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 引 号: | yishuixzf/2023-0000569 | 主题分类: | 土地; |
发文机关: | 沂水县人民政府 | 成文日期: | 2023-07-24 |
发文字号: | 沂政字〔2023〕79号 | 公文类型: | 批复 |
标 题: | 沂水县人民政府对许家湖镇长山官庄村集体使用集体建设用地使用权的批复 | ||
发布日期: | 2023-07-24 | 效力状态: | 有效中 |
统一编号: | 无 |
沂水县人民政府对许家湖镇长山官庄村集体使用集体建设用地使用权的批复
沂水县人民政府
对许家湖镇长山官庄村集体使用集体建设用地使用权的批复
沂政字〔2023〕79号
县自然资源和规划局:
你局《关于许家湖镇长山官庄村集体使用集体建设用地使用权的请示》收悉。经研究,同意你局有关请示事项,望严格按照有关规定和程序办理。
附件:沂水县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关于许家湖镇长山官庄村集体使用集体建设用地使用权的请示
沂水县人民政府
2023年7月24日
(此件公开发布)
附件
沂水县自然资源和规划局
关于许家湖镇长山官庄村集体使用集体建设用地使用权的请示
县政府:
许家湖镇赵家楼村民委员会长山官庄村民集体建设临时停车场项目,经审核,项目选址符合县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及城镇建设规划,地块因政策、规划及企业自身原因,原定联营项目不能按期落实。按照2018年临沂市国土资源局《关于加快批而未供土地供应有关问题的通知》要求,拟同意赵家楼村民委员会长山官庄村民集体使用市政府(临政土字〔2020〕40号)批复农转用的1931平方米集体建设用地使用权用于长山官庄临时停车场项目建设,地块临时用途为交通服务场站用地,建设临时停车场作临时使用,待项目落实后重新供地,土地所有权为村集体所有。
以上请示如无不当,请研究批复。
沂水县自然资源和规划局
2023年7月2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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