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 引 号: | yishuixzf/2023-0000540 | 主题分类: | 宏观经济; |
发文机关: | 沂水县人民政府 | 成文日期: | 2023-06-16 |
发文字号: | 沂政字〔2023〕56号 | 公文类型: | 批复 |
标 题: | 沂水县人民政府关于设立沂水县新材料产业集聚区的批复 | ||
发布日期: | 2023-06-16 | 效力状态: | 有效中 |
统一编号: | 无 |
沂水县人民政府关于设立沂水县新材料产业集聚区的批复
沂水县人民政府
关于设立沂水县新材料产业集聚区的批复
沂政字〔2023〕56号
沂水经济开发区:
你单位《关于设立沂水县新材料产业集聚区的请示》收悉。经研究,同意有关请示事项,现批复如下:
沂水县新材料产业集聚区,规划面积1.23平方公里,四至范围为东至长江路,西至小岭官庄村,南至玉山路,北至金华山路。集聚区主要发展先进无机非金属材料、先进有色金属材料、先进高分子材料(含环评类别为报告表、登记表的非危险化学品项目)、高性能纤维及制品和复合材料、前沿新材料、电子材料、塑料制品等产业,打造全国知名的新材料特色化、专业化基地。
你单位要严格按照国家、省、市有关规定和要求,依据国土空间规划和“三线一单”生态环境分区管控要求,做好区域规划、环境评价等相关工作,并按程序报批;要不断优化资源配置,加快重点项目落地建设,促进产业集聚区高质量发展。
附件:沂水经济开发区关于设立沂水县新材料产业集聚区的请示
沂水县人民政府
2023年6月16日
(此件公开发布)
附件
沂水县经济开发区
关于设立沂水县新材料产业集聚区的请示
县政府:
为深入贯彻落实“项目为王、企业为尊、发展为先、实干为要”理念,切实满足企业入园发展需求,拟在长江路与玉山路交汇西北处规划设立新材料产业集聚区,集聚区东至长江路,西至小岭官庄村,南至玉山路,北至金华山路,规划面积1.23平方公里。产业定位:一是以非金属矿物制品业、电子材料制造业、塑料制品业为主的高性能材料产业为主导,打造全国知名的碳材料特色化、专业化基地;二是发展先进有色金属材料、先进高分子材料(含环评类别为报告表、登记表的非危险化学品项目)、先进无机非金属材料、高性能纤维及制品和复合材料、前沿新材料等。该范围已纳入新批复的城镇开发边界范围,符合规划要求,具备良好的交通、蒸汽等配套条件,适合产业发展。
以上请示如无不当,请研究批复。
沂水经济开发区管委会
2023年6月1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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