共享机制,推动产业化联合体融通经营发展。大力发展订单农业,支持龙头企业与农户、家庭农场、农民合作社签订产前订单合同,合理确定收购价格、提供资金扶持,形成稳定购销关系。鼓励新型农业经营主体优先聘用已流转土地或以土地经营权入股的农民,并为其提供技能培训、工作岗位和社会保障,拓宽农村富余劳动力稳定就业渠道。(县农业局、县林业局、县国土资源局、县畜牧局、县供销社等负责)

(二)完善利益分配机制。支持新型农业经营主体通过“保护价收购+利润返还或二次结算”等方式,与农户建立稳定的合作发展关系,促进农户直接受益、均衡收益。支持农户将承包土地经营权、集体林权等产权入股参与农业产业化经营,实行“租金保底+股份分红”等方式的收益分配机制,让农户更多分享产业增值收益。鼓励村集体牵头组建土地股份专业合作社,引导农民以土地承包经营权等入股合作社,切实保障农民土地入股收益。(县农业局、县发改局、县林业局、县渔业局、县国土资源局、县市场监管局、县供销社等负责)

(三)健全风险防范机制。稳定土地流转关系,合理确定流转年限,推广实物计租货币结算、租金动态调整等计价方式。规范新型农业经营主体租赁农地行为,建立规模流转土地经营权分级备案制度,按照土地租赁面积分别向县、乡、村三级备案租赁合同、土地使用情况。规范涉农合同内容,严格合同管理,建立健全纠纷调解仲裁体系,保护各方合法权益。建立土地流转、订单农业等风险保障金制度,完善农业再保险体系和大灾风险分散机制,为农业发展提供持续稳定的保障。(县农业局、县国土资源局、县市场监管局、县金融办等负责)

五、完善工作保障措施

(一)强化组织领导,保障工作开展。县里成立农业新六产工作领导小组,县农业局作为牵头单位,要统筹做好农业“新六产”发展的协调、调度、督导工作,各乡镇(街道)要将加快农业“新六产”发展作为实施乡村振兴战略和推进新旧动能转换的重点任务统筹安排,制定具体实施方案,保障工作有力有序开展。

(二)坚持先行先试,做好示范推广。结合农村一二三产业融合发展、“新六产”发展试点,休闲农业和乡村旅游示范等项目的实施,鼓励支持各乡镇(街道)围绕农业“新六产”发展模式、主体培育、政策创新和投融资机制大胆探索、开拓创新,并及时总结成功做法,形成可复制、可推广的经验,在全县面上推动农业“新六产”快速发展。

(三)明确部门责任,密切协作配合。各级各有关部门要根据本实施意见精神,结合部门职能抓紧制定和完善相关政策措施,引导资金、技术、人才等要素向农业“新六产”集聚,确保任务落实到位。工作过程中要密切协作配合,定期会商重大事项,实现信息互联互通,切实形成工作合力。县农业局要会同有关部门对工作落实情况进行调度督导、跟踪分析,定期将工作进展情况报告县政府。


附件:沂水县农业“新六产”工作领导小组


沂水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2018年10月17日


附件


沂水县农业“新六产”工作领导小组


组 长:何法江 县委常委、统战部部长

副组长:刘长德 县人大常委会副主任

    郭春玲 县政协副主席

    张德博 沙沟水库管理处主任

成 员:贺 强 县委组织部副部长、人社局局长

    张希国 县发改局局长

    杨振龙 县住建局局长

    冯培辅 县经信局局长

    张晓华 县财政局局长

    张洪春 县农业局局长

    刘 杰 县市场监管局局长

    于化凤 县旅发委主任

    牛树娟 县国土资源局局长

    江兆祥 县规划局局长

    孔翔扬 县环保局局长

    赵 刚 县商务局局长

    李志刚 县卫计局局长

    王金亮 县林业局局长

    曹传海 县水利局局长

    马正福 县农机局局长

    张培生 县畜牧局局长

    杨春华 县渔业局局长

    秦照强 县农发办主任

    刘培云 县烟草中心主任

    杜 伟 县水保中心主任

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县农业局,张洪春同志兼任办公室主任。

政策咨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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