沂水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关于印发沂水县“两高”项目梳理排查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
沂政办发〔2021〕18号
各乡镇(街道)人民政府(办事处),沂水经济开发区,县政府各部门:
《沂水县“两高”项目梳理排查工作实施方案》已经县政府研究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抓好贯彻落实。
沂水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2021年5月24日
(此件公开发布)
沂水县“两高”项目梳理排查工作实施方案
根据临沂市发改委、工信局等9个部门联合下发的《关于进一步开展“两高”项目梳理排查的通知》(临发改产业〔2021〕125号)要求,结合我县实际,制定本方案。
一、基本原则
(一)依法依规。坚持以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为指导,严格依法行政,确保梳理摸排与新发展理念、法律法规规定和上级部署要求高度一致。
(二)科学处理。坚持系统思维、底线思维,统筹发展和安全,既要坚定不移落实双碳目标,坚决遏制“两高”项目盲目发展,坚决查处违法违规行为,又要实事求是、区别对待,不搞一刀切,妥善处置历史遗留问题,留出足够的发展空间。
(三)防范风险。统筹考虑违法违规项目关停退出涉及的民生保障、职工安置、安全生产、债务处置、金融担保等问题,逐个项目制定关停退出方案,确保不发生金融风险和社会稳定风险。
(四)分工负责。落实项目属地管理,确保全面排查,不留死角,由各乡镇(街道)(以下简称“各乡镇”)梳理摸排项目清单,配合省、市实地抽查及后期整改工作,落实上级项目分类处置要求。坚持谁审批谁负责、谁主管谁负责,由县发改局牵头,会同有关部门负责对项目清单及手续办理情况进行审核确认,形成全县“两高”项目梳理排查清单,提出项目处置方案。
二、梳理排查范围及内容
(一)行业范围。
1.国家统计局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统计公报中明确的“六大高耗能行业”项目。重点为“六大高耗能行业”高耗能高排放环节投资项目,具体包括钢铁、铁合金、电解铝、水泥、石灰、建筑陶瓷、平板玻璃、煤电、炼化、焦化、甲醇、氮肥、醋酸、氯碱、电石、沥青防水材料等16个行业投资项目。
2.铸造(含铸造用生铁)、锻造、轮胎项目,参照“两高”项目要求,一并进行梳理排查。
(二)时间范围。截至2020年底全县已建成投产和“十四五”期间拟建、在建(已立项未投产)项目。
(三)排查内容。主要排查四个方面:一是产业政策、产业规划、“三线一单”、规划环评等符合性情况;二是项目立项、环评、能评、安评、土地、规划、施工、质量、产能替代、煤炭消费减量替代、能耗替代、污染物排放总量替代等手续办理情况;三是项目建设实施情况;四是各部门、各乡镇对“两高”项目的支持性政策措施。
三、工作程序
(一)全面摸清底数。由各乡镇组织全面摸底,摸清辖区内“两高”项目基本情况,形成项目清单,填写《“两高”项目梳理排查情况表》,表格内不得有空项,“一企(项目)一册”建立企业(项目)相关手续档案。各成员单位梳理历年出台仍在执行、本部门制定以及管理领域的对“两高”项目的支持性政策措施。
(二)部门审核完善。由各乡镇将《“两高”项目梳理排查情况表》和项目相关手续,分别报送县发改、工信、自然资源和规划、生态环境、住建、应急、市场监管、统计、行政审批等部门,各成员单位按照“谁审批谁审核”的原则,对各乡镇情况表及相关手续进行审核,发现问题及时反馈相关乡镇,由乡镇进行整改完善。
(三)数据汇总。各乡镇要将通过审核完善后的项目清单及手续复印件,经乡镇政府主要负责人签字并加盖单位公章后,报送至县发改局,各部门也要将支持性政策措施清单及政策文件一并报送至县发改局,县发改局汇总后向县委、县政府汇报并上报市发改委。
(四)配合省、市开展实地抽查。2021年6月10日前,根据省、市项目实地核查工作通知要求,县发改局要统筹组织做好迎查工作,各部门、各乡镇按照职责分工和属地管理原则,全力做好项目现场核查。
(五)组织开展自查整改。2021年6月10日前,各乡镇要按照省、市通知要求和省里抽查反馈情况,进行自查整改,形成自查报告,并提出处置意见,经乡镇政府主要负责人签字加盖单位公章后,报送县政府,抄送县发改局。
(六)形成情况报告。2021年6月10日前,县“两高”项目梳理排查工作专班要结合省、市抽查情况,对各乡镇处置意见进行研究,形成情况报告,提出工作建议,报市发改委。
四、分类处置
对不符合产业政策、产业规划、“三线一单”、环评规划、减量替代要求,未履行相关审查审批手续,违规审批、未批先建、批建不符的,坚决查处,严格要求整改;未审批的一律停止审批,已经开工建设的立即责令停工,已经建成投产的立即责令停产;对违规项目建设主体,依法依规予以处罚。对已建成投产“两高”项目,属于落后产能的加快淘汰,有节能减排潜力的进行改造升级;对拟建“两高”项目,综合考虑能耗“双控”、煤炭压减、环境保护、“双碳”目标实现,以及产业高质量发展、产业链供应链安全等问题,科学论证其必要性和可行性。
五、保障机制
(一)加强组织领导。成立由县委常委、副县长胡发贵同志任组长,县发改局局长公茂胜任副组长,发改、工信、自然资源和规划、生态环境、住建、应急、市场监管、统计、行政审批等部门及各乡镇分管负责人为成员的全县“两高”项目梳理排查工作专班,专班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县发改局,负责综合协调推进全县“两高”项目梳理排查工作。
(二)明确工作职责。根据“两高”项目梳理排查工作实际,进一步明确工作职责,各乡镇负责采集《全县“两高”项目梳理排查》基础数据。工作专班成员单位要根据各自职责,加强与上级对口部门衔接沟通,对各乡镇进行指导服务,核准相关数据,确保工作取得实效。工作专班办公室负责对相关部门核准的“两高”项目情况汇总上报。
(三)强化督导问责。各乡镇、各有关部门要高度重视“两高”项目梳理排查工作,配强工作力量,增强工作主动性,确保工作落实到位。对不按时报送“两高”项目清单、不认真开展梳理排查,虚报瞒报、弄虚作假、保护违法违规行为的,县里将严肃处理,对落实工作不力、推诿扯皮、不依法履行监管职责造成严重后果或不良影响的,将依法依规严肃追责问责。
附件:1.沂水县“两高”项目梳理排查工作专班
2.“两高”项目清单
3.“两高”项目梳理排查情况表
附件1
沂水县“两高”项目梳理排查工作专班
组 长:胡发贵 县委常委、县政府副县长
副组长:公茂胜 县发改局局长
成 员:候清春 县发改局二级主任科员
高美阁 县工信局副局长
刘汝华 县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副局长、土地整理中心主任
李培云 市生态环境局沂水县分局副局长
吴善强 县住建局党组成员、建筑安装服务心主任
武传生 县应急管理局党委委员二级主任科员
冯永翔 县市场监管局党组副书记、主任科员
吴祥森 县统计局副局长
张京其 县行政审批服务局副局长
陈玉生 沂水经济开发区管委会副主任
张苹莉 沂城街道党工委宣传委员
王增升 龙家圈街道人大工委主任
王纪金 道托镇人大副主席
张成金 高桥镇副镇长
孙建龙 马站镇党委组织委员
张蕾杨 庄镇副镇长
刘彦刚 富官庄镇人大主席
王春峰 圈里乡党委副书记
王立财 沙沟镇党委委员、副镇长
张学超 诸葛镇党委委员、人武部部长
刘英杰 黄山铺镇党委副书记
黄传波 崔家峪镇副镇长
武玉增 夏蔚镇经济发展办副主任
刘胜亮 高庄镇党委副书记
张玉东 泉庄镇党委委员、副镇长
刘 彬 院东头镇副镇长
孙 伟 许家湖镇人大主席
刘 涛 四十里堡镇人大主席
专班办公室设在县发改局,公茂胜同志兼任办公室主任,负责协调推进全县“两高”项目梳理排查工作。
附件2
“两高”项目清单
序号 |
产业分类名称 |
国民经济行业分类名称 |
行业小类代码 |
包含内容 |
1 |
钢铁 |
炼铁 |
3110 |
炼钢用高炉生铁、直接还原铁、熔融还原铁等 |
炼钢 |
3120 |
非合金钢粗钢,低合金钢粗钢,合金钢粗钢 |
2 |
铁合金 |
铁合金冶炼 |
3140 |
普通铁合金,特种铁合金,锰的冶炼,铁基合金粉末 |
3 |
电解铝 |
铝冶炼 |
3216 |
氧化铝(不包括以铝酸钠、氢氧化铝或氧化铝为原料深加工形成的非冶金级氧化铝)、电解铝 |
4 |
水泥 |
水泥制造 |
3011 |
硅酸盐水泥熟料,强度等级水泥,通用硅酸盐水泥,普通硅酸盐水泥,矿渣硅酸盐水泥,火山灰质硅酸盐水泥,粉煤灰硅酸盐水泥,复合硅酸盐水泥,石灰石硅酸盐水泥,其他通用硅酸盐水泥 |
5 |
石灰 |
石灰和石膏制造 |
3012 |
石灰 |
6 |
建筑陶瓷 |
建筑陶瓷制品制造 |
3071 |
瓷质砖,炻瓷砖,细炻砖,炻质砖,陶质砖,陶瓷马赛克,陶瓷耐酸砖,建筑陶瓷装饰物,陶板,多孔建筑陶瓷,陶瓷管及管子配件,其他建筑陶瓷制品,不包括非经高温烧结的发泡陶瓷板等。 |
7 |
平板玻璃 |
平板玻璃制造 |
3041 |
普通平板玻璃,浮法平板玻璃,压延玻璃,其它平板玻璃,不包含光伏压延玻璃、基板玻璃 |
8 |
煤电 |
火力发电 |
4411 |
燃煤发电,不包括既发电又提供热力的活动 |
热电联产 |
4412 |
指既发电又提供热力的生产活动 |
9 |
炼化 |
原油加工及石油制品制造 |
2511 |
汽油,煤油,柴油,燃料油,石脑油,溶剂油,润滑脂,液体石蜡,石油气,矿物蜡及合成法制类似产品,油类残渣 |
10 |
甲醇 |
煤制液体燃料生产 |
2523 |
煤制甲醇 |
11 |
焦化 |
炼焦 |
2521 |
煤制焦炭、石油焦(焦炭类)、沥青焦、其他原料生产焦炭,机焦、型焦、土焦、半焦炭、其他工艺生产焦炭,矿物油焦 |
12 |
氮肥 |
氮肥制造 |
2621 |
氨及氨水、氮肥(含尿素) |
13 |
醋酸 |
有机化学原料制造 |
2614 |
醋酸 |
14 |
氯碱 |
无机碱制造 |
2612 |
烧碱 |
15 |
电石 |
无机盐制造 |
2613 |
碳化钙 |
16 |
沥青防水材料 |
防水建筑材料制造 |
3033 |
石油沥青防水卷材(不包括改性沥青防水卷材、自粘防水卷材),其他沥青防水卷材;金属胎油毡,玻纤胎沥青瓦,钠基膨润土防水毯 |
附件3
“两高”项目梳理排查情况表
序号 |
设区市 |
县市区 |
项目名称 |
所属行业 |
建设内容 |
主要产品及产能 |
总投资(万元) |
是否立项 |
立项时间 |
是否开工 |
开工时间 |
是否投产 |
投产时间 |
是否落实煤炭消费减量替代 |
煤炭消费减量替代审查手续文号 |
煤炭消费减量替代比例 |
项目设计煤炭消费量 |
是否产能替代 |
产能替代比例 |
是否办理安评 |
安评手续文号 |
是否办理环评 |
环评手续文号 |
是否办理能评 |
能评手续文号 |
项目设计能耗当量(万吨标准煤) |
是否办理用地手续 |
用地手续文号 |
是否通过规划 |
规划手续文号 |
是否办理施工许可 |
施工许可文号 |
是否办理生产许可 |
生产许可文号 |
是否符合质量要求 |
是否符合产业政策 |
是否存在淘汰类产品或生产工艺装备 |
是否符合“三线一单” |
是否符合规划环评 |
产品及工艺技术先进性说明 |
备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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说明: 1.所属行业一栏,分别填写钢铁、铁合金、电解铝、水泥、石灰、建筑陶瓷、平板玻璃、煤电、炼化、焦化、甲醇、氮肥、醋酸、氯碱、电石、沥青防水材料等16个行业,以及铸造(含铸造用生铁)、锻造、轮胎; 2.立项时间、开工时间、投产时间两栏,填写至年即可,如2020; 3.是否通过节能审查、煤炭消费减量替代、产能替代、环评、安评、用地、规划、施工等栏,填写“是”或“否”,不需要落实的,填写“不需要”; 4.各手续文号栏,填写手续文件文号,比如济环字〔2017〕117号;未办理手续的填写“未办理”;不需要办理手续的,填写“不需要”; 5.项目范围为已投产、正在建设、已立项未开工、“十四五”计划新建的所有“两高”项目。其中,“十四五”计划新建的,在是否立项一栏中填写“否”,其他栏目正常填写。其中,已投产、正在建设、已立项未开工项目时间截至2021年1月23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