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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  引  号: yishuixfbgs/2021-0000590 主题分类: 国内贸易(含供销);
发文机关: 沂水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成文日期: 2019-04-15
发文字号: 沂政办发〔2019〕13号 公文类型: 方案
标      题: 沂水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沂水县电子商务进农村综合示范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
发布日期: 2019-04-16 效力状态: 有效中
统一编号:

沂政办发〔2019〕13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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沂水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关于印发沂水县电子商务进农村综合示范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

沂政办发〔2019〕13号


各乡镇(街道)人民政府(办事处),沂水经济开发区,县政府有关部门:

现将《沂水县电子商务进农村综合示范工作实施方案》印发给你们,请认真组织实施。


沂水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2019年4月15日

(此件公开发布)


沂水县电子商务进农村综合示范工作实施方案


为扎实做好电子商务进农村综合示范县创建工作,根据上级有关要求,结合我县实际,制定本方案。

一、总体思路

以电子商务进农村综合示范县创建为主线,坚持“政府推动、市场主导,强化服务、夯实基础,整体推进、重点突破”的原则,突出农村产品“上行”,建设完善农村电商公共服务体系、农村电商物流配送体系、农村产品供应链与营销体系,培育原产地农产品品牌,壮大农村电子商务经营主体,促进电子商务广泛应用,助力精准扶贫和乡村振兴,推动全县经济社会更高质量发展。

二、工作目标

(一)总体目标:通过开展电子商务进农村综合示范建设,着力建设农村电商县、镇、村三级服务和农村电商物流配送“两大体系”,大力开展农产品“上行”、人才培育、电商扶贫“三项行动”,推动全县农村电子商务公共服务体系不断完善,农村商品配送能力显著提升,农村产品商品化率和电商平台交易比例明显提高。

(二)具体目标:到2020年,省扶贫工作重点村电商服务覆盖率达到50%以上、行政村达到70%以上;电商专业培训600人次以上;农村网络零售额年增长25%以上、主要农产品网络零售额年增长27%以上;电子商务与精准扶贫深度融合,带动贫困户直接和间接开展网络销售金额30万元以上,服务经济发展水平不断提升。

三、工作重点

(一)健全县、镇、村三级电商服务体系。招引专业电商服务运营团队,整合农村淘宝、供销e家、邮政网络以及本地物流快递和电商龙头企业等资源,健全完善农村电商服务体系。

1.建设县级电子商务公共服务中心。成立专业团队,建设电商公共服务平台,积极对接省、市电子商务公共服务平台,整合形成本地电子商务服务资源,及时为全县电子商务从业主体提供政策咨询、电商资讯、平台运营、宣传推广、品牌建设、创业孵化、人才培训、统计监测、专家指导、金融服务等公共服务,指导镇、村电子商务公共服务站点建设与运营,做好服务资源利用和需求对接等工作。

2.建设镇、村电子商务服务站点。统筹电商、商贸、物流等资源,加快镇、村电子商务服务站点建设。支持各乡镇、街道、沂水经济开发区(以下简称“乡镇”)依托优质电商企业建设具备宣传推广、代购代销、小额信贷、产品对接、承接物流快递等功能的镇级电子商务服务中心。以农村社区为单位,依托邮政服务站、供销社农资服务站、农村淘宝、供销e家等,升级或新建标识统一、服务规范的村级电子商务公共服务站364个,提供信息咨询、快递代收发以及电子缴费、车票预订等便民生活服务和有关增值业务。优选一批镇、村服务站点,重点打造本地农特产品收集、加工、检验、包装的基层集散中心,为农特产品“上行”提供可靠支撑。

(二)完善农村电子商务物流配送网络。推进城乡配送资源整合与协同共享,推广“多站合一”的农村物流节点发展模式,加快形成布局合理、全域覆盖、快速集散、高效配送的县、镇、村三级电子商务物流服务体系。

1.建设县级电子商务物流配送中心。结合县级电子商务公共服务中心建设,整合邮政、供销、快递、物流园区等资源,打造集仓储配送、信息发布等功能于一体的农村物流配送中心,引导物流快递企业通过中心集中配送。

2.合理布局镇、村物流服务站点。整合有关乡镇快递物流资源,在相关乡镇驻地建设乡镇物流服务中心,对接县级电子商务物流配送中心;在有条件的村庄,利用邮政、供销、农村淘宝等物流网点,建设村级物流服务站,提高物流服务能力。

(三)促进农产品“上行”。建立健全农产品产销基本情况档案,完善农产品电子商务供应链和营销体系,引导现代农业园区、农业龙头企业、农产品营销单位与电商服务商开展深度合作,实现农商互联,培育农产品电商重点企业。

1.建设农产品供应链服务体系。鼓励电商企业与新型农业经营主体以委托生产、订单农业等形式建立产销关系,制定适应电商要求的农产品等级划分、质量规范、物流标准,强化农产品分级、包装、预冷、加工、仓储、运输等各环节配套及管控。探索建立“源头可追溯、流向可跟踪、信息可查询、责任可追究”的农产品质量安全追溯体系,引导相关企业、合作社等电商主体加入溯源系统。

2.建设农产品网络营销体系。结合“沂水十品”县域公共品牌打造,大力培育本土品牌服务商,积极开展包装文创设计和营销推广,着力打造2个以上沂水农特产品公用品牌。搭建农产品供销服务平台,开展产销对接,培育一批农村电商龙头企业,带动5个以上农业企业品牌或农产品品牌实现网上销售;积极组织涉农企业参加网商采购大会、农产品网销推介会等农商互联活动,鼓励与阿里、京东等大型电商平台全面开展合作。

(四)开展多层次人才培训。选择有资质、有实力的培训机构,组织基层干部、涉农企业、合作社社员、农村创业青年、乡村电商服务站点负责人、贫困户及残疾人等,开展多元化培训活动。根据培训需求,通过开设大讲堂、应用普及班、创业基础班、专业提升班等形式,力争到2020年培训3000人次以上,其中电商专业培训600人次以上。

(五)大力推进电商精准扶贫。以省扶贫工作重点村为重点,通过完善电商公共服务体系、开展电商企业帮扶等措施,全力推进电商精准扶贫。支持贫困村服务站点建设,为广大群众提供代买代卖等便捷服务;重点对有能力、有意愿的建档立卡贫困户及其子女、残疾人员等进行网货产品供应、网店开设技能培训,扶持其直接从事电子商务或参与电子商务相关工作,尽快实现脱贫;支持电商企业与扶贫项目、相关合作社对接,或直接与贫困村、贫困户对接,促进互利共赢。

四、实施步骤

(一)启动阶段(2018年9月-2019年4月)。成立工作领导小组,制定实施方案,召开专题会议安排部署相关工作。充分利用各类媒体,广泛宣传电商政策、业务流程及推进情况,营造良好氛围。积极抓好基础工作落实,明确项目承办主体,为下步工作开展奠定基础。

(二)全面实施阶段(2019年5月-2019年12月)。全面推进县、镇、村三级电商服务体系、农村电子商务物流配送网络、农村产品“上行”、人才培训等项目建设,建立项目推进台账,分阶段对实施情况开展自查评估、整改提升。

(三)总结推广阶段(2020年1月-2020年6月)。依据电子商务进农村综合示范绩效评估指标体系及有关考核评估办法,对电子商务进农村综合示范项目建设运营情况、指标完成情况等进行全面梳理总结,迎接上级验收,对成熟做法及时予以推广。

五、保障措施

(一)加强组织领导。成立由县政府主要负责同志任组长、分管同志任副组长的电子商务进农村综合示范工作领导小组,在县商务局设立办公室,全面负责全县电子商务进农村工作的组织协调、督导调度、推广实施等工作,研究制定扶持办法、考核办法等相关推进政策,协调解决相关问题。

(二)加大政策支持。研究出台人才、土地、金融等方面的支持政策,加大对服务体系建设、人才培育、品牌创建、农产品“上行”等方面的优秀电商主体扶持力度,吸引社会资本投入项目建设,着力营造良好的农村电子商务发展环境。

(三)健全管理制度。建立健全资金与项目管理、信息报送等相关制度,认真落实上级部署要求,及时准确报送项目进展情况等。建立信息公开制度,在县政府网站设置电子商务进农村综合示范专栏,公开工作方案、项目内容等,自觉接受社会监督。建立调度考核制度,加强日常调度,确保各项工作有序推进。

(四)营造良好氛围。加大电子商务进农村综合示范工作的宣传力度,加强与主流媒体的合作,积极开展专项宣传报道,及时推广在电子商务进农村示范县创建过程中的典型经验和做法,引导社会各界关注和支持农村电子商务发展。


附件:1.沂水县电子商务进农村综合示范工作领导小组成员名单

   2.沂水县电子商务进农村综合示范项目资金使用计划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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