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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  引  号: 11-16-2017-000303 主题分类: 政务公开;
发文机关: 沂水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成文日期: 2017-11-04
发文字号: 沂政办发〔2017〕120号 公文类型: 通知
标      题: 沂水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调整充实沂水县政务公开工作领导小组的通知
发布日期: 2017-11-05 效力状态: 有效中
统一编号:

沂政办发〔2017〕120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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沂水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关于调整充实沂水县政务公开工作领导小组的通知
沂政办发〔2017〕120号


各乡镇(街道)人民政府(办事处),沂水经济开发区,沂蒙风情旅游景区,县政府各部门:

为切实加强对全县政务公开工作的组织领导,经研究,决定对沂水县政务公开工作领导小组(以下简称领导小组)予以调整充实。现将成员名单公布如下:

组 长:陈海龙 县委常委、县政府常务副县长

副组长:刁俊波 沂水经济开发区党工委常务副书记

成 员:陈宝林 县政府党组成员、办公室主任、法制办主任

    周玉涛 县政府办公室副主任

    邵明沂 县委农工办副主任

    刘可军 县文明办副主任

    张云丽 县委党校副校长

    徐连伦 县编委办副主任

    张京军 县财政局副局长、监督办主任

    王善飞 县住建局党委副书记

    刘秉健 县人社局党组副书记

    陈 新 县公安局党委副书记、县综治办主任

    何法淞 县环境监察大队大队长

    王世民 县行管办主任

    崔德收 县发改局副局长

    王兴其 县教体局副局长

    刘培建 县科技局副局长

    常东文 县民政局副局长

    王广海 县司法局副局长

    宋玉国 县综合行政执法局副局长

    邱波 县农业局副局长

    田付涛 县商务局副局长

    颜世全 县文广新局副局长

    王樱民 县卫计局副局长

    郝连涛 县审计局副局长

    秦永国 县安监局副局长

    张文富 县食药监局副局长

    韩光范 县国税局副局长

    刘好贞 县地税局副局长

    刘永志 县规划局副局长

    张 莹 县政府法制办副主任

    李庆宝 县政务服务中心管理办副主任

    马峰德 县扶贫开发领导小组办公室副主任

    王展龙 县国土资源局工会主席

    王海燕 县房管办工会主席

    刘兴盛 县法院纪检组长

    张德顺 县交通运输局副主任科员

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县信息化管理服务中心,主要负责政务公开工作的组织协调,汇总并通报成员单位有关工作情况,协调、督促成员单位落实领导小组决定事项,承办领导小组交办的其他事项。领导小组建立联络员制度,联络员由各成员单位相关科室负责同志担任,具体负责议题提报、工作沟通、联络对接等。

一、领导小组主要职责

(一)贯彻落实国家和省市关于政务公开工作的重要决策、部署,研究制定落实措施。

(二)研究提出全县政务公开工作的实施办法、工作要点、监督考评等文件措施。

(三)调度各乡镇和县政府各部门政务公开工作进展情况,研究解决工作中遇到的难点问题,部署重点工作任务。

(四)完成上级及县委、县政府交办的其他事项。

二、工作规则

(一)领导小组实行工作会议制度,根据工作需要不定期召开,原则上每年召开领导小组会议2次以上。工作会议由组长召集,也可由组长委托副组长召集。会议参加人员为领导小组全体成员或部分成员,必要时可邀请其他有关单位人员参加。

(二)工作会议议题由各成员单位提报,由领导小组办公室汇总后,报领导小组组长审定,议题需要其他人员列席的,由议题提报单位一并提出。领导小组工作会议以纪要形式明确会议议定事项并印发有关方面。

(三)领导小组成员因职务调整的,原组成人员自然免除,由新任职人员担任,不再另行发文。根据工作需要,领导小组可对成员单位进行调整。


沂水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2017年11月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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