沂水县人民政府
关于调整沂水县综合行政执法局部分划拨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的批复
沂政字〔2023〕158号
县自然资源和规划局:
你局《关于调整沂水县综合行政执法局部分划拨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的请示》收悉。经研究,同意你局有关请示事项,请严格按照有关规定和程序办理。
附件:沂水县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关于调整沂水县综合行政执法局部分划拨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的请示
沂水县人民政府
2023年11月20日
(此件公开发布)
附件
沂水县自然资源和规划局
关于调整沂水县综合行政执法局部分划拨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的请示
县政府:
沂水县综合行政执法局2023年度西城区部分绿化工程建设项目,因部分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用地范围拟调整,现将有关事宜请示如下:
CB-2023-0402-01号宗地位于黄山路以北,面积4026平方米,已于2023年10月17日经县人民政府(沂政字〔2023〕136号)批准划拨给沂水县综合行政执法局,用于西城区部分绿化工程项目建设,因用地范围调整现该宗地用地编号变更为CB-2023-0402-0101号,用地面积调整为2473平方米,不动产单元号:371323003003GB00075W00000000,其它内容不变。
项目具体事宜按《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划拨决定书》执行。
以上请示如无不当,请研究批复。
沂水县自然资源和规划局
2023年11月2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