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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  引  号: yishuixzf/2024-0000117 主题分类: 建设规划;城乡建设(含住房);
发文机关: 沂水县人民政府 成文日期: 2024-06-03
发文字号: 沂政字〔2024〕38号 公文类型: 批复
标      题: 沂水县人民政府关于龙家圈街道诸坞村等10个村庄规划的批复
发布日期: 2024-06-03 效力状态: 有效中
统一编号:

沂政字〔2024〕38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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沂水县人民政府

关于龙家圈街道诸坞村等10个村庄规划的批复

沂政字〔2024〕38号


龙家圈街道、夏蔚镇、泉庄镇、杨庄镇、四十里堡镇、马站镇、院东头镇、高庄镇:

你们关于报请审批龙家圈街道诸坞村等10个村庄规划的请示收悉。经研究,现批复如下:

一、原则同意《沂水县龙家圈街道诸坞村村庄规划(2021-2035年)》《沂水县夏蔚镇三坪村村庄规划(2021-2035年)》《沂水县夏蔚镇桃峪村村庄规划(2021-2035年)》《沂水县泉庄镇三庄村村庄规划(2021-2035年)》《沂水县杨庄镇牛山村村庄规划(2021-2035年)》《沂水县四十里堡镇临城村村庄规划(2021-2035年)》《沂水县马站镇珠江村村庄规划(2021-2035年)》《沂水县马站镇双胜村村庄规划(2021-2035年)》《沂水县许家湖镇吉家庄、水旺庄村村庄规划(2021-2035年)》《沂水县高庄镇高庄村村庄规划(2021-2035年)》。

二、规划批准后,有关乡镇要及时进行批后公告并长期公开,方便群众了解和查询。按省市要求及时提交规划成果及相关附件,纳入“一张图”实施监督系统。村庄规划区内的任何单位和个人必须严格按照规划要求进行建设。如需变更规划,必须按规定程序进行报批。

三、规划编制和实施要体现村民主体地位,充分听取群众意见、群众诉求,拟搬迁撤并的村庄要合理把握规划实施节奏,充分尊重村民意愿,不得强迫村民“上楼”。要落实规划的强制性内容,将强制性内容纳入村规民约,方便村民掌握、接受、执行。

四、各有关部门要切实加强对规划实施的指导和监督,严肃查处违法建设行为,坚决维护规划的严肃性和权威性。


附件:1.龙家圈街道办事处关于报请审批《沂水县龙家圈街道诸坞村村庄规划(2021-2035年)》的请示

   2.夏蔚镇人民政府关于报请审批沂水县夏蔚镇三坪村、桃峪村等2个村庄规划的请示

   3.泉庄镇人民政府关于报请审批《沂水县泉庄镇三庄村村庄规划(2021-2035年)》的请示

   4.杨庄镇人民政府关于报请审批《沂水县杨庄镇牛山村村庄规划(2021-2035年)》的请示

   5.四十里堡镇人民政府关于报请审批《沂水县四十里堡镇临城村村庄规划(2021-2035年)》的请示

   6.马站镇人民政府关于报请审批沂水县马站镇珠江村、双胜村等2个村庄规划的请示

   7.许家湖镇人民政府关于报请审批《沂水县许家湖镇吉家庄、水旺庄村村庄规划(2021-2035年)》的请示

   8.高庄镇人民政府关于报请审批《沂水县高庄镇高庄村村庄规划(2021-2035年)》的请示


沂水县人民政府

2024年6月3日

(此件主动公开)


附件1


龙家圈街道办事处

关于报请审批《沂水县龙家圈街道诸坞村村庄规划(2021-2035年)》的请示


县政府:

根据自然资源部办公厅《关于进一步做好村庄规划工作的

意见》,统筹县域城镇产业项目和乡村振兴的总体要求,有条件、有需求的村庄规划做到应编尽编,逐步实现村庄规划全覆盖。我镇会同同圆设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编制了《沂水县龙家圈街道诸坞村村庄规划(2021-2035年)》(以下简称该《规划》)。

目前,该《规划》成果已经通过村民代表会议决议、村民委员会审议、乡村规划师审核、规划批前公示、专家论证、县国土空间规划委员会审议等程序,经县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审查同意,特报请县政府批复实施。

以上请示如无不当,请研究批复。


龙家圈街道办事处

2024年6月3日


附件2


夏蔚镇人民政府

关于报请审批沂水县夏蔚镇三坪村、桃峪村等2个村村庄规划的请示


县政府:

根据自然资源部办公厅《关于进一步做好村庄规划工作的意见》,统筹县域城镇产业项目和乡村振兴的总体要求,有条件、有需求的村庄规划做到应编尽编,逐步实现村庄规划全覆盖。我镇会同山东大地建筑规划设计有限公司、中建材山东勘测设计研究院有限公司联合编制了《沂水县夏蔚镇三坪村村庄规划(2021-2035年)》、《沂水县夏蔚镇桃峪村村庄规划(2021-2035年)》(以下简称该《规划》)。

目前,该《规划》成果已经通过村民代表会议决议、村民委员会审议、乡村规划师审核、公示、专家论证、县国土空间规划委员会审议等程序,经县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审查同意,特报请县政府批复实施。

以上请示如无不当,请研究批复。


夏蔚镇人民政府

2024年6月3日


附件3


泉庄镇人民政府

关于报请审批《沂水县泉庄镇三庄村村庄规划(2021-2035年)》的请示


县政府:

根据自然资源部办公厅《关于进一步做好村庄规划工作的意见》,统筹县域城镇产业项目和乡村振兴的总体要求,有条件、有需求的村庄规划做到应编尽编,逐步实现村庄规划全覆盖。我镇会同山东凯瑞规划建筑设计有限公司、山东智拓地理信息工程有限公司联合编制了《沂水县泉庄镇三庄村村庄规划(2021-2035年)》(以下简称该《规划》)。

目前,该《规划》成果已经通过村民代表会议决议、村民委员会审议、乡村规划师审核、公示、专家论证、县国土空间规划委员会审议等程序,经县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审查同意,特报请县政府批复实施。

以上请示如无不当,请研究批复。


泉庄镇人民政府

2024年6月3日


附件4


杨庄镇人民政府

关于报请审批《沂水县杨庄镇牛山村村庄规划(2021-2035年)》的请示


县政府:

根据自然资源部办公厅《关于进一步做好村庄规划工作的意见》,统筹县域城镇产业项目和乡村振兴的总体要求,有条件、有需求的村庄规划做到应编尽编,逐步实现村庄规划全覆盖。我镇会同山东凯瑞规划建筑设计有限公司、山东吉和测绘工程有限公司共同编制了《沂水县杨庄镇牛山村村庄规划(2021-2035年)》(以下简称该《规划》)。

目前,该《规划》成果已经通过村民代表会议决议、村民委员会审议、乡村规划师审核、公示、专家论证、县国土空间规划委员会审议等程序,经县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审查同意,特报请县政府批复实施。

以上请示如无不当,请研究批复。


杨庄镇人民政府

2024年6月3日


附件5


四十里堡镇人民政府

关于报请审批《沂水县四十里堡镇临城村村庄规划(2021-2035年)》的请示


县政府:

根据自然资源部办公厅《关于进一步做好村庄规划工作的意见》,统筹县域城镇产业项目和乡村振兴的总体要求,有条件、有需求的村庄规划做到应编尽编,逐步实现村庄规划全覆盖。我镇会同思城设计集团有限公司共同编制了《沂水县四十里堡镇临城村村庄规划(2021-2035年)》(以下简称该《规划》)。

目前,该《规划》成果已经通过村民代表会议决议、村民委员会审议、乡村规划师审核、公示、专家论证、县国土空间规划委员会审议等程序,经县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审查同意,特报请县政府批复实施。

以上请示如无不当,请研究批复。


四十里堡镇人民政府

2024年6月3日


附件6


马站镇人民政府

关于报请审批沂水县马站镇珠江村、双胜村等2个村庄规划的请示


县政府:

根据自然资源部办公厅《关于进一步做好村庄规划工作的意见》,统筹县域城镇产业项目和乡村振兴的总体要求,有条件、有需求的村庄规划做到应编尽编,逐步实现村庄规划全覆盖。我镇会同思城设计集团有限公司共同编制了《沂水县马站镇珠江村村庄规划(2021-2035年)》,会同山东凯瑞规划建筑设计有限公司、山东吉和测绘工程有限公司共同编制了《沂水县马站镇双胜村村庄规划(2021-2035年)》(以下简称该《规划》)。

目前,该《规划》成果已经通过村民代表会议决议、村民委员会审议、乡村规划师审核、公示、专家论证、县国土空间规划委员会审议等程序,经县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审查同意,特报请县政府批复实施。

以上请示如无不当,请研究批复。


马站镇人民政府

2024年6月3日


附件7


许家湖镇人民政府

关于报请审批《沂水县许家湖镇吉家庄、水旺庄村村庄规划(2021-2035年)》的请示


县政府:

根据自然资源部办公厅《关于进一步做好村庄规划工作的意见》,统筹县域城镇产业项目和乡村振兴的总体要求,有条件、有需求的村庄规划做到应编尽编,逐步实现村庄规划全覆盖。我镇会同山东凯瑞规划建筑设计有限公司、山东吉和测绘工程有限公司共同编制了《沂水县许家湖镇吉家庄、水旺庄村村庄规划(2021-2035年)》(以下简称该《规划》)。

目前,该《规划》成果已经通过村民代表会议决议、村民委员会审议、乡村规划师审核、公示、专家论证、县国土空间规划委员会审议等程序,经县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审查同意,特报请县政府批复实施。

以上请示如无不当,请研究批复。


许家湖镇人民政府

2024年6月3日


附件8


高庄镇人民政府

关于报请审批《沂水县高庄镇高庄村村庄规划(2021-2035年)》的请示


县政府:

根据自然资源部办公厅《关于进一步做好村庄规划工作的意见》,统筹县域城镇产业项目和乡村振兴的总体要求,有条件、有需求的村庄规划做到应编尽编,逐步实现村庄规划全覆盖。我镇会同山东凯瑞规划建筑设计有限公司、山东吉和测绘工程有限公司共同编制了《沂水县高庄镇高庄村村庄规划(2021-2035年)》(以下简称该《规划》)。

目前,该《规划》成果已经通过村民代表会议决议、村民委员会审议、乡村规划师审核、公示、专家论证、县国土空间规划委员会审议等程序,经县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审查同意,特报请县政府批复实施。

以上请示如无不当,请研究批复。


高庄镇人民政府

2024年6月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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政策起草单位:沂水县自然资源和规划局

政策联系人:王会乾

现场解答地址:沂水县沂博路693号华信国际大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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