沂水县人民政府
关于《沂水县公益性公墓建设专项规划(2021-2035年)》及《沂水县养老
服务设施专项规划(2022-2035年)》的批复
沂政字〔2024〕78号
沂水县民政局:
你单位关于批准实施《沂水县公益性公墓建设专项规划(2021-2035年)》及《沂水县养老服务设施专项规划(2022-2035年)》的请示已收悉。经县政府常务会议审议,原则上同意你单位提报的《沂水县公益性公墓建设专项规划(2021-2035年)》及《沂水县养老服务设施专项规划(2022-2035年)》两项规划,请会同有关部门严格按照规范要求和程序,认真组织实施。
附件:1.沂水县民政局关于批准实施《沂水县公益性公墓建设专项规划(2021-2035年)》的请示
2.沂水县民政局关于批准实施《沂水县养老服务设施专项规划(2022-2035年)》的请示
沂水县人民政府
2024年8月26日
(此件公开发布)
附件1
沂水县民政局
关于对《沂水县公益性公墓建设专项规划(2021-2035年)》予以批复的请示
县政府:
为深入贯彻党的二十大及二十届二中、三中全会精神,严格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殡葬工作的重要指示批示精神,全力提升我县殡葬设施服务水平,优化殡葬设施总体布局,补齐殡葬设施短板,切实解决群众殡葬方面的操心事、烦心事,实现“逝有所安”,推动殡葬事业高质量发展。县民政局牵头,依据《沂水县国土空间总体规划(2021-2035年)》等规范,编制了《沂水县公益性公墓建设专项规划(2021-2035年)》。
经多次讨论研究、补充完善,并经过了意见征询、专家论证、修改完善和社会公示等规定环节,形成了规划成果。2024年5月21日经县国土空间规划委员会第二次会议审议通过,2024年7月25日通过了县司法局的合法性审查,2024年8月19日经县政府常务会议审议通过。该规划涵盖了公益性公墓安葬设施的布局、规模、功能设置等方面,旨在为群众提供公益性、多样化、高质量的殡葬服务。规划覆盖沂水县全域,包括2个街道与16个乡镇的公益性公墓发展建设规划,满足群众日常丧葬需求。
在规划编制过程中,我们严格遵循国家和地方有关殡葬服务设施建设的政策法规和标准规范,充分结合我县的人口结构、经济发展水平、地理环境等因素,确保规划的科学性、合理性和可发展性。
现申请对《沂水县公益性公墓建设专项规划(2021-2035年)》予以批复。
沂水县民政局
2024年8月21日
附件2
沂水县民政局
关于对《沂水县养老服务设施专项规划(2022-2035年)》批复的请示
县政府:
随着老龄化、高龄化程度持续加深,对养老设施特别是护理型养老服务设施需求将持续加大。根据《山东省养老服务条例》《山东省“十四五”养老服务体系规划》要求,县民政局牵头委托山东建筑大学设计集团规划编制了《沂水县养老服务设施专项规划(2022-2035年)》。
经多次讨论研究、补充完善,并经过了意见征询、专家论证、修改完善和社会公示等规定环节,形成了规划成果。2024年5月21日经县国土空间规划委员会第二次会议审议通过,2024年7月25日通过了县司法局的合法性审查,2024年8月19日经县政府常务会议审议通过。
该规划涵盖了养老服务设施的布局、规模、功能设置等方面,旨在为老年人提供多样化、多层次、高品质的养老服务。规划包括县乡村三级,中心敬老院、养老院(养老公寓)、区域综合养老服务中心、日间照料中心(农村幸福院)、助老食堂、居家养老服务站六类。这些设施将配备相应的生活照料、医疗保健、康复护理、文化娱乐等服务功能,以满足不同层次、不同需求老年人的养老需求。
在规划编制过程中,我们严格遵循国家和地方有关养老服务设施建设的政策法规和标准规范,充分考虑了当地的人口结构、经济发展水平、地理环境等因素,确保规划的科学性、合理性和可行性。
现申请对《沂水县养老服务设施专项规划(2022-2035年)》予以批复。
沂水县民政局
2024年8月2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