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 引 号: | yishuixzf/2023-0000524 | 主题分类: | 土地; |
发文机关: | 沂水县人民政府 | 成文日期: | 2023-10-13 |
发文字号: | 沂政字〔2023〕132号 | 公文类型: | 批复 |
标 题: | 沂水县人民政府关于向沂水县诸葛镇人民政府划拨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的批复 | ||
发布日期: | 2023-10-13 | 效力状态: | 有效中 |
统一编号: | 无 |
沂水县人民政府关于向沂水县诸葛镇人民政府划拨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的批复
沂水县人民政府
关于向沂水县诸葛镇人民政府划拨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的批复
沂政字〔2023〕132号
县自然资源和规划局:
你局《关于向沂水县诸葛镇人民政府划拨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的请示》收悉。经研究,同意你局有关请示事项,请严格按照有关规定和程序办理。
附件:沂水县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关于向沂水县诸葛镇人民政府划拨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的请示
沂水县人民政府
2023年10月13日
(此件公开发布)
附件
沂水县自然资源和规划局
关于向沂水县诸葛镇人民政府划拨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的请示
县政府:
沂水县诸葛镇人民政府关于诸葛镇便民服务中心建设项目已经县行政审批服务局(沂审服投资许字〔2022〕266号)审核批准。经审核,该项目选址符合县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和城市总体规划。拟将收回的2961平方米的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划拨给沂水县诸葛镇人民政府,该宗地位于诸葛镇供销社以北、镇政府大院东南角,用地编号CB(存)-2023-57号,用于便民服务中心楼房项目建设,用途为公共管理与公共服务用地,容积率0.3-0.8。
项目具体事宜按《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划拨决定书》执行。
以上请示如无不当,请研究批复。
沂水县自然资源和规划局
2023年10月1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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