沂水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关于建立食品产业高质量发展联席会议制度的通知
沂政办发〔2020〕43号
各乡镇(街道)人民政府(办事处),沂水经济开发区,县政府各部门:
为加快食品企业转型升级,推动食品产业高质量发展,培育形成经济发展新动能,县政府决定建立食品产业高质量发展联席会议(以下简称联席会议)制度。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联席会议组织架构
联席会议由县政府县长任总召集人,县人大常委会副主任、县政府分管副县长和县经济开发区管委会主任为召集人,各成员单位主要负责同志为联席会议成员(见附件)。联席会议成员因工作变动需要调整的,由所在单位提出意见,报联席会议确定;因工作形势变化需要新增的,由联席会议研究确定。联席会议成员单位按照联席会议安排部署开展工作。
二、联席会议工作职责
(一)贯彻落实国家、省、市、县重大食品产业政策,审核食品产业发展规划和工作计划;
(二)研究食品产业优化提升和食品企业集聚区建设中的重大问题,提出解决方案;
(三)制定和落实相关政策,推动完成食品产业发展任务和目标;
(四)指导、督促各乡镇(街道)、各有关部门单位按照职责分工履职尽责,形成合力;
(五)其他需要联席会议研究的重要事项。
三、联席会议议事规则
(一)联席会议由总召集人、召集人或总召集人委托的成员召集,根据工作需要召开全体会议或部分成员会议。
(二)联席会议议题由联席会议办公室征集,报总召集人同意,确定会议时间及形式,根据会议议题确定参会范围。
(三)联席会议以会议纪要形式明确议定事项,印发各成员单位及有关涉及部门、单位。
(四)联席会议成员单位要按照职责分工,主动研究涉及食品产业高质量发展工作的有关问题,认真落实联席会议安排的工作任务,及时向联席会议办公室报送工作情况。成员之间要互通信息,加强合作,充分发挥联席会议作用。
四、联席会议工作机构及职责
联席会议下设办公室,负责联席会议日常工作。
(一)负责联席会议的组织、联络和协调工作;
(二)征集汇总联席会议议题,做好会议筹备工作;
(三)督促各成员单位落实联席会议议定事项,汇总并通报各成员单位贯彻落实情况;
(四)完成联席会议交办的其他事项。
附件: 沂水县食品产业高质量发展联席会议成员名单
沂水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2020年9月16日
(此件主动公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