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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  引  号: yishuixgtzyj2251515/2021-0000259 主题分类: 土地;
发文机关: 沂水县自然资源和规划局 成文日期: 2021-05-12
发文字号: 沂政办发〔2021〕19号 公文类型: 通知
标      题: 沂水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沂水县2021年度土地供应计划的通知
发布日期: 2021-05-13 效力状态: 有效中
统一编号:

沂政办发〔2021〕19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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沂水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关于印发沂水县2021年度土地供应计划的通知
沂政办发〔2021〕19号


各乡镇(街道)人民政府(办事处),沂水经济开发区,县政府各部门:

《沂水县2021年度土地供应计划》已经县政府研究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抓好贯彻落实。


沂水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2021年5月12日

(此件公开发布)


沂水县2021年度土地供应计划


为切实加强土地调控,合理安排土地供应结构,促进土地资源节约集约利用,推进全县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根据《国有建设用地供应计划编制规范(试行)》、《土地利用年度计划管理办法》等规定要求,结合我县实际,制定本计划。

一、指导思想和原则

(一)指导思想。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大、十九届二中、三中、四中、五中全会精神,深入落实中央决策部署和省市县委工作要求,以土地要素供给侧改革为目标,以服务社会经济发展和土地市场需求为导向,加快推进土地资源节约集约利用,充分挖掘存量土地潜力,强化土地市场管理,建立以供给引导需求的新机制,确保经济社会全面协调可持续发展。

(一)工作原则。一是坚持规划引领、多规合一。以全县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城市总体规划、产业发展规划等为依据,综合各项规划控制指标,合理确定年度土地供应计划总体指标。二是保护耕地、挖潜存量。把节约集约用地放在首要位置,贯彻“控制总量、盘活存量、用好增量、集约高效”用地要求,严格控制新增建设用地。三是坚持优化结构、供需平衡。优化土地供应结构,合理调整商业、住宅、工业用地的收储和供地比例;优化空间布局,统筹城乡用地,推进城乡融合协调发展。四是坚持民生优先、保护环境。优先保障重点建设项目和基础设施项目用地,合理安排土地供应时序,强化保护和改善生态环境,促进经济社会可持续发展。

二、计划指标

(一)供应总量。2021年土地供应总量在234公顷左右,其中新增建设用地控制在180公顷以内,鼓励和引导利用存量建设用地54公顷左右。国有建设用地供应170公顷左右,集体建设用地供应64公顷左右。

(二)用途结构。在2021年土地供应总量中,公共管理与公共服务用地16公顷;交通运输用地56公顷;工业仓储用地87公顷;居住用地48公顷(含棚户区改造安置12公顷左右);商业服务业用地27公顷。

(三)空间布局。落实县城和乡镇功能定位,优化土地供应空间布局,以县城为中心,加强基础设施建设,促进产业园区的发展,统筹城乡和区域协调发展,扎实推进重点城镇建设,助力大型乡镇打造县域副中心。

三、土地供应导向

(一)优先保障高新技术产业、先进制造业、农产品加工等重点工业项目用地供应,推动经济发展方式转变和经济结构调整。坚持“规划先行,超前介入”原则,强化对建设项目用地的预审和论证,从源头上控制建设用地供应。严格按照园区、开发区功能定位、产业政策和主导方向,安排工业建设项目用地供应,坚决杜绝假借工业项目名义圈占土地、违法改变规划用途等行为。工业项目建筑系数不得低于35%,容积率原则上不得低1.0,所需行政办公及生活服务设施用地面积不得超过工业项目总用地面积的7%。从严控制厂区绿化率,不准圈占土地搞“花园式工厂”,厂区绿化率不得超过总用地面积的15%。对于新建和改建、扩建工业项目,不符合《山东省建设用地集约利用控制标准》规定、达不到投资强度的,不得通过预审,不予供地或对项目用地面积予以核减。深入推进工业项目“标准地”出让,压减用地审批时间,降低企业用地成本,提高工业用地审批、服务、监管效能。

(二)把握住宅用地供应的总量、结构和时序,促进房地产市场平稳健康发展。认真落实房地产用地调控政策,重点保障住宅用地供应,优先保障性安居工程、拆迁安置、中小套型普通商品住房供应,着力解决居民的自住和改善型住房需求。停止别墅类房地产开发项目的土地供应。供应住宅用地要将最低容积率限制、单位土地面积的住房建设套数和住宅建设套型等规划条件写入土地出让合同,防止大套型商品房多占土地。工业项目用地范围内,禁止建造成套住宅、写字楼、专家楼、宾馆、招待所和培训中心等非生产性配套设施。严禁未经“统一规划、统一拆迁安置、统一储备、统一开发、统一招标拍卖挂牌出让”而进行商品房开发、集资建房等行为。

(三)保障基础设施、公共服务设施的土地供应,提升城市承载能力和服务能力,促进城市综合功能完善,改善城市环境和农村生产生活条件。优先支持城市交通建设项目建设用地供应,城市主干路项目建设用地供应;支持环卫基础设施、节能和能源基础设施项目建设用地供应;支持污水处理及再生水回用工程、城市和农村安全饮用水工程项目建设用地供应。重点支持教育、科技、文化、体育、卫生等公共服务和公共安全设施土地供应,提升城市综合服务水平。

四、计划的执行

(一)统筹安排各类用地。根据土地利用年度计划,用地指标由县政府分解下达到具体项目,坚持内涵挖潜,不断提高土地节约集约利用水平,进一步优化城乡用地结构和布局,统筹各业各类用地规模。

(二)落实计划执行共同责任。自然资源和规划部门要切实履行职责,严格土地管理,严把供地闸门,严肃查处各类违法用地、浪费土地行为。发改、工信、财政、住建、综合执法等部门要各负其责,密切配合,形成合力。建立计划执行沟通协调机制,及时听取和采纳各方面对计划的合理意见和建议,妥善解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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政策咨询单位沂水县自然资源和规划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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