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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  引  号: 10-11-2017-0000200 主题分类: 农业、畜牧业、渔业;
发文机关: 沂水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成文日期: 2017-10-09
发文字号: 沂政办发〔2017〕103号 公文类型: 方案
标      题: 沂水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沂水县生猪定点屠宰管理工作整改方案的通知
发布日期: 2017-10-10 效力状态: 有效中
统一编号:

沂政办发〔2017〕103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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沂水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关于印发沂水县生猪定点屠宰管理工作整改方案的通知
沂政办发〔2017〕103号


各乡镇(街道)人民政府(办事处),沂水经济开发区,沂蒙风情旅游景区,县政府各部门:

现将《沂水县生猪定点屠宰管理工作整改方案》印发给你们,请认真组织实施。


沂水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2017年10月9曰


沂水县生猪定点屠宰管理工作整改方案


为深入贯彻落实中央和省、市关于加强环境保护的决策部署,严格落实大气、水、土壤污染防治等工作任务,有效解决生猪屠宰与管理工作中存在的问题,保障消费者食肉安全,加快推动全县畜禽屠宰标准化、规范化发展,根据《生猪屠宰管理条例》《山东省生猪屠宰管理办法》和《临沂市关于进一步做好生猪定点屠宰企业资格审查清理工作的通知》(临屠审发〔2016)1号〕等要求,结合我县实际,制定本方案。

一、指导思想

以确保群众食肉安全为根本,以提高肉品质量档次和环境保护为目标,全面提升屠宰行业机械化、自动化、规范化水平,坚持生态环保、适度规模、合理布局、便于管理的原则,认真贯彻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动物防疫法》《生猪屠宰管理条例》《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分类管理名录》《山东省生猪屠宰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推动全县生猪定点屠宰行业布局优化、定点合理、生产规范,确保生猪产品质量和卫生安全。

二、目标任务

(一)工作目标。2017年12月10日前,在全县集中开展生猪定点屠宰企业资格审查清理工作。按照“属地管理、分类施治、重点清理”的原则,对全县生猪定点屠宰企业进行全面资格审查,对违规生产经营、存在环境污染隐患和质量安全隐患的企业,依法依规进行处理。2018年建成一处县级冷链配送大中型屠宰厂,2019年再建成一处县级冷链配送大中型屠宰厂,逐步取消小型生猪定点屠宰场点。

(二)主要任务。重点围绕企业存在的六个方面问题,依法开展审查清理工作。一是2012-2014年资格审核尚未完成的企业。二是因环保问题被责令停产的企业。三是歇业、停产超过180天的企业。四是生产地址与登记地址不符,擅自迁址的企业。五是监督检查中发现有严重违法问题或严重不符合设置条件的企业。六是环保督察中存在问题的企业。通过严格审查清理,取消一批不合格的生猪定点屠宰企业资格,进一步压缩生猪定点屠宰场点数量,规范生猪屠宰管理秩序。

三、方法步骤

(一)自查自纠阶段(10月20日前)。各乡镇、街道、经济开发区、沂蒙风情旅游景区(以下简称“乡镇”)负责对辖区内生猪定点屠宰厂和场点开展自查自纠、监督指导工作。对生猪定点屠宰场点按照《沂水县生猪定点屠宰企业资格审查清理联合检查表》内容要求认真开展自查;对生猪定点屠宰厂按照《临沂市生猪定点屠宰企业资格审查清理联合检查表》内容要求认真开展自查。

(二)清理整顿阶段(2017年10月21日-11月20日)。县生猪定点屠宰资格审核清理工作领导小组按照相关法律法规,对全县生猪定点屠宰工作集中开展监督检查。对需要整改的,提出整改要求,明确整改时限,督促整改落实;对整改期满后复查仍不合格的,向市生猪定点屠宰资格审核清理工作领导小组建议取消其《生猪定点屠宰资格》。审查清理结束后,及时将工作开展情况及审查材料,向市生猪定点屠宰资格审核清理工作领导小组作出书面汇报。

(三)申请复核阶段(2017年11月21日-12月10日)。向市生猪定点屠宰资格审核清理工作领导小组书面提出复核申请,对复核达不到要求的,按程序报临沂市人民政府取消其生猪定点屠宰资格。

四、保障措施

(一)加强组织领导。县里成立生猪定点屠宰资格审核清理工作领导小组,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县畜牧局,具体负责生猪定点屠宰管理的组织运行、综合协调、监督检查、资格审查清理等工作。各乡镇、部门要加强组织领导,明确工作目标,制定工作方案,切实做好全县生猪定点屠宰企业资格审查清理工作。

(二)强化部门协作。畜牧局、环保局、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市场监管局、公安局等部门要加强协作,密切配合,形成合力,努力营造齐抓共管的良好工作格局,确保生猪定点屠宰企业审查清理整顿工作取得实效。

(三)严肃工作纪律。本次审查清理工作政策性强、任务艰巨,各级各有关部门在开展审查工作时,要按照“谁审查、谁签字”“谁签字、谁负责”的原则逐项进行审查,严禁随意 放宽条件、弄虚作假,确保审查清理工作经的起检验。

(四)做好后续保障。各乡镇、部门要采取有效措施为取消资格企业从业人员转岗就业创造条件,妥善处理和化解矛盾。对取消生猪定点屠宰场(点)的偏远乡镇,要积极组织有资质的生猪定点屠宰企业设立生猪产品销售点,保障当地肉品供应。审查清理结束后,县市场监管局、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畜牧局、公安局等部门要密切配合,严厉查处私屠滥宰和扰乱肉品经营市场秩序等违法行为,为全县生猪屠宰规范管理提供有力保障。


附件:1.沂水县生猪定点屠宰资格审核清理工作领导小组 

   2.沂水县生猪定点屠宰企业资格审查清理联合检查表(小型生猪屠宰场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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