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 引 号: | yishuixlsj2252064/2020-0000050 | 主题分类: | 政务公开; |
发文机关: | 沂水县粮食和物资储备中心 | 成文日期: | 2020-06-18 |
发文字号: | 沂政办发〔2020〕20号 | 公文类型: | 通知 |
标 题: | 沂水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下达地方储备粮收储计划》的通知 | ||
发布日期: | 2020-06-19 | 效力状态: | 有效中 |
统一编号: | 无 |
沂水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下达地方储备粮收储计划》的通知
沂水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关于下达地方储备粮收储计划》的通知
沂政办发〔2020〕20号
县政府有关部门:
为进一步增强我县粮食宏观调控能力,确保粮食供给和社会稳定,经县政府研究,决定增加地方储备粮规模。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储备计划及粮食品种结构。本次储备粮增储计划为14000吨,储备完成时间为2020年12月底前。主要储备品种为小麦。
二、收储资金及利息费用补贴。储备粮所需资金由县农发行按照地方储备粮油贷款的有关规定安排贷款;地方储备粮贷款利息、存储费用、出入库费用及轮换动用价差补贴,由县财政局从粮食风险基金中列支。
三、相关工作要求。县级地方储备粮实行政府委托、主管部门直接管理、有关职能部门监督、承储企业具体运作的方式进行。县粮食和物资储备中心具体负责做好储备粮入库和存储的全程监管;县发改局负责对储备粮计划执行情况进行监督检查;县财政局负责对储备粮财务执行情况进行监督检查;县农发行负责对发放的地方储备粮贷款实施信贷监管。县金谷储备粮有限公司作为承储企业,要进一步加强收购、质量、库存等方面的管理,确保储备粮质量良好、储存安全。
各有关部门要按照调控有力、高效灵活、运作规范的原则,进一步建立健全地方储备粮收储管理机制,制定工作方案,明确任务目标,落实工作责任,确保储备粮收得进、存得好、调得动、用得上。
沂水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2020年6月1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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