沂水县人民政府
关于王海娟等同志职务任免的通知
沂政任字〔2023〕3号
各乡镇(街道)人民政府(办事处),沂水经济开发区,县政府各部门:
县人民政府决定,任命:
王海娟同志为沂水县红十字会会长;
毛卫星同志为沂水县事业单位绩效考核服务中心副主任(试用期一年);
刘春杰同志为沂水县事业单位绩效考核服务中心副主任(试用期一年);
张京其同志为沂水县机关事务服务中心主任(试用期一年),免去其沂水县行政审批服务局副局长职务;
宋晓平同志为沂水县大数据中心副主任(试用期一年);
刘立海同志为沂水县地方金融发展服务中心副主任(试用期一年);
黄凯同志为沂水县粮食和物资储备中心主任,免去其沂水县应急救援指挥服务中心主任职务;
张瑞春同志为沂水县水利工程保障中心(沂水县水利工程防汛抗旱服务中心)副主任(试用期一年);
李振海同志为沂水县水利工程保障中心(沂水县水利工程防汛抗旱服务中心)副主任(试用期一年);
邓海瑜同志为沂水县水利工程保障中心(沂水县水利工程防汛抗旱服务中心)副主任(试用期一年);
耿正增同志为沂水县农业技术推广中心副主任(试用期一年);
王鸿同志为沂水县农村经营管理服务中心主任(试用期一年);
曹淑强同志为沂水县动物疫病预防控制中心(沂水县动物卫生检疫中心)主任(试用期一年);
李太萍同志为沂水县渔业发展保护中心副主任(试用期一年);
王存东同志为沂水县文化旅游发展中心副主任(试用期一年);
张勇同志为沂水县文化旅游发展中心副主任(试用期一年);
王磊同志为沂水县应急救援指挥服务中心主任(试用期一年),免去其沂水县应急管理局副局长职务;
谢忠同志为沂水县应急管理局副局长(试用期一年);
王超同志为沂水县审计局副局长,免去其沂水县经济责任审计工作联席会议办公室主任职务;
刘明玉同志为沂水县经济责任审计工作联席会议办公室主任(试用期一年);
张廷伟同志为沂水县经济责任审计服务中心副主任(试用期一年);
李新毅同志为沂水县经济责任审计服务中心副主任(试用期一年);
王加香同志为沂水县行政审批服务局副局长,免去其沂水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临沂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沂水县分中心、沂水县政务服务中心、沂水县农村产权交易中心)副主任职务;
王誉桦同志为沂水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临沂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沂水县分中心、沂水县政务服务中心、沂水县农村产权交易中心)副主任(试用期一年);
孙欣同志为沂水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临沂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沂水县分中心、沂水县政务服务中心、沂水县农村产权交易中心)副主任(试用期一年);
张树兵同志为沂水县综合行政执法大队副大队长,免去其沂水县综合行政执法局副科级干部职务;
曹红朔同志为沂水县综合行政执法大队副大队长(试用期一年);
张秀收同志为沂水县综合行政执法大队副大队长(试用期一年);
徐久宁同志为沂水县综合行政执法大队许家湖中队长(试用期一年);
刘雪龙同志为沂水县综合行政执法大队沂城街道中队长(试用期一年);
李红伟同志为沂水县投资促进服务中心主任;
杜军同志为中国国际贸易促进委员会沂水县委员会(中国国际商会沂水县商会)会长(试用期一年),免去其沂水县投资促进服务中心副主任职务;
杨增高同志为沂水县供销合作社联合社监事会主任(试用期一年),免去其沂水县市场监督管理局副局长职务;
孟令强同志为沂水县大沂河枢纽工程管理服务中心主任,免去其沂水县跋山水库管理中心灌区服务室主任职务;
刘海强同志为沂水县跋山水库管理中心灌区服务室主任(试用期一年);
杨增奇同志为沂水县沙沟水库管理中心副主任(试用期一年);
李纪德同志为沂水县国有林场总场副场长(试用期一年)、沂水县国有汞丹山林场(沂水县国有生态公益林汞丹山保护站)场长(站长),免去其沂水县应急救援指挥服务中心副主任职务;
陈为晨同志为沂水县国有辛子山林场(沂水县国有生态公益林辛子山保护站)场长(站长)(试用期一年);
张其财同志为沂水县国有林场总场综合室(党建工作室)主任(试用期一年);
田龙同志为临沂沂蒙风情旅游景区管理中心产业促进室主任(试用期一年);
免去:
王克孝同志的沂水县大数据中心副主任职务;
王清峰同志的沂水县粮食和物资储备中心主任职务;
虢新华同志的沂水县社会保险事业中心副主任职务;
刘彦成同志的沂水县农业农村局副局长、沂水县乡村振兴局常务副局长、沂水县乡村振兴中心主任职务;
宋贵宝同志的沂水县文化旅游发展中心副主任职务;
公丽萍同志的沂水县红十字会副会长职务;
张海东同志的沂水县投资促进服务中心主任职务;
杨坤同志的中国国际贸易促进委员会沂水县委员会(中国国际商会沂水县商会)会长职务;
刘桂海同志的沂水县大沂河枢纽工程管理服务中心主任职务;
姜博同志的沂水县国有林场总场副场长职务。
2023年7月4日
(此件公开发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