沂水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关于印发《2020年沂水县政务公开工作要点》的通知
沂政办发〔2020〕41号
各乡镇(街道)人民政府(办事处),沂水经济开发区,县政府各部门:
《2020年沂水县政务公开工作要点》已经县政府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结合实际认真抓好贯彻落实。
沂水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2020年8月20日
(此件公开发布)
2020年沂水县政务公开工作要点
2020年是脱贫攻坚的决胜之年,是全面建成小康社会和“十三五”规划收官之年,也是攻坚克难的拼搏之年。全县政务公开工作要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国家、省、市全面推进政务公开各项决策部署,紧紧围绕县委、县政府决策部署,聚焦做好“六稳”工作,落实“六保”任务,坚持以公开为常态、不公开为例外,全面深入推进政务公开,以公开促落实、强规范、补短板、优服务,不断强化政策解读,积极回应公众关切,进一步规范公开内容、完善公开制度、优化公开平台、增强公开实效,不断提升全县政务公开标准化规范化水平。
一、聚焦中心工作和群众关切加大公开力度
(一)围绕全县重点工作和民生实事推进公开。多渠道公开“重点工作攻坚年”“重大项目突破年”等重大决策部署进展及落实情况。按季度向社会公开全县重点任务、民生实事项目、政府绩效目标的工作进展、取得成效、后续举措和落实情况,加大督查和审计发现问题及整改情况公开力度,推动破解工作堵点、难点,助力重大决策部署有效落地实施。
(二)围绕优化营商环境和疫情防控推进公开。推进深化“一窗受理·一次办好”改革、优化涉企政务服务、实施减税降费等方面信息公开。在政府网站、政务新媒体等同步发布涉企政策,公开惠企政策申请条件、申报材料清单、办理流程、承办部门、联系方式、起止时间等信息。加强各级各类应急预案公开和公共卫生知识普及,统筹抓好疫情防控和复工复产复学信息公开,做好疫情防控常态化下疫情信息和防控措施发布工作。
(三)围绕“六稳”“六保”工作推进公开。全面阐释稳就业、稳金融、稳外贸、稳外资、稳投资、稳预期各项政策举措及其效果,实时发布保居民就业、保基本民生、保市场主体、保粮食能源安全、保产业链供应链稳定、保基层运转等相关政策信息。着重解读政策的背景、决策依据、出台目的、重要举措等,针对市场和社会关切事项,更详细、更及时地做好政策执行情况及宏观数据解读,正向引导社会预期。落实政务舆情回应责任,增强回应的主动性、针对性、有效性,保持正确的舆论导向。对经济社会发展热点、群众办事堵点痛点,及时发出权威声音,主动回应社会关切。
(四)围绕增进民生福祉推进公开。落实好就业优先政策,做好高校毕业生、下岗失业人员、退役军人等重点群体的就业政策和就业信息公开,及时公开各类技能培训、失业保障等扶持措施,加大劳动监察、劳动者维权等方面的信息公开力度。继续做好学前教育、义务教育、职业教育、民办教育、特殊教育、继续教育等相关信息公开。及时权威公开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管理等相关信息,全面公开健康扶贫、医疗卫生服务、卫生执法监管、疾病预防控制、食品药品监管等与群众密切相关的信息,按要求规范发布新冠肺炎疫情信息。全面公开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失业保险、工伤保险相关信息,及时公开城乡居民最低生活保障、救助对象及标准、特困人员救助供养、临时救助等有关政策。
(五)围绕行政执法和市场监管推进公开。全面推行行政执法公示制度,依法通过政府网站公开行政执法职责、执法依据、执法程序、监督途径和执法结果等信息,严格落实行政处罚、行政许可“双公示”制度。实现全县市场监管领域“双随机、一公开”监管全覆盖、常态化,推广部门联合“双随机、一公开”监管,完善公开透明的监管规则和标准体系。加大食品药品安全、安全生产、生态环境、金融安全、知识产权保护等重点领域执法公开,对严重违法行为、大案要案要及时公布查处结果并依法录入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
二、深入推进行政决策、执行、管理、服务和结果全过程公开
(一)推进决策公开。县司法局等部门要制定发布重大行政决策事项目录、标准,做好重大决策预公开工作。起草与企业生产经营活动密切相关的规范性文件时,须充分听取企业家、行业协会商会意见;需要听证的,按要求召开听证会。县政府常务会议涉及相关议题部门要落实好邀请利益相关方、公众代表、专家、媒体等列席,部门办公会参照执行(年内不少于两次)。持续深化开展政府开放日、网络问政等多形式的公众参与和监督活动。
(二)推进管理和服务公开。全面梳理公布各乡镇(街道)和县政府各部门机构职能目录,更新完善权责清单。建立规范性文件定期清理和公开制度。全面贯彻落实行政执法公示制度。深化“双随机、一公开”监管、“互联网+监管”和“信用监管”等监管信息公开,公开市场监管规则和标准,保障市场监管的公正性。持续推进国资监管和国企改革信息公开。做好政务服务“一网通办”、政务大厅“一窗受理”、民生服务“一链办理”、重点高频民生事项“掌上办”等方面的信息公开。根据省市优化营商环境工作要求,结合我县推进基层政务公开标准化规范化工作任务,推动县政务服务大厅、县图书馆、乡镇(街道)便民服务中心等场所设立政务公开专区,公开政务服务事项,并提供信息公开申请、办事咨询答复等服务。
(三)推进执行和结果公开。定期公开政府工作报告重点任务、民生实事项目、重大工程项目的执行情况。做好督查和审计发现问题及整改落实情况的公开。及时公开人大代表建议和政协提案办理结果。建立重大决策执行效果跟踪反馈和后评估机制,积极开展决策执行效果的评估,科学评价政策落实效果,并将相关情况向社会公开。
三、推进基层政务公开标准化规范化建设
(一)全面推进基层政务公开标准化规范化建设。各乡镇(街道)要对照国务院部门制定的26个试点领域标准指引,结合本级政府权责清单和公共服务事项清单,全面梳理细化相关领域政务公开事项,2020年9月10日前编制完成本级政务公开事项标准目录,并通过政府网站向社会公布。县政府有关部门要积极履行业务指导责任,为本系统基层单位提供有力支持;各级标准化主管部门要发挥专业优势,协助做好标准目录的编制指导工作。将推进基层政务公开标准化规范化情况作为评价政务公开工作成效的重要内容。
(二)不断提高依申请公开办理质效。建立健全本单位政府信息公开申请登记、审核、办理、答复、归档工作制度,规范工作流程,推动全县各级各部门依申请办理的程序化、规范化、标准化。建立法律顾问制度,法律顾问全流程参与政府信息依申请公开的受理、答复、应诉等各环节。定期举行由法院、行政复议办、公开办和有关部门共同参与的3+X联席会议,研究疑难复杂案件,规制滥用信息公开申请权和缠诉、滥诉行为。
四、围绕提升数字化、集约化水平,不断加强政务公开平台建设
(一)推进政府网站集约化管理和政府信息公开专栏建设。按照统一标准体系、统一技术平台、统一安全防护、统一运维监管的要求,推进数据、服务、应用融通,加快建设基于统一信息资源库的政府网站集约化平台,着力破解信息公开数据底数不清、服务资源难以整合利用的问题。贯彻落实《国务院办公厅政府信息与政务公开办公室关于规范政府信息公开平台有关事项的通知》(国办公开办函〔2019〕61号)要求,10月底前完成县政府门户网站升级改版,在政府网站统一设置“政府信息公开”平台,优化栏目页面设置和检索功能,按照法定时限及时发布并实时更新法定主动公开内容,方便社会公众快速准确获取所需信息。
(二)抓实管好政务新媒体。制订政务新媒体管理办法,进一步明确主管主办职责,按照做强主账号和集约节约的原则,对不符合运营规范、难以继续运营的尽快清理整合。内容发布前严把政治关、法律关、保密关、文字关,对重点稿件要反复校核,及时发现和纠正错误信息。统筹推进政务新媒体与政府网站的协同联动、融合发展,明确政务新媒体功能定位,以内容建设为基础,强化发布、传播、互动、引导、办事等功能,全面谋划新媒体矩阵建设。依托“政务公开看山东”“政务公开看临沂”专栏和微信公众号,围绕基层政务公开标准化规范化工作、村务公开、政务服务等领域形成典型材料、经验做法。
(三)推动政府公报创新发展。充分发挥政府公报权威、规范发布政策信息作用,推进政府公报数据库建设,优化文件精准查询和分类检索功能,积极拓展政府公报利用方式和传播渠道。
(四)充分利用各级各类新闻媒体平台。各乡镇(街道)、各部门要加强与宣传、网信等部门以及新闻媒体的沟通联系,充分运用各级各类新闻媒体资源,做好政务公开工作。充分发挥新闻发布会作用,增强政府信息发布的主动性、权威性和时效性。通过主动向媒体提供素材,召开媒体通气会,畅通媒体采访渠道,更好地发挥新闻媒体的公开平台作用。
五、切实加强组织领导和监督保障
(一)加强组织领导。各级各部门各单位要认真履行职能职责,压紧压实工作责任,不断优化配置公开机构和队伍,要对照本要点的工作内容以及省、市政务公开专项工作的安排部署,细化分解任务,明确责任落实。单位主要负责人要摆正政务公开第一责任人的位置,主动研究推动工作,持续关注落实情况。
(二)强化教育培训。针对当前政务公开工作存在的突出问题和“短板”,有针对性地开展业务培训,每年至少要组织1—2次政务公开专题培训,进一步强化相关负责人的公开意识,提高政务公开工作人员的业务能力和水平。
(三)抓好跟踪落实。根据要点内容落实情况进行自查,及时补漏,县政府办公室将对相关工作落实情况进行督导、检查,对工作推进滞后的乡镇(街道)和县政府各部门(单位)将予以通报批评。
附件: 2020年沂水县政务公开重点工作任务分解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