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 引 号: | yishuixzf/2023-0000544 | 主题分类: | 国有资产监督管理; |
发文机关: | 沂水县人民政府 | 成文日期: | 2023-08-31 |
发文字号: | 沂政字〔2023〕98号 | 公文类型: | 批复 |
标 题: | 沂水县人民政府对县住建局关于办理沂水市民文化艺术中心资产移交、转让等事项的请示的批复 | ||
发布日期: | 2023-08-31 | 效力状态: | 有效中 |
统一编号: | 无 |
沂水县人民政府对县住建局关于办理沂水市民文化艺术中心资产移交、转让等事项的请示的批复
沂水县人民政府
对县住建局关于办理沂水市民文化艺术中心资产移交、转让等事项的请示的批复
沂政字〔2023〕98号
县住建局:
你局《关于办理沂水市民文化艺术中心资产移交、划转等事项的请示》收悉,经研究,同意你局相关请示事项,请会同有关部门严格按规定程序办理。
附件:沂水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关于办理沂水市民文化艺术中心资产移交、划转等事项的请示
沂水县人民政府
2023年8月31日
(此件公开发布)
附件
沂水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关于办理沂水市民文化艺术中心资产移交、转让等事项的请示
县政府:
我县市民文化艺术中心建设项目,于2023年8月29日完成不动产权登记(不动产权证号:鲁(2023)沂水县不动产权第0032369号),不动产权利人为沂水政元建设项目管理有限公司。根据沂水县市民文化艺术中心PPP项目实施方案以及县政府常务会议纪要(2023第五期),拟将该资产无偿移交至沂水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移交手续完成后,将该资产由沂水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转让至沂水城市建设投资集团有限公司,并补办土地使用权出让手续。
以上请示如无不当,请研究批复。
沂水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2023年8月3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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