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务邮 无障碍浏览 长者模式 手机版 微信
微博
登录 | 注册
索  引  号: yishuixzf/2023-0000463 主题分类: 其他;
发文机关: 沂水县人民政府 成文日期: 2023-06-08
发文字号: 沂政字〔2023〕50号 公文类型: 批复
标      题: 沂水县人民政府关于确定沂水县城南城市更新项目实施主体的批复
发布日期: 2023-06-08 效力状态: 有效中
统一编号:

沂政字〔2023〕50号

字号: 打印 收藏

沂水县人民政府

关于确定沂水县城南城市更新项目实施主体的批复

沂政字〔2023〕50号


县住建局:

你单位《关于确定沂水县城南城市更新项目实施主体的请示》收悉,经研究,原则同意你局相关请示事项,请会同有关部门严格按照规范要求和程序,认真组织实施。


附件:关于确定沂水县城南城市更新项目实施主体的请示


沂水县人民政府

2023年6月8日

(此件公开发布)


附件


关于确定沂水县城南城市更新项目实施主体的请示


县政府:

为适应城市发展新形势,抢抓新一轮城市更新发展机遇,以省级城市更新试点为契机,按照“政府主导、公司化运营、市场化运作”的原则,采取“拆、建、改”相结合的方式,加快建设现代化高品质城市,不断提升城市功能、激发城市活力、改善人居环境,带动片区活力,拟对我县沂水县城南片区实施城市更新项目,现将有关事项请示如下:

申请确定沂水县城市更新城乡建设有限公司作为沂水县城南片区城市更新项目实施主体和融资主体,实施沂水县城南片区城市更新项目,负责项目整体规划、资金筹集、安置补偿、建设运营等具体工作,实现项目自身平衡。

当否,请批复。


沂水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2023年6月5日

文件下载
政策咨询

如您对该政策有疑问,可以通过以下渠道咨询了解。

线上咨询: 我要咨询

点击“我要咨询”,登录山东省统一用户通行证,进入留言界面,选择相关部门后,信件类型“网上问政”,然后开始填写咨询问政内容。

线下咨询:

政策咨询单位沂水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政策联系人刘树军

现场解答地址沂水县正阳路9号

联系电话0539-2251801

扫一扫在手机打开当前页面

Copyright©沂水县人民政府

承办:沂水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沂水县互联网信息办公室

Email: ysxxgkb@ly.shandong.cn  网站标识码3713230027 鲁ICP备06000965号

鲁公网安备37132302000107号

智能问答
客户端
爱山东
爱山东
沂水首发
沂水首发
政务微信
政务微信
政务微博
政务微博
新媒体矩阵
返回顶部
返回顶部