沂水县人民政府
对许家湖镇城东村村民委员会使用集体建设用地使用权的批复
沂政字〔2023〕198号
县自然资源和规划局:
你局《关于沂城街道许家湖镇城东村民委员会使用集体建设用地使用权的请示》收悉。经研究,同意你局有关请示事项,望严格按照有关规定和程序办理。
附件:沂水县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关于许家湖镇城东村村民委员会使用集体建设用地使用权的请示
沂水县人民政府
2023年12月14日
(此件公开发布)
附件
沂水县自然资源和规划局
关于许家湖镇城东村村民委员会使用集体建设用地使用权的请示
县政府:
许家湖镇城东村村民委员会东王家庄子村民小组建设天柱山路东段道路、瑞安路等2项工程,经审核,该项目选址符合县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及城市总体规划。拟同意城东村村村民委员会使用省政府(鲁政土字〔2023〕588号)挂钩备案的6583平方米集体建设用地使用权用于天柱山路东段项目建设,使用省政府(鲁政土字〔2023〕260号)挂钩备案的1515平方米集体建设用地使用权用于瑞安路道路项目建设,用途均为城镇村道路用地,土地所有权为东王家庄子村集体所有。
以上请示如无不当,请研究批复。
沂水县自然资源和规划局
2023年12月1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