沂水县人民政府
关于沂水经济开发区开发投资有限公司部分道路用地使用方式的批复
沂政字〔2023〕122号
沂水经济开发区管委会:
你单位《关于沂水经济开发区开发投资有限公司部分道路用地使用方式的请示》收悉。经研究,同意你单位有关请示事项,请严格按照有关规定和程序办理。
附件:沂水经济开发区管委会关于沂水经济开发区开发投资有限公司部分道路用地使用方式的请示
沂水县人民政府
2023年9月26日
(此件公开发布)
附件
沂水经济开发区管委会
关于沂水经济开发区开发投资有限公司部分道路用地使用方式的请示
县政府:
庐山高科新材料产业园基础设施建设项目由沂水经济开发区开发投资有限公司承建,其中丰汇泽东规划道路属其中建设项目,符合沂水县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和城市总体规划,已核发建设项目用地预审与选址意见书,拟将县政府收回的14897 平方米国有建设用地,按照协议出让方式出让给沂水经济开发区开发投资有限公司,用于城市道路工程建设。
以上请示如无不当,请研究批复。
沂水经济开发区管委会
2023年9月2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